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之死
一篇叙述较为精巧的小说,语言也很讲究,像一件精心打磨的工艺品,不管是叙事,还是悬念的设置都展现出了作者扎实的功底。笔调精细,文思细密,颇具质感。问好作者。
一、
大个姓张,是俺本家,是那种三辈挨不着的。按辈分来说,我该称他为几爷爷,但从来没有叫过。而且他的年龄和我父亲不相上下,这大概是我不称呼他为几爷爷的原因。至于他的名字,我不知道,毕竟他是长辈,我是不敢贸然问谁谁的。
大个一米九几的模样,往那一杵,就是一个电线杆。这是我奶奶说的,我可不敢如此打比喻,那不仅不敬也是不孝。其实大个应该是不孝的。他没有结婚,一直到他去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搁那里都是真理。所以我想大个一定很苦,不仅仅因为自己的婚事,更多的该是无颜见列祖列宗。
其实我真正知道大个,是在我下学之后,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悲哀,我上学上的连家乡人都不认得了。但十年寒窗没有换来一纸文凭。我依然是个农人。和大个一样是个要在庄稼地里耕耘一生的泥腿子。那时大个已经从他那个大哥家里般出来了,和他的母亲我喊老太我奶奶叫四婶的住在我家的后面。三间低矮的瓦房加一间更低矮的灶屋,成了他去世之前的安身立命之地。
从俺奶奶口中我渐渐地知道了一些事情,那些遥远的事情。原来大个的父亲是解放前财主的儿子,一口气娶了四房媳妇,而大个的母亲就是第四房。他的大娘二娘没有生育,三娘生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他母亲生了他哥和他。后来变了天,他爹的财产被公有了,还好俺们那里人比较平和,并没有把他们一家拿去搞什么批判。大个就是在他父亲变成老百姓之后的第二年有了他。所以他是农民的儿子,但有了他之后,他那个辉煌半生的父亲寿终正寝,他母亲一手把他们兄弟俩一把鼻子一把屎尿地拉扯大。
大个长的很快,只用了五年的时间就长过了大他三岁的哥哥。十二岁时就长过了他矮矮的母亲。在他那个年龄段的一伐中,他成了鹤立鸡群的小巨人。但这不能给他母亲带来什么荣誉,相反带来了灾难。个大自然吃的多,他一个人可以吃三个人的饭,在那个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年代,他的鹤立鸡群是那么的不谐调。所以他吃不饱,所以他经常去偷东西吃,只要能塞进肚里的东西他一概不拒。但他依然吃不饱,依然很瘦,像矗立的麻竿一样。面黄肌瘦,似乎风一吹就倒了一般。
记得奶奶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是有一回大个饿的实在受不了了,在跑到邻村的菜地里偷吃了一夜的豆角萝卜。吃是吃饱了,而且给他母亲带回来很多菜。但是当天下午,他就病倒了,足足拉了三天,要不是他母亲求神拜佛,东借西借,南求西乞。在那个他十八岁的夏天,他会真的如电线杆般仆地倒下。
二、
我每次见到大个,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总想,如果大个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该是一种难得的人才,说不定经过某某的调教会成为一个出色的蓝球员。但这种幻想就如雾气一般,一见阳光就散了。就像我想自己生活在许志摩时代一样,成为一个诗人的梦易散般。想笑。
大个长到一九六八年的时候,个子停在了一米九,也许是一米九几,因为那场痢疾拉去了几公分。如果他能继续生长,大概可以撵上那个在美国为国人挣足面子也为自己挣足口袋的篮球明星了。可惜他不长了,这对他来说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对于他的家人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那时他的大哥结了婚,但一家人依然挤在三间土坯房里。所以大个很郁闷。
日子在他不生长的时间里依然如水般静静地流淌,并没有因为他的个子不长的原因停了下来。庄稼依然在播种,生长,收割;云彩该七色的时候依然是七色;日月星辰依然按部就班地沿着自己的轨迹不紧不慢地运行;春夏秋冬还是春夏秋冬;娘还是娘来,哥还是哥,嫂子还是嫂子,他还是他。只是到了该结婚的时候他没有结婚,不是不想,而是没有可供他选择的女子,一是家贫,二是他的个子太高了。但我仍然相信是因为前者。“过了那个村没有那个店。”大个蹭地长到了而立之年,婚事就无限期地延长。
