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上会悸动的伤

646782196 短篇 倾城之恋 2012-08-07 11:25 责任编辑:水陌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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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每个人的时光都有那么一个人忘不掉,不是说有多美好,而是因为遇见他,其他人就都被无视了。作者讲述了一个感伤细腻的爱情,爱无须记得,执着过后,痛过重生,我只能记得你,然后爱别人。问好作者,无尽祝福!

被天使遗弃在人间的纹路被行人用墓碑掷立在荒地,年份和青苔掩盖了这座墓碑的秘密,久了,演化为一个图腾。有个孩子说它象征着幸福,渐渐的那个认为幸福的孩童流着泪说它象征贪婪。很多年后,风吹乱了他的长发,他笑轻轻呢喃它天真。在我们所生存的这片大漠上,我们称它为爱情。

顾漫在《非我倾城》里写道,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一是时光终归将我对你的爱消逝殆尽。另一件是,很久以前的某天我遇见你。

--写在文前

1.【很久以前我遇见你】

等大了,我娶你。在我很小的时候,你的话像颗图钉。我就这么傻着脸答应,还感动的一塌糊涂。

可时光倏忽,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子伫立在圣彼德教堂前,硕大的白色十字在日光下狠狠刺疼了我的眸眼,或许是眼角泪花,或许是行程过于紧凑数日睡不着的缘故,柳树和我都在摇曳。当我踏进去的那一瞬间,我听见你和她像电视剧里的男女一样交换着戒指,眉目间的幸福羡煞旁人。

很小的时候你和我看一出当时盛行的电视剧卫斯理,电视剧上的男主角与女主角深情一吻。你说等大了,我娶你。

后来我们都没再长大。只是心老了。

你说好吧,看你能在工作那么紧密的时候抽空来看结婚,你来晚的事实我就不追究了。你像平常一样不顾及你媳妇和众人的目光狠狠搂了我一把。

突然觉得尴尬,不说话尴尬,说话怕哭出来,揍你一顿觉得暧昧。可不知怎么得总想大吼一声,混蛋你说的娶我!然后给他一巴掌。

在很久之后我和闺蜜在谈论我当时荒谬的臆想时,闺蜜狠狠瞥了我一眼说你这是在意淫你知道吗?

你婚礼那天我喝醉了。若是往常,我都会倒在你怀里嚷嚷着,如果那天你这个混蛋结婚了,我会在婚礼上扒你老婆衣服,掀你桌子,打你脸,朝你身上吐口水。然而我却笑的像个傻子一样,说着祝你白头到老,早生贵子,生了儿子我要做干妈。却不小心把手机碰到地上,弯腰去捡的时候忽然眼泪儿就不争气全一涌而出。

就像俗不可耐的剧情一样,回程机舱里哭的像走丢了的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死死拉着帽子。

两个小时的飞机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面,你年幼时哭红的脸颊,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你的光景,我问你在哭什么。你说妈妈已经两个星期没有来看我。黄昏发红了的光晕,是很久以后念念不忘的记忆。转瞬是初中时,你趴在教室里睡着了,睡的沉沉的。我敲了敲你的窗户,问你饿不饿。你只对我笑,笑了很久。整个画面都失了颜色,那几天你刚知道母亲去世,已经很久都没有笑过。

我们都再没有说话,只是隔着窗子交换眼神——风在树梢,鸟在叫。爱一个人就像是吸了血的花苞。

后来我们都忘了,那一年我们许下的话就像对食堂饭票许的愿,对爸妈说要好好学习的誓言。等长大了要考同一个专业,一个系,一个班。甚至一个公寓。

我落榜了,之后很少联系。你上学上的跟中了邪似的。再后来的后来,你在大学里找了个像样的媳妇,毕业之后找了个像样的工作。而我除了自己还省个人样外,都乱的一塌糊涂。

2.【时光终将我对你的爱消逝殆尽】

我在地铁站遇见一个男人,一度认为那会是我真命天子。他是亲戚介绍来的,长得老实,带着黑框眼睛,西装领带,你好谢谢对不起,每句都常挂嘴边。

我们以光速恋爱,闪电结婚。

就像我曾说的,找个风趣男人谈恋爱,找个踏实男人结个婚。我是想说,我真结婚了。以你想到或想不到的姿态结婚了,而且还怀了他的孩子,我吓的跟个孙子似的。

结婚那几天打了狗血似的奔波忙碌,爬坡下水抗东西抬桌子。生怕被人知道我是未婚先孕。可不争气的小肚子出卖了我,婚纱礼服没一件能穿的上。闺蜜耻笑我没出息,总是把不住自己的嘴,吃不该吃的,吻不该吻的。我只在意她说的后半句,使我一个哆嗦。

婚礼仪式举行的入乡随俗,最重要的,你来了。你说我来晚了。我说你只要来,都不晚。

我本以为生活就这么好起来,可不到一年,我们就离了婚。我都不敢接受他和闺蜜在一起。离婚那天,你的短信问我,这场婚姻你失去了什么。我说:只不过损失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我对婚姻失去信心。你说我傻,可你真的懂么?

