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不可耐的我
明赞暗讽的文字,像生活,华美与猥琐都是真实。“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俗即大雅也!
我一再地让自己学习着高尚些,脱俗些,终究俗不可耐。常常反思,却不够一点点的改善:
我爱金钱。这点我虽不如伟大的张爱玲女士,她小时便有了金钱的敏感,抓周就抓了个铜钱,然而我并不隐晦自己也对它有相当的热爱,曾经拿到人生第一笔稿费,第二日就去买了一双昂贵的高跟鞋;我大学时候喜欢赚钱,先是做兼职教师;又拼命自学英文,因为知道将来做翻译比教师赚更多;现在出来工作,也无时不希冀着工资再涨一些。
我知道我这样高调地宣扬拜金,定会招来种种批评。一个尚且年轻的女子,有这等糜烂的思想,实在有败社会风气。
这里说东晋的陶渊明可能有些不搭调。他是见不得世俗的人,向往自由自我的隐居生活,在做官与隐退之间不得其愿。他的《归去来辞》情绪复杂,“既自以心为形役,溪惆怅而独悲?”迫于生计,要出去做官才能有钱买酒,奈何“世与我而相违”。
人们总在歌颂其清欢的志向,不为五斗米折腰。我却觉得陶潜委实是个矫情的人物,他虽然退隐归山,却无时不在说服自己。《桃花源记》幻想社会没有剥削压迫,安定富足,又有无限的绝望。还写五柳先生这样的同类。“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却“宴如也”。
不论做官或隐退,他都不肯面对现实与自己。
“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大抵只能作一句聊以自慰的话。
热爱金钱是热爱生活的表现。唯有金钱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生活。假若储备了足够的钱财,我亦乐了做隐山的居士。总不至于饿着肚子还要说不爱富贵的话。我是承认了自己就是彻底的俗人。
有人问我要嫁什么样的男子,我说不设框框,然而贫穷的不嫁。如果哪个多金的男士看到了我,不弃我的俗气来爱惜,我便义无反顾地追随他了。
我爱物质。我的母亲一度唾贬我——我要失去你何其容易,只要有个男士买了漂亮的裙子送与你,你定是毫不考虑地跟他走的。母亲的言辞说得过于激烈了一些。我却是真爱美丽的服饰的。成衣店里的裙子与上衣,我恨不得可以统统买回去。到了购衣季节,在店里不知疲倦地试穿,没有一件是不喜欢的。家里的鞋柜装满了我的鞋子,可我仍然嫌不够。珠宝店里的首饰,总可以让我驻足流连……
有一年我失恋,很是感到伤痛,整日闷在屋子里,饭也吃不下,形销骨损,一连五、六个星期都是如此。朋友过来安慰我,带我出去散心。我们逛市区最大的商场,走超市,又去服装店,还买了耳环之类的东西。我在镜子前看到自己穿着崭新的漂亮的衣服,心情竟然一下子好起来,失恋之苦,轻易被抛在脑后。这件事我一直觉得愧疚且无比讽刺,现代的爱情带给我们的安慰,远及不上物质带来的那么直接有力了。
物质带来安全感。摸摸衣柜里琳琅满目的衣服,鞋柜里各式各样的鞋子,每一个触觉都是真实的,总算知道自己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个时代,男人早已经不可以依靠了,他们转身就可以离你而去。
我爱世俗。这大概继承了一般中国女子所有的“美德”,多事、繁琐、喋喋不休。热衷颓靡的都市小说,读华丽的爱情故事;每天早上为穿什么衣服而发愁;乐意与同事交流一把青菜的价格;竖着耳朵听人讲八卦新闻;议论过了30岁还没有嫁出去的女子;对浓妆艳抹的老妇人用尽烂辞却无不希望自己将来也能那样……
每日下班后我穿上色彩艳丽的衣服,挎个大塑料袋去买菜。市场卖熟食的阿姨一边切肉一边热切地与我交谈。她告诉我有人爱吃她的烧肉,昨天买了两斤,今天又买了同样的分量,总是如此。一路上我不断回味她的话,觉得甚是有趣,将她的话转述与其他人听,就仿佛看见爱玲女士在我面前冷笑:你不单俗不可耐,简直是无药可救了!
偏我还是一个典型的暴露狂,狂热地喜欢写故事,家长里短,人情世故,包袱不停地抖,多少会有人读到,当了笑话来谈。
生活把我怡养成了俗人,为此我是从来不会脸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