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在旅途中
我们千方百计地想要得到爱情,却发现,得到的往往都是让自己失望的,或者得不到的永远是最期冀的,也是最好的。在爱情的亲身实践中,我们得到的或许只是一些暗哑的记忆,越复杂的流转,越难以磨灭的印记。
飞机是云航的757。飞往我的梦想国度—昆明。之前和以后我不曾坐过那么棒的航班,宽硕的机舱,高分辨率的大电视,可选择的耳机广播,一水儿美貌悦目的空姐,赠送的各种新奇的小东西,我被服侍的熨服熨贴,便惯性地闭目开始把Mao唤出来。有时也不幻想也不回想,单单是叫出这个熟悉的名字,就象开机时屏幕上例行的显示。
我将见到☆了,是的,☆。
我们在上个暑假认识。
其实幼时也是同吃同睡的,但对他的记忆只停留在照片上,无法和真的年龄联结起来。小到难找的双眼,只要以两条短缝代替即可。
而Mao,是有着那样的美目的。
我暗恋5年的梦中偶像,终于与他没有完成童话的最后一年。明明知道他的态度,还是死不了心,非明白说出,听他亲口说出我没有希望不要再企图。事隔一年,不写信不见面,还是骗不过自己,伊是我的生活,我只好放弃强迫自己。
回忆时发现我爱上☆是由那首歌开始的。
我们练习“明明白白我的心”这种俗调歌曲作为临时节目。即时明白了这种歌唱得以生存的原因,如救命稻草那样。
把一群表妹赶出门,我们开始排练,忘了告诉诸位,☆爸是我父的亲弟。
很气自己这种状态,努力控制仍是无由地脸发烧起来。
微微变调地唱着,我注视着他性感的唇部,充满诱惑,他的甜笑和发汗的手心鼓励着我的想法漫延,这都是后来我分析时找出的原因。
正式在奶奶及她的儿女子孙—我这些毫无察觉的亲戚面前表演的时候我全身肌肉紧张。
我一直不敢承认既成的事实。人总是一步步变肮脏的。也是一点点接受丑恶的事在自己身上发生,渐渐处之泰然,然后嘲笑自己过去的单纯。
所以这个世界如果没有儿童,将恶臭而沉沦。
我与☆一同坐火车到京。
我们从傍晚起读一本很无聊的书——恋爱制胜术。无聊是因为我固执认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决不会因感动而爱。读到灯光暗了,我们便讲一些各自听说的低级笑话。
一篇文章里说:对黄色笑话,大一女生惊避;大二女生对此感兴趣但很害羞;大三开始放声大笑;大四就给别人讲。不愧过来人语。
昆明,一个学期之后。
我在二叔家中。
☆在床上。
我们在玩21点的游戏。
刚刚才给他讲过题。我一点也没有掩饰自己的聪明。虽然大学三年级了,对高二的那点数学物理我仍是得心应手,而且做题的冲动溢满全身。我回味着那种高中的兴奋。数学和艺术是有同等魔力的东西。只为这两样东西我神魂颠倒。如果没有了爱情,这两样东西就可以充做替代品。
从上奥校那天起,我就恍然大悟了我多年来对数学的热爱,由自发到自觉。那个师大的驼背黑衣矮教授称之为世界上最真善美的东西。
只有对Mao一人,我收敛过自己的锋芒。与他一同上自习时一直做题又快又对,突然惊觉这会令他不快,于是不露痕迹放慢了速度,间或问他一些很easy的问题,以回复他的信心。
这般细心,我们终于也走不到一处。
但刚才对于☆,我是一点余地也没留,令他自卑至死。
我们玩着游戏,很自然,但谁也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Mao面前我就从来无法像这样自然。我时刻注意仪表,姿态,谈吐,他的反应,气氛……最后度过的那一夜,在清华园中,夜色如水,他竟说出因为觉得我很高尚,而自己很俗,在我面前要不停注意仪表,姿态,谈吐……是件很累的事。
原来……
我张着口呆住,没有思想。
☆提出赢家可以吻对方的脸颊。
他赢了我10个点,笑着便要吻。
我已受不了他的诱惑,只想尝尝那种粉红性感的嘴唇是什么味道。于是壮起胆子,用发火儿的目光挡住自己,找到他的视线,盯住,用手指指嘴唇说:“这里,一下顶10下。”