那个和我在一起好了将近十年的闺蜜竟和我抢同一个男人,这比任何背叛对我的打击都要致命。

离婚那晚我和他吃完散伙饭,心里的委屈被堵在喉结,说出来会哭,憋着会难受。

第二天,你千里迢迢从济南赶回来安慰我。你的出现像是在天上放了个大大的烟花。我说能请你这位有妇之夫看看着江南美景么?你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的像个孩子。那几天若不是有你,怕是真得了抑郁。

那天我们沿着河边走了很久,谈论着从前点点滴滴,无关最近和未来。你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女人的依靠,你活着有盼头。

而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孩子和他今后都和我无关。

一点都没有。

曾幻想过的天空,我们一起长大,你说过娶我,然后度过完美的人生,老了子孙满堂。而后来,我们却和儿时的梦背道而驰。

我们感叹命运如此多孑,我们是时代下一个缺了角的棋子。

3.

你是我一生的幸运,说完已是泪两行。

很长一段时光里,我以此生有幸来概括你对我的一生的影响。你使我拥有许多和你相仿的习惯,说好不好,说坏不坏。而这些习惯对回忆来说是致命的,它足以使我在每个空白黄昏里把大批的时间用来念想。虽然想起来就会觉得遗憾。

失业了将近半年,长久以来的空虚的煎熬,如同一颗埋在心里的定时炸弹。当我决定旅行的那一刻,心里默默知道,是想有意经过你的城市,见你一面。

陈奕迅低沉沙哑的声音一边边萦绕耳边,翻来覆去使我欲罢不能——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对我说好久不见。

大巴,火车。路过合肥的时候,我遇见了他。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他总是很喜欢笑,和你一样。

我们一路上聊了很久,他和我一样,公司职员,每个月领着两千多薪水。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充斥着愤恨,不甘于此生碌碌无为。

和他每一次谈话,我都会下意识想起你。想起我们从前住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聊到深夜,早上你又喜欢起的很早。我躺在被我听到你每天做早饭时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声音,我会不自觉的闭着眼睛笑,或许那才是真正的幸福感。而在我结婚的那一年当中,我从未有过那种感觉。

他的站到了,深夜十二点他下了火车。旅途开始又变得安静起来,一个人睡不着的时候看着外面的忽闪而过的树影和万家灯火。

当我站在你面前时,你真的对我说,好久不见,伴着风和黄昏。

那天你老婆出差,你和我在一个地摊上喝酒喝到深夜,我再也止不住眼泪和心中的怨恨。我说,你爱我么。

我们亲吻。

那一晚你再没有离开,没有像以前拥抱完之后回到自己的床上,或许是醉了,或许是压抑的太久,我们都忘了自己是谁。

终于我也成了曾被自己厌恶的第三者,多美的词。或许我该为此做些什么,祈求你跟我走。可我没这么做。

可连我自己都知道,根本不会有人会为了我放弃自己的美好生活。

不值得。

你带我去游乐场,去看马赛,在屋顶看喷泉。后来我想,为何要这么做?为了让今后的日子更难过?独自爱着一个人,简直像吸了血的花苞,美的让人心疼。

爱无需记得,你说我们曾爱过。我就真的坚信不移的爱着,痛着,快乐的像个无知而头脑麻木的流浪者。我不想这样,却死死的抱着你,呼吸着你的体香,你的嘴唇,还有你的温柔。

你送我到动车站那天雾蒙蒙的,我转身走了三步,我以为你在看我,可你已经转身。我不知道自己想哭还是想笑,可就这么突然的在人潮拥挤的候车间泪流满面。

候鸟不会为了一片玉米田而忘了南飞。

回程路上,我的眼泪像开了闸的河坝。

那个男子又出现了,我看着他一脸惊奇,他看着我梨花带雨。他问,真巧,呵。你,也在。我没有笑,说,你还坐我旁边吧。我挪了挪。

我问他,你有女朋友么?

他说,没。

我红肿着眼说,那你现在有了。

4.

我会记得你。

然后爱别人。

{END}

大家好,走走分列了又来了!请不要叫我走走,我是走走分列了!唉,这是第二次用第一人称来写文,写给文中“你”。啊,这篇小说足足写了快一个星期了。文中没有标记男主人公姓名,就是想让大家充分理解剧情,因剧情而记得文中的“我”。有很多人说走走是位女性,其实我是男滴。嘿嘿。我很少用口吻来标注自己,不过我还挺能理解和演绎一个女人的吧!你说过会娶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