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
小说由一个算命先生的批命,引发了主人公无限的遐思。在轮回的岁月里,主人公历经了三世的爱人。文笔老练,不愧为驾驭文字的高手。推荐共赏,问好作者,秋安。
1
丹凤街西头的那个算命先生给我批命,说我的前世是大唐的一个捕快,这不免让我暗自好笑,因为如今的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百无一用的书生,与那个凶蛮霸道、横刀跃马、杀个鸟痛快的捕快已成天壤之别。
这又让我觉得,生命的轮回也不尽在前世的业报,老天爷也要三教九流、七牲八畜地分摊。想来,远远的大唐,我从那个岁月走到今天一定又做过马、做过牛、做过受气包丫鬟、做过衣不裹腹的农夫,这样也能体现出天地间的公正。
而如今我是个书生,在我新搬进的家中,书籍充滞整个屋子,几乎破坏了妻子精心营造的氛围,妻子为此也报怨;你读这些破书干什么?“破书”二字几近对我的羞辱,一时我脸涨得通红,仿佛一个淑女被人骂作破鞋一样。
我的妻子从来不读书,但她能够独立地经营一家公司,挣得大笔的钱,驾着小车招摇过市,那神气早已超越大唐捕快。我说:“你神气什么?下辈子你不知道要干什么呢?”再吵下去,我在妻子面前完全是胡言乱语了。我的生命里堆积着太多过去轮回的印迹,人类阳刚血性威严以及马畜的粪土不堪都可能不自觉地喷涌到我的语言中,我的妻子只能自认嫁鸡随鸡的倒霉,不再与我嚷嚷。
每每在这个时候,我便走进书屋,捧起一本书来读,读书的时候,我总会走神,我的思绪越过雾状的文字,直接进入河流一样的历史,我相信,在我的生命一次次动物性的轮回中,基本保留了最原始的一些东西,我的生命在起始状态应该是尊贵的,我有一种难以更动的自尊,每每在我最落泊时都竭力保持尊严,我相信在我为马为猪时,我也保留了有别于同类的气质,正因为此,今日我一个书生,身处闹世,还妄图在书中有所作为。
我其实是个大学老师,因为角色的混同,每每在课堂上胡言乱语,这就直接影响了职称评定,至今我还是个讲师,不过没有关系,对于我这个前世的赳赳武夫,能够在大学的讲坛上神采飞扬,我已知足,只是并没有太多的同学喜欢我的课,这也让我有些失落,为此常常溜到校执行所与服务员小千聊天。
在小千身边,我那些在课堂上胡言乱语给人催眠的话语,也这里却找到绝对忠实的听众,小千的气质一如当年盛唐的宫女,乖巧玲珑可人,那样的女子们曾与君王捕快造就大唐怎样的热闹。
终于一天,我想告诉小千我前世的秘密,告诉她我那捕快的经历,我是个身佩腰刀、杀人如麻的捕快,她便格格格的笑起来,我又说,后来经过轮回,我可能做过牛马、穿山甲甚至是猪。我以为她听到这话笑得更加起劲,谁知,她一脸严肃起来,她说:“你可能做过牛马、做过穿山甲,但你不可能做过猪,猪的寿命太短,人们为杀猪吃肉,最多让猪成活一年,生命的轮回也是有秩序的,一旦猪参与人的轮回,必将搅扰人伦秩序,因此,在万劫轮回中,猪绝对是个异类,猪只是个挨杀的家伙。”没想到小千如此深刻。我怀疑她也是有着深沉的生命感的人,于是我问她,你知道丹凤街西头的那个算命先生么?小千笑而不答。我说你应该找他算一算,问问你的前世和来世。
小千认真地问我:“你找他算过了?”我点点头。“就是他算出来我曾经是大唐一捕快。”“可你的身上为什么没有丝毫捕快的影子?哪怕是背影、你的语调声音,你听听马的铿锵、看看牛的坚韧,它们的前世可能都是捕快,而你怎么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一定在你的身上发生了某件事情,它阻断你刚毅血脉,让你象朽木一样的坏下去。”该上大学讲坛的应该是小千,于是,我一定要拉她一起去丹凤街找那个算命先生,我这样做是暗藏一个目的,就是要看看小千的前世,她干过什么,是否进入过牛马畜道的轮回,甚至,我们二人或二马有过擦肩而过的经历。
2
人类男女的亲爱,最热闹奢华的例子莫过于徐福的三千童子去东瀛,那三千个童子,情窦未开,如果不是徐福这老家伙,他们一如进入伊甸园的亚当夏娃。而将三千人进行婚配式的排列组合,这样的工作一定极有诗意,如果我和小千是这三千童子中的一人,那么,在自由的排列组合中,我们能够成为亚当夏娃那样的一对吗?
