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为了和金雀花的妈妈实现历史性的会面,我回了一趟什么岭,把妈妈接到城里来了。
金雀花和我一起回去的。
我忍痛割爱,舍弃了一个星期的揽客生意。当妈妈见到我们的那一刻,她怎么也不会相信她的儿子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妈妈拉着金雀花的手,好像拉着自己闺女的手,亲切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妈妈说:“闺女,叫啥名字?”
金雀花说:“大妈,是金雀花。”
“哎哟,好听的名字,真是宁蒙的福气啊!”
妈妈拉着金雀花的手,左看右看,一会儿惊喜,一会儿感叹,并且不停地抹着眼泪。
金雀花的确漂亮,我敢说,她如果嫁到什么岭来,一定是全村最漂亮的媳妇。别说她绽出笑靥的样子,即便是哀愁,也是美丽的哀愁。她的眼睛,有夺人魂魄的力量,如果你稍不留神,你的魂魄就被她的一双眼睛勾去了。她的胸脯是全村媳妇最高的,无与伦比,汇集了男人最理想的一种高度。金雀花的身体紧致而不雍肿,呈现出一种窈窕之态。
如果把金雀花形容成一朵花,那么,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芬芳的花儿;如果把金雀花形容成一棵树,那么,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挺拔的树;如果把金雀花形容成一种草,那么,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柔美的草;如果把金雀花形容成一枚果子,那么,她是这个世界上种絮最结实最饱满的果子。
总之,在妈妈的眼里,金雀花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女孩。
也许,妈妈只在花开的季节,只嗅到花开的芬芳,只看到花瓣的绚丽多彩,她却不知道这花儿盛开的过程有多么漫长,她开花的过程,比铁树还漫长,比无花果还要难逢。
我和金雀花吃完妈妈做的最好的饭菜,在家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我们就上了老家的那座岭。
这个时候,正是春天,百草待发,万木争荣的时节,地气升扬,到处充满了生机。那座岭,我离开的时候,还是一片光秃秃的,除了岩石,什么也没有。现在,由于荒山承包,经过几年的治理,已经开发得有模有样了,秃岭上已经有了像模像样的绿色,有了绿色的草坡,有了各种果树。甚至,没有栽培,绝迹多年的小松树也长了出来。
金雀花走惯了城市平坦的大道,从来没走过这样崎岖的山路,她走着走着,一不小心,把脚扭伤了,疼得她抿起了嘴唇。
我扶着金雀花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她抱住那只扭痛的脚,不停地揉搓着。
我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让我帮你揉吧。”
金雀花把那只脚交给我。
揉了一阵子,大概血脉活动开了,不再那么疼了。我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我一边帮她揉脚,一边给她讲关于岭上的故事。
“多少年之前,这儿还是一片平地,没有山,没有水,更没有人居住。后来,来了一个小和尚,在这个地方建了一座庙。小和尚为什么来到这个荒凉的地方建一座庙呢,因为他出家当了和尚。小和尚想让喜欢他的那个女孩把他忘了。可是,那个女孩怎么能忘记他呢,于是不停地流泪,不停地流泪,泪水流成河,最后汇聚到这里。小和尚没有办法,一着急,就变成了这座山,把女孩的泪水挡在山那边。因为小和尚的头光光的,所以这座山也就成了秃岭的模样,没有树,没有草,只有亮光光的岩石。”
金雀花说:“小和尚为什么要远离那个女孩呢?”
我说:“因为他当了和尚,和尚是不能娶媳妇的。”
金雀花说:“他为什么要去当和尚呢?”
我说:“小和尚要归依佛门,普渡众生。”
这是一个十分费解十分深奥的道理,一句两句也讲不清楚,恐怕,穷其一生,也不会有所悟的。我不打算再给金雀花讲解下去。
不一会儿,金雀花的脚不疼了。我搀扶着她,沿着高低不平的山路,继续往前走。
金雀花说:“我想到山那边,看一看那个女孩的泪水是怎样被堵住的。”
于是,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继续前行。等我们翻过这座山岭,已经是中午了。
山的背面是一片茫茫水域,正午的阳光照耀在一望无际的水面上,波光粼粼。山岭成了一个堤坝,将点点金光阻挡在山的一边。
金雀花说:“宁蒙,你怎么不早带我来这里呀?”
