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风尘

很早很早的作品了——

五月旧馆 短篇 倾城之恋 2011-05-18 13:16 责任编辑:眼眸印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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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红尘中爱错了是件很痛苦的事,作品里的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就是爱错的那一种。男主人公的自甘堕落,女主人公的纠结心理,只是孩子是最无辜的……故事写作感情很深,拜读,问好作者。

在我孤独一人侧耳倾听从往事传来的回音时,总听到他说他是风。他吹过我那段最重要也最美好的时光。你可以说他是吹落最后一片梧桐叶的瑟瑟秋风,也可以说是夹着冰冷的雪的凛冽寒风,或者是暴虐的夏风,但决不是播撒希望的春风。他虽然曾经梳理过爱人的长发虽然也曾擦拭过爱人的脸颊但从未停下过脚步,他说那是流浪的脚步。没有人能抓得住他,他看似亲密无间,然而却很遥远,仿佛儿时的一个梦。他说他过去存在现在不存在,他已经被钉死在过去的十字架上了。

十七年前那个多雨的七月夏天,他来到了这个南方的小镇。那时我十七岁,本应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年纪,然而我却沉默羞涩,喜欢把自己锁在一间租来的房子里,孤芳自赏,不知道社会的黑暗与丑陋,光明与美好,甚至也不知道爱情为何物。八十年代初期的小镇还没有这么多的工厂,也没有这么便利的道路,自然也还没有福建沙县小吃店,潮汕风味快餐店,以及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和旅馆。只有一个香港人开的五金厂。娱乐场所倒是不少,一到晚上就亮红灯的屋子,麻将馆,KTV酒吧。小镇四周正在赶建的有厂房、民房、公路、花园等。他后来告诉我,他是从小镇挂着牌坊的那一头走进来的,身上除了一个旅行袋什么也没有。与大多数南方城镇给他的感觉一样,这里的每一张脸每一个店铺的招牌每一棵道旁树都在不自觉透露,小镇的一切一切包括飞扬的尘土包括空气中的分子都是如此的肤浅;到处是欢声笑语花天酒地可从来没有让人感到满足过,他无法找不到一处地方去独自静静思考。他老说北边的北边那飘雪的地方才是他灵魂的故乡,那里早睡的城市为他腾出抚慰自己心灵的时间和空间,浪漫的飞雪让他还能渴望纯真爱情,飞来飞去的杨絮让他相信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还容得下梦想。那里沉淀的千年文化也让他魂牵梦扰。还有一个他愿意伫立在风雨寒冬中等候的女孩。他说他一生只愿等候两个女孩,北边有一个,南方的另一座城市有一个。

他来了,没有预兆地就进入了我的世界,没有预兆地我的人生开始发生改变。他就住在对面楼的房子里,一天,我们隔着窗看见对方,相视而笑;雨后初晴的黄昏,夕阳红红的在玻璃上恋恋不舍。他不留边幅,方形脸,不长不短的胡子让他显得很成熟也很有气质。他光着膀子伏在窗台上,左手托着个烟灰缸,右手夹着香烟。他的眼睛是我见过的最透彻的眼睛,在里面你可以同时看见善意、忧伤、沉思、关切,假如他曾经想要隐藏什么的话,那么第一个将他出卖的必然是这双眼睛。也许每个女孩都是一样的,当某个你倾心的男子用多情的目光注视着你并莞尔一笑时,虚荣便在心底开了朵玫瑰花。我先是捧了本书趴在窗台上漫不经心翻看,稍后又拿了把镜子对镜梳头发,我已不记得是自己做作还是本来就有那种习惯了,如今想来我还感到既羞涩又甜蜜。

