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影琉璃 短篇 倾城之恋 2013-02-01 16:39 责任编辑:冷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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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有些故事,我们需要用文字来纪念。有些情感,我们需要以一种别样的方式去感怀。小说构思巧妙,文笔娴熟,推荐欣赏!

曾经有人说,你会关注一座城市的天气,是因为这座城市有一个你牵挂的人。他从不否认这句话。

现在驻足的这座城市,于他,可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座城市,他曾来过无数次;而陌生是因为,这座城市他虽然来过无数次,却不知道应该找谁。

站在酒店的窗口往外眺望,远处的车灯,迷离而闪烁,那些由远而近的绚丽,仿佛随手可握却又远如幻影,一如人生,总也带着梦幻般的不可捉摸。

游走在城市的角落,他的心底总会升起莫名的落寞。衣着光鲜的他,表面上似乎并不欠缺任何。每日里灯红酒绿,风花雪月,身边朋友众多,这么多年的奋斗,该有的他都有了,他应该是快乐的。或许他要追寻的,是心头那丢失了的一角,至今依然空缺。

夜有点凉,手表上的指针指在了晚上11点的位置。一个人的夜晚有点孤单,他吐了口气,回到电脑桌前打开了酒店的电脑。这时,放在桌面的手机突然响了,里面,传来7岁的女儿带着哭腔的声音:“爸爸爸爸你在哪?哥哥发烧了,他在睡觉,他不理我,爸爸你快回来吧。”

他又气又急,连忙安慰女儿:“晶晶别哭,妈妈呢?叫妈妈带哥哥去看医生。”

女儿的声音抽抽噎噎:“我不知道妈妈在哪里,我打她电话没人听。”

他的手气得有点发抖,不用想,这个烂赌的妻子肯定又不知在哪家牌友里打通宵麻将了。他挂了机,然后接连打了好几个电话,才在某人那里找到了妻子。

“贱人,儿子病了你知不知道,还不赶快回家带他看医生,你再这样没完没了地打,我休了你!”他几乎是对着电话吼叫,电话的那头唯唯喏喏。

他挂了电话,吸了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波动,然后再接通家里的电话,对着女儿柔声说:“晶晶乖,妈妈很快就会回来了,你在家等着妈妈啊,别到处跑。”女儿在那边,很懂事地答应了。

QQ上,“飘”的头像是暗的,她不在线。

他进了她的博客,那里,又有了一篇她的新作,写的是一篇随笔,说到她前些日子回家乡参加了第十三周年的同学聚会,见到了阔别多年的同学,只是很多都已不复当年,有的同学离婚了,有的同学当官了,变化很大。当年的丑小鸭,有些变成了美丽的天鹅,而当年曾经亮丽耀眼的“公主”,却在岁月的侵蚀下变得面目全非,再也找不回当年的美,颇有点美人迟暮的幽怨。她在文章的最后写道:十三年,许多记忆已失丢,很多故事已改写,时间,其实是这世上,最残忍的刀。

看到这里的时候,他叹了口气,“同学”一词,很深地刺痛了他的神经。他也想起了她,一位一直埋藏在记忆里的同学。

那年,他15岁。

那时候他的家很穷,天冷的时候,他甚至只有一件单衣,而因了这一份贫苦,他却得到了一个温柔的注视,那是一双很美的眼睛,眸子里含着怜惜。

她来自某一座城市,是在初三那年转学到他所在的学校的。她很美,这是她给他的第一感觉;她也很柔弱,这是她给他的第二个感觉。看人的时候,她总是怯怯的,带点温柔,眼睛里面却始终含着笑。

那个时候的他们,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一种朦胧的情愫,而直觉告诉他,只第一眼,她便嵌入了他的心里。

但在她的面前,他有一种无形的自卑,尽管他在班里学习成绩出奇的拔尖,每次考试都总是以很高的分数抛离第二名,但在内心深处,他却觉得自己没有一点可以与其他同学比拟的地方,特别是在她的面前。

她一来,之前同学们公认的班花立刻便被“退位让贤”,她是如此的出尘脱俗,虽然难掩脸上稚嫩的青涩,却已足以让那些情窦初开的男生们神魂颠倒。她才来一个月,就已经有男生悄悄向她递小纸条了。

