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就给我洗脚

乐活好生活 短篇 倾城之恋 2010-12-26 12:14 责任编辑:飞燕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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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难得的付出,却换来了不如人意的结局,爱情在泥潭中深陷。幸得女主人公清醒不算太晚,预祝她早日找回自我。问好作者!

她见到他时他还是这家五星级酒店的门童,一个没有背景的农村大学生想留在省城里,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于他来说,只要有个工作的岗位,就可以帮家中还债,他就足够了。

她那时候还是人力资源部的一名普通职员,其实她完全可以不去上班,不过从小她就是一个比较安分,比较顺从的乖女儿,一路读到大学,也听从父母的安排去读了酒店管理,因为父亲总想着这家酒店迟早要她来接管。她原准备去新西兰留学,只是看到他,那一刻改变了。

很多人说他笑起来像阿汤哥,但她却觉得他更像尼古拉.凯奇。深邃的眼睛,更带着一份忧郁。他当然很卖力的做着自己的工作,但他也不会在门童的位子上一直做着,由于他的努力,三个月后,他调到了西餐厅。

他的身边也不乏莺歌燕舞,但他好像从不曾在意,从不与那些女孩有些什么瓜葛。

每天中午,她出现在西餐厅,时间长了,每个人都知道她为什么而来,终于有一天,在她餐桌上有了一朵玫瑰花,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们顺理成章的结婚,只是,一直没有要小孩,他说还太年轻,他说条件还不够,于是,一年又一年,他已是副总经理。

他很忙碌,经常出差,经常陪客户,有时,也会夜不归宿。她能够理解他,她很心疼他,夜深了会一直等着他,为他留着灯,有时,在客厅睡着了,第二天他也没有回来。她不想满世界的去找他,他说爱他就要相信他,爱他就要给他自由,爱他就不要牵绊他。

直到有一天,他醉醺醺的回来了,对她说:“小英,来!给我洗脚!”,她最终没有给他洗成,因为,他将脚盆一脚踢翻了,说太烫!而她,不叫小英。

那一刻,她流泪满面,这么多年,她唯一知道的就是爱他,爱他爱到忘了自己,爱他忘了自己的自尊,爱他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十天后,他们协议离婚了,她去了新西兰,她说她要找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