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流年里的彼岸花开
彼岸里,那些彼岸花开,穿流过我们那些懵懂的青春,校园里,朋友,老师,犹如彼岸的花,美丽而勃发的绽放在我们的青春年华中。
《暗夜流年里的彼岸花开》
在彼岸的某个地方
有一种令人惊艳的彼岸花
即鲜艳又妖娆
暗夜流年里
我在梦里也在寻找它
第一章:初三学期的到来
你在看什么呢?阿井回过头看到一双明媚的眼眸正好奇地盯着他看,他随口而出:没什么。
铃….铃….铃,上课铃声响了,阿夕狐疑的看了阿井一眼,就坐回在自己的座位上了,过了半响不到,新语文老师登场了,走着非模特步却带有成熟步伐的脚步走进来了,她先是放下了腰中抱有一整堆的书,那略微有些破旧的讲座台,似乎,久久未经压力的来临,顿时
感觉讲座台也有些佝偻了,那笨重的大块头,似乎也懂的灵性,抗争着、咆哮着,像是个在夕阳中行走的老人。
她刚走进教室里时,原本喧闹无止,吵的热火朝天的一个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把目光瞧在了这位新的语文老师身上,这种感觉很微妙,记得09年美国竞选总统的时候,当奥巴马成为最后的美国总统时,众人的眼光便随着这个有着黑人血统的年青人,这个时候的氛围与那会有异曲同工之妙。
偶然听见,有几个女生在那小声言论:她好漂亮哦,带着眼镜还是那么的有气质。听说是刚从师范毕业的耶。她悻然没有听见这些话,不然肯定面带微笑着先是向大家自我介绍。那微笑一定是美丽动人的,有迷人的魅力。霎那间,我好像是从梦中惊醒。她还是站在讲台上,向整个教室看了一遍又一遍,好像是在寻找些什么,难道她就是那传说中的伯乐嘛,而且还是个女伯乐,少见,实属少见。
同学们好,我是师范刚毕业来这边教你们语文课的,同时也是你们班的班主任,忘了,自我介绍一番,我姓罗,全名叫罗娇丽,说完,就迅速的在黑板上写下了她自己的名字,咋一看,字写的还不错嘛,不愧是师范毕业的,正在遐想之际,她已经让同学们以后称呼她为罗老师了,这一番自我介绍,真的好官方哦,也许看似很平常的一番自我介绍,也许,这正是成人世界里早就磨练了的吧,年少的我,也许不懂。说完后,她便开始让第一桌的同学把书本相继的发下去了。
摸到新书时,每每心中有一股热潮,有一种想法,这是新的开始,我一定要好好的读书,此时此刻,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我,每个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拿到新书时,我便会有这种想法,而且还不切实际地制定各种完美的目标与计划,到头来,弄巧成拙,真是贻笑大方。
我叫阿井,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妈妈以前是做衣服的,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北京,现在待业在家,无所事事时,就做做灯啊、布料之类的玩意,赚些小钱,供我上学,老爸以前年轻的时候,在大人的交际圈里混的还挺龙的,早年生我的那会儿迷上了赌博,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一直输一直输,很少赢过几回大钱,到现在赌龄大概也有十几年了,现在也还是宝刀不老,好听的说,是混迹赌场,永不退步啊。虽然前两年的读书生涯,在这个乡里唯一的一所初中学校犯下了很多的错误,或改过,或改不了,一年四季轮回,桃花、梨花抑或是繁花凋落,只是那个样。旧事不在重提,过往的都已是烟消云散,暗夜流年里,那时年少的我,哪里知道,彼岸的花已漫漫向我招手,朝我梦里花落开来,它既鲜艳又妖娆,暗夜流年里,是否,我在梦中也向往着朝它走去,慢慢的、渐渐地,它离我的脚步远了,梦想与现实之间的残酷斗争,使行走的脚步也已伫立不前,不在奢足!
