第三十七章
左荒弈的车马已经在出发半月后抵达了目的地——扬州。这座立于江南烟雨中的古老城市依然繁华,不同于曾经在此的五姓望族之一颜家,没有一点衰败的迹象。
——这里是左家博弈的商业场,是荣耀的地方,同样也是左氏在琼苍各地的产业之一。
凌茉兴高采烈地下了马车,好奇的四处打量着。自出生以来,她几乎不曾在外抛头露面,更别说来到这千里之外的扬州了,所以一切的事物都令她十分好奇。
——扬州不同于天漠帝都,繁华之余并没有令人畏惧的神圣。
“走吧,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左荒弈扬起邪魅一笑,似乎有意隐瞒什么。
凌茉点了点头,随着少年向前走去。
他们穿过拥挤的人群,险些被冲散。最终,在一座装修豪华的店前停了下来。上面的牌匾上有力的写着几个字——铜雀阁。
“哎呀呀呀,这是哪家的小少爷啊,赶快进来进来,姑娘们都候着呢。”才不过一晃功夫,便有一艳美女子笑着走过来,不由分说就想拉着左荒弈向里走。
“走吧,凌茉。”少年并没有拒绝对方的邀请,只是十分客气地松开了她的手,转向了身旁的女孩。
而此时此刻,凌茉已经涨红了脸:“喂,左荒弈,你不会是要带我逛秦楼楚馆的吧?我爹会杀了我的……”
左荒弈看着她,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那么便不要让他知道就好了。”
说罢他转向了那名女子:“通知你们的妈妈,我包下场子了。阿索,跟她过去,赏她三十两吧。”
“是,少爷。”仆人不知从哪儿闪了出来,面无表情的站在那名女子的面前。凌茉被吓了一跳,身后居然平白无故多出了一个人,而且跟随许久,而自己却丝毫没有发现。
“曦姑娘还在原来的房间吧?”少年意味深长一问。
女子被眼前贵客的阔绰所惊,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曦姑娘已经搬到花魁所居住的萃烟楼了。就在铜雀阁后面,新建的。”
“哦,是么。”左荒弈随口应了一声,便拉着凌茉走了进去。
“等等,你说的曦姑娘不是风尘之冠、牡丹阙彼岸楼的曦姑娘吧?”
左荒弈停了下了脚步,“连你都知道这件事情了?”
“当然,上次左未雪输给颜曦墨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很多关注了,所以这次的花魁大赛结果一直很引人注目。我知道也不足为奇了。”凌茉十分诚实的将原因说了出来。
左荒弈轻笑道,“我所要带你去见的曦姑娘,与那个曦姑娘有所不同。至少……”
“至少什么?”凌茉追问道。
“你见了就知道。”
铜雀楼中,各种姿色不凡的女子从身旁掩嘴轻笑而过,凌茉拼命低着头,想要掩盖自己存在的事实,但脚步依然随着左荒弈的移动而前进。
“哟,这是哪家的小少爷,还没断奶就到这里来消遣啦?”
“哈哈,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么?赶快回去吧。”眼下还是白昼,但已有客人酒醉,看着左荒弈的到来不由讽刺道。
少年停下了脚步,眼神锐利的犹如一把剑,语气也是出奇的阴冷:“这个场子我包下了,你们都给我滚出去。”
“嘿小子,你真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啊?”一位客人醉醺醺地站了起来,叫骂道,忽然瞥见左荒弈身侧的凌茉,笑了起来,“不过你身旁这个小妞还是挺有姿色的,庞妈妈,这难道是新来的雏儿?”