今世里,我身处的城市喧哗热闹,每天都有男女进行着诗意的婚配非婚姻配地组合,但按照一般的规律,在茫茫闹市中,将我与小千组合到一起,即使有着徐福那样的使命的浪漫,也难于那样的精细巧合。
我已经四十多岁,家有妻子,小千二八芳龄,情窦初开,我只能在梦中将她拉入怀中,梦想着自己有着君王一样的徐福,如果我是徐福,面对千树梨花般的少年,先要把小千这样的女子挑选出来,留作己用。
有小千才能成神仙,秦王宫女万千,他成不了神仙,而我,一个小千,就足以能够让我成就神仙。
生命悠深感一让我的目光每每穿越厚重如灰铁的历史,越想越觉得徐福了不起,身处险恶乱世,面对阎罗厉鬼一君王,怀揣着理想,远遁于湖海。
我曾幻想着我是徐福带去东瀛的三千童男童女之一,我想像着那三千人是那个时代最先性早熟的人,他们有着仙人一样的理想,那是人类最伟大的理想之一。
有人说徐福是骗子,说他欺骗了秦始皇,这一定是胡说。理由是第一秦始皇象人间恶魔一样,动不动就要下油锅割眼鼻,更重要的是当年徐福哪里知道东瀛的情况。在他的心目中,那儿就是一块仙人之地,与天上宫阙无异。只是后来三千童子落地之后,才发现这儿的荒凉,徐福拿出罗盘命纸,对天对地一通嘟囔,然后大呼不好,此地产孽种,产妖魔,后两千年后三千年皆然,徐福急令三千童子返航,然风大浪急,返航需等时日,于是三千童子自觅饮食活命之策,有吃野果子的,有捉青蛙野蛇充饥的,形状十分可怜。到了晚上,月黑风高,那男童怜那女童,就将身上的单衣脱下盖在女童身上,男童赤裸依火而眠,因为冷,靠火极近,火舌摇摇摆摆地象女人头发一样地甩过来,男童突然觉得那白亮头发的温柔,他张开怀抱去拥抱那火,女童惊叫一声扑了过来,要抱就抱我,于是火与女童的头发一样拥入男童的怀中。
那个女童就在那晚有了身孕。
日月的轮回像浪一样,我又从一朵小浪花里探出头来,我的生命走向今世。终于一天我发育了,我就猛然觉得男女之事是怎么回事,没有人教我,没有书本,一切来自于我涌泉般的大脑,我裆下的器官像我怀中的大肚子的钢笔,体态粗壮刚强,有足够的墨水喷出,在短裤上写字画画。一张白纸,可以写出最美丽的文字,可以画出最美丽的画卷。第二天,我总是偷偷地将短裤脱下,看看那上面毕卡索、梵高一样的画卷。而在回忆挥洒泼墨的快感时,那感觉与大师作画的感觉无异。
我几乎在每个夜间都可以在我的短裤上作画了,莫言说创作是一种流淌,确实如此,我夜间的流淌催生出身体的无数激情,这种激情的最终是要在一个女人身上去作最终的表达。
那时的夜晚每每就有一个女孩浮现到你面前,隐约如幻影,但又极其的真实,一个男人此后的日月,可能穿行于一个又一个形影各异的女人,但最初一次又一次闯入的女子,她们的形影是模糊且统一的,美好、温柔、情窦初开未开的样子,一如徐福领走的童女之一。
3
在我工作之初,曾以玩强的意志将觉醒的性意识压制住,那时候我中专毕业分到一个县城,我是那种视书如命的书呆子,那时候,我心怀理想希望考一个会计师职称,那种职称在我们的县城极受尊敬,白天工作之余我把整个身心投入到书本之中,当然,毕卡索之幽灵不时过来骚扰一下,有一次我正在看书,我的几几猛然勃,而我当时穿着牛仔裤,没有为毕卡索幽灵留下任何游刃的空间,我迅速往厕所跑,我解开裤子,掏出几几作一番安抚,直到它象婴儿睡去,保证不再哭闹为止。
