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的雪

fufudedejia 短篇 倾城之恋 2010-12-07 15:33 责任编辑:小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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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包容并且无私。雪对健的误会迟早会有冰释的一天,只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也许只能是一声叹息了。在爱情来临的时候,千万不要因为犹豫而错过。谢谢您的来稿,祝您愉快。

健第一次见到雪,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雪笑起来的时候,让健觉得挺好看的。健从小生活的地方属热带,是不会下雪的,健也没有在冬天的时候去过任何一个北方城市,他从没见过雪。由于从小就拜读过很多用来形容雪花的美丽文章,健便很向往。直到见到对面那个女孩的笑容,健突然觉得,雪花应该就是那样子的吧,冰清玉洁,纯美无暇。

后来出来玩的次数多了,健和雪也慢慢熟了起来,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雪喜欢K歌,她唱歌的时候很投入,楚楚可怜的样子俨然已成了歌中的伤心人。健喜欢看她的侧脸,自然垂落的微卷秀发,樱桃小口一张一合间,忧美的歌声便流露而出。每次健听着听着,心都不由得醉了。要是能听她唱一辈子,那该多好,健那么觉得。

有时候,他们也喜欢去喝茶。一个雨天,健和雨坐在一个临街的咖啡厅,他们坐的位置有一扇很大很大的玻璃窗。雨滴落在窗上,滑出一道道并不笔直的粗线。雪隔着玻璃用手指顺着雨痕上下滑动。

健突然问,“哎!你怎么叫雪?这儿整天下雨,你干脆叫雨得了?”

雪不回头,却挺认真地回答:“因为我要把冰冷带给全世界!”

健怔了怔,突然觉得,雪的内心深处有一股固执的冰冷,像这样的人,一旦爱上一个人,是会不顾一切的。

而后的日子,健和雪虽不是每天见面,但也经常见面。雪唱歌的时候依然情深切切,健依然听得如痴如醉。雨季的海南总有下不完的雨,停了下,下了停,一切仿佛都在潜移默化地在进行着,未曾改变。但在健的心里,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雨后空气清新的深夜里,健翻来覆去总也睡不着,他开始思念雪,开始品尝思念的滋味。那是一种极其矛盾的感觉,既痛苦,又甜蜜。但雪并不知道,她单纯可爱,在她的心里,健只是一个比较好玩的哥哥而已。

健比雪大几岁,和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他也要每天上班,下班,不算太忙碌,也不算太空闲,为了遥不可及的明天在打拼着。和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街坊邻居碰到总是打趣:“么健呀,什么时候带个新娘子回来呀,我们好去喝喜酒呀!”

每到这个时候健总是笑:“快了快了,到时候你们可得包个大红包呀!”

其实健有过一段不成功的恋情,见利忘义的女友让健伤心。难道就没有那种甘心情愿为对方付出全部,既使是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爱情,难到就没有?!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并没有改变健对于爱情的初衷。如果真的爱一个人,那就可以为她去死,健的想法在如今的年轻人看来,老土得要死。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再去寻呗!情字几多愁,何必要当真,人生本短暂,何不逍遥过呀,你说是不是?

在健每天都必须经过的一个街角,种着一排已经多年无人修剪的九里香。海南多雨,又四季如春,那九里香上总是结满了白色的小花。每当健骑着摩托车经过,就有风携带着那白色小花扑面而来,和行人们的始料不及,扭头躲避不一样,健总是昂首挺胸,面带微笑地任由那调皮的花朵婆娑在脸上,钻到脖颈里。痒痒的感觉让健在大街上笑得像个白痴。真好,谁说海南没有雪啊,这不是雪么?健看着静静停在手心里的白色小花,心里不由得想起了那个让他思念倍至的女孩子。

思念这种东西,有时候真的就像毒品一样,一旦成瘾,就会超出身体所能控制的范畴,变得愈演愈烈。健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去摆脱这成瘾的思念了。他整晚整晚地睡不着,有时候实在太累了,眯一会,半夜又会醒来,接着又开始思念那个其实离他并不遥远的伊人。思念最痛苦的地方在于不是无法摆脱,而是苦苦思念着的人儿不知道。雪,她就不知道。有时候健真的有股冲动,打个电话给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但是电话拿到手上,又没有了勇气。难道爱一个人可以付出生命却不敢启齿言明么?健摇头苦笑。有好几次,电话差一点就拨通了,但健又挂断了。有时候,手机上那个绿色的按键真的就像一颗狗屎一样,想要按下去,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地。差一点,其实就是两个世界。健把这些想成是热身练习,练熟了,电话自然就打通了。总有一天我会让她知道的。但那一天是哪一天?几月几号?难道是13月32号?

