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我的宝贝

甘木 散文 爱情滋味 2006-09-13 17:33 责任编辑:辰水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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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气已是立冬,夜来得特别早,刚过五点钟,小城已是华灯初上了。在小城不是很宽的街道上,骑单车在人群中穿梭前行。街道两旁的店铺这时才显得买卖兴旺,聒噪的音乐此起彼伏。最多的是流行歌曲,如昙花一现的歌星用嘶哑的嗓音歇斯底里地唱着。这歌有的诤子也爱听,就是不知所云,反正节奏还可以。音乐是最容易令人陶醉的东西,也是诤子最重要的爱好,只是他自知没有音乐天赋,便不敢在外人面前显露,常常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才唱,连爱妻——娴也难得欣赏到他的歌声。然而自从有了儿子以后,诤子就试着放开了。儿子是他最忠实的听众。东北民歌《摇篮曲》他会唱,但不如娴唱得好,他不唱;王志文的《宝贝》他会唱,但那歌让人越唱越想哭,他不唱;草猛的《宝贝对不起》诤子也会唱,可是这歌太动感,他怕吓着孩子,所以也不唱。诤子每次唱歌,开口必是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虽然是首传唱多年的老歌,但自我感觉最拿手,所以百唱不厌。孩子毕竟是自己的,他最懂爸爸的心,每逢诤子唱歌的时候,他便停止哭闹,安安静静地听,而且脸上带了微笑,算是给爸爸捧场。“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寻找那已失踪的月亮……”。娴在一旁织着毛衣,也和着节奏轻轻哼唱着。孩子有时会把胖胖的小手举到空中,像是在舞蹈,或者是鼓掌。有儿子的赞扬,诤子就越唱起劲儿。这就是诤子所向往并且已经拥有的家,它充满了无限的温馨。现在诤子骑着自行车疾驶,是要回到家里去,去帮心爱的妻子做饭,去给可爱的孩子唱歌,去感受那诱人的家的味道。

街上的歌乐仍然疯狂地响着,诤子似乎已听不到了,他的脑海里只有自己的歌声萦绕,还有可爱的儿子手舞足蹈。然而这时候却有一种香味钻进他的鼻孔,是从卖羊肉串的摊子那边散发来的。诤子对羊肉串情有独钟,每晚下班经过那个小摊,他必定要停下车子,顺便捎几串回家。他知道自己今天囊中羞涩,一个零子儿也没带,只有作罢了。可好像是鬼使神差,经过那个小摊时,他还不是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捎几串带回去吧!”小老板黝黑的脸上带着憨厚的微笑,冲他举起几只羊肉串儿,香喷喷的,还冒着白色的热气。“我——……”他能说什么?我没带钱?那岂不是太没面子了,还是说今天不想吃为好。可不想吃你又为什么站在人家的摊子前?所以他“我”了长长的一声,还是没说出个理由来。

“嘿,你在这儿干嘛呢?”正迟疑的时候,有人拍诤子的肩膀。回头一瞧,原来是老朋友丸子。

“噢,怎么是你,可好长时间没见了啊,我这不是刚下班吗,打这儿路过,想捎点羊肉串儿回家。”

“别着急回家,不就吃羊肉串儿吗,今儿我请。走,咱哥俩到小馆里去坐一会儿!”

丸子不愧就是丸子,永远那么爽快。诤子虽然今天的确是急着想回家,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丸子。因为他知道,每次和丸子见面都免不了喝几杯。

“不过丸子,今天我要反客为主,到我家去,你可不能拒绝啊。”

诤子觉得这个做法应该很不错,尽管会给娴添点麻烦,但还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早些回家;二是以前都是丸子请他,他应该报答报答。丸子先还不肯,经诤子好一番劝诱,才勉强同意,而且还非要买几个菜带着。

从大街钻进胡同,再拐一个弯,就到了诤子家。大门打开了,诤子的妻子娴走了出来。她见诤子带回来一个客人,先是一脸诧异,然后笑着把他们迎进客厅,沏茶点烟削苹果,服务一条龙。