她也是他心仪的一位,但在她面前他却也是最自惭形秽的一个,贫困像座大山一样压在他的身上,他不敢把心思放在别处。年迈的父亲告诉他,除了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好的学校,他没有其他出路,那个时候,爱情,于他而言是遥不可及的,他也害怕碰触。

他的家乡边远而贫困,因为家穷父亲三十六岁才娶妻生子,后来又接连生下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到他读初中时父亲已是年过半百之人,母亲一直体弱多病,一家几口的生活重担全压在父亲的身上。在农村,唯一的收入便是那几亩薄田,微薄的收入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他自小很懂事,尽量的不让自己给家里增添负担。远离家乡来到数十公里之外的中心校就读,他的日子过得比其他同学要苦,再冷的天他也只是一件旧毛衣外加一件单衣。为了省钱,他从不吃早餐,常常是饥一餐饱一顿地熬着。那个时候学校的伙食并不好,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显得比同龄人矮小瘦弱,且面色苍白。那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阶段,繁重的学业加上长期的食不裹腹让他经常在上课时有头晕眼花的感觉,但他依然咬紧牙关挺着。

终于有一天在上早上第三节课的时候,他在课室里晕倒了。一个知他家境的老师,飞快地跑到食堂,冲了一碗红糖水给他灌下,好不容易才让他苏醒过来,从此他的窘境成了班里公开的秘密。

在他晕倒后的第二天,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抽屉里放着几粒“花生牛轧糖”。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这样的物件是极为珍稀的东西,能吃得起这种糖的人,家里起码也算是富贵人家,他心里觉得奇怪,但却找不到赠送之人。

之后的日子里,他的抽屉隔三差五的就会被放上几粒“牛轧糖”,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下午,也不知这个人是用什么法子送的,总是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他也曾刻意寻找,有时候,他似乎能感觉得到某处有一道温柔的目光注视着他,然而当他刻意去追寻的时候,那道目光却立刻消失无踪,这常常让他哑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过敏。

时光更迭,一个学期很快便过去了,因了那经常出现的牛轧糖,他的身体奇迹般地好了起来,学习成绩也异常突出。班主任曾经在班会上很骄傲地说:我们班的某某同学是完全可以考进市重点高中的,能够进市重点高中的同学,其实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大学的校门。那一刻,他成了班里让人敬仰的传奇。

初三最后一个学期是冲刺的阶段,那个年代,农村的孩子要想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局面,读书是唯一的出路。那段日子除了几个较为懒散的学生,大部分的同学都变得很积极认真。因为他的学习成绩好,于是他成了众同学请教的老师,一下课,便会有一大群的同学围着他转,这之中,便有她。

与别的同学所不同的是,她特别的温柔与安静,她的声音很柔,带着一种甜美与清灵,听在耳内,让人有一种很舒畅的感觉。许是这样的声音有着一种超然的吸引力,他每次给她讲解的时候,总是特别的卖力,特别的详尽,这常常招来周围不少人的侧目,而那些眼光里,有一道怀着嫉妒与怨恨。

终于有一天,在下课后,他在半路上被几个人拦着狠狠打了一顿,打他的是班里的几个差生,为首的一个据说父亲是教育局长,一个留级生。他晃着拳头对他说:“警告你,离林雪儿远点,她是我喜欢的人,你以后不许再和她来往!如果不然,哼哼,就算你考上重点高中,我也有本事叫我爸把你扣下,让你上不了大学!”

