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氏小传
一位独居个性的女子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可见作者的写作手法很是有力。拜读,祝好。
师专有女,姓柳,山东威海人,与我同级。于一次偶然之机会相识,自此成为好友,并赠其昵称“山东妹”。
此女正当二十芳龄,身材高挑,面若桃花,端的是柳叶弯眉樱桃口,回眸一笑万人愁。而其对自己之尊容亦是甚为自负,时常向我自卖自夸曰:姐之色相,不影响市容,对得起观众。其之嚣张本性由此可见一斑。
其平日素以一副温柔淑女形态示人,对我却是极尽刁钻与粗暴,且凡事与我唱反调。不知是天赋异禀,还是训练有素,其女牙尖嘴利、能言善辩,实非常人可比,让我望尘莫及。其不但是擅长强词夺理的行家,更是精通九阴白骨爪之高手,以此两项阴毒绝技分进合击、软硬兼施,对付似我这等老实之辈自是游刃有余。为此我处处落于下风,受尽其诸般冷讽热嘲。当真是哑巴吃黄连。俗话说好男不跟女斗,何况朋友一场,我也懒于与之斤斤计较。但报复之心日夜不息,遂决定对其略施笔伐。
话说此女身高过人,处于一众女子之中,颇有点鹤立鸡群的意味,并一直引以为豪。其行路如风摆柳条,摇曳多姿,颇具模特潜质。然怀才不遇,唯有孤芳自赏而已。走姿好则好矣,其速度却实在不敢令人恭维,优哉游哉,便如蜗牛散步一般。其海拔较高是不争之实,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既成不了模特,又入不得女篮,实不见得有多大价值。有道是浓缩即是精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无论高矮美丑,均无需沾沾自喜,亦或自惭形秽。
此女择男友(或说是价值观)也是颇有扭曲之嫌,一见兵哥便崇拜得五体投地,花痴毛病随之上来。其现任男友即为某地消防军人。同班众女或受其影响,亦追附骥尾,均向古城消防官兵抛以媚眼。或酒吧举杯同欢,或ktv互飙情歌,当真是男欢女爱,不亦乐乎!而当事之一干兵哥俱为众女军训之教官也。师专光棍见之,怒曰:男盗女娼,夺吾幸福;猪拱白菜,暴殄天物也!
其之皮肤白里透红,煞是可爱。但有些许天生的黑点,未免美中不足。其物俗称为“痣”,或红或黑,多生于面部。适宜者,平添韵味,或美其名曰“美人痣”;不当者,则反增陋意。我哂其白璧微瑕,其便嗔曰:其物既长于我身,你怎知未有深意乎!其之主观臆断、自以为是是显而易见的,至于有无深意倒是无从知晓了。
一日其向我诉苦,说有人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侮蔑她很丑。似乎委屈到了极点。我故意玩笑曰:尔乃罪有应得,谁叫你嘴上不积德,总对他人说三道四,别人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其在恼羞之余,当然必会施展生平绝技报复于我。我毫无疑问地被强加以落井下石的罪名,并处以利爪加身之极刑。笔锋至此,已然词穷,但我们之间的恩怨终究不能善罢。正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有朝一日,我定当练就三寸不烂之舌,乃至天下至阳至刚之神功,一举破其邪术,洗雪前耻。将其手足缚以枷锁,终生奴役。然话虽如此,亦只不过是白纸黑字的笑谈罢了。既非别有用心,更无中伤之意,见斯文请勿嗔怒,大可当作歌颂之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