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爱就说出来,隐藏在心里是对爱情最大的伤害,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读来还是让人感动的,也许爱情就是一味可口的菜,各种各样的味道,读着读着就有了不同的意境,爱情的芳香迷漫在美丽的花季里……作者文字不错,祝安。
1.
我仍旧一如既往用表面疏远却暗自关切的态度对待碗。
林子还是那样固执。她需要找个善于戏谑式的男生来爱她,她碧绿的眼睛上方涂满了亮晶晶,总像霍妮一样会卖弄主张,总是把彼此之间不只是牵手的苟合当做思想陷入底层却赶了趟新潮的美事。
实在进行不下去了,分手对我们来说最明智不过,我对碗提出分手的第六天,我们就真的分手了。那天比恋爱当天要浪漫得多,我堂而皇之地扮演一个颓废主义,强行把碗约到双叟。拒不完全统计,那很有可能是中国唯数不多模仿巴黎的高档咖啡会所。
结束了,碗去了洗手间,我去买单。那个梳偏分头型的服务生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似乎也在淌失恋的浑水,麻木的态度无不显得悲凉,让我很不舒服。就当他会察言观色吧,人不正是活在围观世界里吗?只要不拿我当个纯粹的纨绔子弟就好。
碗是我高中同学,一直到大学也是。此时此刻我才是一头扎进黑暗隧道的人,不想与世界对话,因为我知道从这个门走出去将会怎样预算明天。
这样的主角,你当得起吗?
我也还了那个服务生一个麻木的表情。回头来到洗手间门口,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这个笨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每次哭泣都会找个有水龙头的地方把水放到最大。算了,反正都习惯了,由着她吧。
出了门,我们都没说话,还能说什么呢?再多的话也改变不了睡醒后她只是我的一个女同学这样现实。这样的话,我再和别的女孩子拍拖,就没人跟我耍小性子,就没人跟我矫情,这是我期望的吗?是我想突破的生活模式吗?对啊,没错,我应该高兴呢!
还是碗先开口了,她笑着说,在我没找到婆家之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以后早点睡觉,因为你的新陈代谢缓慢。还有你那胃,最好吃一些面食,如果需要上次配药的药名和地址的话,我晚上发给你……
她一样一样交代着,我已经头皮发麻,我希望每件事都能记得,可偏偏什么都记不得。再不能做室友面前那个不循章法的评论师,很有成就感地去分析别人和分解自己的爱情,一种习惯被切断果真很难适应,感觉自己对自己竟如此陌生,丝毫不具备记忆特质。
2.
第一个傍晚,很难熬。背起林子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吉他来到白塔公园,想让这个千年古寺为我添增一些安宁。顺着刚被翻修不久的羊肠小道径直向园子后墙下面的植被处走去。走着走着,意外发现在一小片低矮松林后面的草坪上藏着两对情侣,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我看见其中一个小男孩一只手紧紧地搂着他伴侣的后腰,另一只手从下面伸进她的衣围慢慢向上滑。女孩虽然不大情愿,但抗拒并不十分强烈,我可以断定她已经把内心的惶恐转为依恋。天啊,太过分了,太不圣洁,我和碗长达三年半的恋情中也没出现这样的胆大妄为啊。虽然我很坏。
这里街坊无意中飘来的饭菜香倒也让我十分羡慕,我毕竟一天也没正儿八经地吃东西了。想想自己背井离乡又刚刚失恋,再想那一家人把沉淀的幸福倒进杯里,再倒进胃里,再被血管吸收游走于全身。我本来是想冲着吉他发火的,可想想也没那必要,反正最多21天又建立新的习惯,忍忍也就过去了,更何况是我自作自受,跟任何人都无关。
找个憨大的杨树桩打坐。我不饿,我的胃饿了,分泌的胃酸想吞噬一些食物了,或者它只想证明它的存在,可是我真的不饿。掏出手机给同寝的哥们儿老笨发了条短信:
“未曾失恋的先知已被情所烫。”
接收信息:“回来时帮我带份炒饭。”
……
一个星期相安无事。
直到她的出现,就是碗口中所谓的笨猫,我的学妹,我叫她林子。
当方洛以一个富二代中的腐糜分子身份出现在她身边时,她一度成为校后。举两个很简单的例子,情人节她收到的玫瑰总是最大的,美甲也会去名气十足的WABAIO旗舰店。林子总像一团蜜一样现身在操场的某个角落,成群结队的蝴蝶般的女孩会从四面八方一拥而上,你言我语的询问她那些价格不菲的装扮都是什么牌子,是从哪里买的。
三个小时前,林子很沮丧地被教务处狠批了一通,理由是她破坏T校的声誉,她的前男友方洛在她宿舍楼下乱喊乱叫,被前来抽取学校管理模板的裁定部主任逮个正着。他是这样喊的:“林妹妹,我和S校那只笨猫牵手逛街是故意气你的,如果不是故意气你,怎么会在大街上那么暧昧,林妹妹……”
就这样一声大、一声小、一声长、一声短地乱叫,还时而伴随阴阳怪气。
我对林子产生了不为什么的喜欢,为什么的喜欢就太敏感了。我们的情苗滋长很不合理。我们的开始是在与碗分手后开始的,这种解释似乎令人心碎,的确很废话。我只是不想承担背叛碗的嫌疑才说,也有可能是期待已久的。倘若这样的期许只为等待,哪怕不再有时光昭示,是荒谬亦是欢喜。
3.
