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要孩子写这封信
最近《湘潭晚报》“民生热线”专栏中,一位小朋友投诉公交服务质量的来信《少5角钱让我走了一小时冤枉路》,读后让我感到很不是滋味,觉得有话要说,而且不吐不快。
首先,我要对这位小朋友表示同情。一个9岁的孩子,就因5毛钱,而且答应妈妈下次乘车时补上,可硬是被赶下车,最后不得不步行一小时回家,的确让人不忍。这件事,尤其是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换上谁都会心疼的。如果是我家的孩子,我也同样心疼。但话又要说回来,心疼归心疼,我却不会让孩子写这封信。原因很简单:购物掏钱,乘车买票,天经地义。这是一个总原则,是无论老幼都懂,也必须懂的起码道理。
9岁的小孩,除非你没有达到买全票的高度,否则就没有理由不购全票。至于公交售票员免不免你的票那是她的自由,你可以要求她关照,但你不能非要她免票,不免就如何如何,因为她没有这种义务要免费或少收费送谁回家。莫说现在是市场经济,个人承包,其实,不承包她(他)更没有权力拿国家的钱送人情。那种“公家”的“国营”的就无所谓,就人人有份的观念是人们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下养成的一种悉习。也是目前国企总迟迟完不成真正向市场经济转换的一个重要原因。
或许,我们可以认定售票员没有爱心,服务质量差,但那也是公汽公司与售票员的事,也不至于因此就使没钱乘车变成了理所当然,而不让少钱的人乘车反而变得不对了。
购票就送你回家,购不起票就走路,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会为不买票就不能坐车而“全家都很愤怒”。作为售票员,经常会遇到一些“只有5角钱”,甚至“没有钱”的乘客,售票员往往拿他们没法子。因为他们是蓄意的。但这位小朋友不是这种人,售票员要他下他就下了,说明他是个诚实而有个性的孩子。但尽管如此,我要是家长,我还是会这样告诉孩子:你走的这一小时路一点也不“冤枉”。一是你没有花钱;二是你可从中吸取教育,出门在外,即使不吃零食,甚至挨饿也不要动用妈妈留给你回家的路费,否则你就不能乘车,也不应该去乘车,即使遇上好心人,偶尔乘了免费的车,也不好,因为你给人家添了麻烦。而更主要的还是要教育孩子从小就要严格遵守社会的“游戏规则”,这对他们这一代人尤其重要,因为他们的未来恐怕不可以再像我们一样可以乱来,他们面对的肯定将是更公正、公平、也更激烈,更无情的竞争。我以为这样对孩子更有利,就写了这篇“读后感”,不妥之处还请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