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终不共潮生

颜槿 短篇 倾城之恋 2012-05-02 08:30 责任编辑:飞燕飘零
旧站档案号:HXQ-SHORT-00032840
编者按

从此以后,相忘于江湖,我们之间,再也不等待。我有我的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现在就此别过。幸福会回来,我们的记忆,也消散了。问好作者!

一、

早晨刷牙的时候接到你的电话,我一边刷牙一边听你絮叨你最近的情况。你说你遇到了如何漂亮的姑娘,却没有一个能与你善终;你说你的上司如何苛刻,设计图改了无数次却依旧被毙;你说与你合租的兄弟游遍花丛现在也安定下来结了婚,而你却还是孤家寡人。你的语气有些愤世嫉俗,好像这世界欠了你什么似的。

正说着,你突然一言不发。我以为是断线了,正准备挂掉电话,却听见你在那边深吸一口气说,长歌,你现在也老大不小了,不如我们在一起吧。

我听到你如此说,一时未反应过来,竟把嘴里还未来得及吐出来的漱口水硬生生地咽了下去。一阵恶心从胃里翻腾上来,我趴在洗水池旁边呕吐起来。

你在电话里焦急地喊着我的名字,问我怎么了。我心里恶心的要命,更不想说话,就摁掉了电话。

潮生,我曾经非常非常想要听见你说“我们在一起”,我也曾想过无数次你对我说起这句话时是何时何地何种表情。或许你会有些羞涩地挠挠头发;或许你会选在大海涨潮的时候说出这句话;或许你会在游乐园的摩天轮上迎着风喊出这句话。

我想过很多种情况,也设想过各种各样的场景,可我没想到会是在你我阅尽世事沧桑之后的今天,我没有像曾经想象的那样穿上锦衣华服优雅地站在你面前,而你也没有带我到海边在大海涨潮的时候说出这句话。

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什么叫“事与愿违”和“时移事异”。

二、

下了班,于楠楠提议去钱柜给朝阳庆生。我们一行六人骑着自行车赶去了钱柜。在路上,于楠楠说,恐怕只有我们这些女屌丝才会骑自行车去钱柜。

朝阳调侃她说,只有你是屌丝,不要带“们”。

林乐风大笑着说,那你去傍个开宝马的高富帅啊。

于楠楠狠狠地叹了声气,我他妈的也想啊!

“官腔调”周莉潇又开始打官腔了,于楠楠,注意言行,为人师表啊你。

乔小健捋了捋耳边的头发说,得了得了,整天在人前装模作样你不累我们还累呢,好不容易放松一下,就别装死了。

说完,她看着我问,是不是,长歌?我笑着点点头,是啊。周李潇,您老就先委屈委屈,收起你那副官腔吧。

周莉潇无奈地翻了几个白眼,哼,我才不跟你们同流合污。

于楠楠好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大笑起来,别了吧,周莉潇,真实的情况是我在和你同住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同流合污”。

林乐风那个腐女一听“同住”立刻阴阳怪气地笑道,哈哈,原来你俩搞基啊。不知晚上两位是怎么度过的。

林乐风骑着自行车稍稍靠近了于楠楠,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由于声音太小,我们都没有听到她说的什么。朝阳刚准备问林乐风说了什么,就听见于楠楠大叫着,林枫,你个死男人婆,你才在下面。

一听她说完,我们都大笑起来。这一刻,我们十分默契的都没有出言继续调侃于楠楠。因为林乐风已经成功地战胜了于楠楠——那个号称“铁齿铜牙”的于楠楠此刻只剩微红着脸使劲儿地剜了林乐风一眼。

而事件的另一个“嫌疑人”竟然悠然自得地唱起了《最炫民族风》。你别问我为什么她会选在此刻唱这首歌,因为我也不知道。反正她经常会干一些出人意料的事。

三、

在灯光昏暗的包间里,于楠楠扯着嗓子唱陈奕迅的《浮夸》。不得不说的是,于楠楠虽然身板小,但是肺活量却大。那么艰难的一首歌竟然能被她唱出来,而且唱得有板有眼,乍一听还真跟粤语似的。

唱完后,她就一屁股坐到坐到旁边的座位上嚷嚷道,不行了,不行了,老娘比不上从前了,岁月真他妈的是把杀猪刀。说完又端起桌子上的酒一饮而尽,大呼,快哉!