“还有,”对方逼近他,恶狠狠地说,“不许再接受林雪儿的礼物,别以为我不知道,她经常放学后悄悄折回教室往你抽屉里放糖果,你小子倒享用得心安理得,哼,也不瞧瞧你那穷酸样,你哪配得上她啊,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听到这里他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总是无法查出是哪个给自己送糖果,原来林雪儿的心思这样缜密。初三班教室的钥匙一共只有两把,正班长那有一把,另外一把就在担任“学习委员”的林雪儿那里。班里的班干部是由同学们选举出来的,他因为家穷,与生俱来的自卑让他变得胆小怕事,虽然学习成绩拔尖,在班里却没有什么威信,老师便把掌管钥匙的任务交给了受同学们欢迎的正班长和林雪儿。林雪儿是班里公认的班花,很多男生都喜欢对她献殷勤,她手头有教室的钥匙,自然能在无人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糖果放进他的抽屉里。他暗骂自己笨,为什么这一点都想不到。

那个差生的恐吓对于年少时的他的确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他开始小心翼翼地避开林雪儿,每次林雪儿向他请教问题,他都找借口逃离。林雪儿似乎觉察到了什么,慢慢地变得不再向他请教问题,但他抽屉里的糖果,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

某日,他的抽屉里被人放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几个字:为什么你还要接受她的礼物!他回头看了看,正好迎上那差生充满怨毒的眼光,这里面的凛冽让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

那天放学后,他悄悄躲在教学楼下面的大树后面,果然不久后看到林雪儿背着书包折了回来,迳自上了三楼,他悄悄跟了上去,刚好看到林雪儿从教室里转出来。

他迎了上去,在门口拦住了林雪儿。

林雪儿冷不防看到他,吃了一惊,脸霎时变得通红,如五月里盛开的桃花。她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慌,轻声问:“都放学了你怎么又回来了?”

他撒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弥天大谎:“哦,我忘了拿化学书,正想跑回来看哪个同学还在,你在就好,帮我开开教室门我要拿书,今晚做作业要用。”林雪儿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转身帮他打开了教室的门。

他走进去,伸手往自己的抽屉里一摸,正如所料,那里果然放着几粒“花生牛轧糖”。

他一把抓起走到林雪儿的面前,摊开手掌:“这是你送我的吧?”林雪儿的脸变得更红,她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很羞愧地低下了头。

他无视林雪儿的尴尬,拉起林雪儿的手,把糖果塞回她的手中,轻声说:“谢谢你的好意,但以后请你不要再给我送这些东西。我现在只想好好学习,不想其他。”

林雪儿的脸在一瞬间变得惨白,然后是红一阵白一阵。她很用力地咬着嘴唇,低下头用双手轻轻揉着衣角,眼眶里一圈圈的泪水在里面直打转。他不敢停留,也不敢再看,硬着心肠飞快走出了教室,以至于最后林雪儿是怎么离开的学校,他也不敢再探究了。

那一天以后,林雪儿变得很沉默,见了他总是远远地避开,也不再往他的抽屉里放糖果了。他的心里充满了内疚,曾经想过要向林雪儿道歉或是说点什么,但每次都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时光就这样在手心里飞快流逝,一转眼,初中毕业了,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市重点高中,是那个中心校唯一的一个市重点高中上线生。林雪儿在录取成绩公布的当天便失了踪,她虽然上了县级重点高中的分数线,却并没有去那里就读。后来有传闻说,她的父亲在分数线公布的当天出了车祸死了,她的母亲受不了打击,竟然跳河自杀了。从此,林雪儿在他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高三毕业后,他如愿以偿考上了大学,却因为不懂得选择好的专业,白白浪费了他的才华。他一直以为读金融专业最容易赚钱,毕业后他如愿进入了县里的一间大银行工作,却因为缺少必要的人脉关系,加上做人不够圆滑世故,在银行里勤勤恳恳工作了六个年头却一直都还只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职员。

28岁那年,他毅然停薪留职跳出龙门下海经商。刚开始的时候也曾交了不少的学费,经过几年的摸跌滚爬,他终于小有所成,32岁那年,他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工厂,于是便把父母亲从乡下接了过来,顺带把弟弟和妹妹也接来了工厂分派了一部分的职务,一家几口的生活,终于得到了彻底的改善。

