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土房子里的人

阿利埃谛 短篇 百味人生 2012-04-20 08:51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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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年轻时,遭遇了家庭和婚姻的变化,让他几乎成为一滩烂泥。多年后,被军官抱走的女儿——自己的妻子和别人的私生女——回来,重新相聚。然而他拒绝了女儿对他的报答知心,依然孤身一人在村里生活着。有一些令人生怜,又有一丝敬佩之情。

【一】盖新庙

闲来没事便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听母亲说桂香家今天盖新庙,这新庙是用来供奉从外村请来得菩萨的。

“原先这菩萨是放在她家的阁楼里的,但是这阁楼里整日不见阳光,阴气太重怕失了灵气,这才决定重新盖间屋子。现在菩萨住着舒服不说,我们心里也跟着舒坦了。”听母亲的口气,这盖新庙可是件大事,马虎不得。

桂香是村里长得最丑的女人。她的眼睛总是斜向右上方,黑眼珠上像是附了一层白膜,就像是得了白内障;瘦弱的脸上只剩下一层皮,凸出的颧骨和苍老的皮肤让她的年龄虚长了十岁;天生的一头卷发总是乱糟糟的,尽管她很细心的扎着马尾,但是小碎发沿着头皮爆炸成一个圈,活像金庸笔下的金毛狮王,倘若去拍电影自然是不用化妆的;高挑的身材却是时下最让人羡慕的魔鬼身材,这到给她增色不少。

印象中她似乎从未对此感到过自卑。她的嗓门异常的大,总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同时她也是村里有名的天才--只要她见过的数字就没有记不住的,每每都是过目不忘。村里的妇女大都不识字,自然不会把各家的电话号码记在电话薄上。于是当记不住号码又急需用时,便会对着窗户大声问这个活电话薄。时间久了“活电话薄”的外号也就名正言顺的来了。也有用“神童”来和她说笑的,这大都是关系特别要好的才会这么说。我的母亲每每听到她的笑声之后都会说:“我说谁的声音这么大呢?原来是神童来了啊!”

“你这女人啊!年纪都一大把了,说话还这么不正经!”她的眼睛依旧斜着看向右上方,不等走上楼梯便说道。说罢便是一阵笑声,村庄因此而不显得那么宁静寂寞。

她的丈夫是我们村里有名的美男子,只有一个缺点就是爱赌。曾有一次,他一夜之间赌输了十万元人民币。黑社会放狠话说是三天之内不把钱还清就要剁了他的十根手指,桂香只说了一句:“以后要是再赌,这日子你就别过了,咱两就离婚!”说完便跑向亲戚家挨家挨户的求,终于把钱凑齐如期还了。自此之后,她丈夫再也没有赌过,后来经商还挣了很多钱,日子过得很清闲。自然她在村里的声望大增,我也暗暗佩服这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当我听到母亲说她不仅请了菩萨回来,而且还要给菩萨盖房子之后,这早已模糊的敬意也就淡然无存了。

“听爸爸说你今天一整天都在那帮忙,盖庙还要请全村人去吃饭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闲着没事做,所以过去帮她理理菜。盖房的工人们是要在她家吃饭的。”

我听得出来,其实母亲是很乐意去帮忙的。以前母亲是不信任何宗教的,对于母亲深信佛教的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那一年我上高三,母亲在一旁看着我的成绩干着急。她四处打听让我成绩提升的方法,后来听别人说山上庙里的签很灵,她便爬了几个小时的山路求了一道平安符,并向大师求了化解的偏方。这偏方是:首先,每年都要定时到庙里上乡;其次,回去后不能和陌生人说话;最后,装十斤糯米放水里泡一个月。包好!然后那一年我考上了,我不想说是我努力的结果,因为我觉得母亲真的很不容易。自此,母亲便成了佛教忠实的信教徒。

我没有问为什么桂香要请菩萨回家,只因为我忽然想起了邻村也曾经有个庙。

“去外婆家的那条路上,就那个河坝边不也有个庙么?”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啊,生产队按时组织人们清理河里的淤泥。淘淤泥的时候淘出个人面泥像,人们便以为是土地公公,便自发盖了那间庙。后来又淘出个女人泥像,人们认定那是土地婆婆,于是便把他们供在一起了。桂香请的这个菩萨不是一般的菩萨,是从外面请来的。具体是什么菩萨,不知道就不能乱说。”

“那个庙旁边不是有个土房子么?那土房子里的人现在怎么样了啊?”