7月19日,那一天终于来了。健和朋友们喝了点酒,晕晕乎乎地躺在床上又在重复着他每晚必做的事。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吧,健抓起手机颤抖着按下了那个绿色的按键,然后赶紧放到耳边,健心跳得历害。嘟的一声,接着又嘟的一声,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跳和手机的忙音相差了多少倍,没一千也有一万吧!像过了一个世纪一样,电话终于通了。

“我想你!”这句不知道练习了多少个晚上的话,终于像便秘者的排泄物一样畅快淋漓地说了出去。

一阵令人窒息的安静过后,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阵山呼海啸的男中音,“发什么狗疯,三更半夜的想你妈个XX!猫叫春还要挑个时辰呢,你成心的是吧,老子明天日了你,王八!”

是肥标,电话打错了,打到他那了,这家伙骂起人来总是那么毫无保留,关心倍至,全家老小甚至是祖宗十八代都要问候一下。挂断手机,健掩嘴而笑,足足笑了十分钟才停住。接着他走到窗边,夏日的午夜静悄悄,几只莹火虫一闪一闪地逐渐飞远,唉!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小镇上的时光总是那么平淡而又乏味地流走。日子在这里被磨成粉末,然后做成一个个包裹着椰丝的廉价的糍粑。小镇上的人所关心的无非是某某谁梦到什么码,中了多少钱以及某个领导贪了多少钱睡了多少女人等等,一些无关痛痒的街边新闻。流经小镇的一条江水就算是8级大风,都翻不起一朵浪花。这种日子对健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好的,生活就像老爸茶,虽然粗糙但却真实。日子如果就这么一直平淡下去,那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健时常会这么想。直到听到一个消息,才让男孩原本波澜不惊的内心掀起了滔天巨浪。雪,谈恋爱了。这个消息的来源绝对真实,因为是雪亲口对他说的。健永远无法忘记,雪那时兴奋的表情,脸上洋溢的喜悦甚至能把阳光比下去。“挺好的呀!祝福你!”健说话的语调像一个机器人,怪怪的,雪这么觉得。

健那天晚上去了酒吧,喝了很多酒。当他又抓起一瓶灌到一半时,酒终于像因果关系中的必然结果一样喷了出来。因为装不下了,所以喷出来。因为……所以……类似于这样的句式我们在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但是因为谁而喝酒,大家都不知道,只有健自己心里清楚。原本决定,过几天就会向她表白的,没想到已经迟到了。在学校中迟到意味着罚站,在爱情中迟到意味着失去的可能远远不止这些。

健蹲在地上痛苦的呕吐,胃里的啤酒像巨浪一样拍打着他的内心,搅得翻江倒海。

“从来没见他喝成这样,健一定是谈恋爱了哈。”朋友们笑着打趣。

“谈恋爱,妈的!最爱的她谈恋爱了,男朋友不是我!”健挣扎着吼了一句,接着又吐了。

奇怪的是,坐在旁边的肥标像是受到什么触动似的,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于是大家又转移目标都过去抚慰他,肥标哭得淅沥哗啦,也吼了句:“那有什么,和我相恋了六年的女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哇!”原来,这世界上竟有那么多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人,原来,一堆肥肉下包藏着的,是一颗易碎的心!

后来,健也慢慢想开了。小姑娘情窦初开,碰到心仪的男孩,然后走到一起,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的。她不是还在这个小镇上么,我还是能经常见到她的,只要她幸福快乐就好。想到这的时候,健就觉得自己好像很伟大的样子,像乾隆皇帝一样,这些这些还有这些,朕都通通赐给你了!但有时候健也会想,为什么那个让她心仪的男孩不是我呢!