事业成功后他才有心情梳理自己的感情。那时的他,在别人的眼里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小老板,很多媒人上门来提亲,但他一个也看不上。此后落寞开始在他的心里泛滥,每当夜深人静,他便会想起林雪儿,林雪儿是他一生的痛,一想到林雪儿当年那副泫泪欲滴的样子,他的心就会像被人抽着似的痛,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他痛恨自己当年的懦弱与肤浅,竟那样去伤害一颗那么善良柔软的心。其实自从上了高中后他就已经很后悔,只是那时忙于学业来不及付诸行动,上大学后他曾经用过很多办法寻找林雪儿,问同学,问老师,问家长,却一无所获。林雪儿不是本地人,在那个县城并没有什么亲戚,他的父亲当年在他就读的那个县里开有一间小作坊,专门制作“花生牛轧糖”,林雪儿悄悄放他抽屉的糖果便是她父亲作坊里的产品。本来林雪儿有一个幸福富裕的家,父亲作坊的生意极红火,在同学中算是富户,但因为父亲的突然离世加上母亲的自杀,一场变故让她家破人亡,林雪儿早已如一朵飘零的花,消失在人生的风雨中了。

三十而立,年迈的父母开始催促他成家,于是他便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了一个比较顺眼的女孩组成了家庭。对于这一点,他很赞同“飘”在某一个小说中写下的一段话:人生的长河中,我们会爱过很多人,也曾被很多人爱过,但那个最终与自己牵手的人,却并不一定是自己的最爱,因为误会,因为性情,因为变故,因为不懂珍惜……因为很多。很多时候,一段婚姻的设立,只是因为需要。在人生的那条路上你走得累了,需要停歇了,恰好这时你遇到了一个人,一个需要成家的人,那么好,便是她(他)了。而这一切,与爱情无关,你只是累了,需要一个停歇的港湾,一个休憩的所在。如此,而已。

他结婚后的第二年孩子便出生了,是一对龙凤胎。年迈的父母亲笑逐颜开。

但妻子并不是一个如人意的贤妻,初识时因为了解不深缺点并无暴露,婚后他才发现自己娶了一个多么俗不可耐的女人。她经常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把母亲骂个狗血淋头,把老实年迈的父亲气得七窍生烟。这个女人还经常擅自插手工厂的事务,无端猜疑自己的弟妹,家里厂里一天到晚鸡犬不宁。因为受不了儿媳妇的气两个老人最终只得搬回了老家居住。

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这个女人还迷上了赌博,打麻将常常通宵达旦不归家,输钱不说有一次顾着打麻将竟让三岁的儿子独自一个人走到大街上被车撞了个头破血流,幸好送院及时并没大碍,但这一次也让他发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雷霆大火,狠狠给了那个女人一记耳光。那次之后女人略有收敛,但不到两个月便故态复萌,最后的一次竟趁他出差之机把一双儿女关在家门,自己跑去打通宵麻将,结果因为用电不慎家中失火,幸好邻居及时发现并报了警,两个孩子才捡回了一条命

这样的日子简直让他崩溃,接二连三的事故让他担惊受怕,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妻子死活不肯,给他来了个一哭二闹三上吊,并拿两个孩子做要挟。

那个年代离婚是一件极其可耻的事,他的父母亲听说后自然急得什么似的,连夜从老家赶出来做他的思想工作。两个年幼的孩子也在母亲的教唆下苦苦哀求父亲,看着自己无辜的孩子,他终究是硬不起心肠,妻子是自己当初选的,纵有万般的不如意,为了孩子为了年迈的父母亲,他也只能强迫自己维持着这段千疮百孔的婚姻。

“我把你的故事写成小说了,要不要看看?”突然,电脑屏幕上“飘”的头像在闪烁,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飘”是他认识四年的网友,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子,是这些年来他网络上的唯一知已。但是很不可思议,除了知道“飘”是一位异性,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女子姓什名谁,长什么模样,芳龄几许。他只知道这个叫做“飘”的女子,是某杂志社的编辑,有着很好的文采,喜欢在网络上写文章。他经常会上飘管理的一个文学网站里看飘写的文章,她的文笔很优美,总是能把一些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她的文章粉丝众多,他也是其中之一。刚开始的时候,他与她的交往,仅限于网站里你来我往的跟评回复,后来熟络了,便相互加了QQ,却极少能遇到,偶尔间的联系,也只是限于文字上的交流。