林子打来电话约我一起看电影,我当然赴约。她买了好多好多零食,跟上小学时学校组织看电影相比,真是太过奢侈。林子把头依在我的肩膀上,电影院里十分闷热,我想这里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吧。影片中的女二号演技真好,善良、逼真,竟让我看到碗的影子。
老笨发来短信:“回来时帮我带一份炒河粉,最好是兰州一拉的。”
这个没心没肺的太监,分明看不出火候,没看朕正忙着呢吗?
回短信:“好的,明天给你带回去。”
关机。
林子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可能我的存在只为搏她一笑。我心里想,这才哪到哪,我还没使出浑身解数呢。
夜幕降临,我拎着两份炒河粉回到宿舍,老笨回头看了一眼又急忙转向屏幕,说:“我还真以为你不回来了,稍等我一下,马上升级了。”他的表情暴露着可怜欢愉,又在玩那无聊的魔兽,整个宿舍全是游戏里的嘈杂声,像被挤扁的无线电讯号在那啾啾地叫,真令人厌恶。
老笨说:“对了,刚才在楼下沙子递我一个信封,说是碗让她转交给你的。”我一怔,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不自觉地想起一个词:信里藏刀。
展开信:“我知道你和经管那只笨猫在一起了,本来不想打扰你,可这件事只有你能帮我了,明天我堂姐过来,想带咱俩去吃香酥鸭,我们分开的事我还没做好公布的准备呢,明天是周末,希望你能冒充一下我的男友,如果没意见,明天上午十点半学校门口见。”
天!这叫什么事,但,帮还是不帮?我的胃强烈建议我帮,它可能又想吞噬一些东西了。话说回来,男人嘛,在异性面前总会产生挺身而出的冲动。
再者说,她堂姐见证了我和碗的最初。
一觉醒来,太阳已初放光芒。我的胃一阵收紧,我又重温一下碗写给我的信,瞬间感觉眼圈发热。拜托,我不是不懂得,我只是不会朗读你。
十点左右,我很忐忑地走出宿舍楼,生怕她俩站在某个角落在观望我,像看一个小丑出场前的一切不安表现。还好她们都不在,此一时彼一时,如今的我和碗都不是主角了,今天的主角应该是她堂姐。这个时间我应该做点什么,我努力去想怎么能不让她堂姐看出破绽呢?唯一办法就是搜索以前和碗相恋的影子,再一次投入进去,在画面中静观其变。
但此时的我,除了有些许不忍分离,别无其他,极其冷血。
其实碗还是有可爱之处的,我想。
三年前的冬天,高考让我们喘不过气。寒假对我们来说,更是一场水深火热的战役。我和碗正在热恋,当然分不开,只好一起在聂老师家补课。某个夜晚,碗在我的煽动下陪我逃了课,我们一起来到姑嫂城边。我强吻了她一下,她漠然地不知所措。她说:“我有点怕!”
我说:“有我你什么都不用怕!”以至于这句话竟成了我们之间的口头禅。
4.
堂姐的笑容还是那么甜,但她只有一个酒窝,这略显不大协调,总在瓷嫩的脸上深入浅出。
“姐夫呢?”我问堂姐,“他怎么没来?”
“他在家里看圣经呢。”
“啊?”碗惊讶地说,“功夫了得啊!”