当我回到办公室时,同事细妞关切地问:“你闹肚子了,我这里有药。”她迅速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药瓶。“谁闹肚子了。”我恶狠狠地说。我之以以这样的态度对她,是讨厌她对我的纠缠,显然,她的心里春心萌动,秋风萧萧她还穿一件裙子,一次在无人处我们相遇,她突然将裙角撩起,对我展现出两条白晳明快的大腿,坦率地说,那个瞬间,那两条粉嘟嘟的大腿真的让我心头热波荡漾。“啊,你的裙子真美。”当她听到我这样的赞叹以为是我使用了文法借代的修辞,一时喜不自胜,她甚至要在办公室无人之时向我掀起裙衣。我立即扭头离去。不过,细妞的挑拨让我拼命压抑的毕卡索之幽灵来得有些活跃,我已经不敢再穿牛仔裤上班,免得让领导觉得我常闹肚子。我办公室临水依山,每当我几几突兀勃起,我都要转脸看一看美丽的青山绿水,又看一看眼前的会计教科书,唉,人要学点东西怎么这样的地难啊。
大诗人李白曾到过我们的县城,并留有诗句,但我分到县城工作后,县城的贫困残破,给我一种不堪承受的绝望,很难找到大诗人的诗意风景,也许是因为我在省城呆了几年,看山看水看人都要看个富贵气派的缘故。
县府大院的单身汉都住在县招待所一幢石砌的平房里,招待所的女服务员也都住在这里,她们的喧哗引起我心的躁动,据说这些女服务员是像选美一样从全县选上来的。
她们的确像仙女一样的美丽,当她们从我的身边走过时,高跟鞋交错挥舞着金属鼓锤,错落有致地击打着我的心鼓,我的心和她们的腰肢一起在暖风里起舞,她们远去的身影和飘散的余香,让我的心画上多了一层李白隽永奢华的诗意。
上帝弹指一挥,将一如草芥的我们从学校播撒到天南地北,落地的瞬间,第一次知道了人比人气死人这句话的含义,就与分到省物资供销公司我的女友刘美玲相比,也已经是天壤之别,被诗意点染的爱情实际上经受不了这样的冷风尘沙,我们在省城分手的时候,我看到她的十分不快的脸色,这将意味着我们的爱情可能即将画上句号。
当然,如果不是在招待所遇到的那群女孩,唤回我对李白的记忆,我可能要长久地坠入凄冷沮丧的情绪困绕之中,人面对无奈和沮丧时,心会迅速坠入炼狱,对于血气方刚的我更是如此。
我巨大的空虚紊乱的心魄急需一种东西的填满,我不自觉地把目光锁定那几个漂亮的女孩,我希望她们闪亮的目光穿透我的心房,让我的目光恢复到原先的审美情状,去看花看草看人,毕竟我是到一个新的地方,我的新领导新同事乃至于传达室的老头伙房的大师傅都要我递一个笑脸给一种暖意。
那天下午我回来的早,刚回宿舍,就看到一个穿红裙子的女孩,迎面向我走来,她刚从浴室里洗完澡回来,白晰性感的长腿舞蹈一般地走向我,一瞬间,我全身的血液变得像她红裙子一样的鲜红并象她眼神一般的火热,在省城五星级的酒店我曾见过这样的漂亮女孩,而她却和倒霉的我一起住起了这个冰冷的石窟。显然,她是快乐的,你只要看一下她的眼睛,也会将所有的忧愁忘却。
我迎了上去,并拦住了她。“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叶梅。”
我朝她笑一笑,她也朝我笑一笑。一条长长的过道,我恨不得就这样将她挡在面前,可我还得有一些绅士风度,于是我给她让开了路。我发现她就住在我的隔壁。
这以后,她见我就甜甜的一笑。
她是一个丰满的女孩,皮肤白晰,那个时候还没有央视为美人定下三围标准,但这并不妨碍我认定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我们的床靠着同一堵三合板的墙,也就是说,我们几乎是紧贴着睡到一起,她弄出的任何一点儿声音都能激起我完美的想象,我能感觉到她的一切动作。