“这可不是外人,就是我常和你提起的好兄弟丸子。我们结婚的时候唯独他没来,好像是去云南做生意了。今儿我好不容易才请他来,呆会儿我看着孩子,你把那几个菜做做,我们俩喝点儿酒。”

“没说的。你们先看会儿电视,我马上去做菜。”娴高兴地答应着,顺手打开了电视,然后提了丸子带回的菜奔进厨房。

“哎哟嫂子,那可就麻烦您啦。”丸子坐在沙发上,边说话边朝西间屋里瞅。屋门敞着,里边的摆设一览无余。

“呵,诤子哥什么时候有孩子了?你也不告诉兄弟一声,好让我也给你祝贺祝贺。”

“噢,就兴你做买卖发大财,不兴我娶老婆生儿子啊!”

诤子得意地说着,起身进屋把儿子从里面抱了出来。孩子这时正睡着,可爱的小鼻子一张一翕,散发着淡淡的一股奶香。

“你看,还像我吧?”诤子抚弄着孩子红红的小脸儿,对丸子展示着,像画家对参观者展示自己的杰作一样。

“诤子哥,我看不象你,八成儿倒有些像我哩!”丸子笑着,也伸手摸了摸孩子的脸,眼里充满了羡慕。

他们又继续说笑了一会儿后,娴端了两个热气腾腾的盘子进来了。“不好意思,我做菜的手艺实在是不行,怕是要慢待你了!”娴冲丸子微笑着说。

“不用跟他客气,就和自己的亲弟弟一样,他不敢有意见。”诤子边说边打开瓶子,把酒杯斟满了。

“对了嫂子,诤子哥说得没错,不用客气,我们俩好得跟同性恋一样,你可别吃醋呀!”丸子附和着逗趣。

诤子看丸子,他发现丸子的目光始终在注视着娴,并且目光里流露出一种贪婪。诤子感到有些骄傲,俯身从沙发上抱起孩子,放回到屋里。他返回来做定,抬头再看丸子。丸子的那双眼还粘在娴身上,一直跟进了厨房。

“喂,诤子哥,在哪里找的漂亮老婆?真不错啊。给咱介绍点经验?”丸子神秘兮兮地问。

“你小子还那么色迷迷,连你嫂子都不放过,真不是东西。”诤子讪笑着骂道。“咱俩喝了好多回酒,都是你主动。今天到我家了,我就主动一回,先干为敬。”

诤子岔开话题,一扬脖儿把酒喝干了。丸子见他的诤子哥今天如此主动,他也毫不含糊,“吱儿”的一声,把酒杯摆了个底儿朝天的架式。

其实,诤子心里明白,论酒量他比丸子可差远了。不过今天不能示弱,因为是在自己家里,他必须在自己最好的朋友面前表现出款待的盛情和诚心,于是,他接连主动举起酒杯,大有酒场英雄的气概。

酒量这东西因人而异,永远也不是你想让它长它就长的,不服气不行,这是诤子几年来在酒场实践中得出的结论。几杯酒下肚以后,他的脸开始发烧了。这时,孩子在屋里哭了起来,娴闻声跑出来。

“你去忙你的,孩子有我呢。”诤子把娴拦回厨房,进屋里去哄孩子。

“小孩子哭,可能是他要吃奶了吧,你会有办法?”丸子好奇地问。

“那还用说。完了吧,不当爸爸你是不知道这里边的学问的。”诤子得意极了,轻轻拍着孩子,唱起了《亲亲我的宝贝》,孩子果然不哭了。丸子又是一阵啧啧赞叹。诤子坐回到茶几旁,接着和丸子喝酒。