有一天,他对飘说起了他与林雪儿的故事,飘听后很感动,说,你的故事给了我灵感,我抽空把它写成小说,一定很动人。想来这已是一个月前的事情了,这之中他一直在忙生意,而飘一如她的名字,飘忽不定,他们的联系,已经终止了很多天了。

飘把那个小说命名为《不老的追寻》,故事的内容以他和林雪儿的故事为原貌,加工成一个中年男人二十五年来痴心不悔地追寻初恋情人的过程,写得非常感人。里面有一段写到那个男人为了寻找那个“林雪儿”竟不远千里来到那个陌生的城市,然后花费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漫步大街,从城东走到城西,再从城西走到城南,为的,就只是希望他能在那座城市里遇到那个当年的女孩。

他看到这里的时候眼眶不由得有点湿润了,他虽然没有如小说中的那个男人那样走遍了整座城市,却的确是在某一年,在听说林雪儿可能在某城的那天,飞到那座城市,在那座城市的大街上,逛了整整一天,目的也是很傻地希望,自己能突然地在陌生的大街上遇到她。

原来有时候,小说与现实,其实也可以如此雷同。

飘写的那个小说里,并没有写到结局,这或许是她故意的留白,既然是《不老的追寻》那么,这种追寻便应该是一生的,或许要一直到生命的尽头。想到这里的时候,他的心泛起了一阵酸楚,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如飘笔下的男主人公那样,林雪儿是他一生的追寻?

“你怎么会想到要写这个男人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走一整天?这世上真会有这样的男人吗?”他向飘打出一串问话。

“你觉得呢?”飘没有回答,却反问。

他笑了笑,带点酸涩,然后打出一串字:“五年前我遇到一个同学,她说曾经在某城见过一次林雪儿,当时林雪儿还给过她一个电话号码,告诉她自己在一个私人老板那做家庭教师。中间她们联系过那么一两次,但后来因为忙一直没联系,于是我按她说的地址找到那个老板的家,可是人家早就移民去加拿大了。我再按她给我的那个电话号码打过去,是空号。那天我一无所获,然后我就在那座城市里,逛了整整一天!”

“哦,那你到现在也没再找到任何与她有关的消息吗?”

“没有,她就像永远消失了的那样,音讯全无!”

“这么多年,你一直没放弃寻找?”

“是的,一直没放弃过,整整二十五年了!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自从听说她曾在B城出现过后,我便在QQ上不停地加那座城市的好友,是不是很傻?”

“呵,人海茫茫,要找回一个失散多年的人,谈何容易,我从不相信奇迹。”飘在那边的语气淡淡的。

“是的,其实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后来当我知道那些好友其实都与她一点关系也没有后,我也懒得再和人家说话了,连QQ都很少上了。但我每天还是会上网查看那座城市的天气预报,前段时间听说那座城市刮了一场五十年一遇的台风,内涝成灾,那一刻,我真的很担心。”

“会关注一座城市的天气,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你牵挂的人,看得出你是一个很重情的人,可是你又怎么敢确定,她还在那座城市?或许她早就离开了呢。”

“直觉吧。有人告诉我她的出生地就是那座城市,而且吧,我总觉得,她是属于那座城市的人,想来她没有地方去了,也会回到那座城市。”

“呵,那座城市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嗯,那座城市是一个很优雅的所在,山水秀美,风景如画,感觉,很符合她的性情。”

“呵呵,还有这样的说法?那座城市叫什么?”

“B城。”

“B城?S市的B城?”

“是的。”

“不是吧?B城,这是我所在的城市。”

“真的?这么巧?”’

“呵,是真的,如假包换。”飘发过来一张笑脸。“什么时候你来B城,我请客,话说,我们这么多年,貌似还没见过面呢。”

“我记得你博客里说你是G市的,什么时候你跑到S市的B城了?”

“呵,网络上的地址我是乱填的,我从不喜欢把自己真实的资料公之于众。”’

“哦,你的防范心倒强。”

“呵,这不叫防范心,这叫自我保护,网络,太复杂了。”

“那你还肯见我?不担心我是一个骗子?”他打趣着问。

“呵,以我这么多年的历练,这点眼光还是有的,哈!”飘在那头很自信地说。

“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就在B城,你信不?”他突然打上一行字。

“啊,不是吧?”这回,轮到飘惊讶了

“是的,我前天出差到这里,刚办完事,本打算明天回去的,既然这么有缘,就多停留一天,让你好好尽一尽地主之谊,如何?”