“那人好几年前就死了,怎么可能到现在还在啊!”

“死了?!”哦,他是死了,几年前我路过那个房子的时候,那只剩一片废墟了。“那人叫什么名字啊?”由于时间太久了,我已经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了。

“叫硬颈子。”

对!就是这个名字!这个曾经让我熟记的名字,在我的记忆里再一次显现,轮廓渐渐清晰:花白的胡须有他半个人长,穿着青布长衫,活像古时的教书先生。他总是一个人躺在木椅上对着门前的那条河发呆,又在有人经过的时候将头伸出门外,搭上几句话,还时不时冒出几句“之乎者也”。

他只一个人住在这间土房子里。这土房子的前面是一条河,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右边是那座老庙,左边是通往外婆家的小道。他一年的生活费是国家给的100块钱的补贴,后来涨到150块钱。因此好长一段时间,只要有人路过门前,他就要炫耀一番。

【二】得外号“硬颈子”

他出身时正当民国,村里的孩子大都因为家里穷而上不起私塾。他不知是几世修来得福气,一落地便注定高人一等--他家是村里有名得大财主。因此他自幼便通读了大量的历史典籍,他的才学几乎传遍了附近所有的村庄。他的父亲为此逢人便夸他,就更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了。

那时有钱的大户人家的儿子都流行出国留学,于是他父亲便决定随波而行。但对于留哪个国,他的父亲没少费工夫--几乎访遍了整个市的所有达官贵人,也自行翻查了地图,综合地理和留学国家的热度,最后决定送他去日本留学。这个对于今天人人都羡慕的机会,在那时却大多是些走投无路、报国无门的失意人士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他自然也是不愿意出国留学的,他想要报效国家的满心热诚强烈地驱使他坚持己见。与其说是爱国,不如说是迂腐。什么家法、体罚都不能改变他的主意,他一心认定爱国的标准就是守住本土文化并将其发扬光大。他的父亲知道他的倔脾气,便也没有多加强求,毕竟他的父亲是个从骨子里透露着死板的人。当初决定送他出国是因为爱面子,他不想在出国这一件小事上失了先机。

新文化运动那几年,他的父亲去世了,他随即便当起了家;附近的几个私塾纷纷改革成新式学堂,教授起白话文来。他觉得这是冒天下之大不为,抛祖弃宗的大罪。他以不及掩耳之势建起了一间私塾学堂,并穿起青布长衫当起教书先生,专门教授古文。由于当时有人提起废除汉字而引用阿拉伯文式的字母文字,守旧派唯恐天下大乱,对于新文化运动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白话文也就相对顺利地普及开来。由于没有生源,他被迫把私塾给关了。自此,家道开始中落。

他对于帝制的看法可谓是独树一帜,整天说着:“帝制,天命也。”村里人每次见到他都会笑说:“袁贼称帝只几天就被推下了台,共和的天下现如今都二、三十年了,你就脱了那身长衣吧!不知道得人还以为见了鬼哩。”他总是扭着头、青筋暴露,用满口的“之乎者也”加以驳斥。他自然每每都是赢家,因为别人压根儿就听不懂。日子久了,“硬颈子”的外号就自然扣到了他的身上。“硬颈子”就是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别人也必须认为是对的,否则就要挣得面红耳赤。

此时,国家正值多事之秋。国民党和共产党正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日本竟凑着热闹搅合进来了,企图趁隙吞了中国,还真是个不怕撑死的家伙啊。国难当头的时候,中国人总是会显得异常的团结--国民党和共产党暂时统一了战线;年轻人--不论男女,都奋勇参军了。

听说国家有难,他比任何人都显得坐落不安。文人“抛头颅,洒热血”的爱国情怀在他的内心膨胀开来,他一直惦记着参军,却总不见招兵的告示,更不知参军应该去往何处。于是他逢人便问:“何处可参军?”他得到的不是嘲笑就是讽刺:“硬颈子终于肯放下书拉!这次还是弃文从武,真是天下奇闻啊!看来不出几日这日本人就要被赶出境了。”