如果于楠楠穿回到古代,绝对是那种可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行侠仗义的好姑娘。她自己也说过,若是穿回古代,绝对要身怀绝技,做个行侠仗义的好姑娘。

不过每次她的豪言壮语慷慨陈词都会以林乐风一句“去你妹的江湖梦”为结束语。

我端起桌子上的酒稍稍抿了一口,今天情况特殊,大姨妈突然造访,不能放开了喝。

苏打绿的《小情歌》的旋律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本坐在我身边的朝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去唱歌了。朝阳最喜欢的歌手就是苏打绿,而这首《小情歌》也是她每次来钱柜必点的歌。可能是唱的次数多了,朝阳把这首歌的感情演绎的特别好,以至于若是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听见会以为是真的苏打绿来了。

朝阳唱“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时我想起大学那年,同样的生日聚会,你也是唱的这首歌。那次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见你唱歌,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过你唱歌,我还调侃过你唱歌肯定类似“鬼哭狼嚎”。哪知你唱歌竟然这么好听。然而那次之后,你却再也没有唱过歌,尤其是苏打绿的《小情歌》。

我曾经几次问过你为什么不唱歌了,你总是笑着摇摇头,岔开话题。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你不是不想唱,而是不愿意唱。你在学这首歌之前都发过誓——这首歌只能唱给沈碧树听,除她之外,再无他人。

当时莎莎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言辞间毫不掩饰对你的赞美。她说你真是新世纪好男人,说到做到,真是有情有义。可是,她把你夸得愈好,我心里就愈觉得悲凉。爱情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它让我们变得愚蠢,让我们心甘情愿的做傻子,让我们变得没出息,让我们变得不像自己。

你死心塌地的爱着沈碧树,而我却死心塌地的爱着你,即使你连看都没有好好地看过我一眼,即使你把我对你的好像丢垃圾一样随手丢掉,可我还是心甘情愿地跟在你后面。

我现在想起那时的自己,真的是从心里佩服那个不计代价去爱的自己,每天早上雷打不动地跑两条街排长长的队去买包子,只因为你说“学校附近的包子都不好吃,只有晋安路的那家包子最好吃”,而你每次接过包子转身就送到了沈碧树那里,还一边给我解释我说“长歌,碧树没有吃饭,这些就给她吧,她现在营养不良。”从那之后,每次我买给你的早餐你都会雷打不动的全部拿给沈碧树。即使她每次都是随手丢进垃圾桶,你还是情愿做个傻子去给她送早餐。你看看你啊,多傻啊!可我比你还傻,每次眼睁睁地看着你把早餐拿给一个姑娘,可我还是每天都坚持给你买。莎莎为此还把我大骂一顿说我没出息,甚至以“再给他买早餐就绝交”来告诫我,可这些对我根本不起作用。

其实那个时候我心里并不是没有怨言,我每次看着你在沈碧树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就会火冒三丈,很多次都对你感到失望,也曾多次警告自己不能再那么掏心掏肺的对你好了。然而每次到后来所有的豪言壮语都变得没有意义,我还是一切照旧。其实这完全是因为在我心里还是对怀有希望的,我始终觉得你总有一天会被我感动,会和我在一起。

然而后来我才知道感动归感动,始终都不是爱情。但是那个时候我不懂。

四、

六月二十五是沈碧树的生日,你给我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像蜘蛛侠一样攀在栏杆上够莎莎的内衣。我从栏杆上下来刚摁下接听键就听见你气若游丝地说,长歌,你快来蓝调。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见一阵“嘟嘟”的忙音。