连自己都被自己的举动吓怕了,说完后呆住不敢动,所有神经牵在☆的反应上。
☆在全身发抖,他说害怕,要把灯关掉。
在黑暗中,我听得见两颗心跳把空间充满,而此时叔叔婶婶就在门外,我们终于敢于承认双方乱伦的爱开始了。
☆的初吻。
他把我压倒,泄处全部渴望。我被他暖和的毛衣包着,细细咀嚼着兴奋。是我尝过的最长一吻。
然后他探入我的衣服,抚摸。这是接触我身体的第二个男人。
我发现自己的空虚与颓废已成长到令我没有胆量再将它们挂在嘴边,示于众人的地步,所以没有精力再去约束自己对性和吃膨胀的欲望。
嗜吃与吸毒有很多相似的之处:都能让人获得难以言喻的快感;都易上瘾且发作时难以控制;都会造成外形上的急剧变丑,只不过一个蠢肥无比而另一个形容枯槁。两者都是自我毁灭的方式。
只有强烈的初期爱情可以使我暂时忘却对食物的狂热。
☆半夜潜入我的房间,将我弄醒。
我梦正甜,一点激情都没有,便任由他摆弄我而像死了一样没有反应。
没有任何经验的他一定是把我当作实践来印证理论。我们进行的每一步他似乎在理论上早有研究,不断地问我对否。
我渐渐苏醒。
我们仍是不敢把内裤全部脱掉。
☆喃喃地道我他之间一定非真的表姐弟,血缘之间产生不了如此强烈的感情。
终于☆要求我给他,比我小四岁,方上高二的他。我不敢也不想,因为从他要我那一刻起,我发现自己对他欲望消失,更况且二叔会杀了我。
他的请求令我想起了P。
我的启蒙。
P是如斯温柔娴熟又浪漫无比,令我至今仍怀念不已。他给予我性别,引导我由蠢拙的孩童成为初尝温柔的女子。
在与P交往之前我连手也没有与人拉过。
P一直是对我有影响的人,高一他坐在我后面起,由不得我不承认。
像风尘侠士,又诡狡异常。生活到他那里便戏剧起来,跌荡起伏,他在我心中一直充满传奇,错就错在距离造成美感,我不该如此接近他。
我们根本走不到一起,虽然我也想随他飞了去,但是他被浊气缠得太紧,只有我看到他一抹灵气被压抑,连他自己都障着目,终于大专毕业去干一些不停顿的工作。
P有刘德华的鼻子,周润发的嘴唇和郑智化的声线。
我们大一的时候相识,而我从初中的时候便耳闻他。他的聪明,他的诗,他的小说,文采横溢;他的放荡,打架,吸烟和他的所有传奇,有魔力地吸引封闭的我。但我从不抱希望,我相信自己是喜欢他的,但一直暗示自己只是与他会有友谊存在。
所以当他说出要追我时,我处于第一次白日梦成真的狂喜中。
想用他来填补多年来不停挖给Mao而使我心留下的亏空。
他要抱着我,我羞于面对,僵硬地躺在他怀里,每一根神经紧张跳跃。
P耐心一点点掰过我的身子,仲夏夜,我体味着一丝丝他的体温,感动得想哭。
柔软的嘴唇开始吻我的发、鼻尖和眼睛,我紧紧地握他的手,为的是不让他吻到我的唇。他一次一次拿开他的手,拿开我遮挡的手,我又一次一次放上去。直到我想通,认为把初吻给一个有经验的人也是不错的,才不再遮着唇,由他吻下来。
我根本不知该怎么办,碰到他的牙齿,而且闭得太紧,他的舌头费了很大劲才得以进入。
原来以为如书上说的那般翻天覆地。但什么感觉也没有。
缠绵了一夜,P对我吻了又吻。抬起头来,看看我的眼,醉的目光,鲜的唇,便叹口气再吻下去。在我不是很坚决的拒绝下用他柔软的手指试探我的身体,我纯洁的身体。
直到早上离去一觉睡到10点被他的电话叫醒,我才确认这些非我的春梦。
与P交往那一段时光,我发现了原来自己可以暂时忘却Maomao,但当P一离去,Mao又自由归位。
我们一起有两个月。
那一个晚上,10点半我与P由北大门口打车穿越北京城来到丰台。
夏末的夜晚,有热厉的风。P拉着我的手。
当时我很瘦,轻得像幽灵一般,飘忽跟着如游魂的P穿越火车道。
我知道自己是真的兴奋,那几天什么食欲也没有,以酸奶度日。硕大的爱喂饱了我,但我一直不对P说我爱他,我固执认为自己的感情不会背叛Mao。
走了很长时间,我一点也不认路,路灯也没有。
上了一个楼,进了一个房门。
开灯,开电视。