一名妇人走了出来,脸上任凭再浓的胭脂水粉也无法遮住已有的沧桑。她满脸堆笑的说道:“哪能呢,这位是小少爷带来的贵客。麻烦各位还是先走吧,今日场子真的被包下了,对不起啊。”
“混蛋,”话音刚落就有人发泄起了不满,“老子还没玩够,你居然就叫大爷我走,庞妈妈,莫非你在这扬州城不想吃饭了么?”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
妇人脸色一变——在场的不是扬州的达官贵人便是富豪商客,个个有头有脸,在扬州城是说一不二的人物,若今日把他们都得罪了,以后铜雀阁在扬州恐怕没有安宁日了。
“五万两。让他们滚。”左荒弈冷冷道。
“我出十万两白银!庞妈妈,赶快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赶出去!”其中一个商客说道。
“二十万。”左荒弈面不改色地提高了价格,又最后补上了一句,“黄金。”
周围再也没有了喧闹,似乎都被这个惊天的价格所震住了。
“你,你究竟是谁家的少爷……”一个人小心翼翼地问道。
左荒弈淡淡瞥了他一眼,拉着凌茉头也不回地穿过了大厅,走向了通往萃烟楼的路。
“银发倾雪。”中有一人喃喃道,“莫非……他是左家四少爷左荒弈?!”
——那一头如雪的银发,除了左家的四少爷,举国上下再无第二人!
宾客们迅速整理了衣着,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铜雀阁。很快,气氛便安静了下来。
萃烟楼。
“站住,萃烟楼可是尔等随便闯入的?没有曦姑娘的点头和重金,你休想踏入萃烟楼半步。”门前的小厮拦住了少年。
左荒弈不动声色,从怀中掏出一帕白巾,上面用红色的线绣着一个“曦”字。
“一百两,把这个传给曦姑娘,她自然会见我。”说罢,左荒弈不知从哪儿拿出一张银票,正好值一百两白银。
小厮接过银票,欣喜地拿过手帕,态度也随之改变。他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请您到里面坐着等一会儿,我这就去通知曦姑娘。”
凌茉在一旁睁大了眼,她不敢相信那人的变脸速度竟会如此之快。
左荒弈不以为然的笑笑:“没什么好惊讶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即使你没有钱,若背后有显赫的家族撑腰,一样可以办成。
“这就是琼苍。
“挣扎在权贵之下的琼苍。”
“小少爷,曦姑娘来了。”侍女刚刚端上了上好的普洱,不过才喝了一口,那名女子便从楼梯上缓缓走了下来。
——她还是同以前一样,不喜过多的装束,身穿单色手绣蓝衣,只是用发带将一缕头发固定住。
“曦,好久不见。”左荒弈轻笑了起来,那样的笑容去掉了平日虚假的面具,完完全全发自内心。
见过他好几次笑容的凌茉隐约有些嫉妒,自己面前的这个少年,对自己的笑,总是带着隔膜,苍白而不真实;而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子,他居然可以发自内心的微笑,这是为什么?
“弈,好久不见。宸,他还好么?”两人仿佛认识许久的友人,不避嫌地互相寒暄了起来。
凌茉被迫等在了萃烟楼厅内,眼睁睁地看着左荒弈同曦一起上楼,美其名曰“洽谈”。但如此回避,任谁也不会好受吧。
“喂,左荒弈!若你敢在入夜了还不下来,信不信我阉了你!”凌茉凶狠的说道,“你,你,你可是……”后面的几个字差点说了出来。
此时,左荒弈已经登上了二楼走廊,他望了望下面,淡淡一笑:“我信。”那个笑容,是凌茉自订婚以来第一个得到的、最真实的微笑。
“请坐,还是喝‘鎏玉’?”曦虽然询问,但却自顾自的将茶倒了出来。从壶中流出的茶水看似浑浊,但进入杯中形成旋涡的一刹那却不知怎么的变得如玉般剔透。
“你的茶艺还是一样的好。”左荒弈轻笑着,将茶饮了一口,“二哥很好,你不必为他担心。”
曦端着杯子的手抖了一下,但脸上依然挂着笑容:“是么?那就好。”
待他品完了茶,女子这才问道:“你这次来扬州找我应该不是为了与我叙旧的吧?有何事?”
“怎么样还是瞒不了你。”左荒弈放下杯子,摇了摇头。
“你们左家做事总有自己的理由,若对自己无益是从来不会枉费工夫而做的。”曦笑道,“那位XX,莫不是你的未婚妻吧?”