古城路上有很多家酒吧,蓝调不是规模最大的一家却是装潢最精致的一家,而且最重要的是蓝调里面的驻唱乐队在整个K城都是有名的,很受大学生欢迎,是请客设宴的首选场所。不过我从来都没有去过蓝调,这些都是我从莎莎那里听来的。她还说蓝调里的乐队主唱不是别人正是沈碧树,所以我在赶去蓝调的路上还在琢磨难道你是因为沈碧树跟别人打起来了么?

我赶到蓝调的时候却没有找到你,我在那些陌生的人群中来回穿梭却还是没发现你的身影。我感觉自己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了,我害怕你真的是因为沈碧树而被别人打死了。

眼泪已经被我脑袋里的各种爆炸画面逼出了眼眶,我随手抓住一个人的衣袖问,你有没有看见一个穿灰色外套的男生,长得特别好看,就是那种在人群里就能被一眼认出的?

后来我回忆起来觉得当时的自己真是愚蠢到家了,竟然这样去形容一个人。梁晨音还嘲笑我说没见过像我这么笨的女生。

梁晨音就是当时被我抓住的那个倒霉男生,其实他对你根本就没映像,估计是见我哭得梨花带雨的,一时就善心大发带着我去找你了。等我在酒吧昏暗的走道里找到你时,你正瘫坐在地上,我看到你的一刹那就被吓坏了。我跑过去捧起你的脸,鲜红的血把你的脸衬托的愈发苍白。我大声地哭着喊你的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觉得你好像要死了,你的脸色苍白的吓人,你用手捂着肚子,因为疼痛整张脸都皱在一起。梁晨音拍了拍我的肩膀吼着,别哭了!送去医院啊!

五、

一路上你一直都在昏迷之中,嘴里却在喊着“碧树、碧树”。梁晨音疑惑地问我,难道他就是那个每天给沈碧树送早餐的傻逼?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有理他,可心里却凉的彻底。你看吧,根本就没有人理睬你的良苦用心,你以为你爱的执着可贵,然而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最傻的傻逼。

我看着你虚弱无力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你的长睫毛安静的覆盖下来,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虽然胃出血,但你脸上的那种病态的苍白反而令你比平时看起来还要好看,整个人看似会发光的物体。我不禁在心底暗笑,真不愧是我爱的人,即使生病也这么英俊。

梁晨音却在旁边用手敲了敲我的头,还犯花痴呢!

我心虚地使劲儿推他一把,滚一边去,我跟你很熟么,谁让你敲我头的?

他捂着心脏的部位故作伤心欲绝,哎哎,你也太没良心了吧,我好歹也算得上是你的救命恩人吧,你就这么对我啊?

他说的是事实。我略感歉疚地说,那你要我你怎么谢你?

梁晨音歪着脑袋作思考状,我却在心底暗暗腹诽,真他妈的挫,空有一张好皮囊!我还在搜肠刮肚想要找到更恰当的词来腹诽他时,他突然语出惊人!

我瞪大眼睛望着他,没有搞错吧?你喜欢我啊?

梁晨音说,瞧你那傻样!对,我就是喜欢你,就是想让你做我女朋友,你同意不同意?

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们前前后后见面不超过三十分钟,你的喜欢哪里来的这么快?你千万别跟我说你在学校里很早就注意我了,真他妈的狗血!

梁晨音无奈地翻了翻白眼,就你那犯二的脑袋能想出这么狗血的剧情!你就不会觉得我是一见钟情么?

我摇摇头大叫着,这比我想的还要狗血!