我见到了破旧的沙发,一张大床,杂乱的家具和地上满是灰尘的《读者》。那个晚上便是P骂我性冷淡与偏执狂的夜晚,他努力一晚,我拒绝一晚,还扬言他若用强我便告他强暴。
他并没有发火。
后来才知道那意味明言我不爱他。我因什么也不懂而固执得无比冷漠最终导致了我们关系的无疾而终。
后来偶尔再见面P仍是对我尽意,只是没有再抱过我。
我一直认为他是真君子。
一如他以前在夏夜向我谈起萧蜂、欢乐英雄、连城决一般。
我知道若是今天才与P交往,我一定不会拒绝他,虽然是一种没有明天的感觉。但他有可以主宰我的力量,而非那种照顾小弟弟的感觉,终究是女人,独立久了不觉泄漏想依靠人的秘密。
☆的身体标准而健美,他自己也以此为荣。打篮球的他对乔丹疯狂崇拜。
我一直觉得乔丹和巴乔是有相似之处的。
在高三和大一的时候,曾经对足球痴迷,而且达到一定程度:买杂志、报纸、参加协会、买高价票看现场,大骂大喊,偶尔还亲自上场一试身手。后来仔细回想,竟是由于从同学那听说Mao喜欢足球才潜意识也要喜欢它。
我一点也不奇怪听到Mao打算去看泰山和国安的那场先农坛大赛,同时也随即表现出造戏般的狂热表示自己也会去。
后来没料到黄牛炒到了3倍原价。借着一同来的表弟满腔热情,我咬牙买下90快钱的门票,进场疯狂。结果后来听说Mao因为票贵而并没有进场,只在电视看了传播。
第一次进体育馆看的现场是Roxette的live。也是我在听到Mao说他打算去看演出时跳跃表示自己对其心驰已久,必看无疑的。并强烈表示要同他一起去。其时当时我在一个星期前才第一次听说乐队的名字,而只听过一遍宿友手中的一盘带子。
我买150的票随Mao入场,他像照顾小妹妹般间歇给我介绍乐队及歌曲来历。而我因陌生而拘谨一如乡下人与整场的疯狂格格不入。
高三的球队中,我们女生只有6人参加,分两队,我任前锋,人称“巴乔颖”,以勇猛而著称。
由此对巴乔也迷了一阵。
但终究非本性使然,待迷雾一过,就把这一爱好弃之脑后了。而在此之后,我对足球一直毫无兴趣。
我努力使自己忠于自己,但还是在Mao说他喜欢黛米•摩尔后积了一册的画页,凡见到有她消息的刊物便买来看。在Mao说他听王菲后购齐所有专辑和CD,没天没日的听。他刚刚表示喜欢什么,我就因神奇力量驱使而将那种事物迷到成为专家,以备不时之需。
明知是没用的。
☆对我的热情越来越高,我却一点点开始厌倦。
忽然觉得自己有如欲留住青春的女巫,看到新鲜的散发魅力的东西便产生强大留存欲,用浑身解术去获得,然后把猎物的精华吸取,便对剩下的皮囊不再有兴趣。
我仍耐心地与☆玩着。
他自慰。
粗大的东西的确吓我一跳。
因我一直以为男人的东西同大卫雕像一样的。现在回想起来不禁失笑,怎么可以塑一个那样的形象。
男女性别差异造成女人处于接受状态,而男人天性攻击。在处理其它事情上,也基于这一生理原因,有与生俱来的特性。
小时候觉得这些都是最可怕最肮脏的事。
三年级的时候,我仍与父母同住。一日晚上醒来,摸摸身边没有妈妈,她在爸爸的小床上。听到他们之间压抑的呻吟与拍打肌肤上下起伏的声音,还有妈妈“快点”的低喊,我吓得哭不出来,又睡不着,全身紧张,忽然觉得父母疏远起来,无由来得厌恶他们,于是大叫“妈妈,我要尿尿”,妈妈急急过来到我俩的大床上,喘着气,我惊吓之中发现她的下身无裤,丑陋的黑色。
上完厕所回来时,爸爸已熟睡,但我认为他是因羞愧而装睡,他也没有底裤。
第二天我便不同他们说话,也没敢告诉任何人。
我并不确切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那时我知道的只有亲吻。
出于对吻的好奇,我与好友练习过多次,结果只体会到她口臭。现在知道当时的方法不对,或许是女性只懂接受,在“吻”这种相同条件的接触下,也不自觉地处于接受状态。女性之间是无法自我启蒙的。
更小的时候,与幼儿园的小女孩一同扮王子和公主的幽会。我们在无人的家中除去衣服,裹上轻纱,公主在下,王子在上接触我们嫩粉光滑的外阴,然后交换。因其惊险新鲜而百玩不厌,兴奋感觉直冲大脑。十几年再也没有见到她。