改革开放的时代终于来到了,我们那个伟大的设计师把大批的年轻人规划到了城市。像早些年头的知识青年下乡上山一样,农村人开始进城出外,比之知识青年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父亲在生了我的第二年和村里的热血青年一起雄赳赳气昂昂地开赴了新疆乌鲁木齐。其中当然有大个,虽然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但那股热血劲头不亚于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的眼里充斥着憧憬,充斥着可以捞到老婆的美梦。
但去也匆匆回也匆匆,半年后,所有去的村民都焉焉地回来了。除了几个毛毛钱,什么都没有带回来,更不用说带回一座房子一个媳妇了。他们说被骗了,他们淘到的金子都被工头没收了。只给他们饭吃,比家里住的还要不像样。所以他们拿到可怜的工钱后就商量着一块回来了。我忽然想起残手(《戏说残手》)的遭遇,即使时代不同,但结果却大同小异。只是残手有个自以为是的女人,而大个连个女人的影子都没有留在脑海里。
大个的大哥盖了房子,其实只是为了老娘和媳妇,在正房的旁边盖了两间还是一样的土坯房。那种拥挤的味道用他大哥的话说,再也过不下去了。一个字:闷!大个就住在了偏房里,和母亲同吃同住。毕竟他的大哥有了一个小崽子,一家人再也无法拥挤在一起了。小的小大的大,同在一个房子里,浑身累。我虽比较年轻,但我也是那个后拥挤年代过来的人,明白的有点彻底。
三、
但这些大多是听说,或者可以说是我的杜撰,凭空想像出来的。八十年代,我还是一个懵懂的童崽子。我父亲和他们那一群淘金的村民回来时我刚刚三岁,根本记不得那个年龄以前的事情。当我突然长到可以记事的时候,我就离开了和大个大哥家一样的三间土坯房,去了三姑家借读。这一借就是六年,虽然离家很近,但也是一星期匆匆来往一次。所以对家乡的事情依然如过眼烟云,留不得什么痕迹。
我像大个一般地长着,可惜没有大个的命,像仙人掌一样圆着长。当我背着书包去大姑的家乡读初中的时候,我只有一米五左右。读完初中又进了老县城读高中,对于家乡的记忆就是支离破碎的片断。还好,我没有彻底离开家乡,当我从那个独木桥上被挤下时,我只是像小时候被父母从床上挤下来一样,轻轻唉了一声,就站了起来,公元一九九八年公历七月九日,我颓废地回到了家乡。
于是就“认识”了大个,看到了还有那么高的人。虽然我在那些白菜汤泡馍的学生时代没有忘记长自己的个子,而且定格在二等残废之上,总算对得起“男子汉”三个字。但大个的大个还是让我“高山昂止”。每次从大个身边过,我都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恨自己二十年来干吗去了。虽是如此,我还是禁不住昂望,昂望这一座高山如何俯下身来劳作,耕种,伺候庄稼。他那一亩三分地毕竟还得他自己亲近,老娘年纪已大,大的佝偻着腰。
真的,老天似乎在开一个滑稽的玩笑,他的母亲我称之为老太的,个子本来就不高,再加上岁月的磨压,整个身子几乎成了直角。每每我看见他们母子就莫名的心酸。说不清自己内心的感觉。大个每每给母亲说话时就使劲地弯下腰,或者干脆整个人蹲下来,双眼很抑郁地望着母亲那一头白发和佝偻的背。我不清楚他们母子会不会四目对视,对视之后会是怎样的心情。而大个是不是像我一样从不敢和母亲的眼光对视,即使有,也会猛然地躲开。我们是农人,眼光的交流似乎是非常少的,甚至是没有的。之于此,我也从来没有和大个的眼光对视过,所以那双眼睛里隐藏着什么,我无法“读”懂。也许当我长到他那个年龄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懂了。
我和大个一样下地劳作,在父亲的教导下一锄一镰,一锨一锭钯地翻土覆壤,把自己的青春像大个一样耕种在地里。“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做咱咋做。”虽是如此,我还是无法把自己像一粒种子一样深埋在地里,无法像大个一样轮起锄是锄,轮起锭钯是锭钯。大个的地在我家的旁边,无论我什么时候去地里,都能看见大个在那里。朝阳夕阳从他那高大的身躯上滑过,像流水一样,静静而无声地滑过。累了,就坐在田垄上,望着满目的庄稼。有时他也会向我喊一嗓子:“海子,休息一下。”我就朝他笑一笑,丢下农具,一样地望天望地,望远处的缥缈烟云。
我还是离开了家乡,离开了那些洒下我年轻汗水的土地;离开了生我养我的父母;离开了那些熟悉的脸庞;离开了那些袅袅升起的蒙胧炊烟;离开了我亲手载在小小的院子里的葡萄树;离开了夏日暴雨后西天的彩虹;离开了星月漫天时流星划过的瞬间,我曾经在那时许过多少的心愿啊!