飘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坐在那个五星级酒店的茶餐厅里,他有点好奇地不时向外张望。不断有形形色色的人进进出出,但他很肯定地告诉自己,这些人里面没有一个是飘。

他从来没有见过飘,没有听过飘的声音,也不知飘有多大,飘在网络上,一如她的名字,虚无飘渺。这些年,他只看过飘的文章,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只限于一些对文字的交流。

飘应该是一个很优雅的女子,有学识,美貌与才华兼备。至于她的年龄,看她深沉的话语,成熟的处事态度,她起码应是一个35岁以上的女人,因为她的文章里有着一种无言的沧桑以及一种洞悉世事的穿透力,他思衬着,在心中一点点地勾勒着飘的形象。看看腕表上的时间,离约定的九点半还有十分钟,他来早了。

这时,大厅的入口处走进一个穿旗袍的女孩,湖水蓝的真丝旗袍衬着她白晳的皮肤,窈窕的身姿,款款而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袅娜,大厅里很多人不由自主地都在朝她望去。

女孩四处浏览了一下,突然对着他笑了笑,然后往他的方向走了过来。

“她不会就是飘吧?怎么这么年轻?”他的心又惊又喜。

女孩走到他的面前,嫣然一笑,如三月里肆意绽放的桃花,说不出的妩媚:“您好,请问……”

“您是……飘?”他不无怀疑地问。女孩含笑点了点头。

“啊,您好,快,请坐请坐。”他连忙站起来让坐,伸手替她倒了一杯茶。

飘很优雅地坐下,招手叫来大厅部长,轻声吩咐:“拿几样我惯吃的顶点过来给这位先生尝尝。”看来她是这里的贵宾。

飘看着他很友好地笑笑:“不好意思,您来很久了吗?”

“哦,没有,刚到不久。”他细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位女孩,女孩很年轻,最多不会超过28岁,柔软乌黑的发丝如云般缠在头顶,耳垂上戴着两粒精光闪闪的蓝玫瑰耳钉,衬着她的湖水蓝旗袍,有一种出尘脱俗的美。他看着眼前的女孩,突然想,如果这衣服穿在林雪儿的身上,肯定也有这样的效果。想到这里的时候,他的心里,不由自主地泛起一陈酸楚。

“怎么了,是不是我让你感到失望了?”飘的眼眸里含着微微的笑。

“呵,不是,怎么会,我只是没想到你会这么年轻。”他收回了思绪,不好意思地笑笑。飘的眼眸很亮,眉毛弯而长,这双眼睛,像极了林雪儿;飘的声音很婉转,和林雪儿的声音一样悦耳,只是较之于林雪儿,少了一份轻柔多了一丝清亮。如果今天坐在他面前的人就是当年的林雪儿,那该多好!他不由自主地想着,游离着思绪,林雪儿的影子不断地在他的心里扩张,一圈又一圈,一直把眼前的飘完全覆盖,把他的心,整个填满。

飘一直很安静地看着他,并没有打扰他,她似乎能洞悉他的内心,一直到他发现自己有些出神,飘才给了他一个很温柔的笑容。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心里很暖,在飘的身上,他看到了林雪儿的影子,她们,是同一种类型的人,难怪她能写出如此动人心弦的故事。

两个人开始攀谈,气氛少见的融合,仿若多年不见的朋友。他对她诉说着与林雪儿有关的点滴,话闸子像决堤的洪水,所有与林雪儿有关的一切,他都记忆犹新,原来有些东西,一直根植在他的心底,虽历经岁月的洗礼,却丝毫不曾褪色。