☆令我第一次由感性上认识了男性本质。
我才知道为什么男性在性上早熟得多。他们有无师自通的资本。
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其男子竟然声称自己爱上了美丽的白痴。所幸女子没有染上这种兽性。
我开始喜欢那种新的婚姻形式——无性婚姻。确有可能将性与婚姻分开。婚姻应不需由性维系,也不应约束性本身的求新性。他们先性后爱,或有性无爱。在没有得到那位女子之前,他们将其身体的渴望假称为其思想、性情着迷,甚至连自己也骗过。那种二三十年而对同一人,做爱像刷牙是许多人无法忍受又默默忍受的。
我还是认为最纯真的爱属于20岁前的处女。
那个年龄最多的要求只是拉拉手,抱抱肩,以吻为止。
而思念与想象,关心和柔肠寸断的感觉吞噬一切。
我曾把它们全部集中于一个人身上——Mao。
后来发现这些并非贷款,而是投资,风险自负,血本无归也是常有的事。
在☆执意之后他将那些令人作呕的粘汁全射在我的身上,又流到床上。
我呼地坐起来,被难以言状的愤怒与委屈充斥。抢过手纸,使劲擦着身子和床。但是隔壁房间有叔叔婶婶,我不敢叫也不敢怒。
☆不停向我道歉,我说没什么,的确是没什么了。那一刻起,他无力继续霸占Mao的位置。
二叔给我和☆安排去西双版纳。
好象蜜月旅行。
在出发之前☆仍是每夜入我房。
西双版纳——缅甸。
一个炎热沉沦的冬天。
情人节那天,我们由打洛进入勐拉。
看玉器、赌博和人妖。
旅游团中,结识了一批极有特色的人。在他们尽睹了我与☆倚偎亲密的各种神情后,听我说出他是我弟弟时都大惊失色。真有种恶做剧的快感。
☆买了一块玉雕龙坠作情人节礼物,淡紫漂翠质地。我对珠宝一向有疯狂的占有欲。望着不会离去而且闪着异彩的珠宝,体会它们冰冷的外表,我会找到平静。
晚上出于对☆这块玉的感激,我答应了他。但最后一刻他终于不敢。
游完橄榄坝☆不肯最出宾馆,留在房中看足球,我求了三次他仍不答应出去,我灰心了。
独自走在景洪街上,回想我那五年中无穷无尽地求Mao同我看电影、上自习、出去玩……和他无穷无尽的婉拒。偶尔的应允便令我欣喜若狂,在他面前,自尊只好微不足道。
但最后那夜的拒绝终于教会我什么叫万念俱灰。
而今,比我小四岁的掌中之物竟也如此对我。
闲逛了一圈,我回房锁门,独自落泪,为自己的贱。像一条狗一样。
☆后来敲门,我不应,故意做出响动。他在门口道歉,央求,敲门,道歉央求,敲门……后来出去了。
我开始思考,慢慢地把☆的最后残余剔出痴情司,便开门到☆屋以笑脸对他。
但经此龌龊后我见到爱情走了,都走了。我们也走了,由27℃的景洪回到5℃的昆明。机场的巡警穿着军大衣跺脚。
刚到家,二叔便告诉我那天约两次的莲迷又打电话来过,还有我的同学耿大叔。
他本是叫耿一舒的,为人和蔼但娘娘腔。
去大观楼的时候由他陪伴。
第一次发现他原来也可以这麽帅。一身清爽的白衣,一扫他在京的腼腆,以一种地头蛇的姿态出现。
从表弟的死党中得知,一舒在昆明是有名人物,当年考入清华就有了名,报纸登载。而光宗耀祖的他在我校如石子。
他一反常态,好象这片土地给予他能量,竟容光焕发起来。还不时以地主身份照顾我,搂我肩,揽我腰,其母还热情执意留我吃饭。我只有逃去。
之后推掉所有与他的约会。
见李璐隽的时候些许有些紧张。
我一直认为与男士第一次见面要素如白水,才不会在以后的日子中让人失望。因为只有更好,这也是我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于是我穿着表弟的休闲服和我的Gap的大运动裤,扎起高辫,用粉底遮住我的暗疮,在易出油的地方扑上松粉,用白色眼影在眼骨和眼下擦一点,使眼睛有神,最后把我多余的眉毛和唇上的汗毛修掉,完成了我的无妆之妆。
昏黄的路灯下,看到了门口的他低头等待。淡淡Hi一声,便跟他走。
他的眼睛!