他从未走出过村庄,又不曾有军队经过,因此参军的事情便不了了之了。只是在闲暇时,被人们当做笑话提及。

村庄在内战和抗战期间都免遭战事,但是在文革期间却难以幸免。他的房子和财产全部充公不说,就连他本人都被抓进了监狱。开始只是戴了高帽,但是由于他整日说着“国家无望!国家无救!帝制,天命也!”之类的话,干脆高帽也不让戴了,直接关进监狱。什么鞭笞、铁烙之类的酷刑,都不能让他退步。

至于后来他是如何被放出来得,我的母亲不曾提及。只听母亲说他是在文革结束后才被放出来的。而那个土房子是在老宅被充公之后搭建得。

当这个穿着长衫、留着胡须的老男人走在村里时,孩子们会像看怪物一样惊奇的一窝蜂涌上去,学着大人们的叫法,大声嚷嚷:“硬劲子!硬颈子!”站在一旁的大人被逗得直乐呵。而他总是会瞪着两个眼睛装出一脸凶相,孩子们一看到便害怕得四处逃散了。然后他总是会忍不住笑道:“终归是些孩子啊!”

【三】痴情种

他出生的那一年,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成立,几千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结束,举国欢庆。同年,赵三爷家生了个千金。在一次餐宴上两家人一时兴起,给他们定下了娃娃亲。赵三爷是邻村的大地主,祖上有嘉庆年间的翰林大学士,也有进士和举人。所以赵三爷家的地位和声望与“硬颈子”家相比毫不逊色。这件婚事成了村里的一段佳话,村里村外的人自是对此赞不绝口:“好一件门当户对的亲事啊!”就这样,在他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他便莫名其秒的多了个未过门的媳妇。

每每听家人提起这个未过门的媳妇,他便极想见见这个命中注定的女子。然而,祖上有训“女子在未过门之前不许与夫家相见”。因此,他只能在书里读一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类的文章,以寄托他的好奇心。这个时候的他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只在书中读到过“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之类的语句。

在他十三岁那年,红花轿将新娘抬进了新房。掀起头盖的一霎间,他坠入了爱河。他只说了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对于为什么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估摸着他是怕“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她听不懂,而至于白话文说是说得,只是怕说错话太煞风景。

对于结过婚的女子,村里人都会在夫家的名后面加一个嫂。因此村里人按照惯例便给他的媳妇起了个新名--长生嫂,这自然是不用征得她的同意的。

说起这长生嫂,活脱脱一个真人版的林黛玉--面如皎玉、细眉如柳、眼中有泪似含非含、声音温柔似水、步态轻盈优雅,只是多走几步或是坐久了便会乏力,天生一副病体。

长生嫂对这个和她共枕眠的男人并没有感情,她只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罢了。对于真正的爱情,她曾经拥有过。但由于没有勇气去违抗父命,在踏上花轿的那一刻,这份感情也就不告而终了。

这次婚姻对于“硬颈子”来说是人生中的第一个春天,因此他总是倍感珍惜--对于媳妇的不理睬他不予理会,只终日窝在书房里埋头苦读,他坚信只有读书才是表达爱的唯一方式。他满足于回到房间便能看到媳妇的日子。每次进房间前,他都要先站在门前朝屋内看看,傻笑几声之后便说:“安好,安好!”

他曾经送了长生嫂一件青布长衫,这无疑是他这一生中做得最浪漫的一件事了--他认为这个作为读书人的标志性的东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他也时常和别人提起此事,但每每都会引起哄堂大笑,他自是不知道原因,只是扯着嗓子喊道:“莫笑!莫笑!乡野村人怎知‘浪漫’二字!”然后便愤愤地离开。

一年后,这个短暂的春天如同昙花一现突然间就结束了--长生嫂因为难产死了,却留下个孩子。为此他在书房呆了有一个多月,出了书房后便嚷嚷着办起学堂来。学堂不单是捍卫文言文、抵制白话文的产物,它更是用来纪念长生嫂的最好方式。后来由于生源问题虽关闭了,但是学堂没有拆,专门用来供奉长生嫂的灵位。

