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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生活的悲剧不在于人们受到多少苦,而在于人们错过了什么

凤凰千江月 《沧海月明珠有泪》 言情小说 2012-07-02 10:05 责任编辑: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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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莎莎在和麦晓韶对话的同时,她家里已经乱成一团。

唐莎莎的母亲吴杨和她父亲唐中明商量,要不要告诉吴玉,吴玉就是唐莎莎的小姨。唐中明说,还是说了吧,这事不能瞒。然后他们开车去了吴杨的老家吴镇。

吴杨和吴玉从小相依为命长大的。他们的母亲生第三个孩子的时候因为难产大出血和那个脚先出来未曾谋面的弟弟一起死在吴镇的医院里了。她们是父亲一手带大的。母亲死后,很多人都劝父亲再找一个,但父亲一直没有找。吴杨读高二的时候,看出了父亲在经济上的紧张,于是她自己主动提出退学,去深圳打工,供妹妹读书。她走的那天,在汽车站,父亲老泪纵横。她倔强的上了车,头也没回一下。在车上,她遇见了唐中明,他大她两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也去深圳打工。于是两个人正好做伴,在深圳,唐中明很照顾她,于是两个人就恋爱了。而吴玉如愿以偿的圆了自己和家人的梦想,她顺利考取了西南财经大学。大学通知书到的那天,一条街都沸腾了。她电话打给吴杨的时候,她很淡定的通知了姐姐,吴杨在电话那头抱着电话机却哭了。

车子快到吴镇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吴杨变得特别的紧张。唐中明看出了她的紧张,他轻轻的把手放到她的手背上。她深情的看了自己的男人一眼,想想他们俩这二十几年的奋斗历程,真是百感交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两个人从深圳又到广州,倒腾衣服、鞋、手表到吴镇以及其他周边地区。八十年代末期两人租用一处破旧仓库做厂房,三台织布机起家。经过二十几年的奋斗,他们现在已经有了一家有一千多人的纺织公司,有一百亩工业用地了。日子过得好了,现在却出了这事。最主要的是,她无法给父亲和妹妹一个交代。

在父亲的茶馆里,吴杨得知她爸爸去姑姑家还没有回来,她的心稍微放了下来。她和唐中明把情况和吴玉说了后,吴玉就一直坐在那里流泪不止,半天不吭声。吴杨了解她妹妹,她和她虽然是亲姐妹,但性格迥然不同。吴杨外向,吴玉内向。吴杨心里存不住事,有事就要说。而吴玉即使委屈死自己也不说。

“那么,她就没有任何消息吗?”沉默很久后,吴玉觉得哭也不能解决问题,毕竟今天姐姐、姐夫过来是和他商量问题的。

“有的,就昨晚快半夜回个短信,说在同学家。然后我打电话就关机了。吴玉,我和你姐夫商量了,要不就告诉她吧!她长这么大了,也应该让她知道了!”

“哦。那我来打。”吴玉抹掉眼泪说,她没有接姐姐的话茬。

电话居然打通了,吴玉内心暗暗的惊喜。

“莎莎,我是小姨。你还在同学家吗?”吴玉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

唐莎莎还在蓝博朗的家,手机响的时候,她慌忙的找,蓝博朗去包里帮她取出。麦晓韶看到蓝博朗和唐莎莎一夜之间那么熟悉,内心深处又涌起深深的醋意。她刚刚建立起的一点信任因为这个简单动作又荡然无存了。

“小姨,我没事。是和同学在一起的。”

“那么,你今天回老家一下,可以吗?小姨有很重要的事和你说。”

“好的。”

唐莎莎放下电话,才看到那许多短信。她看了蓝博朗一眼,蓝博朗也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他没说,她也没问。彼此就算心知肚明了。

“麦晓韶、蓝博朗,我小姨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去一下。那我就先走了!谢谢你,蓝博朗。等我从外公家回来,料理好沈威的后事,然后我请你和麦晓韶吃饭。”

“没事的。只是希望你坚强。”蓝博朗笑着说。

“唐莎莎,你外公家离市区挺远的,我开车送你回去吧?”麦晓韶主动说道。她觉得不管蓝博朗和唐莎莎是怎么回事,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她都不能这么没风度的袖手旁观。

“不要了,你才从国外回来,应该很累的。再说你本来是来看蓝博朗的,但因为我,你们都没时间说话。我不想再耽误你们了!”

“嗨,有什么呀?我们是老同学了,再说我和蓝博朗又不差这一天,你别客气了!还是我送你回去吧!我看你情绪好像不太稳定耶!”

“你们别争了,我来开车。你们两个老同学也很久没见面了,在车上说说话吧!不过,我们还是先吃点东西吧,否则哪有力气开车!”

