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癖
人生在世,除了干“革命”之外,免不了吃喝玩乐。佛经上解释,人有眼耳鼻舌身五识,也就贪图财色名食睡五欲。而根据各人之情性,对这些享受又各有偏颇,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即算是干“革命”,在具体干法上也有喜好厌恶,有的想做车工,有的想干钳工,有的想当干部,有的想当官,喜好一旦超乎寻常,便成嗜好,所谓积性成癖,原属自然。
人们之所以忌谈“癖”,是因为癖字有一个病字头让人讳莫如深,谈癖色变。其实,《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不过是对某事有特别嗜好而已,纯属不褒不贬的中性词。我以为老祖宗造这个字之所以加个“病”字头,是与我们传统的儒家文化主张为人行为“无过无不及”,遇事明哲保身,作好好先生的“中庸”之道有关,事实上人倘无癖,且不说无锋无芒,阿弥陀佛如汤圆子一粒,就是一般个性也没有,肉也好鱼也好,萝卜也好白菜也好,吃到口里一个味,不喜不忧,宠辱不惊,真可谓六根清净,四大皆空,完全是没有感觉,无情无欲,凉血动物一个,那人生还有什么滋味?
我没着意去留心过自己有些什么癖,不过我想我喜欢穿新东西,也许算得上是一小癖,大至一套外衣,小至一双袜子一件背心,不买则止,买来即要穿。我去店里买鞋,十有八九是将新的穿在脚上旧的装在盒子里提回去。这一点,我老婆每每大惑不解。早一向,由于价格大小合适,她一次给我买了两件高级衬衫,事实上我正有好几件在穿,而且其实也是新的,但我还是将她新买的两件穿了。我知道,生活中有些人与我恰恰相反,他们买一双新鞋要收一年以上等它式样都过时了再去穿,我想这也是一种癖,两种癖都能得到乐趣,一种是新鲜的乐趣,一种是收藏的乐趣,唯有那可穿可不穿的人,这双鞋除了他的脚舒适外,没给他带来其他好处。
也许对癖,我感觉最深的还是酒。我每天早餐在外面吃,中餐在食堂吃,都是混饱肚子而已,谈不上半点享受。唯有晚餐定炒几个好菜,喝一杯药酒。我不多喝,但这一杯酒足以让我感到无比的舒畅与宽慰。有时候举着酒杯,回味枯躁乏味、简单重复而毫无意义可言的一天,蠢想,难道人生的乐趣与目的竟全在此吗?而最令我刻骨铭心的还是没有这杯酒,任你大鱼大肉,山珍海味,那餐饭竟像没有吃,永远有饥饿或未吃够的感觉,我便想,那些不喝酒的人他们来世上千什么?
以上谈的还是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癖好,至于读书癖、写作癖,或其他工作癖,那还会创造成绩,于社会于人生有大益。“癖”之至此,人生绝不可无癖。当然,话又得说回来,癖而不可危及社会或他人。爱钱成癖而去偷去抢去贪污受贿,爱玩成癖而去嫖赌逍遥等等那就真是有“病”了。至于“洁癖”与抠脚挖耳癖,虽然也可给癖者带来“乐趣”,但还是不敢恭维。倘若像金圣叹所言,“留得三四癞疮,时呼热汤关门澡之,亦是不亦快哉之一也”,那则是怪癖了。可见就是一般的“癖”也还有好歹之分,也还要取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