虽然还一起喝茶K歌什么的,但见面的次数明显减少了。热恋中的人都一样,牵手的时候,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似,不舍松开。关于这些,健都明白的。呵呵,只要她幸福快乐就好。爱情的定论就是,甜蜜比痛苦少,痛苦比甜蜜多。所谓先甜后苦,良药苦口,爱情真的是一味猛剂,喝的时候迷迷糊糊,喝过之后却清脑提神了。您还别不信,您就看那些喝过一两次爱情汤的人就知道,个个精的跟猴似的!爱情是土罐,两个人是两味药材,把药材放到土罐里,大火煮开,小火慢炖,此时药材感到的是痛(火烧能不痛吗),煎上一个时辰后倒出来的,就只剩一碗苦水了(中药能不苦吗),简称“痛苦”是也。据说痛苦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有看官不信,提出质疑,那被人打的时候也痛苦呀。请记住,你被人扁的时候,只会喊“你打得我好痛啊!”不会喊“你打得我好苦啊!”所以,只有爱情才能让这两者兼备,缺一不可。

而雪的爱情,好像也逃不开这个先甜后苦的定论。现代人的爱情,总是掺杂着那么多的自私与不信任。连爱因斯坦这样的伟大科学家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两个人明明爱得死去活来还是会互相伤害。正因为如此,这个科学家的名字才叫爱因思叹,其意思就是,爱的原因总想不明白,所以整天唉声叹气。雪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约健出来唱歌。健突然发觉,雪唱歌的时候更投入了,幽幽怨怨的唱着。雪好像越来越明白那一首首苦情歌中所包含的纠结是何种滋味。有时候甚至能看到她眼角闪烁着泪花,健并没有问她为什么,他知道她为了什么。

有一天,雪把健叫到包厢,指着满满一大桌的酒对他说,“你把这里的酒喝光,我把这里的歌唱光!”对于这个明显不合理的条约,身为满清帝国最高领导人的乾隆皇帝选择了沉默。健知道,雪不能喝太多酒,一喝多她的腰就会痛,所以,爱妃的要求,朕准了。于是,只有两个人的包厢里,一个女人拼命的唱歌,一个男人拼命地喝酒。到KTV打烊的时候,健醉醺醺地和雪打招呼,拜拜!雪也用沙哑的声音跟健打招呼,拜拜!然后两个人在浓浓的夜色中分道扬镳。

啤酒虽好,但喝多了也撑得难受。健躺在床上,心情却出奇的好。健突然发觉,自己其实挺小人的,见到人家吵架,居然还挺高兴。

这样的情况多次发生后,导致的结果就是KTV里的工作人员见了他俩都有些后怕。因为这俩人每次一来就点上一桌酒,然后一个专门唱歌不喝酒,一个专门喝酒不唱歌。这种反常的形态别说是他们,就连在这个行业打拼了十几年的职业经理人想必都未曾见过。所以他们经过严谨的逻辑思考后就暗自里推断,这俩人如果不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就是正在往那方面发展。所以他们见了健和雪总是恭恭敬敬的。和精神病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激怒他们。每次见到那个进出包厢总是紧张得要命的女服务员,健就萌生出想吓吓她的念头。比如说把她叫到跟前,一脸阴沉且严肃地对她说,“朕的女儿红呢,为何还不呈上来!”但是健始终忍住了,小姑娘还小,经不住吓会尿裤子的。

健有时候挺纠结的,明明看到雪痛苦,自己却高兴。后来,老是见到雪这样,他便开始心疼了。但健还是没有问雪为什么,他知道雪为了什么。

有一次雪问健:“你怎么也不找个女朋友,其实你的条件蛮好的,找个女朋友还不容易,这样整天陪着我有什么意思?”

健只是笑了笑:“先陪陪你吧,女朋友以后再找也行!”健顿了顿,又说了一句,“其实,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的!”

雪把手中的麦克风放下,然后转过头看着健,不太明亮的灯光中,健的眼睛却出奇的透亮。看着看着,雪突然鼻子一酸,大颗大颗的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她心里想:“这些话你为什么现在才说,为什么,我已经爱上别人了,我回不去了哇……”

窗外下起了大雨,雨滴拍打在玻璃上,向下滑落后留下一道道粗细不等的痕迹。这粒雨滴,一旦滑落,就再也回不去了。健站在窗前,想起雪曾说过的一句话:“我要把冰冷带给全世界!”雪的内心深处有一股近乎顽固的冰冷,像这样的人一旦爱上另一个人,是会不顾一切的。健在想,难道雪也在乎过我,她要是在乎我,怎么能放心让喝了那么多酒的我独自开车回家,难道她就不怕我出事,或者被车撞死?

