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群殴当事者,天理何在
笔者虽未身临其境地目睹过,仅耳闻,但闻之亦不禁震惊,实在骇人听闻,令人愤慨不已?
何故?——
警察打人!而且是在堂堂的××县政府,周四,200×年×月×日上午八点,持续近三个小时。县政府正常的上班秩序被严重扰乱了,县政府门口也被群众围观得水泄不通。难道县政府当时就没一个领导,正常上班时间居然没有一个领导出面干预,仅仅是嫌当事者戴孝在政府门口烧纸(一起交通事故处理不公)觉得大煞风景影响政府威信?欲求公道不能反而雪上加霜,可谓:屋漏更遭连夜雨,破船又遇打头风。但如此大张旗鼓地纵容男女警察齐打当事的男女老幼,其结果不是缘木求鱼欲盖弥彰适得其反吗?如此岂非更显得(派出所、公安局)这些执法者的无能吗?
领导的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无形中极大地纵容了这些执法者的知法犯法的丑恶行径。打伤人,又怕群情激愤冲进来所以立刻用警戒线将闻讯而来瞠目结舌越聚越多的围观者隔离在线外,孰不知,如此就能堵住义愤填膺的百姓的呦呦之口么?要知道众怒难犯,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且打人者当时的所作所为已被有些群众用手机或随身携带的照相机定格了(就不怕在网上传播和转载么?),而且也将铭刻在大家的记忆深处成为永恒。
他们的所作所为,极大的损坏了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严重亵渎了警徽。其所作所为简直令人发指,实在是不可思议。这与草菅人命何异?只为杀鸡骇猴让百姓怕吗?如此就能树立警察的威信吗?只能让百姓齿寒,让百姓见之如遇洪水猛兽避之惟恐不及。那么警察的职能究竟是什么?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一方平安是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的。那么这些标榜“公仆”的败类到底做了些什么呢?简直是对人民的犯罪!纵然当事人也有些偏激做法欠妥,但也不致于招致如此毒打呀?!他们如此岂不是为政府抹黑、为社会抹黑?!
把上访的当事人打得仰面朝天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又打120急救,掩人耳目还是怕闹出人命触犯众怒怕群众冲进来使局面不堪设想难于收拾呢?
试问,如果给当事人处理得当,那么会有这些无穷后患么?试问当时政府领导加以干预,事态还会演变至此么?如果仅是一味压制而不能以理服人,还能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么?如果当事人不是怒气冲天也就不会有不智之举了,不过执法者也能头脑发热么?打了人就想不了了之么?难道法就是专为平头百姓订的么?古语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这些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殴打群众之举该怎么样处置呢?还让他们欺软怕硬鱼目混珠于警察队伍中继续为非作歹逍遥法外么?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作天?只落得,可怜人两泪涟涟。天理何在呀?
虽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人们常挂在口边的老话,但究其实,又有多少两袖清风一心为民的公仆公正执法呢?官官相卫自古就有,如今更是变本加厉。当然一身正气者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是凤毛麟角罢了。
时下大旱望云霓的群众呼唤包青天再世,呼吁执法者能多一些良知,少一些利欲。还平民百姓一个公断,能吗?
百姓望眼欲穿拭目以待,该不会再让百姓失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