后来知道他是我一个工友的表弟,刚大学毕业,他来这里是想找份工作,自然这只是他应付家人的托辞而已。我们是在一个周末的聚会上认识的。他长相一般,从眉宇间你能察觉他是个忧郁、刻薄、自恋的人,用他的话说,他上四年大学就是为了与我们这些蓝领区别开来。当我得知他是个大学生,天知道我有多失落!假如之前我是喝着蜂蜜的话,那现在我就是在喝白开水。我真希望能和他说说足球说说雨夜大学校园里浪漫的低矮路灯,秋天红通通的火炬树和法国梧桐树,神秘的海森堡测不准原理,缓冲体系,乱世佳人斯佳丽。在我眼中,他那个我从未涉足的世界是如此的新奇、绚丽多彩,要是大学四年由我和他一起走过该多美啊!他是如此靠近我,可又似乎遥不可及,在他身上我看到咫尺天涯,看到秋天,暮霭,寒烬。相识一周后我们就偷吃了伊甸园里的禁果。他很狂放,仿佛要把我整个人撕裂,他似乎换了个人,一个近乎魔鬼的人。事毕他苦笑了几声,躺在我身边仿佛冰尸,那时候我就大概知道他是这么个人了:一个既温存又冷漠的人,一个不让人靠近、了解、把握的人。他宁愿孤独也不想在红灯绿酒留下记忆,他的心房窄得只能容下爱与理想的田地,那上面丰收过荒芜过阳光照射过阴霾笼罩过。就在那个晚上,他跟我谈到了风的概念。他说他是一阵风,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从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他如风行踪不定,无影无形,只是一瞬间。他说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准已被注定会因为一朵花一首诗一双眼眸而死去,然而又不完全地死,还要做行尸走肉熬过漫长的岁月。他还说他是一股来自冥府最底层的风,他总在梦中看见死神与他同床共枕,他看见爱伦.坡的乌鸦飞进窗口唱着曲儿:永不再来永不再来!他说你知道爱伦坡吗?我说我不知道,外国人的名字老长老长的,记都记不住更不用说知道谁是谁了。他说你相信死神与他同床共枕吗?我说我不相信,但我心里清楚,躺在我身边的确确实实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他说的话我当时一句也听不明白,但我乐意倾听他的感受和故事,就好象发生在我身上一样,就好像它们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之后的日子,他的温情每天都包围着我,如同南方夏季的雨每天都会光临小镇。每到周六的晚上,朋友们会邀请我们去KTV酒吧喝酒唱歌。我感到幸福极了,如果真有天堂,我想那里的生活也许就是如此的了,因为天堂只是有了他才美好;地狱也其实没什么不好,假如只有他和我。可他最初似乎还十分开心,不久后厌倦的感情就显露无疑了,常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闷酒。他变得遥远陌生,他变成一个让人战战兢兢唯恐其破碎的爱的泡沫。但在怀疑与恐惧发生前,爱已先行占据我那方寸之地了,我心里说我可以为他去死了。

如同多雨的天气,小镇几乎没有平静的时候,他刚来两周就在酒吧门口亲身经历了一场由我引起的斗殴事件。事情是这样的。风和我在一张桌子边喝酒听歌,旁边的一桌坐着五六个男人,大概都有二十六七岁光景。其中一个留长发的男人醉眼迷离地一直盯着我。这样轻浮的男人我见得多了,因此我对他并未多加理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那男人却与其他的人对我品头论足起来,虽则听不清,只是看到他们张着嘴说话,手指指点点,对着我大笑,但我能想象他们的污言秽语。风也看到了,他默默地喝着酒。我怕会出什么事,便说,我们走吧?风只是默默地喝着酒,没有回应我的话。那个长发男人隔着桌子喊道:

“喂,小子,看什么!”

风右手倒酒,左手端起酒杯往嘴里送,一饮而尽。我拉着他的胳膊恳求他说,我们走吧?可他如同石头一样。他就好像是插在稻田里的稻草人,身子是固定的,动的只是那把扇子;而我看到风在动着的只是左右手和嘴巴。

“他妈的,你还看!”长发男人将酒杯往酒桌上一摔,蓦地站起来,以手指着风骂道,“再看,我让你出不了这个门!”

而风已经吞下一整瓶啤酒了。“再来瓶酒!”风喊道,脸仍然朝着长发男人。

长发男人气冲冲地踢开桌子,拖着拖鞋三步作两步扑到风跟前,将脚踏在桌上,指着骂道:“你他妈哪来的?不是叫你别看了吗?”

长发男人一甩手,把我们桌上的酒瓶酒杯全都扫落地板。我紧紧地搂着风。酒吧里的其他顾客把一双双眼睛望着我们。

“看你怎么了?”风淡淡说道,一面推开我站起来。

“找死!”那男人扬起手掌要往风脸上抽去。正在此时,酒吧老板在柜台后面以一种不带感情的声音喊道:

“要打架外面去!别在酒吧里给我惹事。在外面打死了人我也管不着。”

酒吧老板是个瘦小的男人,平头,是个退伍军人,不怒自威;据说酒吧里到处藏着各种刀具,连日本刀也有,当然也只有老板和他的伙计知道放在哪里。“快出去!”老板对长头发那伙人喊,“外面是大把的地方。”

那男人无奈地瞧了瞧老板,又瞧瞧我们,呲牙咧嘴说道:“我等你在外头!你跑不掉的!”一头说一头气愤愤地撞出门外去。

“还有酒钱呢?”老板又喊道。末尾的一个只得替那伙人把帐付了,才神色慌张跑出去。

我想老板也许念在我们是熟客,又是弱者有理的一方,他会仗义相助,帮我们脱离险境,于是我便对他说:“老板……”

话没说完,老板早对我们喊:“你们也给我出去!我这里只做生意,不管闲事。”

风冷笑了两声,似乎这是他预料之中的,现在我想,那也是他所盼望的;他当时不等我,便迈步朝门外闯去。后面有人喊:“别出去!他们手上有刀呢!”

