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网友有个约会
非常好看的一个故事,好久没有这样心动过了,读来惊心动魄,有如一场完美的电影。我是网友莫愁,也是一名警察,面对生无可恋的疯魔,一个对生活失去感觉的疯子,我只能用枪解决他的出路,否则他的人生一定会制造很多无法挽回的悲剧。结尾出人意料,也非常精彩。问候作者,安。
上网好几年了,会网友还真是第一次。
事情还得从昨天说起。一个本市的网友发来一条信息,说要见见我,我当即回绝了他。你说见见就见见,你是谁啊?谁知道他勃然大怒,说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你要是不跟我见面,我明天就去杀人。我快速敲下一行字:你爱杀谁就杀谁,关我什么事?就在准备发送的时候,感觉有点不妥。这家伙不会真的如此疯狂吧?假如他真的去做那样丧尽天良的事,那岂不是“我虽不杀无辜,无辜因我而死?”他的网名也很让人放心不下:嗜血疯魔。大好青年,干嘛要用这样冷酷血腥的字词来做网名?
我想,我该会会他。
约定的时间是今天上午九点半,地点在老百货大楼对面的广场。可是现在已经十点多了,而我却还在赴约的路上。言而无信,非礼也!在慢慢蠕动的车流中,我一边摁喇叭,一边埋怨自己。其实也不能怪自己,要不是昨晚加班,我就不会晚起;要不是晚起,我就不会急急忙忙;要不是急急忙忙,我就不会让那个交警抓住小辫子……,唉!
正在自艾自怜时,电话响了,陌生的号码。
“你是莫愁吗?!”对方的语气粗重,语调焦急。
“我是,啊……我不是,你是谁啊?”奇怪了,现实中没有人知道我的网名,知道我网名的那些虚拟人都没有我的电话。
“我是市公安局的局长——王某某。现在有一桩劫持人质案件与你有关,劫匪自称嗜血疯魔,说是你的网友,还说一定要见到你才会释放人质。请你立即赶到老百货大楼对面的广场,协助我们工作。”
有这样的事?我晕了,彻底晕了。将信将疑中,又接到了单位领导的电话,内容和语气与刚才的王局长高度一致。
警笛长鸣,警车为我开道,我把汽车开到一百码,在这行人如织,车流如蚁的都市,这样拉风的机会不多。
很快就到了事发地,现场早已拉起了一道道警戒线,数以百计的警察表情凝重,来回穿梭。十几辆警车毫无规则的散布在周围,车顶上闪烁着忽红忽蓝的灯光,高音喇叭也在不停地喊话。记者们举着相机,踮起脚,伸长脖子努力地捕捉精彩瞬间。外围更是人头攒动,都是所谓的看客。眼前的人山人海,使我的头脑一片混乱,这本来是我与网友约定见面的地方,现在,似乎成了警匪片的拍摄现场。
王局长派人把我叫进了一辆警用依维柯,那里坐着几个愁眉紧锁,一筹莫展的人。
“这是王局长,这是谈判专家,这是犯罪心理学专家,这是刑警大队长,这是特警大队长……”其中的一位在向我介绍,“劫匪很狡猾,将人质挟持在两面墙的夹角,我们的狙击手无能为力。他手里有一把刀,还有一把手枪,据我们估计,应该是真枪。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家伙,人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所以,我们希望你能以网友的身份劝阻他停止犯罪。”
“那么……我该怎么办?”我问。
“尽量劝说他,让他释放人质,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王局长说的斩钉截铁,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总之,要确保人质安全,你必须机智一点,随机应变。”
警察向劫匪喊话:请你克制情绪,保持冷静,你的网友莫愁已经来了!我们立刻安排你们见面!