对了,阿夕刚才你有事吗?我没反应过来。哦,没事呐,看你刚才发呆的样子,好像有心事吧。我说的对不对啊?阿夕说。呵呵,你想太多了,我整天无忧无虑的,一不顾作业,二不愁钱没的花,三不为情所困,我那有什么心事啊,是你想太多了。你分明胡说嘛,就有就有,你不是自诩:全校第一情圣的嘛,今儿个怎么不会为了情所困呢,你最好给我坦白点,那么,本小姐还可以从宽。我说没有就没有嘛。我不耐烦的说道。
好了,好了,不为难你了,跟你说件事哦,你觉得这个学期刚来的语文老师怎么样,是不是很漂亮啊,有没有吊足阿井大少爷的兴趣啊。
呵,怎么会呢,人家是老师,我们只是学生,哪有那本领啊,你说的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还有不要叫我大少爷,我不习惯。
那样啊,那我问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我哦,拉弓上调一百年不许骗,你敢嘛。
什么问题啊?搞得那么严肃、麻烦,又幼稚,还拉弓上调一百年不许骗类,几岁了知道不。
你喜欢我嘛?
啊?我目瞪口呆,不料这小妮子会这么问。
怎么了?无言以对嘛。
哪有,只是你问的太好了,当然喜欢啊,你长得漂亮又可爱,成绩又好,哪有那个男生傻卜吧唧不喜欢你的啊。
真的吗?那是说你也包括其中咯。
算是吧。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你耍赖,流氓。
就这样,我和阿夕趁着下课这点空隙的时间,肆无忌惮的说说笑笑着。看似表面平静无常,其实,曾几何时,早已暗流汹涌,一段风花雪月的爱情已决死于胎中。
铃….铃….铃….,上课铃声响了,仿佛一切又从波涛汹涌,回归于寂静无常,貌似,像一幅精美的电脑图画,从风起云涌的海潮图,跳转至风和日丽的幽林图,简直有天壤之别,比谈虎色变还快,这也许大概就是应试教育的失败或精妙之处吧。
第二节上课了,她走了进来,先是磨叽、寒暄了一番,之后就叫我们拿出语文课本,读下第一课《沁园春.雪》,是要背诵的。定睛一看,原来是毛主席爷爷的诗句啊,怪不得焕发出气势磅礴的气息,朝我汹涌开来。
正当我走马观花之际,阿夕递了一张纸条给我:阿井,下午放学后有空吗?陪我去小溪边转转啊。我回她:好。
我叫阿井,是一个住宿生,家在一个村里,来这所乡里唯一的一所中学上学,而且,因为前两届的相继毕业,我们也就成了这所学校的老大,初中唯一的一个班级。阿杰是我的亲兄弟,我和他是双胞胎,我和他的出生时间仅五分之差,所以我是弟弟。偶然听父母说起:我俩的名字总结是结晶,是爸和妈的结晶。所以才有了“杰”和“井”。
他从小住在外婆家,一直到现在,而我是爸和妈一手带大的,在我眼里,爸妈的家也就是我的家,而他,从小,就好像被巫婆灌输了不良的思想似的,再加上其他人的风言风语,不少人都调侃的说:你外公是你爸吧。因为从小他就住在外公外婆那,小时候的我们并不是嗤之以鼻,而是以牙还牙。所以,在他的眼里外公外婆家,才是他的家。上初中时,因为我俩是双胞胎的缘故,常常会引得很多人的关注,当问及我和“杰”有没有住在一起的时候,我说没有的时候,大家都会报以惊讶的目光看待。别人都说爸和妈对我比较好,从表面上看,这也是事实,如果说“杰“是被抛弃的,从小被外公外婆领养。对于这点,我绝对持反对意见,记得爸和妈曾说过,以前我们家的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爸经常出外,妈也不是很有时间,两个孩子根本不能一起带,正好妈妈的妈妈,外婆她那少一个孩子,所以从小“杰”就去了外婆家,到现在一直住在那,那,显然已成了他的家。其实也不尽然,小时候,杰和我都是在一起的,从幼儿园、小学,父母租房子带我们,到后来的初中住校结束为止。小时候的我和“杰”很顽皮,只要我们兄弟俩聚集在一起,就会干坏事,还隐约记得,上小学时,我和他一起写了几封很蹩脚的告白信给同学的姐,那时,跑到同学姐家,把信扔在她家的沙滩上撒腿就逃,不知道同学的姐有没有看了那些信,看了的话,一定会喷血的,感叹现在的小孩如此胆大妄为。现在很怀念那时的胆量,曾经的那些儿时美好回忆,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长大,神经变的脆弱起来,什么事都变的谨慎,以往的年少轻狂和懵懂无知,早已随着黄鹤一去不复返……
宵明、少楚、阿伟……都是我从小玩到大的鉄哥们,跟他们在一起疯玩,挺快乐的。至少他们是我的好朋友也是好几年的同班同学。
阿夕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也是我几年的同班同学,她可爱又漂亮,说话泼辣中时常显露出温柔,成绩也很好,跟她认识也有两年了,都没怎么看过她有交BF。
加上新来的语文老师,下文中出现的新生,我的初三这场嘉年华,会不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呢?
