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蓝颜知己

解语飞花 散文 婚姻物语 2007-12-21 08:14 责任编辑:聪明的阿呆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059610

在江南最多雨的时候,芭蕉初肥。衬着粉墙乌瓦,芭蕉的绿奶声奶气,夺人眼目。我爱芭蕉。

在书架上装帧越来越精美的书丛里,发现《绿了芭蕉》几个字,素朴的封面,水墨画一般,竟是张恨水所著。我不犹豫地将它转移到了我的书架上。

好看。绮语连连。

刚才读到这一句:

“男女之爱,与美术有莫大之关系。动物之中,雌有求于雄,则雄美。雄有求于雌,则雌美。

富于爱情者必爱花,必爱月,必爱画,必爱美的文学。美与爱之关系,不可分如此。”

我也一直偏执地这样认为。虽然也许会被人詈为不够公允,但我还是不能够更正。我愿供述如下:

首先我错误地认为只有美丽的人儿才有资格谈恋爱。比古人的才子佳人更有甚者是,我认为才子有才还不够。如果是一对不好看的搭档,我甚至不能相信联系他们的是爱情。我曾经将选择恋爱对象的前提条件轻率地定为相貌是否堂皇,其中最重要的是身高要素。为此我错过了一个才华虽尚可为我欣赏,然前提条件不能符合的人。因为忍痛割爱,心内犹豫,所以是把自家的命运交给了路灯下抛起的一枚硬币,其情可状。

其次是我以是否热爱文学音乐、是否善于吟风弄月为标准制定了淘汰制。在我看来,不懂得欣赏人类艺术、不能领会风月之美者,其情感世界必定荒芜贫乏。我的少女时代的情感寄托对象,是一个典型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是老师的宠儿,同龄人的楷模。虽然上大学之前,我们关系并不明朗,但进入大学校园,自由恋爱是经家长和校方批准了的,所以开始大胆书信往来。遗憾的是,我心仪的对象略输文采,不会对花落泪、对月吟诗,阳光灿烂得很。无奈淘汰制是残酷的。不过,少女时的情愫却留在了今天的梦里,偶尔竟会梦中低徊。

再次是不理智地将自己的爱情远离尘世化,不食人间烟火化。和我现任的老公正式恋爱,我们的联系方式是通信,通信自然是不关涉饮食男女那些俗务,精神的很。好的情况是一周见一次面,他从城南穿过大半个北京城来看我。我们不像其他的恋人那样,一起去享受美食,去玩乐,我们喜欢在路上走,走很远的路,淡淡地说点什么,甚至不敢谈及毕业后现实的前途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很相像,不愿正视对方只是一个普通的人,都患有严重的唯美加自欺的病症。

虽如此,而我至今犹不知悔改,确切一点说,是本性难移。

今天于意料之外觅到我的同类,我该额手称庆才是,庆幸吾道也不孤,更何况还是个蓝颜知己,现实生活中千载难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