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

迪雅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01-07 09:16 责任编辑:枫叶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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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优美的文笔娓娓的讲来一个小女子独有的情怀,淡淡中让人回味着咖啡独有的醇香,正如用心品味生命的感动。

其实也算喝咖啡多年的人了但懂咖啡是另一回事。

开始喝咖啡是在初三那年。因为升学考试,要熬夜读书,而咖啡正好可以提神。那时才刚刚知道有咖啡这种东西,隐约记得是因为读到一篇英语杂文,讲述咖啡的起源,说到咖啡的焦香,竟觉得是美物,一时充满了想象。

第一次冲的是雀速容咖啡。六、七年前还不会认牌子,也不曾听过雀巢这个名字。拿了二十多块零花钱,到超市买了一盒回来。确乎那时小商场也只有雀巢这种口味。

事实上喝了这么多年咖啡,也试过其他的品牌,印象深刻的还有麦司威尔和海南咖啡。有些已经记不起名称来了,但是雀巢的味道一直都是最喜欢的—温和、亲切,难得的温婉气质。

家里人都不喝咖啡,也不支持我的爱好。我口头上不对他们的意见反驳什么,私下里却照喝不误。

那时候,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所公寓里。每个晚上,偌大的房间只有我一个人。寂寞扑面而来的时候,煮一壶开水,冲一杯简单的咖啡,深深浅浅地喝。或者握住个敞口杯,可以在阳台上站一个晚上,看着楼下的街道上人来车往。我身上坚韧的性格,恐怕就是那时侯形成的罢。

周末要与家人一起住,他们都有餐后喝茶的习惯,我却全然没有了兴趣。外婆认为茶可以帮助消化,所以每每要逼迫我喝茶,我总是抿住嘴佯装喝下去,趁没人注意就把茶水倒掉。

咖啡的味道比茶重了许多。所以习惯了喝咖啡,觉得茶水如白开水。但红茶却是我唯一喜欢的。英国人喝红茶是出了名的。他们邀朋友你吃饭或聊天,总是要先泡一杯茶,通常加上牛奶和块糖。我自己泡红茶的时候,是不加牛奶,只加红糖的。牛奶与茶搭配,其实显得生硬。反倒是加红塘更显融洽。红塘性温,与相同性格的红茶混合就无可挑剔。喝茶的时候,最好是听一曲音乐。江南丝竹,典型的有《霓裳曲》轻盈悠扬的碰铃与大鼓轻轻点奏,正是“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而喝咖啡的情形又不一样。在早晨,或者午夜时间。这是我的特殊的爱好。美国人就有喝morningcoffee的习惯。但是一定很少人会在午夜起来煮咖啡。

我一度称我这种行为是一种疯狂。在一般人的眼中,只有喝酒的人才有可能疯狂。象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五花马,千金裘,与尔同销万古愁”,豪言壮语下面,隐藏的却是无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何其高傲的自我安慰!

确乎古人喝酒的没有几个是真正的闲适,都是以酒自慰,浩叹人生的短暂。如陶渊明的《移居之二》: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曹操是直率人,他在《短歌行》里也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贯云石小令《痛饮》更是:“东村醉西村依旧,今日醒来日扶头,只吃得海枯石烂惩时休”。真是畅快淋漓。

然而喝咖啡不是这种心态。现代人当然没有古人的生不逢时的感叹,只有寂寞这种城市病。活在现世,确乎是少了古人的那种真。都市人不喜喝酒而喝咖啡。越喝越清醒,越是清醒也就越是冷酷。

咖啡在电影里有很多经典。最早的要算《帝凡尼的早餐》里的开场一幕:通宵热舞后的清晨,十字路口,一位女士缓缓下车,她靓丽而苗条,穿着黑色礼服,戴着大号的眼镜,脖子上戴珍珠项链。手里拿着咖啡碟子和一块小面包。她走路的动作还带着昨夜的华尔兹舞步。背景音乐是《月亮河》。奥黛丽.赫本、纽约街头、好来坞气质、亨利.曼西尼的音乐、电影明星、还有那让人难以摆脱的幸福,绝妙的融合在一起。

我读中学的时候,开始流行网络小说。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被拍成电影。印象深刻—两个女主角在休闲屋里点饮料,卡布其诺,泡沫咖啡,我当时觉得喝卡布奇诺像喝一杯浪漫那样美。

并不常去咖啡厅,那里面的东西过于昂贵。却有次在甜品店里喝到不错的咖啡,海南咖啡豆煮出来的,加了鲜牛奶,黑与白交融的天衣无缝。其时傍晚,清冷的小店,傍着湖,满眼夕阳,一时觉得生活是件美好的事。

想来美的东西不一定要昂贵,也不一定要刻意追求。

仍然有时候会觉得咖啡是种纯粹的物质享受。因为它并不像白开水来得廉价。在甜品店里一杯咖啡要十五元人民币,即便是自己煮,也并不便宜,然而这样切切的喜欢着。饮茶、喝酒、品咖啡,都是一件美事。我并非物质女郎,只是对美,我的理解比较简单:存在的,能够让人感动的,就是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