可他还是推开门出去了。

后来的情况没有我担心的那么糟糕。几个闻讯来的男工友给长发男人递了几根好烟,说了几句好话,显然他们是认识的,那男人最后指着风骂了一句:别他妈再让我看见你,这事便不了了之了。

尽管没出什么大事,不过我想这是他离开的直接原因。他说适应不了这里喧嚣的生活,他要有个安静的地方写小说,就好象海明威《岛在急流中》那个画家,住在一个鲜有人来往的小岛,写一部和《红楼梦》一样传世的名著。那天我们漫步出小镇,沿着镇郊酥软的小路走上一个土坡,在坡上一棵大榕树下挨着树干坐着,眼望工地里的一片离离荒草,远处一条南北铺就的废弃铁路若隐若现,太阳已经下去,空气里流淌着雨和夏天的味道,晚风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轻轻吹着。那是个忧郁的黄昏。

后天就走吗,我说。为什么这么急?

我已经买了后天的火车票了,他慢吞吞说。

再住半个来月不行吗?

我在鞋边捡了根火柴大小的木棒,在地上胡乱画着。旁边传来他缓慢低沉的声音。

虽然是个南方人,但我已经不适应南方潮湿多雨的气候了。

我心烦意乱说,这只是个借口吧?

我等了一会儿,他没有说话,于是我又说,你是不是在这儿找不到灵感写不出好文章?

准确地讲是小说。

那你说是不是这个原因?我问道。

有那么一点关系。

这时我看到他的眼光转向北方。

还是因为北方有个女孩在等你?

他回过头盯着我,他的眼睛里糅合着嘲笑与责备。我低下头,我看见地上画着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一个是他,一个是我,我们在风中互相依偎。

他只说,有那么一点关系。说完眼睛又望着北方了,可那边已经暮霭沉沉了。

你什么时候再回来,能给我写信吗?

不知道。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或许我永远不回来了。

你就那么喜欢流浪?

是的,他坚决说。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过去存在现在不存在,早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死了,你不该跟一具死尸在一起。而且我是那么的软弱,上次的事情你没有看到我那个胆小的样儿!自己喜欢的人被欺负除了瞪眼生闷气什么也做不了,还要别人来帮忙……

那些人只是习惯了那种打杀的场面充好汉而已,你别内疚自责,我相信你是勇敢的。

那你就错了,他提高了嗓音。我什么都做不了,除了躲在角落里写东西什么都做不了。或许我的生命里也剩下小说了。我其实什么都不喜欢除了自己,我是那么自私,流浪就是老天为惩罚我这种人而安排的命运。

你其实是不自信,总怕别人因为你不快乐,是不是?

你想错了,他庸懒地说。我后天就离开这里。

就不能为了我留下来吗?

我不去看他,我知道自己的声音比晚风还要轻许多。我靠在榕树上,听说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彼此就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可我什么也感觉不到,来自未来的失落与忧伤如同暮色一般灰蒙蒙的将我裹了起来……

两天后他就迈着义无反顾的脚步离开了,身上带着的也只有来时的那个旅行袋,他可曾记得把我的爱也打成包袱装进里面带上路?他说过人生好比一次旅行,行李不能太多,沉重的包袱会使人无心欣赏风景。我奉献给他的,他带走了什么,也只有他一个人最明了;他给我留下的是回忆的怅惘、温馨,难熬的孤独等待。秦观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想这只是无奈之下的一句自欺欺人的话罢了;爱一个人不容易,两个人相爱更不容易,怎能虚伪地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离开小镇时,表情是如此的毅然决然,背影是如此的薄情冷酷,仿佛永远不回来了。我怕他不再回来,如同爱伦坡的乌鸦永不再来,这是一段我把心都掏了出来的爱情,一个女人的真心难道不足以招回一个流浪的生命吗?我时常想起他的话,一想起这些话我就害怕。他说你最爱的人不会和你并肩走进婚姻的殿堂,因为你太珍爱他了,太在乎他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了,为此你会痛苦万分,对方也会感到身心疲惫;最爱的人不是博物馆里珍贵的古董,可以永久放在特制的婚姻画框里供你观赏,你只能放开他,远远牵挂他;真爱只有过去,没有现在,更不会有未来。我不能象现在一样理解他的每一句话,我只知道自己深爱着他,这爱比海还深。开始的一年里,我总还相信他会回来,如那天一般,伏在窗前对我露出会心的迷人微笑。可春风已经在芒果树上剪过去了,夏风掠过去了,秋风来冬风去了,他那股来自冥府最底层的风迟迟未至。我一天天对着空气说,风啊,你告诉我去了哪里,你就不能让秋天的云彩传送锦书吗?你就不能让春天的燕子告诉我你一切安好吗?我可是那个追风的女子啊!我等得好苦啊!等待太煎熬人了,尤其是不确定的等待,今天的梦破碎了,我又做起明天的梦来,明天的破碎了我又做起后天的梦来……就这样似乎遥遥无期。原来生活,说白了只是等待,无限期的等待。等到第二年,我的耐心似乎就消耗完了,我告诉自己说别等了,他是风,你哪有看见过去年熟悉的风今年还会再来的?我不想等了,我要去沉沦,这样的生活或许会变得不那么痛苦漫长。于是在后来的两年里我都与烟相伴。我抽的第一支是DJ什锦水果烟,它温和的烟性,浓郁的水果香味使我幻想纯洁的爱情真的存在吗?彼特拉克真的把一生的诗献给了罗拉?不久后,A进入了我的世界。在他热烈的追求下我屈从了,可我清楚自己屈从的是他狂风暴雨般的追求方式,我并没有把对风的感情转移到A身上;而A也只是把这当成一个让他感到新奇的游戏,他只是喜欢这种变来变去的生活方式,仅此而已。我对自己说,我和风的爱情才真正是猩猩相惜,才真正是爱情中的爱情。即便A占有过我的身体,可他从未占有过我的感情。在风离开第三年秋天,我怀孕了,做了人流后,我和A的感情也就宣告彻底结束。南方的爱情就仿佛小镇的雨,虽然多但每一次都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庆幸又一个人了,又可以肆无忌惮去思念他了。我对着十月秋意浅浅的黄昏说,风啊,你回来吧,我是江南等在风中的少妇,你不该让我一个春天接一个春天地犯错误。