不久内战爆发,在人们惶恐于战争的时候,一个国民党少校自称是孩子的父亲,要把孩子带走。“硬颈子”一听气得脸发白,用些别人听不懂的文言文骂个不停。少校没有理会,强行带走了孩子。这次他在书房呆了三个多月,出了书房后便又去学堂呆了几个月。

后来他没有再娶,只是像个寡妇一样死死守着空房,仿佛这样就会有人给他立个贞洁牌坊。他的母亲被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丁气得生了痨病,没多久就去世了。但他从未意识到这是他造成的,一心只读圣贤书,就更别说家业了。慢慢地佣人卷铺盖走了,店铺也关了门,空空的宅子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时常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发呆,还时不时的吟几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之类的诗。他也曾想过要好好干一番大事业,一展宏图。他在报刊上发表过文章,然而由于反响不是很大也就没有挣到什么名声,终究是个无名小卒。村里人见其在报上发表了文章,心里都暗暗起了一丝敬畏,便都跑过来凑热闹,连称呼都改了,毕恭毕敬得叫他“硬颈子老爷”。

“老爷,给我们说说共产党最终会胜利么?”

他用不顺畅的白话文说道:“最后是要恢复帝制的,他们谁都不会赢。”

众人听后哈哈大笑,“不愧是硬颈子啊!”然后便一哄而散了。

在文革期间,学堂被拆时,他怒斥:“小人得志,自有天谴!”为此,他被戴了高帽,后来甚至进了监狱。但是该说的仍需说,该骂的还得骂,最好颠倒这个吃人的社会。

【四】我和他初次见面

1906年的春节,这时我刚满六岁。

土房子和我们村隔河相望,不知是什么时候、哪些人在河的中间用泥土堆建了一条路。这条路很窄仅供一人通过,倘若多人同时过河,便只能自成一队,一个挨着一个。每逢雨后路面都会变得泥泞、滑脚,这时人们都会倍感细心地盯着地面,迈步前总是要试探试探再扎稳脚跟,否则一个踉跄就会与河水来一次亲密接触——自然没有人愿意全身浸湿,狼狈得给别人演一场有声喜剧。

天空印着几朵白云,阳光洒在突兀的枝干上将寒冷驱散。然而结满白霜的地面却将寒冷从视觉升华到触觉,鼻头、双手冻得通红,呼出的气体液化成无数微小的水珠,聚集在空气中凝成一团白雾,随即便在身后消散。

土房子的屋顶上铺满了茅草,这茅草是晒干的水稻桔梗。屋顶在远处发出金黄的光,被垂涎欲滴的露珠折射,就如同镶有钻石的宫殿,使得周遭的楼房、瓦房黯然失色。茅草沉醉在这阳光浴中,似乎早已忘却了这冬日里的寒冷,静静得梳理着时间留下的沧桑,给深埋地底的根茎讲述一段远离尘世的童话。

黎明破晓时分,炮竹声便陆陆续续得叫嚣着节日的喜悦,将熟睡中的人们惊醒。家犬似乎参透这是人类在过盛大的春节,摇头摆尾得在村内穿行,遇人便叫两声拜个早年。尽管孩子们在兴奋中彻夜难眠,但仍会早早的起床,穿上新衣期待着除夕盛宴以及大人们给的压岁钱。由于中午吃多晚上吃少的习俗,所以我们村的年夜饭大都在中午吃。中午时的炮竹声预示着年夜饭即将开始。

盛满各类美味的盘子摆得满桌都是,一家人围坐在桌前边吃边唠家常。门前硕大的佛香夹在两块砖石之间静静得燃着,掺杂着炮竹燃烧的烟味弥漫到屋内,没有人在意这气味呛鼻。

我没等他们吃完便嚷嚷着要压岁钱,装出一脸可怜的表情伸出小手:“压岁钱!”大家随即便哈哈大笑,母亲和父亲都没有逃出我的苦肉计,我满载而归。

“妈妈帮你把压岁钱放起来,被亲戚家的小孩拿走了可怎么办?”妈妈笑眯眯的看着我说着。就这样我的压岁钱就“存”在了母亲那里了,当然这“存”的时间是永久性的。

除夕夜不能早睡,要等到十二点后才能睡,这称为守岁。我每每都是精力充沛的等待着新年的钟声,等许下新年心愿之后才肯入睡。

大年初一,我早早的起床精心打扮一番之后,便出发去外婆家拜年。一路上蹦蹦跳跳,缩在棉衣里的我裹得像个企鹅一样,两条胳膊张在半空中,东看西看,对周遭的一切都倍感新奇。