“我们出去吃麦当劳吧?”麦晓韶最喜欢吃麦当劳了。

“又去你叔叔的店?”蓝博朗一直和麦晓韶开玩笑说麦当劳是她的叔叔。

“是呀!这个比较快!我们买外卖。”麦晓韶说完,感觉屋内气氛似乎变得融洽了许多。

“那就谢谢你们了!”唐莎莎拉着麦晓韶的手,然后三个人一起下了楼。

唐莎莎外公家住的吴镇离市区开车要一个小时的路程。一路上,唐莎莎和麦晓韶说着她和沈威的事。在唐莎莎那里,麦晓韶知道沈威家的家境不是很好。他家在东北的乡下一个小镇上,但是沈威和弟弟都非常争气。在那个小镇上,他们家出了两个高材生,沈威他还有个弟弟在国外。现在沈威没有了,唐莎莎对麦晓韶说她决定以后要担当起赡养沈威父母的责任。她在医院的时候已经这么想过了,但没有说。

“你自己都要结束自己的性命了?还怎么赡养别人的父母?”麦晓韶咬了一大口香芋派不依不饶一针见血的问道。

“我……”唐莎莎觉得麦晓韶和高中的时候一样,得理不饶人。

“好了,我的意思说你要坚强。等沈威的后事处理好,然后你再和他父母讲你现在的想法。他长这么大突然间就没有了,你说他父母亲心里是多少难过了,是吧?如果你再自杀,你说沈威的死还有什么意义?那一瞬间,他是想你活下去的,你难道不明白?你说呢?”麦晓韶狼吞虎咽的吃掉一个香芋派,然后又拿起一块麦辣翅。

“我知道错了!”

“好了,别难过了!其实我也难过……吃点东西吧?你肯定很多天没好好吃东西了!”麦晓韶说着把装着食物的纸袋递给唐莎莎。

蓝博朗不时通过后视镜看看麦晓韶。他觉得现在他越来越看不懂麦晓韶了。

车子开到吴镇时,已经是中午了。

吴杨看到三个人同时进了家门,她很吃惊。旋即,她就明白了,她说在同学家,没有说谎。这孩子从小就不说谎,这点她颇感安慰。看到唐莎莎的那一瞬间,她用力的抱着她。

“孩子,你回来了!”

唐莎莎在吴杨的怀里又哭了起来。

吴玉和唐中明把蓝博朗和麦晓韶让进后院。这房子是前店后宅的建筑形式,这也是这个吴镇的特色。

蓝博朗和麦晓韶喝茶的时候,唐莎莎进了院子,吴玉拉着她的手把她带到自己住的房间。

“莎莎,你知道小姨有什么事和你说吗?”

“不知道。小姨,我真的是……”

“莎莎,你坐下!”

唐莎莎从没有看吴玉这么严肃的和她说过话。从小到大,吴玉一直都疼她。小时候,吴杨做生意,根本顾不上她,是小姨吴玉一直把她带到上小学的。每年的寒暑假,她都是在外公家度过的,寒暑假的作业也是小姨帮她辅导的。小姨不爱笑,总像有很重很重心事的样子,但经常温柔的看着她发呆。她在唐莎莎的眼里就像太阳一样温暖。外公也疼她,但是很少抱她,她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想是不是因为她是女孩呢?但是外公也不和哥哥逸尧亲近,他总是板着脸,让人看了就怕。

“莎莎,按理说,你内心深处这么痛苦,我今天是不应该和你说这些,但是如果我不说,我怕你以后还继续做傻事。你说你去同学家,我相信。但是在去同学家之前,你有过什么样的想法,我也知道。你曾经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然后你也这样去做了,是不是?”吴玉喝了一口水对唐莎莎说道。

唐莎莎不再说话。

“莎莎,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给你生命,是付出很大的代价的。比如你外婆,为了你未出世的舅舅就是付出生命的。而你妈妈为了生下你,几乎是付出整个青春还有做人的尊严……”

“我妈妈?”

“是,你妈妈为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了…….”吴玉说不下去了,她捂住自己的脸。

“小姨,你不要哭……”唐莎莎抱住吴玉。

“你让小姨说下去,二十三年了!如果不是看你这样,就想永远不说的…..”

“小姨,到底怎么了?”