生活这样进行了四年,又是多雨的七月时,他回来了。那天是星期一,下午下班后我坐在窗前百无聊赖地翻看一本唐宋诗词。我抽了很多中南海香烟,它力道至强而不至刚,厚厚的味道中常散发诱人的香味,让人爱不释手。就在烟雾的迷蒙中,我隐约瞥见他站在四年前那扇窗边,对我露出久违的微笑。我心里说这是真的吗,还是幻觉?当他在对面摇摇手说“嗨”时,我才如梦方醒:他真的回来了,风回来了!谁说风不会在四年后转向吹回来?

他苍老多了,暗红色的脸膛刻画着他历史上每一次旅行的足迹。他说他去了西北,去到了青藏高原,那里有白霭霭的雪山,广阔的草原。那是片神奇的土地。假如之前他是一具死尸的话,那么骑马打猎让他重新找回了生活的激情。他从来没有和天空如此的接近,仿佛伸手就能摸得着蓝色的天穹。他和当地的牧民睡毡子,吃半生不熟的牦牛肉,喝高度的青稞酒,骑马逐兔子,找冬虫夏草。他说在那里,你不再感到孤独,你会觉得你作为一个人,和一切生长在那里的动物植物一样没有什么区别,没有高等与低等之分,你和它们融为了一体——雪山、白云草原、牦牛、蓝天、碧水——你第一次那么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实实在在存在的个体:你还活着,和它们一样活着,内心没有伟大与渺小、羞耻与荣耀、绝望与希望的挣扎,你只是活着,不用去想为什么地活着。有一次他在山谷里露营,夜晚一只荒原狼蹲伏在营地的旁边伺机袭击他,他看得见狼杀气腾腾的刀子般的眼睛,火红火红的嗜血的舌头。他没有带猎枪,他能感觉到死神越来越靠近的脚步声。他心里说,我原来就这样死了,一切就这样结束了,那么快点吧。他与狼一直对峙到天亮。奇怪的是那只狼没有发动进攻,等到拂晓它就垂头丧气离开了。狼消失后他长长舒了口气,随后却又嘲笑起自己来:原来他还留恋自己名存实亡的躯体!他带着沉思与眷恋讲述那边的故事,我似乎从他深沉的眼睛里望见一幅幅纯净辽阔的原始画面,它们把他身上沉重的东西涤清了,或者说多少洗掉了一点。

他告诉我,人怎么挣扎也摆脱不了来自冥冥中命运黑洞的吸引力,他最终是会掉进去的。《圣经》里的那个上帝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总是在左右、改变以色列人、埃及人,甚至其他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在这本书里人生是不确定的。既然人生被另一个来自天上或者来自地下的上帝框住了,奋斗便也失去了意义。假如真的存在某种有意义的工作,那只能是艺术活动,因为它不是努力去改变什么,它只是去记录,艺术的本质就是记录,因此艺术家过去存在现在不存在。当过去的痛苦与欢乐让他们实在难以忍受时,他们只好去流浪,赶在过去到来前先进入到现在,或者说他们自认为在旅途中能赶在回忆涌上来前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能在过去的泥沼里挣扎出来短暂喘息一下。他们生来就是一阵流浪在春去秋来之间的风。

我不理解他有关艺术的哲学,我只知道爱他胜过自己的生命,哪怕他是行踪不定的风。我只需要感受得到他温暖的嘴唇,拥抱得到他实在的身体,只需要在我感到幸福或者孤独的时候能够依靠在他结实的臂膀上,除此之外我才不管什么被注定了的命运。不过也许他说得对,过去被他的辗辗转转、来来去去,被他的列车甩得很远很远了,以至在我们租了间屋子同居它都没有赶到去唤醒他流浪的使命,甚至在我为他生了一个女孩、仨人过了三年的幸福生活它们还是没有赶到。那三年无疑是我迄今为止最美好的时光,假如说我曾经真正活过,那么也只是活在那三年里。尽管还经常为写不出好作品而郁郁寡欢,但他第一次到小镇时的流浪眼神几乎看不见了,更多时候他是一个慈爱的父亲和体贴的丈夫。每天我们会在晚饭后到小镇湿漉漉的街道上散步,感受黄昏的静谧与喧嚣;有时我们还一起打羽毛球、台球。女儿三岁生日那天,他给她买了一双旱冰鞋,他说他要让女儿长大了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可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他的那些我无法企及的过去终于追到了。一天中午,一个陌生的男子找上门来。