在诤子的认识里,酒自古至今都是最能联系感情和抒发意志的东西。尽管他的酒量不大,也不怎么爱喝,但自从毕业后分配到县城某机关工作,喝酒也成了必修课。历经无数次酒场,酒量仍不见长进,所以他变得有些泄气,甚至有些怕酒了。尤其是现在,别说让他出钱摆酒场,就是别人请他喝,他也轻易不肯去。他已经认识到:自己没酒量,在酒圈子里,失去了交际场,快成小国寡民了。几年来,酒量不见长,酒场上的规矩他却积累得不少。“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出血”等等,和真正要好的朋友喝酒,再不行也得喝。今天就是这个场合,何况又是在自己家里。所以,诤子明知和丸子喝酒是拿鸡蛋碰石头,也豁出去了。两个人开始还叙老朋友的感情,后来就酒话连篇,不知所云了。尤其是诤子,不喝酒时是话较少的,一旦喝多了酒,也云山雾罩地乱侃起来。

说起丸子和诤子的关系,还真有段历史。他俩同生在一个村子里,从小光着屁股一块儿长大,好得像一个人儿,比亲弟兄还亲。诤子觉着,丸子打小时侯就比他聪明。论学习,同在一个班,他的成绩始终没有丸子好,而且丸子还比他小;论玩儿,丸子的花样比他多得多。不幸的是,丸子才十一二岁,父亲便长脑瘤早逝。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日子很难熬,初中没毕业,他就失学了。为了维持生活,十五岁那年,丸子和母亲到县城摆起了鞋摊儿。当诤子大学毕业回县城工作时,丸子已经是一个百货批发店的老板了。他虽比诤子小两岁,可也早到了结婚的年龄,况且小时侯肥肥胖胖的丸子,如今已长成标致的帅小伙儿,却始终是单身。诤子也曾经委托单位的“媒婆”张姐给丸子介绍过几个对象,他不是嫌人家个子矮、线条不美,就是嫌长得黑,反正有不中意的地方。所以,诤子再也不愿为丸子的事操心。毕竟走得人生路不同,丸子也许有他的独特择偶标准,作为朋友,只要尽心帮了,没结果也不亏心。诤子又是个不善交往的人,整天忙于工作,和丸子的联系自然就少了许多。偶尔见面吃顿饭,是最长的相聚。丸子只有初中文化,论文章保准不如诤子写得好,但论社交,论喝酒,绝对要比诤子强得多。

“来,咱俩再干了这杯酒……”诤子舌头已经发直,丸子却才来精神,两人谁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又喝了一会儿,诤子实在是顶不住了,时而趴在茶几上,时而抬头大嚷。娴端饭过来,见两人都喝得不少了,就催他们赶紧吃饭。诤子哪里还吃得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向丸子道歉,说不能陪你吃饭了,真是对不起。孩子这时候又哭了,诤子踉跄着走进屋里,也许他是想给孩子唱《亲亲我的宝贝》,却耐不住酒的烈性,倒在孩子旁边,打起了呼噜。

初冬的深夜格外清冷,尤其是有月亮的晚上。月光如水,从天空泻下来,洒满了院子,又从窗帷的缝隙溢进屋里。一道亮光像白色的丝带扭动着,由床上拖到地板。当这丝带爬到诤子的脸颊时,他忽然睁开了眼睛。顺着缝隙望出去,他看到了院子里的那棵小枣树,于是回忆起儿子过满月的欢乐场面。因为小枣树就是那天为儿子种下的,希望他能像枣树一样有坚强的性格,并且能茁壮地成长。小枣树在影壁前晃动着,似乎外面有很大的风。他感觉到了风,而且还很冷,不由地翻转过身子。