而此时的雪也没有睡,窗外的雨拍打着玻璃发出刺耳的嘈杂声,让人难以入眠。雪现在想到的是健,没有别人,就像以前一样。以前雪想健的时候就在想,健会不会也像我想他一样的想我,然后也睡不着觉呢?呵呵,应该不会的吧,他胆子那么大,要是想我一准会打电话给我的,我那么了解他,就像了解我自己,他是那种直来直去的男孩子,不会拐弯抹角的。黑暗中的雪抿了抿干枯的嘴唇,她决定了,她要为健做一件事。

我回不去了,我们都回不去了!

今天没有下雨,天空晴朗无云。在这样阳光灿烂的好天气里,人们大概都能有个好心情吧!当天空布满硕大的星斗的时候,健被雪叫到了包厢。

雪对健说,“今天,你把这里的歌唱完,我把这里的酒喝完!”

健怔了怔,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当健唱完两首歌的时候,雪已经灌进去三瓶酒了。

健无心唱歌,他知道雪喝多了腰会疼,他心疼她:“别喝了,雪!来,你唱歌,我喝!”

雪又灌了半瓶,向他笑着摆了摆手。

等到雪喝下第五瓶酒的时候,健再也忍不住了:“不准喝了,你问过你自己没有,这样为了他,到底值不值得?”健突然发觉,自己的声音有点过大了。

雪瞪着健,也大声地吼道:“哼!值得,别跟我说什么值得。那你问过你自己没有,你这样对我值不值得?我告诉你吧,我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你个傻瓜,以为自己有多伟大呢,傻瓜!”健突然觉得,有一把刀划过自己的胸口,那种痛苦让他吸不过气来。

健缓了缓,还是放低了语气:“好吧,怎样都好,只要你别再喝了!”说完便伸手去抢雪手中的酒瓶子。

雪用力挣扎,俩人抢来抢去,酒便喷了出来,溅了雪一脸。健急忙拿出纸巾给雪擦脸,雪还要挣扎,健用力按住她。擦着擦着,健突然发现雪不动了,很乖巧地坐着任由他擦。健擦完雪脸上的酒,发现雪的脸还是湿的,她哭了。

雪对健说:“今晚你不让我喝,我就死给你看!”雪很平静,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固执的冰冷。

健把手中的纸巾狠狠摔在地上:“好,喝!我陪你喝,看谁先死!”雪身上那股熟悉的冰冷,还是让健选择了妥协。

于是,KTV的工作人员便看到了比以往更加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两个平时分工明确的精神病人现在全部都选择了喝酒。而且他们喝酒的姿势是很吓人的,是一瓶又一瓶的喝,喝完一瓶又接着喝一瓶,喝吐了又喝,不做任何停留的。这哪是喝酒,这简直就是病发的先兆。已经有人在开始祈祷了,天啊!千万不要发生什么事才好啊,听说阿富汗那边又炸死了好多人,如今这世道,怎么这么乱呀!

健把雪抬到客房的床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雪醉得一塌糊涂,虽然已吐过很多次了,但她还是想吐。健拿来热毛巾,给雪擦脸,小心翼翼地擦掉她嘴角的酒沫子。然后,雪静静地偎在健温暖的怀里,吞咽着健喂给她的已经尝不出什么味道的稀粥,刚吃几口,又全都吐了出来。健心疼极了,又急忙去倒温水给她喝,谁知道她一喝又吐了,雪醉得狼狈不堪。一直到凌晨五点,终于消停了,雪躺在床上,安静的睡着了。健很累,酒精的负作用让他头痛欲裂。他也喝了不少,那时候他想到的就是尽量多喝一些,那样雪就能少喝一点,任何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总是雪。但雪却伤他的心,现在四周都安静下来了,雪对他说过的那句话突然间被放大了无数倍,像高音喇叭射出的箭一样的刺得他体无完肤。“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你个傻瓜,傻瓜!”健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

雪双目微闭,长长的眼睫毛上还沾着未曾干透的泪水。她静静地睡着了,安祥得像一个玩累了的天使。健伸手进被子里,雪的手冰凉冰凉的,健心疼地把那只柔弱的小手贴在脸颊上。

“宝贝,你知道吗,我那么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的,可是,可是,你为什么要伤害我,为什么!”健喃喃自语。说到伤心处,健竟忍不住哭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只是未到伤心处而已。一滴眼泪顺着健的脸颊,经过雪的手,像流星一样陨落。这滴眼泪,一旦滴落,就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健走的时候,吻了雪。在没有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健苦笑:“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吻你,是吗?只能偷偷的吻你,是吗?”然后,健就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他走的那么坚决,那么毅然。终有太多不舍,终有太多遗憾,但谁能说那不是生活。生活就是命,命中注定的,是不能改变的。再见了,最爱的人。