“你男人欠了我们五万块钱的高利贷。”他站在门口吐着烟圈,眯着眼瞅着我,声音低沉干脆。

“什么高利贷?我不知道什么高利贷。”我害怕地说。

“你男人没钱赌,跟我们借了五万块的高利贷。他没有告诉你?”

“他赌博?这怎么——他从来不赌博。”

“什么?”他一手挠着山字光头,眼眯得更细了,一副夸张的惊讶神情,“他不赌博?”他歪着嘴巴,皮笑肉不笑,他的样子与戴在脖子的金黄的粗大项链可真是相得益彰,“在赌场里,他是最阔绰的!我们也以为他真的有钱。到最后他实在掏不出钱了,我们就说:‘你还有钱吗?要没走开!’他说:‘我有钱。’我们说:‘要有拿出来,没有滚蛋!’他仍然说:‘我有钱。’‘拿出来呀!’我们喊道。他把手横在赌桌上叫道:‘赌这个!’嘿,我们还真没遇到这种不要命的赌法。后来我们就借了他钱,白纸黑字,抵押是一只胳臂。现在到期连本带利一共是五万整。”

“他怎么可能去赌博呢?”我将信将疑道,心已冷了一半。

“这话你自己跟他说去。反正现在我把话摆你这了,”他扔掉烟蒂,用皮鞋跟捏灭,“今天晚上十二点钱见不着钱,我们就卸了他的胳臂。”他走出去几步又回过头说,“记住了,晚上十二点以前!”

原来他大概在半年前就给过去的阴影撅住了。他在我和女儿不注意的时候去赌博,等到他微薄的稿费赌完后就去借高利贷。我哭了一天,眼泪汩汩往里流淌,不仅因为这笔债务巨大、事情被他蒙在鼓里,更因为他也许又要开始流浪的旅程了,我都隐约听到火车的轰鸣了。晚上他回来我把事情说了。他坐在我对面抽着烟,沉默了很久才说他自己会把钱还上不会拖累我们母女俩。不知为什么,听了他的这句话我嚎啕大哭起来,也许是心里面装不下太多的泪水了,溢出来了,洒出来了。我们连夜寻亲访友才凑足了钱,赶在第二天十二点前还。两个月后,他真的又要去流浪了。

在这两个月里,他不再陪我们母女俩散步,往往晚上十二点以后才带着一身酒气回家。他的小说很少写了,即便写也会突然大发雷霆,将稿件全部撕毁,一边绝望地说:我原来没有才华,我江郎才尽了!在追债事件发生后接下来的星期一晚上,十二点过去了,女儿已经睡着,我在不安的黑暗氛围中等候他回来。外面刮起了风下起了雨,电闪雷鸣。我听到他打开铁门又关上,他沉重的脚步在楼道里咚咚响。他推开书房(那是我们租的三室一厅里的一个小间)的门,随后从里面传来玻璃器皿被打碎的尖利声音,我从床上跳起来赶过去。他正双手抱头坐在地板上,身旁有一瓶二锅头和一瓶加仑,他平时喜欢两种饮料兑着喝。烟灰缸摔碎了,烟灰撒了一地,几枚一元硬币分散在各个角落里,那些他写满了幻想、真情、哀怨、愤满的稿纸也被撕碎了。我移过书房里唯一的一把椅子坐在他身边,什么话也不说。我不会撒一个让他相信他“遇到的不幸与所犯的错误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谎言,我总以为默默和他一起承受痛苦是对他最大的安慰。

你怎么来了?他终于意识到了我的存在,一只手伸出去拿酒瓶。孩子睡着了?

别喝了,我说。看你喝成什么样了?我去夺他的酒瓶,他使劲甩开我的手。

他妈的我就想这么喝了!他咆哮起来。你管得着吗?说完他吞下去一大口酒。

外面大雨倾盆,雷电交加。我哭了,即便我用手背不断抹眼泪也无法让眼前的世界变得清晰,我只是听到他喃喃自语:你不该选择我的,我一无是处,我连房租都付不起。你怎么就摊上我这么个人了!我创造什么什么就失败,它们全都是一些没有生命力的东西!

那你七年前为什么来小镇呢?三年前你走了又为什么回来呢?