娴好像就在诤子的身边。她侧身而卧,熟睡在朦胧的光影里。她的面庞美丽而娇嫩,脖子白皙而细长,胸部高高隆起,尤其是忽然低下去的纤细的腰,充分地彰显着女人的魅力。接下去便是宽宽的臀。妻子的肥臀是诤子最欣赏的地方。他始终以为,女人身上最迷人的风韵应该在那里,如果瘦瘦的毫不突出,就没有了女人的味道。结婚找对象,除了模样漂亮、气质高雅以外,臀部的大小也是重要参数。他从某些书上看到过这方面的知识,女性骨盆较宽,与细腰形成了鲜明对比,且骨盆愈宽愈好,不仅漂亮,婚后还可以顺利地怀孕生子。这个论点在娴的身上得到了典型的验证,不然怎么会生下八斤二两重、白白胖胖的儿子呢?诤子想伸过手去,他要抚摸他最欣赏的地方。不能急、要缓缓地,不然会惊醒她的。他把手高高地抬起来,然后慢慢地向下落。他此刻闭起了眼睛,准备用手指来感受那柔软的躯体所带来的刺激。手径直落下去,却没有落到该落的地方。再前后左右转着圈摸,仍没有他所要的,只有床上柔软的布面。难道是幻觉?诤子重又睁开眼睛。眼前斜铺在床上的一线月光清晰可见,其它地方都是黑暗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往自己身上摸,衣服仍穿着,没盖被子。他这才感觉到冷,禁不住一连打了几个寒颤。他的心里在埋怨娴,不管他的冷热,连被子也不给他盖。小腹涨得满满的,有了尿意。于是他想上厕所。厕所就在院子的角落里,从屋里走过去仅三四十米,很近。他试着抬高身子,脑袋却“嗡”地一响,眼前金星乱冒,且胳膊腿的各个关节都疼痛难忍,使他又倒了下去。

诤子仍然在他的床上,恍恍惚惚又睡了一觉。憋尿的疼痛是难忍的,他重新起来,攒足力气,下了床。这一次可以踉跄着走路了。推开门向外走是客厅,东侧是另一间屋子,似乎有灯光,还有说话的声音。谁和谁说话?诤子在尽力思考。对了,肯定是娴和丸子。丸子这小子,三更半夜还不走,难道要在我家过夜不成?他本来就是十足的色鬼,这点老底儿我最清楚。那年暑假,他来我家玩儿,晚上和我睡在一张床上,竟然偷偷钻进我的被子,紧搂着我亲吻,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点那个。今天他把我灌醉,可能就有他龌龊的目的。怪不得自从他见了我老婆那一刻,一双色眼就粘在我老婆身上。好朋友,什么好朋友?好兄弟,这样得人根本就不配做我的好兄弟!娴是我的女人,谁也夺不走。谁来和我抢老婆,那是他太小瞧我了,以为我很“文弱”,用“文人”的帽子来扣我。呸!有修养的“文人”就弱,就好欺负?“文人”要是发了怒,把这天下都能搅乱!不管是谁,做对不起我的事,就决不饶恕他!

诤子手扶墙壁,站在漆黑的客厅里,醋意大发了。他的头脑中快速地闪出一系列的疑问;然后又有许多小说描绘的、还有影视剧表演的男女偷情的细节,在眼前过镜头。那影像中的女人有时是娴,有时似乎不是娴。诤子的想法又有些动摇了。丸子是色鬼,是性饥渴的光棍汉,我的娴怎么会是那样的人?她虽说仅是中专毕业,但毕竟是读过书、有修养的良家妇女。她爱我,我也爱她,她应该没什么不满足的。结婚三年来,她洗衣做饭、操持家务,对我几乎百依百顺,说明她已被我的魅力所征服,不可能会有红杏出墙的野心。即使我曾经因为她对我母亲的苛刻而骂过她几回,也不至于使她嫉恨在心里。女人的心有时侯确实难以捉摸,但娴的心我早已摸透了,她是绝对善良的。想到这儿,诤子的心慢慢平静下来,继续蹒跚着移动脚步。