笑起来像是如此熟悉的美貌。
后来知道他并非莲迷,只是偶然听到我主持的节目及恰好刚听几首Sandy的歌,才突发兴致写信给我。
林忆莲总是干涉我的生活。我与Mao的熟识也是由于她。她的一张Fanscard。但容我不详述与Mao的种种,因为每次的全面回忆均会使我伤痕累累,而零星的回忆却是挡也挡不住的。
美人李璐隽给我介绍路边接我的另一位朋友邓楠舟。
后来知道,(Alan)李因为缺少独立性而事事要有人陪。
初一有位同学叫李楠舟,老师不止一遍装一副学究的样子说此名充满墨香——楠木做的舟,坚固而贵重。而他长得像一位古代书生。我对他的印象是他不停地向我借眼镜借书。后来我转学到北京。没想到五年之后,他也考入清华,做了我的校友,但已形同陌路,而且我也早完全脱离了太原人的思维行事方式。
这位楠舟只有中专毕业,和Alan一样泡在股市。
他们俩生于78年,又是比我小两岁。
老妖婆的身份便跟定了我。
幸好二人家教尚可,为人文明,家道殷实,人又未落后于时代,所以初期很有话题可聊。
我意识到他们知识贫乏到与我有强烈差异从而使我们话题枯燥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人的时间用到什么上面是看得出来的,在Alan看漫画,玩游戏的时候,我正将相对论当小说看。
他们均是名牌牛仔的痴迷者,对Levis、Lee和Leecooper来龙去脉,做工用料侃起来如数家珍。对这种名牌包裹下的人我尚陌生。
几天里我们逛金三角,玩电玩,吃烧烤,徒步爬上宫十几层的楼顶。小城生活十八年的男孩为我指出脚下高楼的名字,娓娓道来他们生活的世界。
在这样的夜色中,邓将Lee的纽扣赠我,Alan则给我翡翠的挂件和陶制的手链。我也将身边可赠的东西全拿出来送人。不过像邓这样赠纽扣一定是看了什么杂志或听了哪首歌后故做出的浪漫。我笑着收下而没有让他看出我是在嘲笑他。
几天中二人衣着出色,高大清瘦,很是悦目。
我越来越为Alan的眼睛着迷。☆和P不约而同都是小眼,毫无神采。
Mao是不同的,秀且不笑,那种流动的美让人忍不住看了又看。和他微微上勾的唇形放于一起,整个人像是玉质的,并非凡物。
最初见Mao时他着白衬衫和西裤,最普通的衣服由他玉树临风般穿起来散发儒雅韵味。
直到他上课回答问题的声线入耳,注定成为我的梦中情人。他的声音是暖的,不沉厚蠢笨,更不尖锐细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一直很孤独,Mao独来独往,从不参加集体活动,出世的那种不恭。又与男生侃侃而谈,尽现其睿智活泼,使他有如蓝宝石,暗暗散发不可抵挡的光彩。在高三之前出于对这种非人类的迷恋,我没有任何企图去接近,反而远远避开,因为自惭形秽。
Alan的眼睛深情款款,有很强的雕塑感。
几个月后我才明白他的眼神竟全是自发的,并无任何内涵的支持。
于是我对眼睛是心灵之窗产生了根本怀疑。
再愉快最后一天也要来临。
早上我独自出门,很轻松地走在微微的晨风里。
满街叫卖烟块,像京城的煎饼果子。
这时我看到了鲜花。
十支纯白的马蹄莲,犹豫一下,我又单拿了一支含苞的玫瑰。
亦舒说过:若不是人们都太爱玫瑰,它应是只艳不俗。
从没有男孩送过我花。那次是我阻止Mao送我红玫瑰,因为不想骗自己。
一年前的五月,Mao奇迹般的同意与我游天津,回来后赶上了一场话剧又在东安门夜市吃了一通夜宵,最后坐车到广场,步行去前门的地铁。彩灯闪烁的广场上刚落过雨。
雨是一定的。我与Mao的每一次出行都有雨,无论是看电影,爬山或是吃饭。
卖花女一路追着我们,说尽好话。我越听越委屈,他们每一个人都误解我是他的女友,可是每一个误解都不会实现。Mao可怜卖花女,也不好意思让她一直跟着,提出要买玫瑰送我,我决不阻止。没有爱情的红玫瑰会刺伤人。
记得有一部片子叫《玫瑰花床》的。不知会否将男女主人公扎死在床上。
后来Alan说这支红玫瑰在我回京后开足了一个星期,在全胜的时候他将其扔掉,所以一直没有败。就像我挚爱的姥姥去世,根本不让我们去送葬,至今觉得她还笑容可鞠地在成都老屋等待我们。