飘一直很安静地听着,有时眸子里会浮上一层薄雾,然后嘴边会隐隐现出一丝酸楚的笑容。

茶餐厅的人来了一拔又一拔,墙壁上的大液晶彩电播了一出又一出的节目。突然,一段话语传入他的耳内,让他一下子如五雷轰顶:“最新新闻,今天上午7时许,一个男人持刀闯入市十一小学校园内,狂砍那些正在打扫卫生的小学生,最早返校的女老师林雪儿为了保护学生,不顾生命危险,勇敢地与歹徒进行搏斗,身中十多刀,目前正在陆军第二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情况危殆。歹徒随后被赶来的老师及众家长制服……”新闻报道里还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听不清了,他只听到“林雪儿”这个词,然后很清晰地看到电视荧幕上写着“最美女老师林雪儿”的字样。

“他说什么?他说林雪儿?”他一脸惶恐地望向飘,“这是本地的电台吧?这么说这是发生在本市的事?今天早上?也就是刚发生不久的事?林雪儿现在在医院抢救?哪家医院,陆军第二附属医院?”飘点点头。

他的稳重在一瞬间消失无踪,顾不上和飘打招呼,他转身向着餐厅外就跑:“这个林雪儿,我要去看看!”

“哎,等等!”飘从提包里拿出两张大钞放在桌面上,紧跟着追了出去。

出到门口,看到他正在四处不停地张望,飘小步跑过去:“我开车送你吧,第二附属医院在X区那边,离这里起码有45分钟的车程。”

飘的黑色“凯美瑞”在公路上飞驰,坐在副驾驶的他神色凝重:“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现在这世道真他妈的太乱了!”他不由自主地骂了一句粗话,一改平日里的绅士风度。

飘皱皱眉,安慰他说:“你先别急,你都二十几年没她的消息了,你怎么能肯定这个林雪儿就是你要找的人?没准只是同名同姓。”

“错不了,林雪儿,当教师的,她是这个城市的人,这世上,会这样奋不顾自舍已救人的除了她还有谁,她这个人生来就是这么的善良,她天生就是这样的傻。天,砍了十多刀,十多刀是什么慨念,那浑蛋也太狠毒了,我要杀了他!”他握紧了拳头,眼里全是火苗。

“你先冷静一点,你根本连这个林雪儿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哪会就是你寻找了二十多年的人。你先别这么武断。”

“但愿!”此刻他的心情极为复杂,既希望这个最美教师是他要找的“林雪儿”,又希望她不是。

车子在他的忐忑不安中穿过闹市越过大桥飞速驶过公路,一直到了X区的陆军第二附属医院才来了个急停。

在重症监护室的走廊里,他见到了男女老少一大帮的人正在那里焦急地守候着,里面还有两位警察模样的人。

他快步跑了过去:“请问,你们谁是林雪儿的家属?她现在怎么样了?”

一个25岁左右的年青人很奇怪地看着他:“我是她弟弟,你谁?有什么事吗?”

“哦,您好,我是那个……哦,我想问一下二十五年前你的姐姐是不是曾经在那个XX市XX中学读过书的?”

对方一脸的茫然:“什么XX市XX中学,这位先生你说什么啊?”

“哦,没有……那个……那个,我是想问一下,我想知道你的姐姐是不是叫林雪儿,是不是我二十五年前一起读过初中的同学……”

他的话还没说完对方就打断了他的话:“你发什么神经啊,二十五年前我姐姐才三岁,读什么初中,这位先生你没事吧?是不是吃错药了你?”

……

夜色璀璨。灰蒙的天空如黑色的帐幕罩在头顶,上面镶着零零碎碎的星光,大街上却是霓虹闪烁,车水马龙。

“我是不是很白痴?今天让你真正见识到了一个大男人的白痴!”他有点自嘲地笑笑。

飘的眼眸里还是那样的宁静,只是多了一些欣赏:“不是,其实,想之深思之切,二十五年的追寻,这种渴望我理解。之前我一直不相信这世上可以有不老的情怀,今天的你让我改变了观点。”飘转身望着远方,眼神迷离:“很多年前,我也曾经很深地爱过一个男人,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他来自一个很边远的山村,家里很穷,生活一直都很苦,我很心疼他。毕业后他与我不在同一座城市工作,那个时候我经常会出差,而每到一座城市我都会想着他的需要,冬天怕他冷,我给他买了最好的羽绒服寄去,秋天他的鼻炎容易犯,我千方百计托人从国外给他买治鼻炎的药,我倾尽全心地去爱他,他是我每天的牵挂。我一直以为我会是他的唯一,然后有一天,是他的生日,我悄悄跑回去看他,却看到他和另一个女人在床上,从那一刻起,我再也不相信爱情。”