左荒弈扯了扯嘴角:“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她很喜欢你,我看得出来。”
“但是我不值得。”少年面无表情的说道。
“所以就拒绝?”曦步步紧逼,这一向是她的拿手好戏之一。
左荒弈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不再客套,“我想问问你,有关颜曦墨以及叶琛宣的事情。曦姑娘……不,闻人曦渃。”
曦眯起了眼。
颜曦墨已经好几日这么无精打采了。
她一直呆呆地望着银轩湖,心里不知在想些什么。公瑾娇儿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澈,左未舞不是说要解决的么?怎么还不行?难道连她也做不成么?”公瑾娇儿焦急的问道。
“再等等吧。”每次面对公瑾娇儿的询问,北辰澈的回答总是这几句,然后便沉默不语,任凭公瑾娇儿怎么抱怨也不出声。
而就在北辰澈来过之后。
左未舞第一次那么强烈地想要左荒弈回来。她的心中一直有个念头——只有他回来了,一切的事情才能解决。
现在,她自己无法做任何的事情,除了向未弦姐姐求助之外无能为力,甚至没有办法去报复游离谷。
陌尘并不听从她的号令,就连紫藤斋的杀手们也无法遵从命令。只能按照主人留下来的吩咐保护她,但并没有考虑听从调派。
——她的怨意第一次那么深。
“太子妃殿下。左未舞XX在殿外想要见您。”已经恢复精神的左未弦站在了东宫的那棵梅树下,听见婢女的来报,凤眸一转。
“请她进来。”
“是,殿下。”
两姐妹一同站在了梅树下,而那些宫婢早已被左未弦支退。
“有什么事么?舞,你很少这般心事重重地来找我。”左未弦一眼就看出了妹妹的异样。
“帮我两个忙,大姐。”左未舞没有如往常般寒暄,“第一,安排一下让颜曦墨见她的贱婢姐姐。”
左未弦皱了皱眉头:“颜曦墨?你什么时候和她交情这般好,居然肯为了她来求助我?”
“别问了姐。”左未舞不想再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现在的她光是想起北辰澈恳求的脸庞就痛的撕心裂肺。
“好,我不问。”左未弦读出了妹妹的痛楚,并不逼迫,“但是我为什么要帮助颜曦墨?若被她所反噬,岂不是连累了我?”
左未舞脸一沉:“姐,这牵扯到我的第二个要求,在颜曦墨探望之后立即杀掉颜然墨。”
“这是为了让颜曦墨受到挫败么?”
“没错。”左未舞并不反对左未弦这么理解。
“好,但是现在的我已经不适合出面做这件事情了。”左未弦微微一笑,“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安排好的。”
送走左未舞之后,左未弦迅速召襄仪侯千金进宫,一刻也不耽误。
“安排颜曦墨探视颜然墨,然后杀掉那个宫婢。”她冷冷吩咐。
“若你想动手报复我自然理解,但是为什么要让颜曦墨去探视?”左未雪轻笑着问道。
“你不想看到颜曦墨失魂落魄的样子么?左未雪?”
“这就是你要我帮忙的理由和奖励?”
“你的手段和做法没有限制,只要你能帮我做成这件事。至于事成之后你想对颜曦墨怎么样,我概不多管。即使你要杀她于宫门外。”
左未雪微笑道:“其实,只要你去对皇后殿下说几句,即刻便能达成愿望。”
左未弦轻轻摇了摇头:“以京师第一才女的聪明智慧,不会不明白其中错综复杂的人情利弊。”她平静地说完这番话,转身离去。
“是啊,这件事情已经不利于左家出面了。”左未雪莞尔一笑,冲着左未弦的背影低声道,“你放心,太子妃殿下。”
——看来,要去拜访陆凤女了。
左未雪扯了扯嘴角,慢慢抬起了头——那梅花树已经有了花苞,快要盛开了。
——又一年,要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