房门关上的那一刻,雪知道,健走了。雪腰痛得要命,怎么会睡得着,她只是假装睡着了。雪明白,有些人,一旦走了,就回不来了。无尽的黑暗里,雪看着自己的手在发呆。原来,健的眼泪,是热的。它曾经流过我的手,然后滴落进无涯的深渊里。那滴眼泪那么珍贵,但是,我却再也找不着它了:“健,找个女朋友,然后好好爱她吧,你那样对我,不值得的!”

时逢海南欢乐节,小镇上下被粉刷得焕然一新,各种颜色绚丽的墙面漆,覆盖了过去。老爸茶店里,人们依旧在激烈地争论着下一期的彩票号码,打发掉一天庸散的时光。一连几天的大雨,让那条流经小镇的江水又涨了一些,但还是没有翻起一朵浪花。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深夜的酒吧边依然有人宿醉街头。一切看上去,好像什么都未曾改变。平淡而又真实的时光在这里被磨成粉末,然后制成一个个包裹着椰丝的廉价粑个。如果生活就这么平淡下去,那也未尝不可。但对某些人来说,不是那样的。

肾功能衰竭综合症,是指人体不能通过肾脏将体内代谢的废物和过多的水分排出体外,随着病情进展会引起肾脏等人体重要器官的衰竭,从而导致死亡。它还有个更通俗易懂的名字,尿毒症!

当雪得知自己患上这种疾病的时候,感觉天一下子蹋了下来。尿毒症目前只有两种治疗方法,一种是透析,一种是肾移植。透析只能短时间维持病人的生命,存活率是很低的。最好的是肾移植,手术成功后,病人按时服用抗排斥药物,就能有很好的生命体征。肾移植要找到合适的肾源,还有高昂的手术费,所以对于每一例成功的肾移植手术来说,无疑是一个奇迹。

雪从不相信奇迹,那是滥情小说和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东西。雪积极地去治疗,按时做透析,她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如果明天她就会死去,她也认了。但让雪难过的是,男朋友在这个时候离开了她。他走得那么坚决,犹如当年跨过鸭绿江抗美援朝的人民解放军一样坚决。雪本来想再过不久就和他提出分手的,她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她不想拖累任何人,但没想到他却等不及了。雪以前的好朋友们,也都不再和她联系了。是的,谁也不想和一个即将迈进棺材的人再有任何瓜葛的,晦气!

雪一下子觉得,全世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痛苦的时候,雪打过健的手机。她不想干什么,她只是想有人能安慰一下她,跟她说,死亡并不可怕,只是睡着了而已,那样的话她就能好过点。可是,健的手机号码已成空号,他换号了。

一个人知道自己快要死去,却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天,这无疑是一件最痛苦的事。雪甚至希望,那一天能尽快来临。雪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就想,难道这就是报应。雪不是经常说要把冰冷带给全世界吗,现在世界把冰冷还给她了。空无一人的冷,无人过问的冷。

“如果是报应,那么尽管来吧!来呀!来呀!兔崽子!我不怕你。”这是雪留在空间上的话。在她的内心深处,依然有股倔强的冰冷。

生活总是这样,剥夺掉你某些东西的时候,又会给予你另外一些东西。雪失去了健,失去了她一直固执爱着的男友,失去了所有的好朋友们,就在她认为自己已成孤家寡人的时候,她认识了另一些人。这些人与她素昧平生,却在她生命快要完结的时候踏进了她生活。一个实习护士,有空的时候,就会跑过来跟雪聊天。她们聊某个帅气男星的花边新闻,聊超级女生,聊哪个地方的衣服又好又便宜,聊哪个小巷的粉条最好吃…聊所有这个年纪的女孩都会关心的事。有时候,小护士也会说一些她和她男朋友的事,她把爱情中的苦与甜和雪一起分享。每每雪总是像过来人一样语重心长地对她说:“要珍惜呀!”有一个退休的老教师,差不多每个周末都会来看雪,老人跟雪说许多很牛的人和病魔作斗争的故事来鼓励她。临走的时候,老人总是挥挥手中的拳头,笑着对雪说:“加油!”老人的举动让雪有点无地自容,雪觉得,他那么大年纪了,还那么纯真,而自己,却早已不再单纯了。还有报社的李记者,那么忙,却还是会经常打电话给雪,询问雪的治疗情况。他经常说雪不报怨,也不哭,是个坚强的小姑娘。幸亏有他在报纸上写的一篇报道,才有那么多人知道了雪的事。有很多人给雪捐钱连姓名都不留。雪的电话俨然已成了热线,每天都有从各地打来的电话,他们鼓励雪,祝福雪,给雪带来希望。

