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一如 短篇 红粉蓝颜 2010-08-03 08:01 责任编辑:文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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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经年之后的遇见,往事历历在目,只是心境也随着时光的流转而改变,记忆中的美好会化作汩汩暖意,偶尔扬起的涟漪,是最美的结局。小说情节舒缓有序,语言干净,运笔沉稳,人物刻画富有质感;不错的小说,愿更多的朋友分享。

从公园散步出来,正好绿灯,过马路就到家,我加快脚步。

“咔”,一辆CRV在我身边停下,吓我一身冷汗。

车窗滑下,男人伸出头,紧接着一声呵斥,“不要命了你”。我又一身冷汗。真是奇怪,我走人行道,又是绿灯,明明他闯红灯却教训我,我正想回敬他几句。

“三毛?是你吗?”一个温和的声音同样出自那里,与刚才的呵斥判若两人。

我瞪着他,还没来得及张口,这声“三毛”让我哑口。

“谁呀你,神经病。”我虽生气,但这声三毛,还是让我语气缓和了不少。

“我是三毛呀,看不出我了吗?”三毛?他是三毛?是,只需一秒定格,我记忆中的三毛便来到我脑海。我的玩伴,我的初吻,我的……

红灯亮了,后面的车不耐烦地摁着“嘀嘀”。

“三毛,给我你电话,回头跟你联系,我妈不行了,我去医院。”他迅速地在手机上按下我的号码,眼看他打着双闪飞驰而去,我竟来不急说声“慢点,小心”。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接到三毛的电话。

心里忐忑。那天匆匆一面,知道洪妈妈病危,现在是否转危为安?天天仔细听着电话,不时打开看看,一点音信都没有。

也许那天太急,三毛没有把我的手机记下。要不,是洪妈妈真的不行了,但一个月过去了,事情也该办理妥当。可是,如果洪妈妈真的不行了,他怎么也该告诉我一声,让我见洪妈妈最后一面,做最后告别,他不至于这么小气吧。突然,一个不好的念头划过,他不会出事吧?我马上“呸呸呸”,胡思乱想,一定是洪妈妈病重,三毛忙得顾不上和我联系。那天太急了,他留了我的号,我却来不及留他的。怎么和他联系呢?他在哪儿,洪妈妈住哪家医院?

这个1千多万人的大都市,想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何况,还有那点自尊、虚荣和矜持。

一切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想,更多的还是他早就忘了见过我的事,是我一直放不下而已。

他或许自我反省:三十年过去了,三毛早就随时代走远,那天见到的不过是儿时的记忆。记忆?见鬼去吧。她值得吗?为什么还要去找她?

一定,一定是这样的。

最后一次去宿舍找三毛,他不见我,他在房间大喊着:你走开,我再也不想见你,一辈子也不去找你了……

他一定记起了当初的话,他一辈子都不会来找我了。

就在我几乎把三毛忘记的时候。一个懒懒的午后,电话响了,我懒懒地拿起,无力的哼着,“谁呀,干嘛?”

“三毛,是我,我是三毛”。我一下子惊醒,“谁?”

“我是三毛,你在哪儿,能见你吗?”是三毛,还是那样急急的口吻。

“我在家,我睡觉呢。”

“告诉我你家在哪儿,我去接你。”

连想都没有想,我告诉他地址。

“哦,我们住得这么近,居然不知道,等我,10分钟到你家门口。”

10分钟,我一翻身起床,梳洗,快速化妆。

站在小区门口,左顾右盼,像个等初恋女友的毛头小子,我觉得有点滑稽。保安和我打招呼,还有午睡起来后遛狗的邻居,问我“等人?”“是,是个朋友。”可笑,人家并没有问我等谁。

三毛说找个地方坐坐,好好聊聊,我说在车上坐坐很好。多年没见,互不知状况,谁知道能不能交流和沟通,这就是成人的老道。

坐在三毛车上,听他讲话,讲这些年的经历,看他一支支抽烟。

他变了,没有了儿时的调皮,年少的任性,多了许多我不熟悉的沉稳老练和不经意。脚上永远的一双军用胶鞋没了,我看到的是锃亮的黑皮鞋,洗得褪了色的军装也换成了V-onemen,我分明看到他腕上一款“江诗丹顿”熠熠闪着光……是啊,三十年过去了,那片日式平房踪迹皆无,又怎能寻觅平房里懵懂的呢喃?

初秋的午后,阳光倾斜得很快,当那抹明暗不均的光线设在他眼角的时候,我突然有了感觉,感觉是那么奇怪,那么强烈,那么真实。他就是我梦中出现过的一直看不清容貌的一个人,一个让我一直想偿还,又想赎回情感的人……

阳光继续下滑,穿透车窗照到他胸前。

一别经年,世事沧桑。忘记很多事,忘记很多人。

咀嚼过去,有那么多该懂而不懂,该做而未做的事。常有一股思念的味道涌向心头,说不清也道不明,梦里总有一种思绪在萦绕。

黄昏很快来临。这个时段最让人怀恋。

隐约感到,我是那个亦步亦趋的小女生,犹豫着是否走过前面几个窃窃私语的男孩们身边,那是大院里几个小屁孩,一肚子坏水,整天一群一伙混在一起。向后退去?他们还以为我怕他们不成。挺起胸,仰起脸,连小辫子都翘了起来,我知道里面有三毛,有他在,这群乌合之众不敢取笑我的。