“这些年游走网络,我会写很多很多的爱情故事,每一篇都爱得百转千回荡气回肠。但现实中,我一点也不相信爱情,在我的心里,故事永远只是故事,不是现实。我从来不写大团圆结局的故事,在我的眼里,这世上,唯有残缺才是永恒!”飘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他:“其实你找了林雪儿这么多年,你有没有想过放弃?”

“没有,我想我这一生都不会放弃,她是我一生的追寻!”他望着远方,眼神很坚定。

“呵呵。”飘幽幽地叹了口气,轻声说,“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二十多年过去了,或许林雪儿早就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个人了。她应该早已结婚生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又或许她如今已物是人非,不复当年的美丽,说不定生活还过得穷困缭乱,但这又如何?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你有你自己的家庭,有你自己的孩子,无论她过得好与不好,都与你无关,你根本不可能给她什么,那么你寻来干什么呢?难道你还能继续你们未了的故事?”

他转过身面对着飘,眼神坚定脸色平静,一字一字地说:“不管如何,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今生我都要尽我所能找到她。如果她过得很幸福,那么我就安静地做她身边一个最好的朋友,与她保持一份永远的友谊;如果她过得不好,我就做她一辈子的守护神,守在她的身边,尽我最大的能力帮助她,使她幸福,不受任何人欺负。我知道我今生都不能给她一个家,但我要给她我全部的温暖和爱,一直到她老去!当然,这种爱,与欲望无关!”

谈话结束了,最后他说:“我明天就要走了,不过我以后还会回来,这座城市,是我永远的牵挂。”

飘笑笑,很温柔地说:“我知道,以后有空,我会告诉你这座城市的天气。”

“谢谢!”他很礼貌地握了握她纤细而柔软的手,“再见,随时保持联系,当然,我很希望有朝一日,你能打电话告诉我,你找到了这座城市里一个叫林雪儿的女子。”说完,他转身大踏步向着酒店的方向走去。

飘静静地站在原地,一直目送着他离开,街灯把他的背影拖得很长,有些肃索的味道,但他的脚步稳健而坚定。

飘的眼眸里突然浮上了一层薄雾,其实她很想告诉他:四年前,在这座城市里,有一个辅导英语的女家庭教师,在一次春游中为了救自己那个不小心溺水的男学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女教师从小父母双亡,一直独身,她死的那年,正好是她的35岁生日。后来获救的男童举家移民去了加拿大。她记得,那个女家庭教师有一双很明亮的双眸,声音很温柔,那种中国式的旗袍穿在她的身上,很美。那个女教师名字就叫做——林雪儿!而获救的那个男生,是小她十五岁的表弟。

其实早在他在网上对她说自己的故事的时候,在他说出那个女孩名字叫做“林雪儿”的时候,飘就想告诉他事情的真相,但一直到他离开,飘都没有对他说出这个故事。或许是不愿,或许是不忍心。

这世上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很美丽的梦,这些梦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也是支撑他们活下去的信念,若残忍地把它打破,可能会把人打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世上很多谎言都是罪恶的,但有一种美丽的谎言,却是与人为善的,飘很清楚地知道,只要他一天不知道这个故事,林雪儿就会永远活在他的心中,然后,他会因为寻找林雪儿,而让自己的人生,变得特别的有意义。

这是一种不老的情怀,是他一生不改的初衷。

看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飘仿佛看到了自己写的那部小说《不老的追寻》在眼前一幕幕展现,自己曾经给《不老的追寻》这个故事安排了一个很引人遐想的结局:这个男人,再次踏上了旅程,去寻找他生命里,那道永不老去的风景……

他的背影最终消失在大街的转角处,有风吹痛了飘的眼睛,泪水不由自主地从眸子里溢出,那一刻飘突然发现,这世上,作家笔下的那些小说与现实里那些人的故事,其实,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