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卢大虫的三年青春岁月
在食堂看NBA比赛,突然来一短信:今晚上有流星雨,听说是天猪座的,到时候天空会有一只猪飞过,可惜我要睡觉了,你就好了!那么多人看着你飞,认真点儿!好好飞,别给我丢人!
“扑——”一口百事没咽下去全喷了出来。我小心翼翼的抬起头看了看前面面相凶恶的肌肉男,“对不起,对不起,太不好意思了,这个,那个——”我边陪笑脸边帮他搽干净,最后扔下半包纸巾,趁他没发作夺路而逃。。
我打飞机似的点击着手机:该死的大虫,想起我了,谁是你的飞猪!
但和煦的冬日阳光突然让我心中一热,眼圈湿湿的,毕竟,这是我买手机后第一个来自老友的短信。
一
高一的时候,我们学校举行了运动会,我坐在看台上,接受着炎炎烈日的洗礼。百无聊赖之中,开始眯着眼睛往女子100米检录区扫描。突然,一个高高瘦瘦的女生进入了我的“法眼”:一身蓝蓝的,大大的美津浓排球服套在她的身上是那样的滑稽。这个体格,也来跑百米?“她是谁呀?”我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捅了捅身边的“米兰孙”,“二班有名的卢大虫,这你都不知道?!”他象看外星人似的看着我。可是随着比赛的进行,我对她彻底目瞪口呆,女子100米,200米,400米三项,最先撞线的总是她,我也记住了这个体育天才卢大虫。
二
高二文理分班,我依旧呆在了自己的六班。那天,各班选文科的同学都面色凝重的拖着脚步进来,我闲着无聊,趴在桌子上看我喜欢的《体坛周报》。忽然,周围一阵骚乱。我寻声侧头往边上撩:翠绿的帆布鞋,白色的七分网球裤,粉红色的半袖,一张清秀的瓜子脸。咦,这位美眉好面善啊?正迷糊中呢,“同学,不欢迎我啊?!”她笑眯眯(事后想那分明是皮笑肉不笑)的向我问。这不是传说中的卢大虫,我终于想起来了!“欢迎,欢——迎!”我吓的话都说不溜了(事后我俩回忆聊天,她还以为我被她的美色所迷导致我行为失常的呢,美的你!)。我26名,她27,就这样,我俩成了同桌!
后来接触的多了,也互相了解了,她是个典型的乐天派,整天笑眯眯的,跟每位同学都能打成一片,我们都很喜欢她;也终于知道她的大虫绰号的由来了,真的名副其实:嗓门大,还不加掩饰,跟谁都唠;经常利用她的身体优势“欺负”比她弱小的女同学,设计恶坐剧“陷害”我们男生。半学期不到,我们全班大部分同学都臣服于她的“淫威”之下,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尊称她为“大姐”。天天如此活泼,真不知她哪来那么多的精力和鬼主意。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味,活脱脱一个假小子,真浪费上天赐给她的那张脸!身为她的同桌,一个“老实八交,一心上进”的我(以前老师的评语,还真是伪装的好啊),终于遇到“知己”了,很快就混熟了,我们整天在一起谈论些东倒西歪的故事和鸡毛蒜皮的事,一起在背地“攻击”我们那个心慈但手硬的班任,一起在上课说悄悄话而被逮到批评。当然,我们也长“打架”,她每每说不过我时就拿出“撒手锏”:用力掐我,还总找又软又嫩的地方掐,一掐一个准。我总认为君子动口不动手,何况她还是女生,总不跟她一般见识(其实是打不过她),默默的忍受,或者气的半死,拧着脖子不跟她说话,但着绝对维持不了多长时间,一会儿又有说有笑的,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因为每一次都是她讲笑话“道歉”逗我笑。哎,脸皮还挺厚,忘性总比记性大!
后来,她要考体育,每天下午自习都得去训练,我也没什么“大志”,作业写完无聊便趴在桌子上与周公相会。每次她回来,都用手掐我的鼻子,折磨醒我,骂我是懒猪,并“一本正经”的板着脸叫我不要蹉跎大好年华。我那时已经被她们的“坏孩子”军团折磨的没有棱角了(说的太不好听了,应该是学会了以柔克刚),只是一个劲的陪笑脸,点头称是(这招在大学犯错误接受批评时依旧百试百灵,学会掩饰,也应该感谢她吧!)。她拿我没有办法,只是骂我“艮”,最后叹气作罢!
日子一声不响地溜走。高三了,我突然发现大虫不知何时已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不骂人了,不大声说笑了,文静了,会脸红了,更会臭美了,但依旧跑的很快。
三
后来她“跑”进了东北师大体育系,而我则稀里糊涂的“睡”进了白师历史系。走之前,趁着她家升学庆祝的机会,和好友去她家逛了一通,湖吃海喝了两天。临走互送祝福,虽没有象某些俗套影片那样哭的一塌糊涂,可也是鼻子酸酸的,心里蛮不是个滋味!
现在,她和我都在各自的学校里摸爬滚打。相互联系的少了,但每次在MSN上遇到,还是会象以前那样互相调侃,并彼此象对方炫耀自己,吹的天花烂坠:她说她是她们学校的系花,追他的男生连成山;我则说自己是学校的越野王,看自己打球的女FANS积成海。呵呵,当然,肯定会遭到对方夸张的鄙视和打击,直斗的天昏地暗。可是,在心里,还是会为对方的优秀和进步而高兴。
六年了,放什么都应该过期了,而我和大虫的友情依然如刚出炉的蛋糕,醇香而新鲜。
我们注定要“对峙”一辈子的,大虫。
后记:
许多人一定会问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一个特外交的理由是参加《意林》(原创版)的投稿。可是写完发现,没有什么特深刻的含义,自己的信心有些不足,可又舍不得扔掉,只好贴在这,浪费大家的宝贵感情,呵呵!
一个人,总会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会将以前所发生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子统统集合起来,一一回顾——想一想在那一段悔之无及上午时间里,自己做过哪些事,遭过哪些事,完成了什么,忽略了什么。
说起来,真有点儿不配称男子汉,我的弱点就在于总爱回顾自己早年的那些日子。我要说:一个人回头跳过去二十二年,就可以有权利爱他自己,而不至于落下顾影自怜的罪名——这究竟算不算谬论呢?
自己真的很喜欢六年前的高中生活,没有任何理由。用比较明快的文字纪念那段青葱岁月。大学的生活愈是无聊,寂寞,就越发反衬出那段高中纯真生活的珍贵。自己的年龄越大,也就愈加看重那一小段一小段的岁月片段,恨不得伸出我那无济于事的手去挡住那时间的巨轮。不甘心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不原让时间把自己的生命席卷而去,留下永恒的沉寂。
太阳,天空,微风,
共同用过的书桌,一起配合完成的考卷,互相写的纪念祝福照片,无害的名利心,玩笑,以至于俏皮的反话——这一切,难道都要随着生命一同消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