我怎么知道我为什么又吹回这里。或许是这里缺少记忆?或许是雪山草原让我又活过来了?我怎么知道!我身上背负的十字架好沉啊!他使劲抽打自己的脸,那啪啪的声音其实是响在我心里面,因此假如说他的痛苦是1那么我的就是100就是1000就是10000。我蹲在地上抓住他的一只手放在我的脸上,他的手是那么的暖和。

别打了,我说。别打了!所有的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了吗?

正因为都过去了,才更应该打!

可我使劲抓住他的手。他曾经是什么曾经做过什么都不重要,即便他说他在这里没有记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他是我的爱,我要尽最大努力使它完完整整的。雨仍在哗啦啦下着,突然一个雷声震天价响。我们听到女儿的哭声。我跑去看,她抱着枕头泪流满面。我用手捂住她的耳朵说,别怕别怕,雷声而已,伤害不了人的。紧接着又是一个震天价响的雷声,竟将我吓得和女儿抱成一团……

那一天终究还是来了,雨断断续续下了有五次。他说他必须走了,尽管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他不该同意我要孩子,他的生存状况很原始,不适合停下来过安居的生活。我从他眼中看到期盼流浪的目光是如此的炽热,仿佛就要把他全身燃烧起来了。我知道什么也留不住他了,他可是一阵风啊,我怎能留得住他呢!我说你走吧,我与女儿的爱会随着你;你流浪吧,我和女儿会在清远镇这个原点等候。

记得曾经有位作家说过,离开准是因为不开心;也有人说,艺术有和女人一样的“经期”,艺术家经常感到审美疲劳;按照风的说法,他是为了逃离时间的追赶。我对时间不感兴趣,尽管我恨时间恨火车,恨它们一起带走我的幸福。但假如我死抓住时间的概念不放,我早变成半老徐娘了。我也去想时间,估计他大概会什么时候归来,等候也会让我温馨幸福。我虽然也被时间框住,但它不是我背负的十字架,它是让我继续走下去的“流奶与蜜之地”。

我依偎在被晚霞映照的窗前,盼望他象黄昏归来的宿鸟在家的周围恋恋不舍,其实我的生命,只是因为有希冀才延续到现在。彻底离开他我再也无法生活,他活在我的过去我的现在我的未来,他几乎填满了我所有的时间。虽然我们不曾结过婚,我们过的也不是一个正常的婚姻生活,可我们有了个孩子,即使这个孩子是他不愿意甚至反对要的。倘若他能理解我就好了,我只是需要安慰,孩子就是我的安慰,就好比得不到金子用银子顶替一样。我受够了那三年孤独思恋的日子了,我需要一个替身来倾注我的爱,我对他的爱是那么那么的深;而且有了这个孩子,他的心里就会有一丝牵挂。

我们娘俩坐在冷清的日子里对着沙沙响的雨帘等着数着日子,以至自己比感冒病毒比第一片或者最后一片梧桐落叶更敏感于季节的变换。女儿的眼睛和她爸一样透彻漂亮,我欣慰地对自己说,我终于把他留下了,我终于把他留下了,他再也不能把所有都带走了。女儿渐渐地也懂得自己与别的孩子不同,她很多次将脸枕在我的腿上,用企盼的目光问我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咱们都等了那么久了。我告诉她说,快了,只要秋风一起,爸爸就回来了,我都闻到他身上的烟草味了。

等到又是七月,雨水在芒果树下滴答滴答响的时候,他撑着一架疲惫的身躯背着黄昏突然出现在家(或许也只是我和女儿一厢情愿把这六十平米的小房子称之为“家”)门口,在他离开与归来的两个时刻之间隔着三个轮回的春秋。他老了,比上次老多了,胡茬又浓又粗生了半张脸,流浪的眼神虽还十分明显,但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更多的是深沉和悲苍。我以往以为风永远年轻,哪怕只是精神上的,只有年轻他才经得起注定的流浪;原来风也有老去的一天,当他老了走不动了,身心俱疲了,还是要停下来的,他会有那么一天决定永远留在我和孩子的身边再也不离开的。