就在我大踏步走过他们的时候,一个男孩一步窜上来,抱住我,狠狠吻了我,接着是一阵哄闹。“三毛亲三毛,三毛啃三毛,三毛,三毛”……

从此,我再不理三毛。那个背着崴脚的我走到卫生队的三毛,那个爬树给我摘桑葚,狠狠摔在地上的三毛,那个整天拿着我本子抄作业的三毛,那个“拆了墙就是一家人”的三毛……

高中毕业,我顺理成章当兵,上军校。三毛留级两年,还在继续教育。

一天早晨,排队打饭。窗口伸出一男兵头,“三毛”,谁喊我小名?我吓一跳。

“怎么是你,三毛?”我是女兵,我摒弃前嫌,不计较他的过失。

“我找你来了。”他很直白。我看到他眼睛里的真实与坦荡。

女兵们开始窃笑。

我说“要上课了”,逃出他的视野。

每天打饭,三毛利用职务之便贿赂我,那两年我吃得白白胖胖。

学校坐落在大山脚下,最不缺少的是溪水,树林和上岗。我和三毛淌遍了每条小溪,穿过了每片树林,翻过了每座山包。那天傍晚,几个男生在小溪边弹吉它,我和三毛走过,一个男生打招呼,“我们的白衣天使又和伙头军去树林?”

从此,三毛拒绝我和外出。不谙世事的我更是倔脾气,“不理我,我还懒得理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一个伙头军吗?”我开始和男生们一起散步,气他。

一天晚自习时,三毛到教室找我。我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散步了,多少让我有些意外。他说“三毛,我要调走了。”声音低沉,我不解,“为什么,明年不就复员了,一年还调动?”

他不语。半晌说“我走后,没有人给你开小灶,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说完转身就走。

我急忙追上,“三毛,你别着急走啊,你去哪儿,干什么,上军校吗?”

三毛停下,转身问我:“你很在乎我能不能上军校吗?”

我理直气壮,“那当然,当几年大头兵复员,有什么出息,快跟你爸说说,联系个军校吧,要不就来不急了。”

三毛点点头,哦了一声,继续向宿舍走去。走出几步,头也没回,说“我爸转业了”。我喊道“那去找我爸呀,我爸能不管你吗?”“是啊,能不管吗?把我调走就是你爸的主意”。

多年后我才明白缘由。爸爸不让我们在一起。

三毛掐灭烟头,说“这么多年了,你没什么变化,那天在路上,我一眼就看出你了。”“还说那天呢,我都让你吓死了,以后可不敢这样开车。”

他笑,那么随意,漫不经心。我很陌生。

放倒座椅,三毛半靠着,手枕到脑后。一抹余晖照在他脸上,清楚看到青青一片络腮胡子,很男人很性感。

他说,去吃点东西吧,好像喝了饿了。

我摇摇头:“饱胀的感觉”。

这就是男人女人的差异。

三毛还说,他告诉洪妈妈,说他看到我了。洪妈妈临走前还说,“你们两个三毛啊,怎么就弄不到一块儿,大院里这么多孩子,就喜欢三毛,像我的亲闺女,儿子呀,你笨,你傻呀。”

不知该说什么。眼眶发热,视线有些模糊。在外20年,回到父母身边不过10年,虽没有见过洪妈妈,但这么多年,洪妈妈一直在我心里。

“你该让我见见洪妈妈的。”

“过去的就过去了,万事自有定数,所有的一切自有归宿,我信命。”他又点燃一支烟。

“你吸烟很多呀,不好。”他笑笑,还是那么随意,漫不经心。

“我不知道能不能弥补我们的过去?”他突然转身紧紧盯住我的眼睛,“我想,今天的我可以配得上你。”

我低下头。

“三毛,找个地方坐坐吧,我们重新开始,也算作我们之间一种补偿。”他拉过我的手。

只一秒钟,我抽出手。除了老公,我没有和第二个男性拉过手,除外曾经和三毛手牵手。

我摇头,“改天吧,一会儿我老公下班了,我要给他做饭。”

三毛点头:“明白了,我的三毛,虽然我很想你,但我尊重你,三毛,你是个好女人,我祝福你,也谢谢你。”我们相视而笑。

“对了,你老公是哪位?能不能认识一下?”

我笑笑:“你认识的,就是当初说你是伙头军的那位。我们分到一个单位,他对我很好,我找不到你,后来……哦,他业务也好,他是博士生导师呢,他……”

我看到三毛的眼神恍惚起来。很快又变得明亮。

“哪天我带上老婆,你带上博导,咱们两家人吃顿饭,认识一下,以后的保健就归你管了。”

我笑道:“义不容辞”。

也许忙,也许不习惯。一直没有机会如三毛所愿。

如果说过去的三毛让我感到歉疚,今天的三毛让我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想,多年以后,旧情依然是旧情,激情无法替代。旧情复燃不是电视剧情节,没有那般戏剧化。人毕竟生活在人群,私欲与责任水火不容,但却体现一个人的风格与品质。

学着忘记,也许痛苦;但试着深藏,未必不是一种幸福。在某个黄昏,在某个月夜,让深藏的情感淡出,淡入。牵手看风景的与携手过生活的都是生命的一部分,红颜衰老时,摇椅上晃动的是坦荡而淡泊的心境,如此足矣。

老庄的话最有哲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爱,更深的是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