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
陶瓷上的睡莲 提琴下的缠绵
和奇勒基保接吻
至够经典……
原来又几十年 情迷旧片
颠倒我妈妈的童年
怎么我都
被剧情钟秒感染
古老得很性感 妆太旧却动人 乱世里拥抱更深
然亦就算我够专一 不够狠
纵使他跟我更合衬
但我于昨日未诞生
想跟偶像谈恋爱 要为万人迷喝彩
可惜我这个时代 很懂吻别很快放开
当天壮烈原来不再
只因我知爱堕入爱海
谁人都可以爱 男孩亦只 喜欢接力赛
无论是苦是甜 怀旧亦很自然
和奇勒基保接吻 才算画面
情迷木村不变
原来亦想 分享我妈妈的童年
这种美感 五十年没有改变
古老得很性感 妆太旧却动人 乱世里拥抱更深
仍然就算我够专一 不够狠
纵使他跟我很合衬
但我于昨日没诞生
想跟偶像谈恋爱 要为万人迷喝彩
可惜我这个时代很懂吻别很快放开
当天壮烈竟然不在 只因我知爱堕入爱海
谁人都可以爱 男孩亦只 喜欢接力赛
无缘和最喜爱一吻 有幸有不幸
也许从未认识当天这最人
便觉得很
吸引……
——Twins《乱世佳人》
看好书的时候,是真的仿佛身置其中,所以从而没有产生过对主人公的惋惜、同情,我觉得这才是看书的最高境界。当你真的把自己作为书中的一份子的时候,你才不会感到对主人公的爱憎,你可能只会感到隐隐的喜悦,抑或是痛。那时候你不会因为谁病了或是死了而难过。你只会真的以为自己病了,甚至是死了。这种感觉,只有试过的人才能真正感觉地到。那是怎样地一种忧郁的心境啊。
但我不常看名着。虽然我知道某书某书很经典,但是我无法像别人一样把它仅当作一种消遣。我会长时间地沉溺于书中,甚至不吃饭不睡觉,直到把厚厚的一本书完全读完。这是一件累到极点的事。而且如果是悲剧故事,我就会一蹶不振,而且很难回转过来。记得那时看完《巴黎圣母院》以后,最后一幕的场景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紧抱着这具尸骨的另一具骨骼却是个男人的。可以看出,他的脑袋缩在肩胛骨内,他的脊椎骨歪斜,一条腿比另一条腿短。此外,他显然不是被绞死的,因为他的颈椎骨上没有任何断裂的痕迹。所以这具骨骼的主人是自己前来死在这里的。人们想把他和他所拥抱的那具骨骼分开时,他化作了尘埃。
在那时,我仿佛真的听见了一种声音。不是那具尸骨化作尘埃的声音,而是心碎的声音。可能在我的潜意识里,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切肤的痛,我已经几乎想伸手托住那欲坠的头颅。仿佛那时我一点也不曾害怕过那些阴森恐怖的尸骸。我只想周围的人快些离开,让我在这阴森昏暗的地方呆坐一会儿,哪怕什么都不想……
很多人看书都会说,如果我要是那个主人公,我就会怎么怎么样。而我却不曾产生过这种想法,我似乎觉得,主人公所作出的一切选择也就是我的选择。即使是我不愿接受的痛苦。不愿避免可以避免的痛苦,也未尝不是一种经历。这种经历实在是可以让你成熟许多。
真的不是在书中要意识地刻意扮演什么。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吧,如果说看一本名着是跑一段长跑,刻意要扮演什么的人是被作者拖着来到终点的,而完全置身书内的人是用几乎轻松的步伐跑完的。前者有目的性,就是看完这本书,演完这场戏。后者是不经意的,在外人看来是不带任何感情的,而它却是最真挚的,最入木三分的。前者会骄傲地说,自己是随着主人公的喜悦而喜悦,哭泣而哭泣的;而后者却可以很平静地说,我从来不会为了谁而哭泣,因为只有我在哭泣。我自以为是后者。
有人说,看书的是傻子,看戏的是疯子,我自然不会承认。我会自喻为“足迹的拥有者”。因为我坚信我曾经完完全全,实实在在地走过那条路,我感受过,我体会过。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拥有着那段足迹,那就是我自己的脚印。那是最最可感、最最真实的财富,也许在别人的眼中,它一文不值,那是因为他们不曾心痛,不曾感伤,他们在心底并没有这种心痛和感伤的概念。而真正的拥有者有,所以这财富对于拥有者来说才能说是宝贵的。