我说:“我早就想把你带到这里来,只怕你不肯。”
金雀花望着一眼望不到边的蓝色水域,说:“这就是那个女孩流下的眼泪呀!”说罢,她哈哈大笑。
我说:“是呀。”我也大笑。
金雀花说:“没骗我吧?”
我说:“我要是骗了你,我肯定也被别人骗了。”
鬼知道这个世界上谁在骗谁,只要你相信,就不算是骗。直到有一天,你不再相信了,就一定是骗了。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
于是,在辽阔的水域旁边,在天水一色的世界里,我和金雀花动情地搂抱在一起,做起了本应该在床上才做的事情。
白云在天上悠悠地飘荡,水浪在崖边来回地碰撞,鱼儿在悠闲地玩水嬉戏,好像配合着我们的节奏,为我们演奏一曲爱的交响乐章。
金雀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掀起来,好像水面上起了风浪……我雄性的力量得到了极致的发挥。
在远离城市的山乡,我和金雀花做着和自然一样美丽的性事,没有城市的喧闹,没有疲于奔命的追逐,没有哀伤,没有忧愁。这时候,我真正走进了金雀花的丛林,在里边徜徉,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充满了好奇。
似乎是风,是树叶,是地面的草丛,是美丽的小石子,挠着她,她咯咯地笑起来。
我对金雀花说:“你喜欢这里吗?”
金雀花点点头。
我说:“我们搬过来住,你愿意吗?”
金雀花摇摇头。
我说:“你还是不喜欢这里。”
金雀花说:“喜欢,并不代表要住到这里。”
“喜欢,并不代表要住到这里。”如果把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不喜欢,并不代表不住到这里。”
在我的内心里,我很难说喜欢这里还是不喜欢这里。无论喜欢还是不喜欢,我注定都要来到这里,因为,这里有我活着的妈妈,还有长眠地下的爸爸,我与这里已经有了解不开的情感疙瘩。
我想,金雀花永远都是属于那个城市的,而我,只是在那个城市的边缘游走,当我欢快的时候,我会感到城市的车水马龙,我会感到信心百倍,一展宏图,成了那个城市的主人。失意的时候,我会喝酒发泄,我不停地游走,我会去找小花小草,然后对着灯红酒绿的街市大骂不止。
我就是这样,我在城市的生活就是这样。
这天,直到太阳偏西,快要沉落到湖水里去,我们才回到家中。
从岭上回来,妈妈一个劲地责备我,因为我们在岭上呆得久了。妈妈怕我们感冒,烧了热水要我们洗漱。妈妈并不知道我们在岭上干了什么事情,如果说出来,她会害臊得不得了。她会说“你这个孩子,在城市里呆了几年,咋学坏了?”
哎,我如果把城里的事情跟妈妈讲了,她一定觉得我是一个从外星球上来的人,是个陌生得连眼睛和鼻子都认不出来的人,不再是她的儿子啦。
我们没把金雀花扭伤脚的事情告诉妈妈,也不把妈妈的担心放在心上,继续有说有笑,好像我们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人,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一对恋人。
一个星期之后,我就发动我的三轮车,沿着来时的路,回了城。妈妈跟我们一起,来到了城里。
妈妈从来没进过城,却坚定地认为我应该进城,我不能确定妈妈的生活哲学是从哪里得来的,她为什么坚定地认为城里好,城里除了车多人多楼房多,在山多水多树木多方面,与什么岭相差足有孙悟空的一个筋斗云的里程。这还不说,城里的空虚和寂寞,城里的辛酸与苦楚,城里的勾心与凶险,哪比得上什么岭的树青脆,哪比得上什么岭的水甘甜。可是,我不能教育妈妈,我知道,她让我进城的道理是没有错的,只是我在城市里走岔了道,走歪了路,不过,我在城里这几年的成长,也算结出了果子,这个果子就是,我很快就要和金雀花定下婚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