还有雪的母亲。雪以前很叛逆,不听母亲的话。母亲说西她偏往东。每次发生激烈的争吵后,雪就觉得,母亲不爱她了。自从雪病后,母亲便整天不着家,四处打听能治这种病的偏方。有一回听说三亚有个神医配的草药能治这种病,母亲便坐车前往。那神医住在山里,母亲很辛苦才找到。没想到带的钱不够,那神医不肯给药。是母亲跪下来苦苦求他,才拿到药的。有些药需要夜里熬,熬多久,大火还是小火,母亲丝毫不敢怠慢,她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给雪找药煲药了。有一回母亲给雪喂药,雪看到,她的鬓角竟已经斑白。好久没有好好看看母亲了,没想到,她已经变得那么苍老了。雪心里一酸就红了眼,母亲见了就问她,“药苦啊?”雪摇头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把那碗药喝完后,雪说,“妈,我去厕所!”雪几乎是跑着去的。雪在侧所里放声大哭,“妈,还来不及孝顺你呢,我就要走了,妈,对不起!”她不能在母亲面前哭,那样会让她担心。

尽管这样,尽管有那么多人关心她。但病魔还是在不断地摧残着她的那柔弱的身体。雪吃的东西越来越少,瘦了好多,头发大把的掉落,皮肤没有光泽…雪知道,那一天已经不远了。在病房里,夜深人静的时候,雪就会胡思乱想,想自己死时的情景,想自己死后会去哪里,天堂或是地狱?有时候,她也想健,想起他傻乎乎一瓶接着一瓶灌酒的样子,想起他的那句“我愿意为你作任何事”,想起他们一起共度的快乐时光。雪突然发现,她一直以来,最爱的人都是健,健一直都珍藏在她心里最深的地方。想着想着,雪突然萌生出一个念头,要是在我死之前,健能来看看我就好了。我要对他说“我爱你”,说完后,我就可以安心的去死了。

雪觉得,她是越来越不懂得这个世界了。本来她是被这个世界所抛弃的孤儿,后来她又变成了这个世界的宠儿。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来看望她,有学生,有军人,有大老板,有小贩。这些以前她从不认识的人都来关心她,爱护她,让她感到她是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雪在想,老天爷不是要报应我吗,为何又让我拥有这些,难道他是要让我后悔,后悔不该对这个世界那么冰冷。后悔过后再让你死!嗯!厉害!确实历害!

“老天爷,我错了。我不该骂你兔崽子,我错了行不行。这个世界那么美好,我不想死了,你放过我吧!”这是雪在空间上的最新留言,之前的那句,她删除掉了。

在雪已近乎绝望的时候,奇迹却出现了。奇迹出现的时候就像港台片里的老大或是猛人,平平淡淡地就登场了。医院方竟然找到了与雪相匹配的肾源。事不宜迟,在雪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就被推进了手术室。由于院方比较重视,还特地请来了省里的专家。是的,奇迹既然出现了,那么谁都不希望它破灭。手术从零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了次日的凌晨。当雪醒过来的时候,正好一束阳光从窗口洒进来,温暖得让人心醉。有一群穿着白大褂的人开始鼓掌拥抱,雪知道,她活过来了。雪缓缓地闭上眼睛,她太累了,她要好好地睡上一觉,然后,去逛街!