第二章:初步的认识,相逢恨晚。
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想起阿夕约我放学后去小溪边,这才知道自己失约了。于是我马上掏出手机,在电话簿中找到了一个叫阿夕的号码,我按下了拨通键。一首清晰的歌便向我耳际传来,是蔡依林的《心型圈》。喂,阿夕嘛,你在哪啊?我在教室啊?怎么了啊?你不是放学后找我有事吗?怎么自己也忘了啊。没有嘛,我不是在教室等你啊。你那去了啊。阿夕说话时的语气漫不经心,好像无所事事似的。那好,我先去小溪边,你自己过来吧,说完后,我就挂了电话。
独自朝小溪走去,在学校里的小卖部,买了两瓶蒙牛酸奶,我知道,阿夕最喜欢喝了。
走进那片带有自然气息的小路,泉水蠕蠕,流淌开来,桥下小溪的清水潺潺,让我联想起了李白的《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其中的那两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大自然赐予这么好的环境,就是天底下全部钱财也不能相比啊。不对啊,好像理解错误了吧。应该不是这个意思吧。
就这样走走停停,思绪万千。这条小路和小溪,少说也有走过几十回吧,在这地方都有生活两年了。怎么以前没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呢,难道自己以前全都白活啦。
正在想象之际,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身后还发出低微的嬉笑声,转过身去一看,原来是阿夕啊,这个丫头片子。如果是在某个夜晚,天色灰暗,蛙声吟吟,一股死一般的寂静散布开来,我就这样站在那,后面一股暗流突然朝我袭来,赶忙转身一看,什么都没有,回头之际,一只冰凉的手向你摸来,如果你还面不改色的话,那你也一定不是人。幸好,这是在白天,这突然一只手拍在肩膀上,还真惊了我一下。
呵呵,吓着你啦。你说呢?哝,拿着。这是给你的。我说。
酸奶耶,你买给我的啊,你对我真好。西西。
对了,问你件事啊,李白的那两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是什么意思啊?我刚才看到这边的小溪,如此富有美感。也就联想到了这两句诗,不过,我又觉得我理解的不对,感觉用错诗句了,诗不达意,阿夕,你说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啊?
阿夕,思绪了便刻,说道:就是芙蓉出于清水啊,有大自然天然去雕饰,我现在活着,就天生我才必有用,如果全部钱财散尽也会复得。
哦,原来是这样的意思啊,我知道了。
那你之前是怎么理解的啊?
不好说。我忘了。
你骗人,说说嘛。
那你不许笑我。我说小溪这么优美以为清水出于芙蓉,天然去雕饰,就是天底下所有的钱也不能相比。
啊哈哈哈,笑死我了,哪有人这么理解的,不仅诗不达意,而且滥用诗句。我看你得多看看文化书了。我最近从网上看到一首关于小溪的现代诗歌,还不错,背给你听听。
一弯涓涓细流
扭动着青春的腰肢
缓缓地缓缓地
从明静的村旁经过
溪流涓涓,溪水清澈
游鱼碎石历历可见
野花野草旁溪而立
青蛙螃蟹择溪而居
小溪长年的叮咚
是一支自然流畅的天籁
小溪的温柔与纯朴
堪比纯洁温婉的少女
谁会叽笑小溪没有河流的深沉?