他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回来,没有原因的(是因为女儿吗?)他在这个多雨的小镇又住下来了。黄昏时的小镇常常沐浴在雨后夕阳湿润的光辉中,那些宿鸟总会在阳光斜射的厂房上头唧唧喳喳飞来飞去。他告诉我说,他先去了东北,打猎,滑雪,钓鱼,追寻东北虎足迹,然后回到河北。他说北方六月左右,农家就收割麦子;十月收获苹果和梨,他们有一望无际的花生和玉米,那时柿子也熟得红透了,山上的枫树也红透了;到了十一月末,雪就下起来了。他说从天上飘下来的东西还有比雪更美的吗?他说那是他的第二故乡,还没上大学他就迷恋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春天会有满城的飞絮,夏天会有知了在老槐树上叫着夏天已来到。他好像盘古,身体的一切已经融化在那片土地上。我说,既然是逃避时间,为什么还去一个播撒记忆种子的地方呢?他说他不会在一座记忆之城呆很长的时间,在记忆的种子萌芽出痛苦的嫩叶前他就轻轻地离开了,他只是个过客。北方的那个城市确实有个女子,她梳着两条挂在脖子下的小辫子,笑了能让人忘却荣辱得失,伤心了能让人肝肠寸断,她的眼睛脉脉含情,闪耀着的爱情的光芒比天上的星星还要灼热。她和南方的那个女子就仿佛两个十字架背负在他身上,每次想起总让他心痛不已。南方的那个女子,很久很久以前住在一个孤寂的小城里,小城环绕着山围绕着水,那里一到六七月也总会下断断续续的雨。她眉如柳叶,眼神孤高却又热情似火,如果他曾幻想过有个美丽至极的女神,那么女神的样子也就和她一样。她曾经是诗的源泉、小说的主题、生命的动力。可她从没有把他的爱放在心里,她把他的爱看作是理所当然,或者把他当做是巴黎圣母院里的敲钟人亦未可知。她能给予他的很少,少到放在手心里看也看不见,感觉不到一丝暖意。和大多树南方人一样,她喜欢肤浅的快乐,喜欢依着闺窗凝望外面的繁华世界,于是高中毕业她选择了出国,至此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即使在梦中,365天也不见得能见上一面。——除了写作、酗酒、流浪,他找不到别的方法从这两个女子的回忆里解脱出来喘息一下。他说我们身为一个人,都是被过去诅咒了的,今天的生活都是过去诅咒的结果,而这个诅咒是解不开的,因为一切都已经成为不可挽回的过去,她们已经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也许他是正确的。自从他在十年前的夏天一个人步入这个小镇,自从他在窗前让我看见,我此后孤独的守侯就被注定下来了。我发现自己太天真,估计错误了,风或许真有停下来不再流浪的一天,要是有那么一天我面对的只能是他血液凝固的躯体,因为他活着一天,过去就会纠缠他一天。

风为自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而深感愧疚,因此他十分宠爱自己的女儿,已然是溺爱了。他给女儿买文具,买衣服,买玩具,买零食,把一切他能够买到的都一下子堆到女儿的跟前。只要他能办到;是的,只要他能办到。女儿则寸步不离她的爸爸,一定要看着他才能入睡;女儿和我一样,自他回来的那天起,就老实紧绷着一根弦:怕他又突然离去。为了不让她爸爸离开,女儿表现得很乖,早上按时起来洗漱吃早餐,收拾文具,自己到路口等幼儿园校车。下午放学回家她哪儿也不去,就做在笑书桌前写老师布置的作业。她在她爸爸的面前说自己在学校如何如何的乖,老师如何夸奖她是全校最受欢迎的学生。她摇着她爸爸的胳膊说,爸爸,我那么乖,你不要走了好不好?我和妈妈都不想让你走,你答应我们不要走好不好?爸爸,你说话呀?这时候我就背过脸去,要知道她只是个六岁不到的女孩啊!可这些似乎都不能打动他,女儿加上我也没有那两个已经离去多年的女人重要。十年后,女儿十六岁时,她问我说,妈,你恨那两个未曾谋面的女人吗?我说,我恨她们,同时也羡慕她们,不是因为她们得到你爸的爱,而是她们没有像我一样爱你爸直如爱自己的生命。女儿又问说,这么多年了,你还恨吗?我说,是的,我还恨着,因为我还爱着;女人恨女人本来就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如果仇恨十分漫长、积郁了几十年而不曾消减过,那也无可厚非,只是我们女人为此付出的青春是否无怨无悔?我说,你知道你问什么起名叫紫萱吗?女儿说,不知道。我说,紫是紫花的紫,萱是萱草的萱,它们也分别叫长乐花忘忧草;现在我说这些都枉然,喜欢一个人是注定的事,你以后是会喜欢某个后来将你抛弃的人的,每个人都是这样走过来;或许还是因为我和你爸的缘故你才会遇上他喜欢他;咒骂命运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你爸已经骂了二十几年了,不骂反而更痛苦了,——可你不能够;你爸给你起名叫紫萱,是想祝福你没有忧愁、幸福快乐,不要像他一样老抓住时间不放。

他那次离开是在一年后。虽然他对女儿怀有愧疚之情,但在那一年里他还是每天离不开酒精。有一次他很晚才由一个朋友送回来,朋友说他们去酒吧喝酒去了,之前风已经在什么地方喝了很多,他一到酒吧就趴在酒桌上大骂调酒师,又是敲桌子又是摔酒杯;后来来了个地痞,他冲那个地痞破口大骂,结果就打起来了;酒店老板说,要打外面打去,于是他们又到外面打;最好到底没出人命。我们将他扶到床上,他的脸靠近眼睛的地方被打肿了,脖子后面被酒瓶的碎片划出了几道血痕,手背破了,不过血已经止住。——到了第二天他却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我想他离不开酒精,正在于此。在他离开我和孩子、离开这个他生活时间不长的家、离开这个他感觉失落的小镇的前五天,他又一次试图用酒精麻醉自己痛苦沉重的思想,只不过他喝的不是烈性白酒。当时书房里充满啤酒的味道,他的头发和上衣淋淋离离,地上是一大滩的啤酒,我能想象他把酒从头上淋下来的情景。他双眼绝望地望着窗外,在这雨夜沉沉的黑暗里,在绝望的外面他望见的只是铁一般难以穿透的黑暗。

你又喝酒了?我感觉自己的问题是那么的幼稚没有意义,声音又那么的苍白无力。你就不能……

不能!他的眼睛似死了一般动也不动。试问还有比酒更了解我的人吗?