雨季过了,天气开始变得炎热起来。午后的小巷里,几个老头在纳凉聊天,说来说去,还是逃不开彩票的事。几个年轻人拍着皮球飞快跑过街道,引得车辆纷纷刹车。有司机伸出头破口大骂,那几个年轻人理也不理,只顾笑着跑远。解放路的电线上,依旧停满了不知从何处飞来的燕子。一个打扮入时的小伙子从底下走过,一颗小小的燕子屎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头上,小伙不禁骂了句,“贝鲁么买!”这一切的一切,看上去,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这个小镇上的时光还是那么平淡无奇地流逝。然而,有一个人却变了。

雪开了一个专门批发杂货的小店。由于雪做生意实在,总是笑脸迎人,店里的生意火得不行。不到一年的的时间,她换了三个地方,如今又租到了个更大的店面。雪的理想是,再过三年,把它变成一个大超市。尽管这样的日子每天都很忙碌,但很充实。雪每天早上,都会去跑步。她想,就算不为了自己,为了那个捐肾给她的人,她也要好好地健康地活着,不活到九十九那就是对不起恩人。

至于那个恩人,雪也没有见过,她不想见雪,只是和雪通过一次电话。听声音应该是个中年妇女,她在电话里说:“你不用感谢我。我是个罪人,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赎罪。希望你以后好好活着,把温暖带给全世界!”雪不明白她前面的话,却记住了后面的话,雪说:“嗯!我记住了,我要把温暖带给全世界。”

雪一直坚信,总有一天她会再遇到健的,没想到真的遇到了。

雪去一家超市购物,在等待结帐的时候,她看到了健。健也在另一个窗口等待结帐,那一天超市好多人,等待结帐的人排成了长队。健的身边有一个女人,女人怀里抱着孩子,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看上去,这是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起初健没有看到雪,后来终于发现了,两人隔着人群四目相对。健好像也没有准备,满脸的惊讶。但是很快的,健就扭过了头。雪原以为自己都经过了生死,是不会再为了谁生气的。而现在,她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雪狠狠地瞪着健,我生病的时候,报纸都登了,连全镇的人都知道了,你不会不知道吧,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还口口声声说愿意为我做任何事,虚伪,伪君子!雪越想越气。

健假装四处张望,却总也摆脱不了那两束狠辣的目光。健被瞪得心神不定,连收银员叫他都不知道。“先生,150块!”收银员又重复了一遍。哦!健像是得到了解脱一样急忙掏出钱付帐,提上袋子就想走,谁知道不小心一瓶酱油掉了出来,在地上咂了个粉碎。旁边的人怕被酱油溅到,纷纷躲避,乱作一团。“对不起,对不起!”健狼狈地蹲在地上,慌忙捡那些玻璃碎片。直到超市的卫生员提着扫帚过来,健才得以从众人的鄙视中狼狈离开。

雪目视着健离开,那个曾经的大男孩,现在好像变老了许多,原先一头浓密的头发现在却变得稀疏了。雪突然有些于心不忍。当初,我也不是狠狠伤害过他吗,还能要求他为我做什么,他什么都不亏欠我的。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雪觉得心里空空的,为何会那么失落,她也不知道。

周末拥挤的大街上,雪遇到了周医生。周医生曾参加过雪的肾移植手术。对雪来说,这些人都是恩人。周医生关切地问了雪的近况,两人聊了一会,雪的手机响了,伙计催她回店里,每到周末,是店里最忙的时候。“周医生,我店里忙,改天再聊啊!”

“等一等”周医生叫住了雪,“我有件事,一直想对说,可是…”

“知道了,知道了,有空我再去看望你啊!”当周医生抬头的时候,雪的声音已经飘远了,这会儿店里实在是忙不过来。

周医生看着雪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海里,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唉!你知道你知道!你知道什么呀?”

周医生的全名叫周标,由于他很胖,他的朋友们都叫他肥标。周医生思绪万千,不由得想起了一些往事,就在雪动手术的那天晚上,周医生的一个兄弟也走进了隔壁的手术室。周医生对他说:“你决定了?如果这样的话,你以后得戒酒戒烟,也不能做激烈的运动,比如说篮球什么的,而且你的头发会掉,容易衰老。”

“行了,死胖子,动手吧!”他笑得很从容。于是,周医生亲自给他注射了麻药,然后小心翼翼地从他体内分离出一个肾,送到隔壁的另一个手术室。在那一边,一个漂亮的女孩需要用它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在健每天都会经过的那个街角,原先有一排开满白色小花的九里香,因为道路扩建的缘故,现在已经被拔掉了。每次健骑着摩托车经过那里,总是忍不住回头看看。这个平凡无奇的小镇叫金江。以前,金江曾下过一场雪,而现在,是不会再有的了。

(此文献给一个我喜欢她,而她却不明白的女孩。海南欢乐节即将在澄迈开幕,到那时,金江想必会变成一个欢乐的海洋吧。希望一些忧伤的往事,会淹没在那片海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