堂姐说:“只要我不在家勾引他,他挺适合修炼的。”
我们都笑了一下,最主要的是我和碗对视着笑了一下,这就让氛围变得不太拘谨,不像我想象中那么颓。这又是碗的一个体现不出优势的优点,像世界杯时的法国队,遇强则不弱,遇弱也不强。
我们有说有笑的穿过T校正门对着的小巷来到主路,又穿过主路穿过二道街来到鸭店,不对,应该叫香酥鸭店。这个时候通常都招待一些常客,经常来的顾客都知晓再晚些来一定就座无虚席了。
碗和她堂姐坐在我对面,这很符合常理,往往恋人是不坐在一起的,那样容易让人觉得腻味。公共场合的伴侣之间,即使偶尔对对方不屑一顾,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嘛,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大概只吃了三块鸭肉,一直认为这些油炸食品是给小孩子吃的,特别是中小学生,而我已经人老珠黄,自己的新陈代谢又过于缓慢,生怕吃多了这些垃圾食品会得什么不治之症。
真没想到她堂姐婚前婚后竟判若两人。结婚前每次见到她,总像个临时借调登台的话剧演员那样放不开,她的羞涩让我迷恋过,有点跑题!现如今真是想象不到的话痨,我们像在大海里捞拾海贝一样捞起记忆,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每又搜到一个新的记忆点,我都是心酸来袭,酸酸的,不知道碗是不是也在复制这场心结。反正我就是这种人,当心里最密暗的角落被掀开,都表现得欲罢不能,原来我的承受能力是如此之差。
沙子很神秘地告诉我,说:“林子背叛你了,我看见她坐在方洛的哈雷摩托上,好像还抱了一只猫。”
我愤愤地说:“她本来就是一只笨猫。”
我正准备转身离开,沙子很羞涩地问了我一句:“晚上,今天晚上你有时间吗?我想约你去看场电影。”“没有。”我随口说了句:“你找别人吧。”
我忽又想到了碗,碗是个适合生活的好女人,但我偏偏是个用外表的强势覆盖内心脆弱的人。一直到临近毕业,我还是倔强的没有开口说一些想回到她身边,给她依靠之类的话。
5.
我又不断地猜测一番,如果我跟她妥协,会不会遭到她冷嘲热讽,算了,听天由命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看到碗在学校出没,我都会对她微笑一下再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碗还是显得那么木讷。我能看出她的内心十分不安,反倒像她犯了什么错似的。我不禁感慨万千,好女人啊好女人。
那天碗找到我给我一包东西,我一打开竟然是我儿童时期吃过的一种好像用面做的串儿,童年时经常吃,大概三毛钱,但我不知道什么名字。我只是经常跟她念叨这种让我忘不掉的小食品,也似乎在怀恋童年的美好。我以为这种东西早在世界上消失了。碗说:“这是在一个韩国小店里买的。”说完转身便离开。
我天真地以为这是碗想回到我身边的雕虫小技而已,但也是经过精心策划了。她的这个行为让我踏实了许多。原来她是离不开我的。她天生也做不出绝情的事儿。
直到毕业那天,我才知道我的如意算盘打空了。我在宿舍门前痴痴地望着,终于没能看到碗。却看见沙子挽着老笨的胳膊向我走来,唉声叹气地对我说,碗走了,早晨她在宿舍楼下一直等到你八点。随即又递给我一个信封。我看看沙子和老笨,还是蛮有夫妻相的。
我打开信封抽出信,信里竖着写到:
如果,这是唱不尽的歌
我会在基因的行径里觉醒!
如果,你再不会朗读
我将化作你迷失的浅唱
或许分别不是公里
是世上最长的诗……
我只匆匆看了眼落款“有你我什么都不怕”。我心里猛地揪紧,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火车站跑去,茫茫人海,人流湍急。碗呢?我愤愤地问自己。看来我真是一个不配拥有幸福的人了。我颓废至极,可口袋里突然一震,手机接到了短信,上面写着“老地方。”
天啊,是碗。我紧紧地握紧手机看着屏幕,老地方,老地方。难道会是那吗?我又竭尽全力向“双叟”跑去。进了门,还是没有看到碗。我来到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啊我,我是个不会朗读的人。
转身出门。是我花眼了吗?碗就在对面的长凳上坐着斜视着我。我喜出望外,上前一把抱住了她,她使劲将我推开,朝我撅着嘴,问:
你凭什么抱我?
我怕失去你。我说。
碗的呼吸开始变得不再畅通。我又一把抱住了她,这次她没有反抗。她说:“你害怕了吗?你如果害怕了,以后就再也不许说分手。”我看着她眼里的泪花扑扇扑扇地闪烁着,是那么的美。我已泪流满面。我扭头进了洗手间紧紧地倚在门上,男人的眼泪怎么能让女人看见呢?我又想起那句话,有我你什么都不用怕。我把水龙头拧到了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