“你的妈妈,是西南财经大学毕业的。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天,一条街都沸腾了。因为在那个年代,和现在不同,能考上大学的人是凤毛麟角。她的父亲和姐姐都非常高兴,她姐姐当时成绩也好,但是为了她能考上大学,在高二的时候就辍学了,然后去深圳打工,就是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她离开家上大学那天,是她姐姐和姐夫一直把她送到学校去的。他们对她寄予了厚望。后来她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银行工作。刚进银行的人,都是在柜面数钞票的,你妈妈也不例外。工作一年后,她被调到对公的窗口工作,在一次帮一家单位支票进账的时候,无意中认识了一个男人。他儒雅、有风度,那个男人当时是一家国企的财务,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半年后你妈妈才知道那个男人是有家庭的。等到知道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那男人家里有一个三岁的儿子,有一个不漂亮但很能干的妻子,但是他说和妻子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候因为寂寞才在一起的,那时他们都很小,后来回了城就凑合着结婚了。他说他们没有爱情。他认识你妈妈那年,是一九XX年,那时你妈妈一个未婚的大姑娘家,出了这事是很丢人的,她无人可以商量,只有和那男人就是你亲生的父亲商量。男人说现在条件不成熟,还是不要了吧?你妈妈很伤心,就和他分手了,说自己回去处理。男人说给她钱,她没要。回到家,她想想还是和自己的姐姐说了。她姐姐问她自己的意见,她说她想生下来。她姐姐说,你要想好了,你如果要这个孩子,那么你这一生就完了。她坚定的点点头坚持要这个孩子。然后,她在很多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辞去了银行工作,和姐姐姐夫一起去了南方。一年后,他们回来了,大家的眼里是姐姐又添了一个女儿。而你妈妈,她本有很多次可以出去工作的机会,也有很多次可以结婚的机会。但是她为了把你带大,都放弃了。其实她本来也可以让她姐姐的婆婆,也就是你名义上的奶奶把你带大的,就像你哥哥逸尧一样。但你妈妈,她不想委屈你,所以她坚持自己带。她知道你外公的茶馆不能养活全家人,所以等你长大些,她也兼职的做些事。她一边带你,一边考会计师,多少长夜,她一边用摇篮摇着你睡,一边看书,苍天不负有心人,最后她考上了会计师,然后开始帮一些企业代账赚一些费用养家。很多人都怀疑过她,怀疑过这个孩子是她的。但她非常淡定,有人问她,她就说是她姐姐做生意没时间带。就这样一直带你到上小学,她姐姐全家搬去城里住,她才不得不放手的。你上学后,她尽量控制自己的感情,只有每年寒暑假她才去城里把你接回来。她的父亲,就是你的外公,因为这件事苍老了很多,还差点和她断绝关系,但最终还是包容了这件事。他从小就疼爱这个最小的女儿。他本以为,他的小女儿有了出息,对他死去的妻子是最大的安慰。却是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唐莎莎沉默着,她坐在吴玉对面全身发抖。

“那么,小姨。我想问,她就没和那个男人有过什么联系么?”唐莎莎泪眼婆娑的问道。

吴玉摇摇头:“他当初在那家单位是很有前途的,你妈妈不想毁了他。而且他有家庭……”

“不想毁了他?那么就应该毁了自己?一个女人,有多少青春可以等待?你是我妈妈是不是?我是你和他的女儿,是不是?告诉我,他是谁?他在哪?我要去找他!他是混蛋!我恨他!”

“莎莎,你不要闹了。小姨告诉你这些,就是让你珍惜自己的生命的。沈威已经没有了,你就是死也唤不回他的性命。你花一样的年华,不可以这样轻易凋谢掉的。你只有好好的活着,就像《泰坦尼克号》里的露西一样,要活到一百岁,才对得起他。你知道吗?”吴玉把唐莎莎抱在怀里。

“可是,小姨。他就没有找过你吗?”唐莎莎把脸埋在吴玉的怀抱里,依然追着之前那个问题问。

“他找过我。但是当时我在广州,他没办法找到。那时也没有什么电话。他来过外公三次家,但是被外公用铁锹赶了出去。那年他认识我的时候,我住在单位分的宿舍里。现在那幢房子应该都拆掉了吧?说这话儿,二十三年过去了,时间真快啊!”吴玉一脸怅然。

“那你,你不想他吗?你很爱他,是不是?如果你不爱他,不可能生下我!”唐莎莎满脸泪水仰着头问。

吴玉用手擦去唐莎莎脸上的泪水,对她说:“我告诉你这件事,主要目的是不要你去轻生。这件事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个心结,是一件羞耻的事。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但我从决定生下你那一刻开始,我就想好了。如果说到死,那我不知道应该死了多少遍了。你父母来告诉我说你一夜未归的时候,我就想过了,你肯定是去做傻事了。我想如果不告诉你你的身世,你就不知道自己来得这么不容易,你有可能还会再去做傻事。再说你已经长大了,有些事也许你早晚都要知道的。虽然这事说出来也许你无法承受,但是我没得选择。我只能选择告诉你!”

“小姨,我向你发誓。我一定会坚强活下去。像你一样。不是,就像露西一样,活到一百岁!还有,你告诉我这件事,我不觉得你的耻辱的事。真的,我不觉得……我以后不做傻事了,再也不这样做了……”

“你呀,还是个孩子。还没有完全懂事!”吴玉说着,爱怜的摸着唐莎莎的长发。“孔子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你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吗?”