抱着花走在路上,仿佛自己也变成了花。
Alan接过我的红花白花,放在桌上,不露声色。
给我看他的满屋漫画和整箱CD。
我作认真状,他在看我,我感到了。
于是我故作优雅。不用上课不用考试,我有精力优雅。在清华是不行的,没有情绪也没有观众。
我双手轻提裙子,身子前俯,仰着颈向下走楼梯,眼睛高傲地俯视。这是我从某个XO广告中的女主角那里学来的优雅姿势。Alan同我一起去找邓楠舟。
一直玩到很晚,最后在临街的大排挡喝啤酒吃烧烤。
不久前才体会到醉酒的滋味。
第一次是一个月前同学生日被人用啤酒灌醉。
脑子的确清醒,但是想到什么便说出来,做出来,少了考虑犹豫的中间环节,拉着一个兄弟般同学的手狂说。事后回想感觉出奇美妙。
第二次自己灌醉了,用北京醇,想再一次体会那种快感。没料到越喝越难过,最后吐到胆汁还在干呕,几天都行动迟钝,由别人眼中看去一副极其平静沉着的样子。
这次我喝到微醉,便住了口。
喧闹的人声左左右右,Alan开始不停地说无意义的车轮话,邓又去买酒。而我则埋头苦吃。
由于担心形象问题,手边又未备减肥茶与果导片,我在昆明一直强抑食欲。而在京,我总在暴食,塞满之后狂吐,但一般连续几顿后就无法再用手指使我吐出来,神经麻木了。也有几次失手呕得球结膜淤血,睁着血球般的眼睛好几个月。所以我更多时候是用果导和牛或是减肥茶来维持身材。药量不断增加,果导要60多片,牛黄要24片,减肥茶要12包,而且数字渴望上涨。
最后一晚了,我便打开潘朵拉盒子,放出我的食欲。
Alan重复着分别在即,舍不得我,又提到邓比较含蓄,表达方式或有所不同。
我早在暗笑他婆婆妈妈,但不露声色,看着他美丽的脸,泛红的眼。
要说的无非是他们二人都认为我不错,表示最后的依恋。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象王菲唱的那样,一些人总会是另一些人的棋子而受其控制。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低头。当时离开Mao的我,已享受了一学期的孤独挣扎。这点好感的表示远远不能满足我多年爱情输出的亏空。
抬起头,他说这样分开可能再也见不到。
我安慰他会在表弟结婚或二叔逝世时再回这里。
他又说不愿做没有结果的事。
我说自己愿意,因为事本来就是结果,谁知自己是不是在下一刻就死去。
“那你吻我吧。”Alan用双手捧住脸颊。
他一定是确定我不敢。我的外表一直保护着自己,平凡,毫无攻击性。我穿最平常的衣服,梳低垂的独辫,留着长度暧昧的头发。我愿意人们不注意我的存在,只在幻想中我鲜明突出。
我问他希望我吻他的唇还是脸。他回答随便而手并不从脸上拿开。
于是我吻他的唇。他生涩的反应告诉我那是初吻。
老女巫又开始吸一个年轻的精气。
俄倾,邓回来,拿着两瓶啤酒。
Alan在这时问我是不是困了,我点点头,已过12点。
他飞快地说:“那我吻你一下就不困了。”然后就抖着吻我,在邓的面前。
之后的时间邓就不停地喝酒,而Alan不停地认错,认为他刺激了邓。
邓要我陪他去方便。
街对面的楼上,我等他出来。
他冲出来抱住我狂吻。
推不开之后我开始热情反应,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天旋地转。
邓抱紧我,我感到他胯下坚硬如石。最后坐倒在地,我在他怀里。像潦倒的不良少年。
忽然余光中见到Alan站在一边,不知他何时到达,看见了多少,沉默而忧郁。我马上做出推拒的动作,口里叫邓起身。
往各自家打了电话,我们一同去看通宵录像。
在北京就不会有这么方便,爸爸从来不允许我和妈妈在10点之后回家。所以在上大学之前我并没有在外渡过通宵,包括元旦前夜同学们全都不回家的夜晚。妈妈在事业上的成功造成了爸爸在家庭中的专制,这几乎是一定的,似乎只能这样才能表示他的存在。男人的本性决定,他们有着天生的气度狭小,暴虐成性。他们难以忍受女性在事业上胜过他们,又极力否认此原因,于是只有用关系上的强权来掩饰,而女性往往以德报怨。他们出于统治地位,仅仅是由于性别原因,体力优势,和女性对其容忍。
