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色犬马

苦寒竹 散文 感悟生活 2007-10-20 10:52 责任编辑:张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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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对“生色犬马”很深入的解读和剖析,欣赏了!

光看这几个字,往往使人产生不雅的想法。从书上的意思来看,这几个字多半含有贬义,指奢靡纵情,沉溺享乐。可是我不那么看,我在这里借用这几个字来说说我心里沉积的一些看法。不管是否是正确的,总是我的一点看法。我这样的看这几个字,使我觉得人生的欢喜中包含着很多悲哀。

谁也不能否认,社会是在逐渐地进步,现代化的科技取代了很多古老的传统。提供给人们快捷,使人们提高了很大的效益。比如现代化的汽车,可以一日千里,在交通上比起古时候用马匹运输,不知会好多少倍。这时代的社会,没有谁还会留恋过去的马匹了,这是非常正确的。我要说这个马,也并非想要复古,更不是非议现代的汽车。我只是觉得,在没有出现汽车的时代,马给我们人类的贡献,是很大。可以说比其他任何动物的价值都高。马自身的特点是既灵活又善长长途跋涉,并且能载重量与拖车,身材也是威猛强壮,它的习性却不是刚烈,能够与人接近,能够被人驯服,再烈的烈马也不是人的天敌。它比豺狼虎豹都高大却没有豺狼虎豹的凶性,骆驼鹿子和牛与它形体相似,行动却比它缓慢得多。它这特性自古以来就深受人们喜爱,利用它来为人类服务。在我映象中,马在和平年代帮助人们跑运输,人们消闲打猎时,骑马出场是既气派又威风。在战争年代驰骋沙场,和军队排列一起形成“军马”。马往往是与英雄人物连接一起了。

在这里,我不说马具有的运输功能,也不说马的战争能力。我单说人们骑上它打猎的场景。在古代骑马打猎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头百姓,都会喜爱。和当时的毛笔书写文字一样,和耕种粮食一起形成了一种生活,也和现在人们看电视上网一样,是一种消闲,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帝王将相打猎是讲排场与消闲,老百姓是为了生活打猎,那时候慌山野岭,各种野兽也很多,打猎有收获。不过,野兽有灵动的,有凶猛的,马自身并不具有很强的战斗力,也因为“臃肿”进不了细密丛林。人们打猎时就时常带着经过训练的猎犬。这犬比马灵动,比马具有战斗力,并且犬的感应比人马强得多,具有寻找猎物的本事,还有对主人的忠诚也是犬独一无二的。那样,在历史的长河中,带犬骑马打猎就成为一道人类的风景。凡是具有胆识的人往往能成为出色的猎手。在这种时候,犬马是人类的宠物。人们对马与犬是极端看重,极其褒扬的。有时候一匹名马比一个爱妾还管钱。

再后来,随着时代的进化,打猎被农业耕作逐渐取代,大场面的围猎逐渐萎缩。可人们对犬马的喜爱并没有淡忘。于是转化为竞马比赛。在比赛的前后,人们探讨研究。坐下来品着茶,听着歌,商讨对策。那时候,马和犬在圈里喂养着。人们手里架着鸟笼,来茶坊。叫上名伶唱曲。那就转化为狎妓。为了生活,泪眼唱歌的女子,摆弄出风情讨人们喜欢。各种形式的情爱故事也就在人们的心里慢慢地根深蒂固。那里边多少泪裹情,多少情裹泪,激励着才子佳人,奋笔急书。古时候的诗歌应该超过一半是美女心血凝结的。是呀,有谁能坐在家里闭门造车?往往是左边坐上了美女,右边逸出了诗歌,前面刚听了曲,后面才思泉涌了。连写《卖炭翁》的厚道之士白居易在六十岁的时候还纳小妾!更不必提李后主的春花秋月了。

名士狎名妓,寒士逛土窑。那是人们心里的劣根性造成的。不过尽管风情与文化连根,毕竟中国社会向来以家庭为单元做为社会的主体。人们一边品着茶斜倪美人,一边喊要“道德”,要屏弃不正之邪风。为了屏弃那邪风,古时候允许一男多娶妻妾,然而,那只能是火上浇油的做法。不但屏弃不了,反而让古时候的男子多体会风情之乐,更加强了外面狎妓的风潮。使那不正之邪风总是以主流的形态一世一世的蔓延。那与吃饭穿衣一样,形成社会的大潮流。就是那斩不断的“色”字了。

真不能说那色字是好还是坏。说好呢,有些色的确不能提倡,说坏呢,几千年都杜绝不了那个色字。这是不是因为外面的色始终与悦耳的音乐相关联的呢?难道说人们的心里面,血管里天生有被美音刺激的分子吗?一旦感受到了美音,就只能受美色的控制吗?可能是吧,谁能说清楚呢?

当犬马连做为竞赛都失去社会地位的时候,那是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使它失去的。现代化超科技创造的价值比落后的原始手段高明,并且新奇,比骑马新鲜。人们当然就去追求新奇了。最直接的是汽车取代了马匹。赛马哪里有赛车精彩,骑马更不比驾车自在。并且,社会上车路修好,也没有养殖草料的草场。大家都在供应汽油柴油,要养马也没有原料了。除了草原上原始的草原还有价值,谁会去做没有经济效益的事情?到现在,除了在电视上看见奔腾的千军万马,生活中连马的影子都不知道了。在梦里可以梦见骑马驰骋草原,可生活中连骑自行车都觉得累得很。真要有马骑,不摔得骨折也会被摔伤。那谁还会再骑马?马只能做为一个名词还没有从人们的脑海里消失。犬呢,追捕猎物那是不能了,养在家看门,还被铁链子给栓着,这是一部分犬。另一部分被厚毛犬替代,成为宠物了。娇贵的名犬比贫穷人家的小孩子还娇贵,出门没有三岁小孩胆大,看见生人直躲。这也使犬失去了威风,换得了舒适。

那美音与美色却是没有退化。社会进步了,连狗都娇贵了,人能差多少呢?整体是现代人比古时候的人怕要华美了。衣服与妆饰品精美,套在人身上,再加上从外国进口的香水,使得人是如花朵那般娇艳。文化教育也早已经普及,提高人的素质。使得单个的人往往都不错。除了明星刻意地修饰,有点碍眼,声音极端地悦耳以外,大多数普通人都具有天生丽质,很难分出高低。不过男人和古时候妾多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样,总会碰见和遇见自己心仪的好人。那断绝不了的风气,照样没有断绝。尤其现在闪灯的音响仿佛要震破人的血管,更是加速血液的循环,沉醉梦中不醒那就是很自然的了。

所以现在社会里,那“声色犬马”的确回归到书中的意义上去了。犬马失去了实际的效应,做为象征的代表,声色沿袭古味,消磨人的心志。那声色犬马简直可以消魂刻骨。现在是一边努力地紧张工作,一边绵软地醉死梦乡。这不知道是不是当今都市生活的状况?

不过我自己呢,和大多数工薪阶层一样,有此心,却没此胆。那么点喝水都不够的工资,要买车,那是痴人说梦。就是买必须居住的房屋,也是不克扣自己是不能成的。更别说梦想有只宠物狗了。那色呢,稍微有点头脑的人是不会让自己糊里糊涂。向往美好那肯定是有,没有能力去实现,那就算了。鲜花在悬崖上,有什么办法呢?难不成急得自己抽脚筋呀?那嘛,做什么好呢?这四个字中三个字已经于己无用。还剩下个声字,对了。就听美声,打开电脑,或电视,随时可以听见优美的旋律。那正是生活的调味剂,使心灵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