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荡漾

瑞林娜 短篇 红粉蓝颜 2010-07-28 11:09 责任编辑:文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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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柔情男人,多情女子,一旦遇见便会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此篇显然没有跳出这样的套路;爱情是相互的坦诚和信赖,有时候“花心”只是一个幌子,仅仅为了那一点面子而已……小说情节编排尚好,人物的描摹较为细腻,贴近生活的题材,干净自然的运笔,更能引发读者阅读的欲望。

夜晚,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温热的风从窗沿边悄然侵袭而来,下雨了。

夏天的雨,显得格外疲惫不堪,或者说是对抗热流的力不从心,没有春雨那样的缠绵悱恻。

它让我倍感焦躁。

我还在等忸基的电话,等了足足一整天,可惜这份煎熬依旧会继续折磨着我那脆弱的神经。

雨,让我心荡漾。

——引子

【一】

在我冲咖啡的时候,那电话终于响起了,我算意识到:每一次,当你准备放弃紧张的情绪,那么麻烦事情总会接踵而至的来骚扰你,多么适时。

电话那头的忸基一如既往的压低了他那充满魅力的磁性声音。好吧,我承认他的音色很诱人,但我们接下来要谈的话题可并不需要他那曼妙的声音来“作祟”,我关心的依旧是那个他追踪的白衣女孩,我渴望知道他今天的收获。今天,他到底有没有再次见到那个白衣女孩,今天,他到底有没有成功地和她搭讪。

当然,比起这个神秘女孩,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值得关心的,那就是忸基的离婚案办理的如何了。

“哥们,法院传票到手了吗?”我机械性的调着手里的咖啡,准备来上一小口。

“早呢早呢,这才刚开第一次庭,小曼那女人不愿意协议离婚,和我闹上法庭,这下够麻烦的,要过堂好几次呢。我算做好彻底的心理准备了。”电话那头的抱怨,丝毫不比任何三八女人来的少。

我笑了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告诉过你色字头上一把刀,别去招惹vivian,你偏不听。”

对方一阵沉默。

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未免他继续伤感,我决定换个我们都感兴趣的话题。

“那么,今天你见到她没有?”

他立刻调整了情绪:“见到了,我看到她今天是一个人过马路的,那条狗没有跟着她。”

“你是说她放弃了那条狗?太不可思议了!那她一个人是如何外出的?”我有点担心白衣女子的安危。要知道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能让忸基如此心动的女孩,她是唯一一个。显然忸基很花心,不过他的热爱通常只会坚持3个月,和vivian是这样,对雪儿也如此,甚至和前妻小曼也是这样。但对这个盲人女孩来说,他已经关注她整整三年了!

现在,关注她的不仅是忸基,还有我!一个喜欢挖掘别人人生故事的小编辑。

直觉告诉我:他们两人之间会发生些什么。

但我更希望有一天,我能亲眼见到这个女孩。

【二】

放下忸基的电话,我的门铃又及时响起,站在门口的居然是vivian,这么大的雨,她为何跑到我这里来?!

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请她进来喝杯咖啡。

夜半,她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跑到我这个单身男子的住处来,总有天大的事情吧。我知道她和忸基的关系,而她是我们的同事,这个小女人不简单,不是那种容易上手又容易甩掉的类型。难怪忸基为了追她已经付出了离婚的代价。可是我发现忸基似乎并不爱她,那他们在一起到底是为了什么?

“俊达,忸基有没有跟你说过些什么?”她抱着咖啡杯,瞪大眼睛地看着我,看得我有些心虚。

“你指什么?”我感觉莫名其妙。

“关于女人,我想说,”她停顿了一会儿,喝了一小口咖啡,继续说下去:“他是不是在外面还有其他女人?”

这话问得,叫我该如何回答?!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会知道忸基的想法,真奇怪,她干嘛跑来问我呢?这个女人明知道我与忸基是最好的哥们,即便我知道,我也不会告诉她。

她突然笑了起来:“看你的反应,我就知道基这家伙不安分。他还没离婚,他外面就不止一个!看来,他不是为了我才离婚的。这样我就太不值得了。”

我一下子想起了白衣女子,不会吧?!忸基这家伙难道准备去追那个盲女才离婚的,这绝对不可能!不过依他对白衣女子的热情来看,已经超过了所有与他交往的对象。那他对vivian又是什么样的打算,我无法揣测。

