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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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21日20时许,广西北海市公安机关的法医从一条被开枪射杀的鳄鱼口里取出被其吞食的部分人体遗骸,确认了在鳄鱼池失踪的小孩为鳄鱼所害。
20日17时40分左右,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咸田小学4名二年级学生翻越铁门和围墙,进入被法院查封后歇业多时的“渔家庄”景点的鳄鱼池,用弹弓射击和木棍拨弄鳄鱼,其中一名姓刘的学生被鳄鱼咬住衣服拖进池里后失踪。
从21日上午开始,北海市有关部门对20日发生鳄鱼吃人的“渔家庄”鳄鱼池抽水,总共开动了7台水泵。然后办理了捕杀手续,借调了两名狙击手,对鳄鱼进行射杀。
在工作人员用猪肉引诱鳄鱼浮起游动后,狙击手选择一条腹部鼓胀的鳄鱼开枪,但未能将其射死;40分钟后,狙击手第二次连开7枪,将一条爬上岸边的鳄鱼射杀,几名工作人员将这条两米多长的鳄鱼抬到空地上进行解剖。
我想说鳄鱼是冷血动物,不懂得杀人还要偿命,况且是人闯入了鳄鱼的领地,还不停的用弹弓射击和木棍拨弄鳄鱼,对于动物的本能来说它也要还击的。失去孩子固然痛苦,但是,我们为什么不想一想造成灾难的主要原因还是人,鳄鱼何罪之有!
如果说是为了证明是否是鳄鱼吃掉了孩子,为什么不采取较为先进的科技手段来检测。比如做CT或者是超声波再或者化验排泄物等等手段。难道只有杀死它才能证实吗?就算鳄鱼该杀,“在工作人员用猪肉引诱鳄鱼浮起游动后,狙击手选择一条腹部鼓胀的鳄鱼开枪,但未能将其射死;40分钟后,狙击手第二次连开7枪,将一条爬上岸边的鳄鱼射杀”难道这里面不存在乱杀无辜吗?
试问如果是大熊猫吞噬了孩子是不是也要采取这种残忍的手段那?答案我想是否定,因为大熊猫是国宝!动物也被人类分为三六九等!还口口声声高呼:“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咳!可怜的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