我咳嗽了一声,我听到她轻轻地笑,分明她听到了我的咳嗽,
于是我又咳嗽一声她又笑,我故意叹了口气,她还是笑。
后来她不笑了,我想她是睡着了。
她真容易进入梦乡,还没有爱情来搅扰她,她的梦境一定像长满水草的池塘,静谧而清澈,有鸟在天上飞,有鱼在水中游,当年的李白不知在这个县城是否见证过拥有这样梦境的女孩,而我幸运地遇到了,我的心中充满了神秘和敬畏。我不敢动一下腿脚,生怕响声搅动了她的梦乡,仿佛她就睡在我的怀中,她甜美的梦境是上帝给我的礼物,这个礼物安慰我灵魂,消除了我因烦躁和恐惧带来的不安,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对县城贫困的报怨和遗憾,月儿高悬,我抱拥着一个漂亮女孩的梦乡进入了梦境,我的幸福是真实的,清晰的,用手就能触摸。
我已经为她神魂颠倒。
第二天,我早早地离开单位,在宿舍里等她,我终于看到她骑着自行车出门,于是我也骑车追上她。我一直尾随其后,突然叫她一声,假装是路遇。“你好。”她回过头来。“怎么是你?”“昨天晚上我看到你作梦的样子,真美。”她吓了一跳,以为我偷偷地潜入她的房中。“你是怎么看到的?”“我变成一只蚊子,从你的窗子里爬进去,停在你的脸上。”她微笑了一下,满脸通红。“你的梦真香,我能闻到你梦的香味。”“蚊子也有鼻子?”“有啊,不仅有鼻子,还有心,是蚊子用自己的心闻那梦的香味。”“当心让我一掌拍死。”她说。“怕是你连只蚊子也拍不死吧。”。“那你等着。”“你今年多大了?”“十七。”“哇,十七岁就出来工作。”“脑子笨,不像你们能够上大学。”“看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就是读书不行。”“没关系,女孩只要漂亮就行,一个漂亮女孩是不需要读那么多书的。”“你是在挖苦我。”我感到失言,我忙改口。“你要想读书,我可以帮助你呀,以后我找你玩好吗”她笑而不语。
4
后来,叶梅死了,我从县城来到省城读研,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我告诉小千,在这个纷纷扰扰的都市里,一个人了解自己的前世十分地重要,特别是你们这样天真率性的女孩,这将有利于自己对今生的角色定位。为此我要带她去丹凤街,搞明白她前世的身份。
丹凤街的算命先生永远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这样的人会让人联想,想像成一个身手不凡的间谍,若将时光再往前推移,就要推到神采飞扬的大唐,那个时候,我们南京已经经历了晋人的开发经营,街头笙歌应答,小曲连唱,但也有隐藏在角落的家伙,那样的人一定是如我这样身挎腰刀的大唐捕快了,因此,每每见到阴阴暗暗的丹凤街算命先生,就让我情不自襟地涌出一种激动。那就是我,那就是我的前世。
算命先生收下钱钞,不急不忙地从包中取出一张灯芯纸,取出一管毛笔,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字,我仔细辨认,发现上头写的是个“田”字。显然这是一道符咒,我的表情立即严肃起来,煞有介事地将那张灯芯纸接到手里。
“先生,这?”算命先生并不看我,而是对着小千说:“黄昏时分将它烧了,拌酒喝进肚里,你就能看到你真正的过去。”
我将那页纸揣入怀中,顿时被一种巨大的神秘感笼罩,人一旦接受神秘的力量,你便有了忘形的感觉,得意可以忘形也,我们回到学校招待所,关门闭户等待黄昏来临。