这个世界上,男女都渴望桃花运,但是如果你遇到了烂桃花,那你注定一辈子都吃不完要兜着走。

【三】

我叫俊达,尤俊达。

我所在的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是惊人的迅速。假如一个不留神,可能你会被这座城市所淘汰。无论对于工作,还是爱情,讲求的都只是速度。所以,在这里蜗居的灵魂们,不是癫性的工作狂,就是彻底颓废的拜金主义。每个人都在为了明天活得更好而奋斗。

当然,我也不例外。

所以,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想我那遥不可及的爱情。

可是有时候,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

单身公寓的出租率超高,我隔壁那间很快就被一个单身女人给租了下来。那是一个有点年纪的女人,她一个人住,抱着一只猫。我想:那只猫恐怕也掩饰不了一种死寂的孤独感。

我注意到她的搬入是因为一大早,隔壁搬运的响声就把我吵醒了。我睡眼惺忪地拉开门去张望,那个女人一身黑色,成熟中略显高雅。她神情冷漠地抱着那只白色的公主猫,孤傲地看了我一眼,这一眼是很有内容的:我看出了有警惕性的成分,或许还带点挑衅的意味。

我应该庆幸隔壁搬来的不是个年轻的女子,不然对于这样的单身公寓,绯闻是不被看好的。我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这样一个半老徐娘所深深地吸引了,不过那是后来的事情了。

有点不可思议,甚至可以说是诡异及至。

每天清早,我都很早起床。我有习惯早锻炼,而令我没想到的是:那个女人居然起得比我更早,带着她的公主猫。

这里的人喜欢溜狗的很多,还没见过像她这样一大清早就溜猫的。古怪的一个女人,我小跑步地跟在她们后面,我听到她用美氏英语亲切地称呼她那只白色猫为”princess”。

我注意到她的背影很迷人,完全看不出她的年龄。纤瘦的身躯,是她这个年纪应该不可能拥有的,我猜想她一定很注重保养。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会是单身呢?难道她没有丈夫与孩子,甚至连亲人也没有?

我不自觉地跟了她们好长一段路,真有点鬼使神差的。

【四】

谁都无法预料今天过后,明天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忸基和我,还有活色生香的vivian在同一家杂志社工作。性格开朗﹑爱炫的忸基很合适记者这个职业。内敛而心细如尘的我当个文编倒也过得去。风情万种的vivian作为财务人员却有点可惜了。

我们一致认为:凭她的能耐,做个公关经理还是绰绰有余的。

忸基的烟瘾又犯了,他躲在抽烟区一呆就是半天,总编找不到他的人,火冒三丈高。幸好有vivian替他打圆场。我想:这个女人还是很爱忸基的,公司里都传开了,说忸基是为了vivian才离婚的。

只有我和vivian心知肚明忸基的为人,他绝对不会为了任何女人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我敢打赌,忸基虽然对那个白衣女孩深有好感,但他离婚是因为实在对小曼已经腻味了,在他眼里,小曼的“保质期”已经过头了。

忸基对女人的“保质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可怜的小曼,是闪婚的牺牲品。这点vivian就比她精明了许多,她清楚地了解到她的情人就只适合当情人,不能做为丈夫来依靠一辈子。所以他们之间依旧玩着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这个关系恐怕到了三个月,也即将结束。

我来到抽烟区,发现忸基叼着一只烟在发呆中。他苦涩地朝我回头一笑,说:“俊达,你说人活着每天这样忙碌都是为了什么?突然觉得好没意思呦。”

他从来不会这样多愁善感,我嘲笑他说:“哎呀哎呀,我看你是老了,开始拖泥带水起来,一点活力都没有。”

忸基不以为然道:“今天早上,小曼来我这里搬走她的行李,突然感觉这房子空荡荡的,有点冷清,以后就我一个人。”

听了他这话,我有点楞住了。

看来他还是为那一时的冲动而觉着后悔了。小曼虽然是个很娇气的上海小女人,但说到过日子,她绝对有自己的一套。如果不是忸基这样不注重对婚姻的经营,我想现在的他,依旧可以家里红旗不倒,前提是外面不能树立任何彩旗。

可谁又能保证人永远都不受诱惑,不犯错误。尤其面对当今五光十色的社会,我坦白自己恐怕都没有这样的定力,更何况是花心大萝卜的忸基。

下班了,我独自回到单身公寓,刚把门打开,突然听到了脚边有猫叫声。

【五】

妖娆的暮色,总能勾起许多人的遐想。

我下班回到单身公寓时,隔壁女士的公主猫正抓住我的裤腿一阵乱蹭。

我很怕这些毛茸茸的动物,我只养乌龟与金鱼,对于猫与狗类是极端敏感的。当princess奋力对我表示她的好感时,我感到毛骨悚然而连连退后。在我看来,她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绿色,猫在夜晚是很兴奋的,与白天的庸懒截然不同。拜托,谁来带走这只该死的猫吧。