梁晨音耸了耸肩,一副“随便你怎么想”的样子。我大笑着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行了,哥们儿,别扯淡了。下次请你吃饭,权当答谢。

梁晨音没说话只身走出病房,又回头对我说,卫长歌,我先走了。

我点了点头,不妨又觉得诧异。我疑惑地问他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他眨了眨眼睛说我猜的,然后扭头就走,留我一人在病房里左思右想不得其解——我什么时候人气变得这么高?

六、

当清晨的第一缕晨光照耀在你的脸上时,你微微睁开眼睛扯过我的手喊着“碧树”。我挣脱掉你的手,十分冷静地对你说,我是长歌,不是沈碧树。

你抬手揉了揉眼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长歌。

我看着你睡眼惺忪的样子说,你应该对我说谢谢,而不是对不起。

你无力地笑了笑,谢谢你,长歌。

走出医院的大门,我的眼泪像黄河泛滥似的涌了出来。徐潮生啊徐潮生,你连对我说“谢谢“的时候眼里都藏着失望,我知道你在醒来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沈碧树而是我时就已经流露出来深深的失望了。

徐潮生啊,你到底有多爱沈碧树啊?你在她生日宴会上买大束的红玫瑰送她,结果被她丢到地上狠狠地踩了两脚。她都已经说了“徐潮生,我一辈子都不会看上你。”,可你还是追着她不放。而且你不自量力,还为她挡酒,你以为这样她就会被你的真诚感动。结果呢?她跟别的男人走了,你一个人跑到卫生间呕吐,吐到胃出血。你是忘记了你本来就不能喝酒,还是妄想把自己整的狼狈不堪到时候你爱的姑娘就会回过头来给你拥抱?

徐潮生,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傻的傻逼!

我蹲在地上一边哭一边骂你,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头顶的大太阳晒得我两眼发黑,眼泪掉到地上很快就被蒸干。那一刻我在想,你真像我啊,真是他妈的难兄难弟啊,追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舍不得放手。这都是什么事啊!

那个炎炎夏日,我坐在路边哭得不能自已。在记忆里那是我哭得最厉害的一次。我流着泪暗暗发誓,从此之后,我再也不要围着你转了,因为爱你,我的生活被弄得一团糟,我变得不像我。从此刻开始,你继续你的傻逼日子去,我要去折腾新的日子。

回到家,我就看到莎莎留下来的纸条——这姑娘又和她的新男友出去玩了。我把手机调成静音扔到抽屉里,然后倒在床上蒙头大睡。我准备睡个天昏地暗,醒来一切都是崭新的。

七、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是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幕四合。莎莎还没有回来,我从抽屉里拿出手机一看竟然有三十多个未接电话和五条短信。我疑惑地打开查看,未接来电里显示的全是同一个陌生号码——谁会给我打那么多电话,难道是莎莎忘了交水费么?随后我又打开了收件箱,里面的五条短信有四条是服务台发来的垃圾短信,只有最后一条是那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内容是“卫长歌你人间蒸发了么?看到短信诈尸一下!梁晨音”——奇怪,他是怎么有我的手机号的?

我带着大大的疑问把电话打了过去,那边通了之后我就听见梁晨音杀猪般的吼叫“卫长歌,原来你没死啊!”,我触电般的把手机拿到离耳朵二十厘米之外——我怕一会我会变成个聋子。我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的,他反问道“这很重要么?不过你若是真的想知道,就来蓝调吧。”,说完不等我发话他就挂断了电话,我气结,对着一阵忙音问候了他祖宗十八代,不过最后还是抓起外套赴约去了——如果这算是个“约会”的话。

梁晨音把酒杯递到我面前笑着说,卫长歌,你还真的来了啊?!——他言语间有惊喜,我听出来了。

我在他对面坐下接过他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说吧,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他把空了的酒杯斟满后笑道,你的语气怎么跟监狱长审犯人似的。

我向他举了举酒杯说,行了,你别说了,来来喝酒。不醉不归。几杯酒下肚后,我愈发觉得酒杯太不给力了,就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往嘴里灌,梁晨音一把夺过酒瓶说,你神经病啊!我顿时悲从中来,眼泪簌簌地落下来,我他妈的就是神经病才会爱上你。