过河时,我走在最前面,时刻离不开母亲的视线。走在狭窄的小道上,我没有注意到对岸的土房子迎面坐落着,反而它旁边的小庙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小跑到小庙前,踮着脚尖看着石基上的两个泥人像,它们中间隔着一个香炉,香炉里插满了残香根。

母亲从香炉旁边拿了几根香点上,给了我三根,对我说:“拜拜许个心愿,保平安哦。”

“哦!”我对这个从未见过的庙有种无法言语的敬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拜,但“拜”这个动作对我来讲是一件新奇的事情,我是很乐意去做的。

我学着母亲的样子对着泥像鞠了三个躬,时不时偷瞄母亲几眼。母亲表情严肃,十分虔诚。

“来,我们去外婆家!外婆还在家等着哦。”母亲见我没有要走的意思,便开始催促起来。说完便拉着我往外走,我无法挣脱便只好不情愿地走了。

经过土房子的门前,一个声音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回娘家拜年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啊!”

“是啊。在门口晒太阳啊?”母亲笑着和他闲聊了几句。跑在前面的我走过来瞅瞅了瞅,他一看到我两只眼睛便直直的瞪着,仿佛要把我给吃了。我打了个寒颤,躲到母亲的身后寻求保护。

“哎呀!”他从黄色的躺椅上起身,伸手便揪我的耳朵,我疼得嗷嗷直叫。我哭着闹着,嘴里一直骂着:“大坏蛋!大坏蛋!”可是,我越骂他笑得越开心,真是个奇怪的人。

“好了,乖!别哭了,把脸哭花了就不美了哦!”母亲抱起我哄着,并向他示意向外婆家走去。

此后,我对他产生了恐惧感。每每经过那个土房子时,我都会鼓足劲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危险地区。那扇门前总是摆着一张饱经岁月的躺椅,他穿着青布长衫躺在那,花白的胡须拖在胸前,腿上盖着一张虎皮,枯瘦如柴的手里拿着一个烟斗,时不时抽几口,偶尔看着门外发呆。我从未见过这土房子里出现过两个人以上,当然有生命的不止他一个——蜜蜂、蚊虫分春夏两季轮流值班,而老鼠则是寄居在这里的常客。或许老鼠才是这里的主人,而他只是个寄生虫而已。不然怎么从未见过什么人来探望他呢?

炮竹声四起,惊动了满屋的寂静。他起身从里屋走到外屋,又从外屋走到里屋,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屋内回荡。他突然清了清嗓子,唱起了京剧:“那一天爷爷领我去把京戏看,看见那舞台上面好多大花脸,红白黄绿蓝颜色油的脸,一边唱一边喊,哇呀呀呀呀,蓝脸的多尔礅盗玉马,红脸的关公战长沙,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喳喳哇……”

【五】王中王

1

他时常铺盖在腿上的虎皮毛色光鲜,总不见时光流彩的痕迹,在光线昏暗的屋内显得光芒闪目。虎头搭在他的肩上,额上的“王”仍旧具有震慑力,乌鹊从不敢靠近,只停留在对岸的枝梢上面面相觑,一阵风就能将它们惊吓住。胆小却又在远处嘲笑的鸟类,空有一对空灵的翅膀。他自是对此感到十分骄傲,有了这虎皮便可以借助它提高威信似的,什么四只腿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都得向他俯首称臣,村里村外的人也都不能例外。否则开了后门,以后还谈什么法则?还谈什么秩序?

每每有人经过这土房子时,他都会一脸严肃故作病态得咳嗽几声:“咳!咳!……”如果那路人只是扭头看看,不礼貌性的问候几声,他便会愤愤地拿起倚在门框旁的拐杖在地上狠狠地跺几下,厉声斥道:

“空有两个黑眼珠子,这么大个喘气的活人愣没看见,到不如那浸在水里的鱼眼睛!”