的确是有说话的声音,而且是两个人。诤子越往前走,那边传来的声音越清晰。“我刚才所想到的……难道是幻觉?……”诤子的脑海中异常混乱,没有头绪,脑袋疼痛地要崩了。但真的有人在那间屋子里说话,这是亲耳听到的事实。今天晚上能在我家说话的,除了我和娴,还能有谁?肯定是丸子。丸子用他的相貌和巧舌,诱骗娴就犯。娴最大的弱点,就是见了帅气的男人就动心。平时她看电视剧,专挑有漂亮男人的看,从陆毅主演的《永不瞑目》到黄晓明主演的《大汉天子》,陈坤主演的《金粉世家》,吸引她的还不是那几个男戏子抹了脂粉的脸蛋儿?我反对她看素质低下的小白脸儿,她竟然和我猛吵,像母狮一样乱吼,说我心理早衰,小肚鸡肠,最难听的是“落魄文人的低品味”,伤透了我的自尊。如今有小白脸送上家门,她就心旌动摇了,瞧和丸子说话时的眼神,就有些不对劲儿。一个是干柴,一个有烈火,趁着我喝醉,他们会不会……诤子简直不敢往下想了,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与另一个男人正在那间屋子里苟合。

娴这时的确就在诤子仇视的那间屋子里,不过绝对不是和丸子。她俯身在床上,注视着儿子稚嫩的小脸儿,和那可爱的小鼻子,禁不住自言自语起来。诤子带朋友来家喝酒,娴认为是值得庆贺的事。虽然自己为了他们忙活得有点累,可毕竟不是经常如此,倒希望经常这样才好。作为男人,应该多一些社会交往,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朋友,更多的出路和更多的机会。诤子的性格,内向加腼腆,除了上班就是呆在家里,做个家庭妇女倒是很合格,可是又能有多大的前途?当初嫁给他,图的是他有文凭,有一份好工作,为人正直、塌实、可以依赖。但现实社会是残酷的,人的观念正在不断进步,默守陈规就只有死路一条。有大学文凭的满大街都是,可文凭不等于能力,有什么用?坐在机关挣死工资,简直是守株待兔,还不如做小买卖的收入高。最吃亏的就是他正直、老实的秉性。老实有什么用?连鲁迅都说“老实是无用的别名”。只知道埋头傻干,不会与领导搞好关系,再有成绩也得不到重用提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是老样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口号,可能就是对诤子这类人提的,也不晓得他何时才会醒悟。如果晚几年结婚,是坚决不能嫁给诤子的。还不如嫁给丸子。同样的年龄,他好像比诤子小十岁,相貌、眼神,包括说话,处处都透着青春活力;而且事业有成,挣了许多钱,谁要是能嫁给他,那才叫有眼光呢!想到这里,娴觉得自己有些枉然,有些委屈,也有些气愤。于是她冲着熟睡的儿子不断地说着:“……孩子,你长大了可别学你的爸爸,像丸子叔叔一样,才能有出息啊!……”

“哐”地一声,门突然被踹开了。诤子歪歪斜斜地闯进屋子,嘴里高声骂着:“你小子——有你的!快滚出去——你对不起我……”他的声音嘶哑,充满了仇恨。看到妻子斜在丸子身上,他猛扑上去,双手掐住仇人的脖子。

娴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惊呆了,竟愣在床上。是诤子,他喝醉了,他正压住了自己的儿子。娴搬起床头上的电话机,朝诤子头上、身上砸。砸也砸不动,诤子压在那儿,又呼呼地睡起来。

直到有救护车开进胡同,诤子才被它那瘮人的笛声叫醒。他感到头特别疼,伸手一摸,粘粘糊糊的,好像是流了血。怪不得有救护车叫,是来接我的吧!我怎么了?怎么有血流出来?

诤子睁开了眼,再看床上,娴抱着孩子,斜倚在墙角里。孩子在她怀里,手和脚都垂着,有只胖胖的小脚儿从被子里露出来。这时,诤子好像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事,发疯般大叫起来:“儿子,儿子,儿子你怎么啦!……”

娴坐在墙角里,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的儿子。她一动也不动,只是呜呜地哭。

诤子又倒在了床上。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不,不应该是空白,还有一首歌在唱响:“亲亲我的宝贝,我要越过高山,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