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伴我前行
物欲横流的今天,当年的“雷锋精神”早已淡出人们的记忆,今天你提及“雷锋”,在“雷锋精神”的鼓舞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人民服务,难能可贵!
我出生在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那样一个杂乱的年代,从我懂事时起,我就过着与现在孩子无法比拟的苦日子,家中八口人,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几乎为吃饱肚子经常吵闹,有时为了多吃上点糊糊粥(萝卜、红薯类),也会彼此盯视,生怕父母分给谁多了,自己吃少了。这样的日子直到我上了初中。
正是在这争粥抢食的日子里,我从哥哥姐姐的言谈中,从哥哥姐姐的书本上知道了一些有关雷锋的故事。
不满七岁,雷锋就成了孤儿,被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为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去蛇形山砍柴,可是当时蛇形山的柴被地主霸占了,不许穷人砍。有一次砍柴时被地主婆看见并抢走了柴刀,并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连砍三刀,鲜血直流。一九五零年,十岁的雷锋参加了农民协会,当了儿童团长,站岗,放哨,巡逻。一九六零年应征入伍并于当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凭“钉子精神”和“螺丝钉精神”努力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雷锋追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人生境界,并身体力行,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知道了雷锋出差总是一路做好事,但从来不留名,直到一九六二年八月十五日因公殉职。
至今,雷锋精神依然激励着我,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总会乐于去做。在我的生活中,我曾经多次自己掏钱为本单元楼道换上损坏的照明灯;我也曾经掏钱购票送走误入传销歧途的懵懂青年;也曾帮助走失的十岁女孩找回自己的双亲——
雷锋精神,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我们这些老百姓眼里,也许就是乐于助人!因此我会教育我的孩子,记住雷锋同志,记住助人为乐的民族优良传统,记住“关心他人就是关心自己”,帮助他人也是一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