“看来princess很喜欢你。”一个冷漠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打断了我惊恐的思绪。我抬头一看,是隔壁那位黑衣女士。我心里嘀咕着她出现得真是适时。

“请把你的小猫看好,不要让她到处走动。”我有点温怒,可也找不到任何发火的理由。

“你怕猫?”她一语击中了我的要害。

我看着她那傲慢的眼神,有点心虚。这是我第一次正眼打量这个女人。她一身黑色的连衣裙,这种款式绝对不是地摊货,看得出她很有品位。她优雅地站在那里,暮色下,她的皮肤显得有些苍白,但绝不是缺乏红润的那种病态,应该说是她的皮肤超好,就好像瓦瓷色的那一种。这个女人浑身上下散发着DIOR香水的味道,这种味道恰好是我们上班族最喜欢,最易陶醉的香气。

她的五官很端正,虽说谈不上倾国倾城,但也勾勒得出“耐看”二字。是的,她是我所见过的最耐看的中年女人,她身上有一种淡淡的从容,平静而又令人心神荡漾。

我看着她慢慢地走向我,以最优雅地姿态抱起了她的公主猫。Princess在她的怀里“喵”地叫了一声,很柔顺地把头靠在她的胸口。刹那间,我感觉她怀里的那只猫真是幸福。

我松了口气,独自打开房门。我为我刚才三秒前的念头而感觉羞愧。也许是我一个人单身太久,居然对这样一个中年女人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窝心!

接下来的男子公寓里,上演了一塌糊涂的厨房大战。每次下班回到这里后,我总是徘徊在水龙头与锅灶之间乱了套。男人天生对于做饭就不擅长,以至于一米八五的我,体重却只有65公斤。

就在我忙得犀利哗啦时,门铃突然响起了。我真狠不得自己有第三只手去开门。门口站着忸基,他晃悠了一下手里的袋子,我就知道今晚我有口福了!

【六】

谁都不能小看酒精的作用。人常说:酒后吐真言。

我终于知道了忸基离婚的真相。那些他所刻意隐藏的真实原因,在几瓶啤酒下肚后,简直暴露无疑。

忸基痛苦地发着酒疯:“俊达……你以为我和小曼离婚是因为我去招惹了别的女人吗?其实根本不是……是她先背叛我的!”

当听到这句话时,我真的非常震惊,我从来都没想到会是小曼先劈腿。

忸基是个多么好面子的男人,他故意在众人面前和vivian搞暧昧关系,原来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台阶下,事实竟是小曼先出轨。我一直以为这个花心大萝卜对自己的妻子腻味了,其实我们太容易就被事情的表象所迷惑了。

忸基摔出了第五只空酒瓶,他坐在地上大声嚷嚷:“那个臭女人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人家的小秘嘛,居然还在我面前趾高气扬的。那天也是下大雨,我就动手打了她,是我亲手打碎了我们的同床异梦。”

客厅里随即是一脉沉默……

我只听到了外面的雨敲打玻璃窗的“啪嗒啪嗒”声,如此有节奏,令人心乱如麻的节奏。

我坐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哥们,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没想到忸基却冷笑道:“得了吧,你又没结过婚,怎么能知道我的感受!”他继续一个劲儿地给自己灌酒。我突然感觉他好残忍啊,竟然这样糟践我的安慰,可是我转而一想:难道他说得不是事实吗?!

我没结过婚,甚至连场象样的恋爱都没时间去谈,我怎么能理解被女人背叛是种啥滋味,可见,我的安慰也是虚伪的。一时间,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忸基揉了揉眼睛,叹了口气说:“不提这个了。俊达你知道嘛,那天,我终于和她说上话了。”

我立刻来了精神:“你是说那白衣女孩吗?你是什么时候再见到她的?”我太想知道关于这个盲女的事情了。

“就在昨天下午,是我扶她过的马路哦。”忸基红着眼睛盯着我家的挂钟瞧了半天,钟摆声显得如此机械而又无力,仿佛在极力捣鼓着午夜的催眠曲。

可惜,今夜注定谁都无法入眠了。

【七】

爱情泥沼中,注定谁都无法全身而退。

热雷雨过后,强台风就要来了,它很快便要席卷我所在的整座城市。

炎热的风吹拂过我的耳旁,看着路灯下梧桐的树影斑斓,我重重的关上窗户,以提醒这个静寂的单身公寓,我还活着,存在着。有时候,一个人住得时间太久,就很怕孤独,更怕安静,非要刻意弄点动静出来才好。