在来昆明之前我已下定决心不再要处女之身了。如果遇到爱的人,我就可以。现在我发现这是一个检验方法。如果在做爱之后我仍疯狂着迷,才是真的爱他的灵魂,否则只是对他身体的渴望。
每一个男性都希望在婚前有性行为而娶到一个处女妻子根本是对女性极大藐视。
进入录像厅后,左边是Alan,右边是邓。
邓在我肩上靠了一会儿便倒向另一边沉沉睡去。Alan则一直吻我。
我将裙带松掉,引导他的手进入我的下边,感觉得出他十分紧张,一如最初被P抚摸的我。他连我的胸衣也不曾解开。
只记得Alan口里满是烤韭菜的味道,而录像中插科打浑者说邓小平能活200岁。
早上分别,我们拥抱。
脸上的各种遮盖粉被弄得七七八八。多亏并没有化妆。
但暗疮却渐渐露了出来。早上的阳光马上会将一切照亮,不满21,我已经见不得阳光。
只有傍晚和金黄的灯光下,我的皮肤依然晶莹。
回到家,二叔告诉我邓小平刚逝世。
如吸血鬼一般,我最后看了一眼阳光中的昆明就逃走了。
5月,Alan到京与我重逢,仍然带着邓。
他的美貌和陌生使我暂时无视他的幼稚与无知。而且从3月来我一直沉浸在享受想象的爱情之中,智商下降。
两个月里,我们每日一封信,还不停地互寄东西。对于我以前最鄙视的行为都乐此不疲。新鲜感支持着我们做这些从未做过的事。对于邮局的手续和工作人员我都熟悉起来,无论对包装的可爱阿姨亦或是邮政窗口那位像全世界都欠他的怨爷,都感到十分可亲。
可能是寂寞的太久,一遇到对象便急于倾泄。因为回京发现日记本中在去昆明前的时候记录着疯狂的话:我真的很想得到爱,很多很多的爱。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爱过我的人。
为了他的到来我坚定地减肥,后来瘦到80斤,连献血也免掉了。
到他来的时候,我手中已有40封来信。
幻想过无数次欢迎他的方式。美妙的月台上,我穿着合适的衣服而被拥抱。
他是夜里3点多到的。在永定门脏乱的车站,等到时看见的是他脏乱的发和疲惫的笑脸。结果是很客气地迎接着他和邓,陌生地像我们从未写过那些热情的信。
我把他们带到我的旧家,空的屋里铺在地上的床,像是地下娼妓的临时住处。坐在地上,我们的尴尬渐渐化开。
在我的鼓励下,他来的第二夜,终于有了第一夜。这样便可以自由地使用O.b。似乎这才是最终目的所在。
开始的两天所有的感觉只是痛。
床单上斑印着血,我的处女血。
而我们宿舍的另外两个人的初夜都没有流过血。
大而粗的东西进入我的身体。忽然让我想起《七宗罪》中被处死的淫荡妓女:用铁管由阴道直插到喉咙。
他在我身上,像骑马一般上下起伏着身体,狂喘着气,扭曲了俊美的五官,双手要挤碎一样压着我的双乳。它们形状美妙,洗浴时总被她们嘲笑我飞机场,还好不是弹坑。但我很喜欢这样,对巨乳我有天生的厌恶。小时候甚至想用绷带将它们慢慢压平。
我一直清醒情愿地承受这一切,把它当作我成长的必然。
身体里昼夜都有放了异物般的不适。
而我们在晚上做过无数次后,在早上刷牙去口臭后还要。
没有丝毫的快感。也许除了这件事我们并没有别的事可做。
我们通常是一边做还一边十分平静地聊天。
他的身体瘦弱,并不如☆般健美。我想他应该感谢☆和P,因为他们,我才没有在感觉他私处时感到吃惊,也没有在他把精液弄得到处都是时发怒。
在他用过一次保险套后,我发现原来是乳白色的液体。我总是以他们为工具来学习知识,并不会有别的方法能学到。每经过一役,我就会脱变一次。
是的,一役。爱情就像是持久战,要想尽办法在暗中忍耐。只有你对他一点爱意也没有,形同陌路人,方取得最后胜利。
如果对方是赢家而全身而退,你仍恋战,那么这场没有对手的战争也足以使你头破血流。特别是迷雾四漫,你以为对方还在前面,不死心地冲向前去,落入的便是无人伸手的无底深渊。又如茫茫沧海中的孤舟,那四面如一的景象便是他对你的“不在乎”。任你大呼小叫、撒泼耍娇、寻死觅活,触到的无非是潮湿的水汽。
这种死还不是最惨,如果一开始你是胜者而形式急转而下,敌我易位,则仅重重回忆就
能将你刺死。那容在平静水面漂来漂去?只会自甘颓败,眼看自己凋零而充满痛苦的快感。直到你麻木于下堕的生活中。