而且这笔财富并不占地方。它们会深深地躲藏在你记忆中最最角落里的一个角落,平时不会出来,只有在你需要它的时候,它才会出来,给你一个最亲切最温暖的拥抱。这时你会发现文思如泉涌。
我想,等到我的心里真正平静下来的时候,我要把我的心围起来,好好看一本书。那就是《乱世佳人》,我可以说是只看过一个大概的情节,却一直没有看过原着。我想那该是一本很吸引人的书。每次听完Twins的这首《乱世佳人》的时候,我都有一种想看原着的冲动。但我每次拿起书都找不到那种感觉,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所以每次都放弃了。因为觉得读这么经典的名着找不到那种感觉得话就简直是对名着的亵渎。我应该拿出全身的精力和激情来走过这段路。留下自己的足迹。我想。
在我的印象中,《乱世佳人》中描写的将是一些颇受上帝宠幸的人们,他们在无忧无虑中轰轰烈烈着他们向往的爱情故事。一听这名字,就觉得很诗意,再听过Twins这首温情清新的抒情慢歌,开头几句“陶瓷上的睡莲,提琴下的缠绵”就已经让人陶醉不已。对故事情节的猜测与向往也骤然而增。曾经看到过百老汇《GONE WITH THE WIND》的海报,真的很艺术,真的很有感觉。看来,看过这原着后,我就不是情迷百老汇了,而是真正的情陷百老汇了。
虽然我没有读过它,但在我的印象之中,西方文明所熏陶出来的爱情比我们有激情多了他们似乎更敢爱,我曾经背过一篇勃朗宁的十分经典的诗,爱情诗:
How do I love thee?let me count the ways。
My soul can reach,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day’
Most quiet need,by sun and candle light。
I love thee freely,as men strive for right,
I love thee purely,as they turn from praise。
In my old griefs,and with my childhood’
With my lost saints—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Smiles,tears,of all my life!—and if god choose,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中文(可能背得没有英文那么准确了):
我是怎样地爱你?让我逐一细算。
我爱你尽我的心灵所能及到的深遂、宽广和高度,
正像我探求玄冥中上帝的存在和深厚的神恩。
我爱你的程度,就像日光和烛焰下,那每天不用说的需要。我不假思索地爱你,就像男子们为正义而斗争;
我纯洁地爱你,就像他们在赞美前低头。
我爱你以我童年的信仰;
我爱你以满怀热情,就像往日满腔的辛酸;
我爱你抵得上那似乎随着消失的圣者而消逝的爱慕。
我爱你以我终生的呼吸,微笑和泪水
—假使是上帝的意旨,那么,我死了还要更加爱你!
真的好浪漫,好有感觉。知道勃朗宁的爱情故事吗?是真正的爱情的力量让她从瘫痪变成健康的正常人。但遗憾的是我知道自己无法读懂她的诗的真正意义。因为我不了解她的爱情。我无法使自己完全溶化在她的诗中,我无法身临其境。或许,虽然我觉得她的爱情传奇很神奇,很美,但我的内心中却并不相信。有了这个隔膜,就会让我突然产生一种很置身事外的感觉。
我想,我的一生都应该陷入在文学这个巨大的沼泽之中,我可能永远无法脱身,而我也不愿脱身,从来没打算过要脱身。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要花光我余生的精力与激情,真正读懂每一篇名着,给人生多一点自己无法经历到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