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我终于明白
不是所有的等待都是会有结果的,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会有结局的,不管你是如何的爱,如果那个人不爱,所有的所有最后都只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我匆匆甩掉了童年的尾巴,错过了花开的青春,等来的却是他结婚、离婚,又和好的消息。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们的爱情不是相遇在同一个季节,注定了只能是在彼此不一样的季节里面,遥遥相望,脉脉无言。
从十三岁起就一直想嫁他,这个念头无法抑制,一直等到三十岁,还是无法改变。看着他牵着玲的手走进结婚殿堂,我就开始等他离婚,一直一直盯着他的婚姻,看他们吵架和好,和好再吵。
小时候常听外婆讲《龟兔赛跑》的故事,知道许多成功会在坚持里得到。于是我从来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即使蹉跎掉最美的年华,直到人老珠黄。
他终于离婚了,那年我三十岁,他三十五。他牵着孩子看着玲坐上另一个男人的车,那决绝的背影消失在夕阳里。他满脸的伤痛如天边的鱼鳞云,一层紧挨一层,无法分离。
我背着夕阳而来,那修长的影子与他的影子重叠,那黄昏里的最后一缕霞光,横爬在他家墙角,写满绝望。
我拉过孩子的手,走进他的小屋,淘米烧饭炒菜,熟悉得好像一直就是这里的主妇。我喜欢这种感觉,看着他一口一口吃着我烧的菜,从十三岁开始,我就只想烧给他吃,只想为他一个人烧,可是他总是摸摸我的头,笑着说:“小屁孩,懂什么爱啊。”
我总是任性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就是爱你,这辈子我只爱你,如果你结婚我就等你离婚,如果不离婚我就等着她先老去。”
他只是笑笑,从未把我的话当真。一个个晚上,我透过房顶的玻璃天窗问月亮,十三岁那年落水时来救我的人是他,难道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吗?当时我那瘦小的冰冷的身体蜷缩在他温暖的臂弯里,寒冷和害怕使我不停的哆嗦,十八岁的他,像大人一样摸着我的头发,并不断的用嘴唇亲吻我的额头,一遍遍地说着:“宝贝不怕,宝贝不怕。”
在那一声声“宝贝不怕”里,我竟然睡着了。在那温暖的怀里,我梦到大片大片的紫云英开满了田野,我踩着紫云英,轻快的朝着火红火红的落日跑去,因为他正背对着落日,朝我微笑着。
当闻讯赶来的母亲一把把我揽到她怀里时,我才迷迷糊糊地醒过来。从此我就刻骨铭心的爱上了他——这个叫恒的邻家男孩。一夜之间我就长大了,从懵懂的童年忽然就这样走进了青春期。一个人的时候就静静地回忆那温暖的怀抱,想不到自己竟然等不及春暖花开,就把思念种到了陡峭的春寒里。
那个夏天之后,恒就去别的城市读大学了,而小小的我变得乖巧懂事。我不再和一样大的孩子玩,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懂得铺设自己的未来。我努力读书,知道自己也一定要考进像模像样的大学,这样才配得上我亲爱的恒哥哥,而且我还学着洗衣服做饭,我知道这样的女人会更让男人珍惜。
十八岁的夏天,我迎来了高考,踌躇满志的走进考场,我用黑色的笔填充一个个洁白的空格,写进的不但是父母的希望,还有我对爱情的执着。
考完最后一门走出校园时,我仰头望望蓝色的天空,白色的云朵那样悠闲的在天空中飘荡,不过,西边有一朵黑色的云正慢慢地扩大,那阴云漫过前面的整个池塘。
我没有在意,知道自己考得不错,哼着小调迈着轻盈的脚步朝家跑去。几天前恒来过电话,他说他刚好会在我考完的那天回来。
我来不及回家,在路过他家门口时,我已经听到他爽朗的笑声正越过窗户而来。我迫不及待的向他家跑去,也不敲门,径直朝他们的客厅奔去。
我边跑边喊:“恒哥哥,恒哥哥。”
“哦,我在,小婉,你回来了啊。”恒看见我,赶紧过来,依然习惯的伸手摸摸我的头。
“这就是你常说的小婉吗?”一个声音冷不丁的响起。
我顺着声音望去,正看见一个女孩朝我走过来,披肩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瓜子脸,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睛,身材修长高挑,脸上是盈盈的笑。