在与小Mao的战争中,我将事端挑起,但是一直失败,因为他根本不战而胜。一切都是幻象,而我一生也将无法释怀。
在三天之后,我开始对Alan厌倦。
而且对美丽的眼睛也厌倦,我一直无法解释如此强烈爱慕这对眼睛的我如何能变心。一并将长有这一类相貌的美男踢出我的梦想图地。很高兴我终于对美貌免疫。因为我发现所有的美貌、名牌装扮,最大的功用是;掩盖其内在的不足。
这时我发现了Alan与邓都是文盲。
Alan从小由漫画书养大。我怀疑漫画泛溢在现代孩子中,会完全取代名著的地位,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天方夜谭》。
我仍容忍他。因为他是纯真的。
城市中我已有多年没有见过眼泪,给爷爷扫墓时不停打哈欠逼出的眼泪不能算数。而他为我多次落泪。
记得他的来信中也有一封是泪迹斑驳。当时读王朔正读到马林生为马锐写检查,传授经验中有一条恰是点几点唾沫在纸上以表真诚悔改。我知道不合适还是捧着信乐了半天。
在读王朔之前,印象中总以为他只是侃爷,对他的作品不屑一顾。偶然由宿友手中读《过把瘾》后,为真情所动。断断续续看了他的自评、对话记录和零散的小说,发现原来他如此清醒和多智。忍不住买下了他的全集,在所有朋友都嘲笑说他早已过时的情况下。
Alan固执认为这是见我的最后一面,缘分已经耗尽。噤噤的说了很多话,一直不停。可是我越听越无聊,他的话轮回重复,毫无新意,而且空洞幼稚,但是我不露声色,坐在他身边,偎着做深情状,安静听他说,每隔三分钟就嗯一声。
渐渐我只会嗯,不想多说,与他的聊天了无趣味,我知道他非我的对手。他贫乏到我根本无意去播种。而我在Mao面前的话是那样的精彩,因为在每次见到他之前,我已经在\脑中排练了多次,设想出他的回答与动作。饶是这样,终究……
一住下来便半个多月,邓先回去了,我为了陪Alan,在北京城逛,将功课尽数拉下,如照顾弟弟一般待他,累得萌发出要安静上自习这种我自己也吃惊的愿望。
终于到最后一日,送他上了面的,我松口气,看着车中的他,忽然一种情绪上来,泪水不受控制,漫了满脸,横七纵八的。
一路回到宿舍,买了一个大的美登高,故作轻松的对宿友说要庆祝送走了瘟神。
他就是瘟神,几日中,他将我的钱包弄丢,装着学生证、身份证,500余元和洗衣卡,出入证,使我无法证明我仍是我;将我的车骑得毛病百出;每日逼我吃饭,将我养肥……可是我还是开始想念他。
宿友出门去了食堂,我独对着冰激凌,眼神呆滞地一边塞一边默默流泪。他走好象带走我一样身体的东西,我怕今后的生活会从此不同。
很奇怪和害怕,因我居然会掉下泪来。
呼机忽然狂响,是Alan呼我。
我跳起来,狂奔找电话,跑了四个楼,全身要虚脱,而全都占用。回到男生楼的楼厅中。
我满眼是泪,怕晚一点听不到他的声音。
一位男生正用电话,见到我的情形吓一跳,问我是否急事,我用力点头,不敢出声,怕呜咽不成语。
他还是说了一个世纪长。走时跟我道歉。
我直想揪出他的舌头,一分两半,缠住他的脖子将其勒死。
抢着打过去,那边一位女士说打传呼的人刚走。
我失望回去,半路呼机又响,我冲回去回电。听到他在电话那一边的声音,终于忍不住哭倒。
平静下来,我问何事。
他居然没赶上火车,票作废;也没钱了,要我借了钱送去。
我再次确定了他是瘟神。
这一下,把思念和爱意全打到九重天外。
多亏了他的错误。在剩下的时间中,我送去钱,接他回来暂住Mao的床上,第二天送他上Bus才真正是一身轻松,眼泪根本没有再落下来。
与他的接触已味同嚼腊,在心中这段感情可以结束。
于是我又开始思念我永远的偶像Mao,那个将我拒之门外的普通人。
但是Mao已让我不再有企图。他已向我说出拒绝,如果我仍不控制热情,就怕被他看出我仍没有断情。于是只有象那个抹大拉一般咬着被子不敢哭泣,掩藏着我的真情,淡淡地对待Mao,怕我的耶稣就此出门去。可是耶稣尚且要拯救抹大拉,谁也无法帮我走出这个桎梏。
我已将灵魂、心境全用于承载另一个人的名字—MaoMao。
只因为一个真理: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