梁晨音深深的叹了声气缓缓地说,长歌,你一直问我是怎么知道你的,其实你不知道我们班上的每个人都知道你,知道你是那个每天给追沈碧树的男生买早餐的女生,知道你每次看到他把你买的早餐转手送给她喜欢的女生却还是雷打不动地给他买早餐。甚至有男生放话“若得女友如你绝不再拈花惹草”。可在我眼里你就是天底下最愚蠢的女人——竟然会允许一个傻逼无限度的浪费你的感情。

梁晨音说,在酒吧的那天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看你,当时你那么慌张着急,还哭得那么丑,可我在看到你泪流满面的瞬间顿感心疼——我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女生有此感觉,当时我就想啊,若有一日,我们在一起了,我一定不会让你哭。

我抬起头看着梁晨音,他的眼神羞涩却不失虔诚。他微微颔首,长歌,我知道让你现在彻底忘了他很难,或许你可以试着拥抱我,我会等你。

眼泪细细碎碎的流了满脸,我内心酸涩纵有千言万语却不知该如何对面前这个剑眉星目的男生解释,我是想要在他想要转身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我也曾试着去爱别人,可我无法用爱他的方式去爱别人,这在我心里是种背叛。我知道他现在总是在别的姑娘身边留恋辗转,可在我心里总有个地方是明亮的,就那么一点点儿时明时暗的光在暗示我总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他会明白我才是最好的最适合他的姑娘。所以,我在那天到来之前我要一直呆在他一转身就能看到的位置。可是这些我不能全部告诉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生。我抬手擦了擦眼泪挤出个笑容,梁晨音,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滚一边去吧。今晚我们要一醉方休。

那个晚上梁晨音陪我喝到了半夜,后来我烂醉如泥意识模糊,好像是梁晨音送我回去的。次日醒来,我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想要抓住脑袋里关于昨晚的蛛丝马迹,结果一无所获。梁晨音留了张纸在桌子上,我看了才知他昨晚把我送回来就离开了。他在最后写了一句诗,我反反复复读了数遍,鼻头一酸留下泪来。

他写的是“何当重相见,樽酒慰离颜。”

我心里隐约觉得我再也不会遇见他了,而直到毕业我真的没有再看见他。有时我看着他留给我的那封信——暂且算是信吧,会怀疑我和梁晨音的短暂相逢会不会是一场荒凉的梦境,然而又因这相逢的短暂令我此生刻骨铭心。

八、

朝阳把麦克风递到我眼前的时候,我还在发愣。她推了下我的肩,想什么呢你,快去,轮到你了。我接过麦克风准备起身,她给了我一张纸巾,等一下,把眼泪擦擦,你竟然敢在老娘的生日上哭,当是我的祭日呢!

我接过纸巾嘴上骂她,你想把今天当成祭日也没人管你,心里却暗暗庆幸,幸好今天没化妆,否则就惨了。朝阳向我挥了挥拳头骂道,小蹄子!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就转身去点歌了。

旋律刚刚响起,我还没唱出声就听见于楠楠高声喊着,长歌,你有电话。我接过手机一看是你打来的,直接摁下了红色键,又把电池板抠下来拿出手机卡扔到了桌子上,然后继续唱我的歌。

潮生,你不要怪我无情,我已经没有那么多的爱可以拿来给你浪费了。我在爱着你的那些年,我守着细脚伶仃的希望跟着你走得坎坷狼狈,因为这愚蠢的固执,我亲手推开了梁晨音从远方递过来的结实的拥抱。分别后的这些年,我一路跌跌撞撞,终是明了你永远不是那个能与我殊途同归的人。在此之后,你会爱上谁、娶怎样的妻,这些再也与我无关。

无论此后你会为谁撑伞,我都不会再为你等在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