喧闹的城市改变了黄昏的性格,自然的黄昏是由神秘感组成的,而如今城市黄昏正被庸人自扰着。今天,我们的心意恢复了黄昏的性格,我们成了这个城市坐拥神秘的人,大自然神秘的力量仿佛集中到我们身上。
天光终于暗下来,我用颤抖的双手取出那张灯芯纸,点燃,将灰烬放入酒中。送到小千嘴边,小千摇摇头,怎么也不肯喝,鬼差神使地,我将那杯酒一饮而尽。顿时,我的肠腑尽醉,一个字的燃烧就能制造时间的混乱。
恍惚间,我就来到一处山间,在一个仿佛山谷的地方,竟然许多的房子,那些房子的模样极其特别,因景因情而造,还有大马路,有手推车,我推一辆推车在路上走,车里空空的,那片山林,应该是一个城市某处那样的凉爽宜人,没有太阳,没有喧嚣,只我一个人推一辆小车向前,我这是上哪儿,为什么遇不到一个人,正在我纳闷的时候,一个人走了上来,这不是叶梅么?叶梅对我微笑。“我想坐你的车。”“上来啊。”她跃上我的车,背朝着我,她为什么不看我,正在我胡想之际,眼前突然出现一片悬崖,我一慌,手推车从我的手中失落。叶梅,我惊呼一声,听到“哎”的一声应答,是小千在回答我。这一声将我从梦中惊醒。我睁在眼睛,看到小千坐在了我的面前。我明白了,眼前个小千已经转世投胎,第二次长成一个楚楚动人的女人,她是为你生的,一定会尾随于你。
我将她抱在怀中。“叶梅。”“我叫小千。”“不,你就是叶梅。”
“你不看到算命先生写的那个田字,其实拆开来一个口和一个十,正是你前世的姓,你姓叶。”“我的前世是什么样子。”“你的前世是一首诗,在最芬艳的时光,凋零了。”“我们曾经在一起?”我点点头,我们曾经相爱、相拥,我已经许诺,我一生的所有都会献给你。“那我怎么和你分开了?”“是啊,在我们之间又有了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曾堂而皇之地登在我工作的那个县的县报上,一个豆腐块大的花边新闻称:《色胆大老板嫖宿小姐,忙中错乳头吸入肚中》。称本地一老板在县委招待所遇一美女,许以重利陪夜,二人翻云覆雨之际,不小心咬断了小姐乳头并吐入肚中。
县长在百忙之余照例要浏览报纸,政经要闻之后,豆腐块的小道消息也没放过,当县长看到这则新闻之后,拍案而起。“朗朗乾坤,这还了得。”提笔批示:县公安局彻查严办。县公安局立即调查,目标竟然锁定了叶梅,叶梅是招待所最漂亮的女孩,经调查证实该消息纯属谣言,编辑草率轻浮,哗众取宠取悦俗人,而叶梅被调查的当晚竟跳河自杀。
听了我的故事,小千陷入了一种不能自拔的恍惚。
“我真有这样的前世。”
是的,在我的年轮里,岁月将你的生命切成两截,让你以两个花样青春靠近于我,而我的代价是为你我活死一回,死活又一回。
“小千,我们曾有着多么浪漫美好的故事,真没想到,今世,我还能续上这样的故事。”
我将小千紧紧抱在怀中,热泪盈眶。
小千偎依在我的怀中。“真想看看我的过去,现在的我还像当年那样漂亮可爱吗?”
我连忙点头。小千眼眶中也流出泪。
“可我不能成为你的妻子,因为你有妻子了。”
“不,我一定要让你成为我的妻子,这样的歌,一旦起了个头,怎么能让它戛然而止,这样的歌一定要悠悠远远,爱与歌才是世界真正的生命,今世,我们将拥有一个最完整的生命,这是我们共同的歌。”
那一瞬间,仿佛我们成了徐福三千童子中的一对。我想,必须有一种沧海横流的力量,才能成就今世这一段真正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