唐莎莎点点头。

“你的两个同学送你过来的?”

“不是,那女孩是我高中同学,叫麦晓韶;那男孩是她男朋友,叫蓝博朗。”

“蓝博朗?”

“嗯,小姨你认识?”

“不是,我就是觉得这个姓氏很特别。”

“是很特别。其实我同学麦晓韶的姓氏我也觉得很特别。”

“他们都在哪里工作?”

“麦晓韶在建筑设计公司工作。蓝博朗不知道,因为我才认识他的。哦,小姨,是蓝博朗救了我的命。”

“哦?”

唐莎莎于是就把她和蓝博朗认识的经过说了一下。

“哦,那要好好谢谢人家哦!你等会过去和他们说一下,就说过几天,我请他们吃个饭。小姨去市区订好酒店后,到时你通知他们。”

“好的,谢谢小姨!但是我想还是等沈威那边处理好…..”

“嗯,这是肯定的。等会我和你妈妈一起回市区,然后去医院看望一下沈威的父母。你妈妈今天才告诉我沈威的事。”

“小姨,你真的不想见到那个人吗?”唐莎莎还是追着之前的话题问。

“都二十三年了,感情都淡了,不是你想得那样。生离有时不如死别,真的!生离有怨恨。一个人死了,尤其是为了你死去,你就会一直念他的好。就像你和沈威……再比如你的外公,在他心里没有人可以替代你外婆,因为你外婆是在年轻貌美的时候死去,而且是因为他们的孩子死了。如果你外婆在,他们也会吵架,也会有其他的问题。说难听点的,离婚也有可能。但是因为她走了,他永远见不到她了,所以她给予他最后的回忆就是她年轻美丽的脸,然后他用整个生命来回忆她。好了,莎莎,我们不讨论这个话题了!你带我认识一下你的同学和她男朋友,好不好?”

“当然好了!妈妈。”唐莎莎亲了一下吴玉。虽然她心里恨那个没见过面的父亲,但是她爱自己的母亲。这种爱没有任何缘由,就是血浓于水。尤其是当她知道吴玉为了自己付出这么多,她没理由不爱她。她一点都不为自己的身世感到羞耻,她觉得小姨才委屈。明明是自己的女儿,还要叫自己做小姨,她觉得吴玉很伟大。所以她叫那一声“妈妈”,是自然的,是发自内心的。

“嘘!不要说,这事先不能说。你自己知道就好了!”

吴玉爱怜的看着唐莎莎。她不想让自己姐姐吴杨听到唐莎莎叫自己“妈妈”了心里难过,虽然她姐姐吴杨这么多年没什么时间照顾自己的女儿,但她在经济上给予了她很大的帮助。唐莎莎的学费百分之八十都是姐姐出的,还不包括其他的费用。像唐莎莎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奢侈品品牌居多。就靠她那点收入,是不能给女儿这么好的生活条件的。虽然她一直都坚信那句:“女儿要富养。”但是如果没有那么好的物质条件,如何才能富养得起来?所以在这点上,她感激姐姐姐夫和姐夫的家人。而且在名义上,在外面很多人眼里,姐姐吴杨才是自己女儿的母亲。虽然吴杨同意她告诉唐莎莎身世这件事,但她觉得一切都还是需要时间。

“但是,小姨,你告诉我我是你生的孩子,我怎么一点都不意外?你说奇怪不?”唐莎莎亲热的挽起吴玉的胳膊说道。

“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呀!因为你从小就是我带大的呀!”吴玉带上了房门。

“那我以后叫我妈妈什么?”

“你当然还是叫她妈妈!这不需要问的。你还是叫我小姨!”

“为什么呀?”

“不能让你现在的妈妈伤心呗!傻丫头!怎么都长不大!哦,对了,你毕业这么久怎么也不找个正经工作?”吴玉转移了话题。

“没有找到合适的。我觉得吧,工作不仅仅是要赚钱,心情也要好才行。我还是比较看重一家企业的文化的,然后才是薪水。当然如果老板长得帅就更好了!”

“你这都什么想法啊?现在的孩子啊……”

她们说着话到了客厅。

吴玉看到蓝博朗的一瞬间,她觉得空气凝固了。

蓝博朗站起身,向吴玉点点头,微笑着看她。

深埋在她心底的那个男人怎么和他可以这么像?是因为姓氏?还是真的像?她没有答案给自己。

“阿姨好!”蓝博朗和吴玉打个招呼。

她慌乱的点点头,示意他坐下。麦晓韶也站起来,轻轻的喊了声“阿姨好!”

吴玉向麦晓韶点点头,轻声回了句“你好!”

“妈妈!”唐莎莎跑去厨房:“什么时候可以吃饭?”

“就好了!”吴杨在烧最后一个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