门铃被按响了,站在我眼前的是隔壁的那位女士。她依旧穿着一条黑色的连衣裙,却不是以前的那一条。看来她对黑色有着某种癖好。

“你……”她迟疑了片刻,才继续开口说到:“你会修水龙头吗?我家的水龙头不出水了。”

“你为啥不打房管所的电话?”我有点纳闷她干吗找上我。

“我没有房管所的电话。”她冷冷的口气就好象事情与她无关一样。

好吧,就让我助人为乐一回,我拿着小工具来到她的住处,这个地方和我那里简直是天壤之别,整个房间都非常的整洁,可以说是一尘不染,东西都堆放地极端规则而又整齐,可以看得出这位女士的生活习惯是如此一丝不苟。那只princess正乖乖地趴在地上,用她那墨绿色的眼珠子盯着我瞧……

完成了修理工作后,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能耐,看来有时候,这家里还真少不了一个男人。随后,我知道了她的名字:简芳。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却配上了一个品位生活的极致女人。

简芳留我在她家里喝咖啡,她所冲的咖啡淡浓程度恰倒好处,我觉得她是一个凡事都追求完美的女人,我看到她沙发旁的茶几上放着一只显眼的玻璃像框。

照片上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她,另一个看起来更年轻,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笑起来很好看,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简直是双瞳剪水般明亮有神。我对着这个白衣女孩看得入了神。

简芳淡淡地说:“她是我以前的学生,我是舞蹈老师。”

难怪了!难怪她的举止如此优雅,难怪她的身材被保持的如此曼妙。我本想继续问问她的情况,可人家既然不愿意告诉你,你又何必自讨没趣。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喝着手里的咖啡。空调的微风将简芳身上的香味吹到了我这边,很好闻的味道,面对眼前的恬静,我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中……

【八】

世人都喜欢被鼓惑,被蒙蔽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未必近乎于醉生梦死,但时常有人不愿意接受现实,不愿意听听真话,我们都是如此。

因为真话实在太刺耳了。

我与忸基大吵一架是因为我对他说了真心话。我劝他不要介入那位白衣盲女的生活中去,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像忸基这样不切实际的男人,是绝对不会和一个残疾人结婚过日子的。既然你无法给对方带来幸福,为何还要去招惹她呢?

我不愿意看到那样一个被上帝开过玩笑的善良女孩继续遭受命运的嘲弄。而忸基却早已迷足深陷,他信誓旦旦地对我说:“她给我的感觉很不同,她不同于以前我所接触过的女人那样肤浅,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感觉特别舒心,这就是我与她的缘分。”

我无情地问他:“那你愿意接受一个残疾女孩吗,你会和她结婚吗?”

忸基被我这么一问给问倒了,他无言以对。是啊,他连上段失败的婚姻都没有收拾好,怎么还敢肆无忌惮去展开下段不靠谱的姻缘?!所以他气急败坏地和我大吵一架,并发誓再也不理睬我这个讨厌的家伙。

不过,像他这样的脾气,对万事都坚持不了太久。第三天,他就屁颠屁颠地在我跟前转悠,神秘一笑道:“嗨,哥们,你知道吗,新来的主任编辑是个未婚女士哦,希望她长相不错!”

我们杂志社就要新来一位主任了,据说是个空降部队,她是总编的女儿。这个消息在公司里立刻被传开了,但凡未婚男士都想试试自己的的运气,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甜嘛。

看看忸基那浮躁的德行,我早说了:这样的他,怎么可以去和一个盲女做男女朋友,我太了解他了,他绝对不会放过任何猎艳的机会,他就是喜欢游戏人生。所以,我根本不看好他,我觉得他们当普通朋友更合适。

那一天令公司里的人都大跌眼镜。新来的主任编辑的确很年轻,很有活力。但她那长相也太令人不敢恭维,她仿佛和总编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样,这个28岁的女孩,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头江姐式的发形,满脸的青春美丽旮旯豆。她的正式登场,彻底打破了所有未婚男士的美梦。

更讽刺的是,这位主任编辑Mary居然对我非常抱有好感。整整一天都以熟悉业务为由而缠着我,我有强烈的预感:我今后的人生,很可能会与这个其貌不扬的女孩有了一定的关联,另一场迷梦的开始。

【九】

亲爱的朋友,你每天上班的动力是什么?是否与我一样,也是为了生存。

我开始越来越讨厌上班去,因为只要我一踏进办公室的门槛,新来的主任编辑Mary就会想尽各种各样的借口把我锁定在她的视野范围之内,同事们嘲笑说,这叫“厚爱”。去他妈的另眼相看,我对她以及更上一层楼的前途根本不感兴趣。

