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权利
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就是要用来行使的,这里需要一份勇气和胆量。
人活在这个世上,谁也跑不出衣食住行这个范围,不管是高官还是囚犯,每个人都有吃喝拉撒睡的权利,在这个讲人权的社会里,我却碰到了一件让我很生气的事。
一天早晨,我因为要赶一趟长途客车,早早地就起来了,四点多我就到了客运站,进入了候车室,可是车站还没有开始卖票,因为起的早,走的匆忙,没有处理好排泄的事,我感到有点内急,就去了站内的公厕,当我走到门前的时候,一个坐在门口的女人伸出手对我说:上厕所五角钱;我愕然了,怎么在这里上公厕还要钱?因为内急,我也没有和她辩辩解,只是对她说:等我出来再说。
当我出来时,她对我说:现在我们承包了,我每个月要交一千多元钱的承包费,这里的卫生都归我打扫,因为你没有车票,所以我才和你要钱。我听了她的话,真的好惊鄂,我对她说:我现在是这里的乘客,我只知道我有权使用这里的厕所,因为我在这里候车,我也不是不买票,车站卖票早晚和我没有关系,因为车站已经对外开放了,就是在容纳旅客了,既然车站已经对旅客开放了,我作为旅客,我就有权使用这里的公共设施,虽然你说你承包了,但我说你只是承包了你的厕所,车站并没有把公民的权利承包给你?她听了我说的话,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也许是她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对她说,也许是她第一次碰到肯为五角钱而辩说的人,她不能回答我的话。我理所当然地没有给她五角钱。
说句心里话,现在五角钱掉到大街上,有很多人都不会去捡。我到不是为了五角钱在和她争辩,我是在为公民的权利和她争辩,我不是个不讲理的人,我也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我也不是在说我是个多么善良的人,当我走在大街上,当我看到一些沿街乞讨的人,我会把那年迈的看做是我的父母,年轻的看做是我的兄弟姐妹,年少的看做是我的侄男甥女,每当我碰到向我乞讨的人,我总是会尽我的一份微薄之力,虽然我不富有,也算的上是很贫穷,可是我愿意帮助有困难的人,我愿意把那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重要的一块两块的钱,帮助给比我更需要的人,我不是个多么懂道理的人,我从来也没有把金钱看得很重要。
我是个平庸的人,可是我也是个不能接受不平的人,我有的时候是很偏激,我也曾为了一些不值得的事和别人争执过,可是在这次,我觉得是值得的。如果我给了她钱,就是我放弃了我应有的权利,我不能用钱去买我本就应有的权利。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小题大做了,不就是五角钱的事吗?也许都还不够用来写这篇文章的电钱呢?更或许有人会认为我是没有什么题材好写了,在这里“无病呻吟”,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只知道我去的车站是国家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的,这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的,我不光是在维护公民的权利,我更是在体现公民的尊严,这里的收费根本就是不合理的,(我不能接受这种近似敲诈勒索似的收费),也许我有些言重了,但我知道权利和尊严更重,路不平就得有人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