我呆呆地看着她,瞬间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思考。
恒拉过我的手,笑着说:“小婉,这是玲,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女朋友。”
我一把甩掉了他的手,泪,就像滂沱大雨,顷刻就滚滚而来。我如来时一样,又一路跑出他的家,望家里冲去。
我躲进自己的房间,关起门不停的哭,妈妈以为我考得不好,在门外一次次心疼地说:“小婉,妈妈不会怪你的,不好就不好,你不要折磨自己。”
那年暑假,我不再见任何人,只是躲在房间看书,把一个个白天看黑,而晚上却数着一颗一颗的星星,又把一个个黑夜数破。
我把大学选在了遥远的北方,听说那里的冬天冰天雪地,那里的寒风侵肌入骨。我需要用寒冷来迫使自己冷静,迫使自己重新思考我的爱情我的选择。
等我四年大学下来,恒和玲已经结婚了,而我还是选择了回到家乡的小镇,冥冥中或许我还是在等待,等待一场婚姻的结束,和另一场爱情的开始。
我从十三岁开始就执着的爱上他,无法回头。我丢掉童年烂漫的尾巴,错过青春美丽的花期,一直走到人老珠黄的三十岁。听说女人三十岁内是人见人爱的玫瑰,而过了三十,那就是廉价的月季花了。月季花其实很美丽,可是因为它月月开放,它的美丽就被习以为常代替了。
而我终于在三十岁那年等来了恒和玲离婚的消息,于是在那个黄昏,我牵起了他们的孩子,走进了他们的房子,幻想让他们的房子变成我的家。
整整半年时间,每天下班我就去他家给他和孩子烧饭,每个周末我就像一个家庭主妇,打扫卫生,辅导孩子,整理房间,然后在夕阳西下时我和恒牵着孩子,行走在小镇的河边,看太阳慢慢消失在远山。
以为这样的日子会越来越长,最后用那个大红的本子作句号,然后幸福着我十三岁就开始的梦:躲在那个温暖的臂弯里,细数我每日的快乐和欢笑。
很不幸,半年后,玲回来了,没人知道她和另一个男人的故事是怎样开始和怎样结束的,可是她的回来,却使我的故事迅速有了结局。
血缘,那是永远也割不断的亲情链,就像夏日狂长的草,你割得越厉害,它抽得越疯狂。那个我疼了半年的孩子,竟然在她母亲走入家门的一刻,马上临阵倒戈了。
不管我背后的亲友团是怎样庞大,恒所有的亲戚朋友都为我的爱情呐喊,可是恒却开始徘徊。或许是因为孩子,更或许是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只是被我感动。
爱和被爱,原来只有当它发生在两个人身上时才是一种幸福啊,当有三个人参与时,其实只是一种痛苦。恒其实一直没有忘记过玲,即使她伤害了他,爱有时候就是这样,不管对方走多远多久,都会在原地等待。就像我对恒的爱,从十三岁一直走到三十岁,这漫漫的十七年,可以让一个孩子长大成人,可以上一片废墟变成城市,可是我的爱,还停留在当年那个臂弯里。
我终于不再相信外婆的故事,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是金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南辕北辙了,你越努力反而越失败。
一个晚上,我和玲、恒,还有一些朋友,聚在一起吃饭,大家的杯里都倒满了酒,我拿起杯子先喝了。这时,恒拿起玲的酒杯,把一些酒倒在了我的酒杯里,嘴里说道:“你会喝的,她不太会喝。”
这一刻,犹如我选择去北方读大学一样,等来的就是冰天雪地寒风侵骨,如果你给我多夹筷菜,或许我还会怀念那曾经的温暖,而你多给我的是酒,你知道酒会伤身,可是你宁愿选择伤我,而不是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
我想一杯接一杯的喝,把自己灌醉,然后忘了东南西北;我想掀翻桌子,来宣泄心中的不满,告诉他我的付出;我想拂袖而去,找个角落给自己去舔伤。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微笑着,一直微笑着。听说严寒来时,你一定要挺直腰板,这样才没有多余的空间让寒冷驻足。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有的东西是永远也等不到的,就像春花和落叶,永远无法携手走进同一个季节,于是它们只能在错过的季节里,彼此遥望,脉脉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