四、
城市的路很坚强,像干旱时农村龟裂的土地。我的脚步踩不出一点的痕迹,只有微微的尘土让我觉得有家乡小巷子里的味道。而大个依然在那些闭着眼倒着就可以走完的小巷子里,田垄里穿梭。披星戴月地劳作,但是他的大个没有缩微的征兆,依然一米九地挺立着,像我奶奶说的,电线杆子般杵着,俯视着村庄和庄稼,以及熟悉的脸庞和土壤。
如果我现在说大个死了,你会不会觉得奇怪,好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是不是我为了题目而突兀地加入。其实不然,大个确实死了,在公元两千年,那个新世纪开始的时候,如电线杆般“轰然”倒下。似乎没有任何的症状,没有任何足以致命的内伤和外伤,就那么地走了,很奇怪地走了。离开了那个小乡村,离开了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娘。
那年夏天的一个午后,大个忽然感到一阵心痛,脑子里热的发涨。就一个人去了村外的小河边。他要去水里泡一泡,减轻减轻浑身的燥热。那天知了叫的很响,像为大个送行的葬曲,在河边的杨柳树里歇斯底里地叽喳着。一群麻雀在林阴里鸣叫着窜来窜去。小河的水静静的流着,轻拂着满河的水草。也许有几只鱼儿在大个的身边游来游去,也许有一只孤独的鹰茫然地从大个的头顶飞过:它一定很奇怪,自己怎么没有在草原里飞翔。
当村民发现大个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双手紧紧地抓着桥边的石墩,一种努力的姿势,一种想要奋力爬上岸的努力姿势。他的双眼圆瞪,脸上满上痛苦的皱纹。我没有亲眼见到,所以凭想像和听说就写这些。而那时我正站在城市的高楼上,挥汗如雨地做工,同样是双眼圆瞪,脸上有丝丝的痛苦。但我没有被晒死,我四肢健全地活到了现在,和我的那些兄弟一样,只是晒黑了年轻的皮肤,像大个的皮肤一样地黝黑发亮。
那年那时,大个整整五十岁。半生沧桑转眼成过眼烟云,他的大侄子为他披麻带孝地送终,几个侄子侄女哭的稀里哗啦。他的母亲依然佝偻着背,以满眼烛泪为他送行。“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只有她自己清楚。大个的坟冢就葬在他的一亩三分地里,让他死后依然守着自己的薄田,不至于在阴间无粮可吃。一座矮矮的坟,成了他身后的全部。那截柳树枝上的冥纸迎风招展,似在诉说:一切尘埃落定!
年终的时候,我回家,才知道这些事情,心里就莫名的痛,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揪的很。听邻人说,大个死于心肌梗塞或者诸如此类一下子可以要人命的疾病。(这些年,老有这样死去的村民,真的很伤心。)其实有时想想这样挺好,总比他卧床一月两月或者一年两年,来的干脆。天知道他卧病在床,谁来照顾他,无妻无儿无女的,总不能连累他那佝偻的老娘吧?不幸之大幸也,呜呼哀哉!一切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