说着便提起拐杖要打那些不懂规矩的人。走到别人的地盘本就该先问候主人,更何况这主人可是这里的“王中王”,尤其马虎不得。

以后只要听到这土房子里发出咳嗽声,路人便知趣得跑上前和他说上几句,尽管说得内容只是些很简洁的客套话,但是这足以将他打发,避免一桩麻烦的事情。

他每天都在那等着路人从门前走过,好在最无聊的时侯消遣时光。而他说话所发出的声音则向人们宣誓着他尚在人间,这片土地仍是他的领地。

2

1988年四月的某一天,土房子里来了客人。

房子的对岸是一片金黄的油菜田,金光溢彩中点缀着些星星点点的黑色。这黑点搔弄着花蕊惹得满身金粉,起身飞至低空中,又穿插在黄色的波涛中,散播流年里珍贵的种子。油菜在花落时结出果实,在根茎枯萎时成熟,一发牙便注定了母与子永生不得见的命运。

一辆宝石蓝轿车停在油菜田旁边的小道上,从车上走出个妖艳的女人。

女人穿着一件英伦风的紫红色连衣裙,裙摆上镶嵌的钻石发出耀眼的光;虽然太阳镜遮住了她半个脸,但仍能看出她的五官十分精致——鼻梁高挑,额头饱满,眉毛清秀。十厘米左右的橘色高跟鞋踩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坑,她摇摇晃晃的挎着个LV包走着。

“夫人您这是要去哪家?”村里的张大叔热心的问。

“我找一个外号叫“硬颈子”的老人,我多方打听之后确认他就住在这里。”

“硬颈子啊!他可是我们村里的名人啊!不嫌弃我领着你过去?”

“那麻烦你了。”说着长大叔便领着女人径直往土房子走去了。

硬颈子像往常一样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听到外面吵吵闹闹的突然显得格外精神。他刚要探出头想要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便听到张大叔的声音:“这就是你要找的人,夫人!”

“谢谢你啊,老乡!”说完便从钱包里拿出两百块钱给了张大叔。村里人见这位贵妇出手如此阔绰,便都暗自后悔没有去给她引路。

硬颈子见人们都在议论这个陌生的女人,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又见张大叔没有给他问礼便走开了,他气得脸都绿了。

“一群乡野村人!井底之蛙!岂知红颜多祸水?!”他两眼充血、青暴露,骂得声嘶力竭。然而所有人都只顾着议论着眼前这个新奇的女人,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在发表言论。

没等他跺拐杖,女人已摘下眼镜含着泪蹲在他身前了:“我是您内战时被国民党少校抱走得女儿,我是您的女儿,您是我的父亲!我来接你去过好日子了!”

这一天对硬颈子来说不知已经盼了多少个春秋了,他强忍住泪水、稳住激动的心情,不能在众人面前失了态。

“女儿?!我哪里有女儿?哪里配有女儿?”他仍然没有压制住这么多年来内心的悲愤,“夫人是何等尊贵,岂是我这等糟老头能攀登的!我看定是夫人弄错了消息!”

他说罢便闭上眼,不忍目睹眼前这个曾经令他蒙羞的女人。他内心在痛苦的煎熬,这么多年盼得就是这一天的到来。可是他又不堪回首往事,他不想人们重提这件不光彩的事情——这个女儿是妻子同别人生下的私生子,他还全然不知的养了她五六年。

“我给您带了件上好的虎皮,在天气转凉的时候很是保暖。我把它放在这里,我先走了,下次再过来看您!”女人起身准备离开,又被硬颈子叫住了。

“这件虎皮我暂且先收着。以后啊,你就别过来了!更别带什么东西!如若不听,你也会知道我这拐杖的厉害!”

女人往前迈了一步,话语在喉咙中梗塞住,眼里的泪珠不住的往外流。她用斯帕边擦眼泪边离开了。

后来,她稍过东西过来,途中也亲自来过一两次。但是硬颈子把东西全给扔到了河里,还举着拐杖把她赶出了门外。以后也就没见女人来过。

终于,他保住了他“王中王”的地位,村里人无一不用崇拜的眼光看着他,闲暇时谈论的话题也都是这一惊世骇俗之举。

在黄昏里,总有一个身影睡在躺椅上,凝望着河面。谁也不知道他在盼着什么,又习惯着什么。

2012年3月蒲之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