你是自己摧残自己,这样喝下去非要了命不可。

要是能快点出现那种结果就好了。他嘿嘿冷笑了两声。要是我有勇气把自己的动脉挑断就好了。写小说的人都是懦弱的,懦弱到世界对他闭了灯关上了门,他也没有勇气自我了断。

你说什么呢?我不许你说这种话!

随后是一阵似乎要爆炸的死地一般的沉默,不过最后它并没有被引暴,他用一种比绝对零度还要冷的声音冻结了那极度不安的沉默。

你不觉得和我在一起把未来幸福的赌注压在我这个被诅咒的人身上是一个错误吗?

我没有想那么多。我发觉我也被冻结住了,外面是一片沉寂的雨声。如果是错误的话那么也是个甜蜜的错误。

你真够浪漫的,叶芝对矛.德冈的爱情也没你这么浪漫。其实你傻可又不傻。你把怀上孩子说成是一次意外,以为就可以栓住我让我呆在这个他妈也被诅咒了的天天下雨的地方。小蛮她为什么不象你这么做呢,荧荧为什么不象你一样那么做呢,为什么偏偏是你!这真是对我的诅咒吗?

两行泪水从他的眼睛里如同奔放的旋律喷涌出来,他却不去擦拭,他的眼睛依然一眨不眨。我也哭了。

因为她们并不爱你!

假如说刚才他绝望得心如死灰,那么现在他死灰复燃了,然而却是更痛苦了。

你知道为什么吗?他用令人恐惧的攫取的眼神逼视着我,恳求我给他答案。关于小蛮我思考了十年了关于荧荧我思考了十七年了,可这么久了我仍然想不出为什么。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你别老想着过去那些陈年旧事,你好好活着不行吗?

他吼道,你告诉我啊,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求你了,为现在活着为将来活着,只是不要为过去活着。

他又嘿嘿冷笑道,我本不该想从你这得到答案的,你高中都没毕业呢!

他又象刚才一样望着绝望的黑暗了。我哭得更厉害了。要是有人问我这几年的委屈、悲伤、失意有多少,那么那晚所流的泪水有多少它们就有多少。

你难道没想过,你爱她们有多痛苦我就爱你有多痛苦吗?我知道你不想负责任你喜欢自由自在生活,所以你每次离开我都不会去死皮白赖恳求你留下。我真的不敢奢求你能永远陪在我身边,我不想让风在一个四方的盒子里来回地吹,变成一股毫无生气的带着年深日久的腐朽味道。我不奢求你负起责任。我会象爱你一样去爱我们的孩子。看不到你的眼睛可看着孩子时我会想起来,这样我已经足够了。你从来不会回头看我望着你远去的背影泪流满面的样子,你什么时候能不那么自私别去想过去、多为我着想一下呢!

外面的雨声细密地织着,仿佛整个世界正在被一些昆虫秘密地蚕食。

我们都被诅咒了。他坐在椅子上嘿嘿冷笑着。我被诅咒了,你也一样被诅咒了,爱上我就是对你的诅咒……

几天后他走了。与前几次一样,我和孩子也不知道他要去何方,他只说要去有海的地方,一生看不见海将是他不可原谅的遗憾。于是他就去了。

一年后的黄昏,他和秋风一起回来了,那一年的秋意来得特别早,也不知是他把秋天带回来了,还是秋天把他带回来了。他说他当了一名水手,如愿以尝看到了海上壮观的日出。这一次他没待到一个月就离开了。女儿和我又在等着数着日子;八岁的女儿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快了,秋风一起,他就回来了,我已经闻到他身上的烟草味了。他再次回来是两年后,在吹着秋风的黄昏里,他说他去了沙漠。一个月后他又走了。九岁的女儿问我,爸什么时候回来?我老生常谈说,快了,秋风一起,他就回来了,我已经闻到他身上的烟草味了。一年后,他真的由秋风伴着回来。然而没到半个月他就走了。从此我再没有见过他,他的亲人和朋友也没有给过我任何确切的消息。我对女儿的答复一年年地空自随风而去。真的再也没有见过他。有人说他还在沙漠的绿洲里,有人说他在内蒙古草原,有人说他又回到了河北,有人说他出了国,更有人说他已经自杀了。而无论怎样,我一直都在小镇等待,黄昏秋风咋起的时候,我就会侧着耳朵在心里说,同时也是对女儿说:听,你的父亲——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