五分钟之后,我走进了包围圈,慢慢的向中心靠近。万籁俱静,鸦雀无声,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记者手里的长枪短炮和来自四面八方的千万道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身上,我冷汗淋漓。
天哪!在这样的情景下,与这样的网友见面,恐怕是最伟大的好莱坞导演都设计不出来的剧情吧!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鼓励自己慢慢地向前方走去,半步半步地向前方走去。前方,有我网友疯狂的守候。
“站住!不要往前走!”正前方十米的地方发出一声喊,竭斯底里的声音。循声望去,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胸前横亘着一只青筋暴露的手臂,手臂的尽头是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刀刃紧贴着她的颈动脉。女孩头发凌乱,面色苍白,双腿打颤,两只大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的恐惧。她的身后,蹲着我的网友:嗜血疯魔。
疯魔从女孩身后探出半张脸,“站住,再走我就开枪了!”他的另一只手耀武扬威的比划了两下,然后停在空中,黑洞洞的枪口指向我的胸膛。
我不敢再向前走,杵在那里。
“你是莫愁?你就是我的网友莫愁?”
“是的,我是莫愁,我就是你的网友莫愁。”我中规中矩地回答,像是很多年前面对老师的提问,“我们在视频里见过好几次,你认识我的。”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不来和我见面?”疯魔很愤怒。
“我没有骗你,相反,我急着赶来和你见面,闯了一个红灯,被交警拦下了,耽误了时间。不信,我可让你看我的罚单。”我真的没有骗他,我也没有骗人的习惯,事实如此。
疯魔的脸上的戾气消退了几分,语气也缓和了很多,在他的授意下,我又往前走了五米,现在,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人质脖子上被刀刃勒出的细细血痕。
“小妹妹,你不要害怕,这位大哥哥是我的朋友,他不是坏人,他不会杀你的。”我用极度温柔的声音安慰被劫持的女孩,同时,也在安抚自己。
“是的,我不是坏人,我真的不是坏人,哈哈哈哈!”疯魔的声音尖锐刺耳。
按照疯魔的指示,我席地坐下,静静地听他倾诉:
我一生坎坷,困境重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到现在还是一个失败者。我的父母很爱我,可是他们不爱对方,离婚了!现在都死了!我的田地被征收了,征收款被我老婆卷走了,唯一的儿子也被她带走了……
在这个世界里,我是孤独的,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听听我的心声。我恨这个世界,我恨所有的人,包括我的父母,包括我的老婆,也包括面前的你!因为你也不在乎我,你迟到了一个小时,没有人在乎我,没有人……
我要见你,也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不值得留恋,但是,我需要有人来听听我的临终遗言。你会写字,我希望你为我写一篇文章,题目嘛,就叫:生无可恋,嗯,对,生无可恋。
其实,我不想杀人,不想杀这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可是这世间多苦多难,活着更是一种折磨,所以,我要带她一起走。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都好过这个肮脏的人间!
……
疯魔时而平静,时而激动,时而愤怒,时而哭泣,断断续续地说了近一个小时,被他劫持的女孩脸上一片可怕的苍白,看不到一丝血色。而我,只能默默地坐着。
“我渴了,要喝水,你去拿瓶水来。”
我点点头,揉了揉麻木的双腿,站起身来向慢慢地外围走去。
随手接过一瓶矿泉水,我又默默地走了回来,在离人质二尺远的地方停下脚步。
“莫愁,你也渴了,你先喝吧!”疯魔似乎很关心我,可那半边脸上却带着一丝狡黠的笑。
我的确渴了,拧开盖子,一仰头喝了半瓶。
“好了,剩下的留给我喝,你慢慢地递过来!”疯魔放下左手里的枪,眼睛直直地望着我,伸手迎向我递出去的那瓶水。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突然跳动得很厉害,手也跟着哆嗦起来,就在快要完成交接时,我的手一软,那瓶水竟然脱手掉落在地。
疯魔本能地低头并倾斜身体,想从地上捞起那半瓶水,在这瞬间,我看到他的T恤口袋上的商标:梦特娇。于是,我抖了一下手臂,一只精巧的手枪顺着胳膊滑到我的手心,接着,我对着梦特娇的图案抠了三下扳机。
架在小女孩脖子上的西瓜刀跌落在地,疯魔缩回手来捂在前胸,我看到红色的液体从他的指缝里溢出,逐渐汹涌。他抬头看着我,很艰难很艰难地说:“你不是我的网友,你······不是······莫愁……”
我抱起虚脱小女孩向外围退去,心里说:我是你的网友,我是莫愁,可我也是一名警察,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