我期待着下班的到来,我憧憬着下班后,我走过简芳的房间时,她还会叫住我帮她修理这样那样的东西,那只princess还会用墨绿色的眼珠子对着我瞧,现在的我,已经不像当初那样怕猫,我甚至觉得猫也是很可爱的动物了。

潜移默化间,我开始被简芳所吸引了,默默的﹑悄无声息的﹑很自然的就这样被她的魅力所吸引了。

每天回家,我都很想去和她说话,即便不说话,看上她一眼,也让我这心里充满了塌实的感觉。这个酷爱黑色的生活格调很高的女人,她生活中的一切美好就是我所向往的,渐渐地,我在这条不归路上已经走了很远很远,当我意识到自己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比我大17岁的中年女人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我爱简芳,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许多同龄女孩都不曾心动,原来我对姐弟恋有着那种癖好。我并没觉得这很可耻,但我承认我们之间,与忸基和盲女一样不切实际。17岁的一个坎,我看谁都无法轻易迈过。

芳姐可能并不知道我暗恋着她,就算知道,我想她也不愿意看到我这样继续糊涂下去。我开始找理由缠着她,我说喜欢喝她泡的咖啡,我会殷勤地询问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助,当然指得是水龙头之类的东西。她总是一笑而过:“这屋子里的东西哪里有这样不牢固啊。”

我喜欢看她的笑容,我觉得就连这种笑容都是雅致的独一无二。我一直很想看她跳舞,我曾不止一次的幻想着她那曼妙婆娑的舞姿。总之,回到单身公寓的感觉实在比上班来得丰富有趣多了。

忸基开始察觉到我的情绪,他发现几次叫我出去玩,我都没答应。他开始担心我有自闭情节,于是忸基决定给我介绍对象。是的,就是上班族最厌恶却没有办法而为之的“相亲”。

几次下来,他也放弃了,我总是心不在焉,任何女孩看到我这副德行都受不了。这样下去不行,不管结果如何,我决定鼓起勇气和芳姐告白一次。就算被拒绝,这也是我的宿命,我讨厌没完没了的暗恋,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顶。

【十】(尾声)

那些绚烂的烟花,就像我们的爱情一般,都成为了过眼云烟。

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和芳姐告白,可是她却无情的拒绝了。虽然我曾意料到她会拒绝我,但当她真的说出了那番话时,我依旧感觉很落寞。简芳抱着她的公主猫,认真地看着我:“俊达,告诉我你了解我多少就这样喜欢我?如果我是一个有夫之妇呢?如果我是一个终身不嫁的神职人员呢?你未必真的了解我的一切,你看到的这些都只是美好的表象而已。我们并不合适。”

那个时候的我,还天真的意图说服她:“芳姐,如果你介意的是年龄的差距,请你不要担心,我并不在意你比我大,我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想做为一个男人来照顾你。”

她笑了,笑得很冷傲:“到目前为止,你对我来手只是个大男孩。如果你真的喜欢我,我就认你做弟弟吧。我们之间的差距太遥远了。你该找个同龄女孩好好谈场恋爱。”接着她说出了无比现实却又很残忍的话来:“俊达,不要因为寂寞就将自己的爱情轻易付出,记住要忍受住孤独,是为了迎接那段真正适合你的爱情。”

爱就爱了,我从来都不想考虑她所说得问题,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多么不成熟,她在许多方面都比我成熟的多。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但我不后悔!我将这段爱情埋藏于心底深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优雅的中年女人。她的名字叫简芳。

我开始再次用心投入到我的工作中去,现在在我的眼中,Mary不再那样讨厌,我能感受到她爱我的用心,与我爱简芳的一样认真,丝毫不容小看。但我依旧无法接受一个我不爱的女人,看来我与她做朋友更为合适。但这个痴心的女孩并不懂得如何收放自己的感情,她与我不一样。

很快地,忸基和小曼便吃了散伙饭,他们离婚了,从此以后天各一方,成了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

Vivian结婚了,嫁给了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

忸基开始认真和白衣女孩做朋友,当然他对她依旧抱有幻想,可是他也开始认真考虑我的那番话。

三个月后的一天,忸基带了那个白衣女孩来见我,说要我把他们的邂逅写成美丽的故事。我才发现:这个世界真的很小,这个女孩竟然就是简芳家玻璃像框中的那个女孩。只是现在,她再也没有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真是世事无常。

我没有单独写忸基和白衣女孩的故事,却写了另一个故事,故事中有我,有他,或许还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