谁会指责小溪缺少江海的广博?
就这样,我和阿夕在说说笑笑中,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很快,有一个大大笑脸的太阳公公便下山了,等它出山已是明日清晨。
黄昏将近来临,校园广播声准时响起,依旧是那首《那些花儿》,依旧好听,晚饭时间也就是开始了,大概每个学校都有规定开饭的时间。而我们学校,就是有这个习惯,每到开饭时间,便响起了歌声。这大概是学校为了显现校园广播的强大吧。记得曾有一段时间,每每响起歌声,都是那首《兰花草》,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而今儿个,哥们从小溪来,心中多了份感想。
走到校门口时,我与阿夕挥手说“拜拜”,阿夕是通学生,而我是住宿生,我俩的距离就好像远近不知,刚才看到她的那副模样,好像就是在述说:老娘我轻轻的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又好像是在表明: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目送阿夕走远之后,我独自一人走向了宿舍。途中,遇见很多认识的人,有小学生,有同班同学,有老师,更有幼儿园小孩的家长,都向我招手,校门口到达宿舍的那条路,并不是很长,大概就只有200M左右,但是途中却是蜿蜒的,直通一百米后,有一个转角处,听说,也有很多人在骑自行车或摩托车抑或是小汽车时,都会在这个弯上,出点事,轻者擦点皮或玻璃,重则大出血。我自己曾也有亲眼目睹过此悲剧。路旁,平均花草树木皆有,大树一波接着一波,空隙处摆放着一个告示牌和垃圾桶,空气是新鲜的,并未带有一丝血腥味,此时此景,能说明校园的美,还是沿途美呢?就像理想,路途是艰辛的,过程中有美好的景象,只要努力和坚持,换一种看法,美好的校园景象也就映照出来了。
走到宿舍门口,定睛一看,209的数字牌朝我汹涌开来。曾记得,室友阿星对这个寝室起了一个响亮的口号,209,贼偷手。如果你用土话,念一遍,就会感觉很顺溜。因为我们都是不坏不好的小孩,记得,初一时,某个多数的夜晚,独子饿的难耐,可是小卖部又在校门口,不可能这么晚了还去小卖部买面包吃,你不睡,人家早就睡了,所以对于小卖部的零食只得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所以在多数个饥饿难耐的夜晚之后,室友与我有了一个想法,不在饥饿中饱肚,就在饥饿中灭亡。我们决定自己做东西吃,室友阿伟不知道从那里找来了一个锅,还有几口碗,随后我们便开始相继行动了,为了饱肚的理想……时过几天,我们的秘密武器和伟大发明成功面世了,我们利用大堆的废铁棍和粗细分明的白绳连接了起来,这样,一个飘逸的梯子便诞生了。我们利用这项伟大的发明,每当夜晚时分,我们都会把梯子挂到一楼,随后,把粗的绳子吊在门旋把手上和床的铁杆上,然后把细绳绑在身子上,随后就爬了下去,到达一楼时,就解开绳子,然后目的地是田地里的蔬菜,偷来后就回学校,按照这项发明回到宿舍,之后一锅香喷喷的煮面就在我们各自的碗里了,这是以前的事,现在回味起来,还是挺有意味的。回忆过后,我摸了摸口袋,一把白色的钥匙随手亮出来,插进那个钥匙孔,与钥匙绝配的孔,咔嚓一声响,门开了。曾看过一部外国电影,名叫《钥匙孔里的爱》,又名也叫《苦月亮》,具体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它是罗曼•波兰斯的作品,而且非常的有名。突然间,在我推门之际,一盆水倒了下来,我靠,差点被淋湿,幸好,没草率的进门,不然,就成了落汤鸡了。进门时,一股烟味便向我汹涌开来,这几个家伙,又在抽烟了,熏死他们,整天抽抽抽,买包中华抽死你们。仲国看我进来,靠在墙角的他,递了一支烟给我,我伸手接过,含在嘴里,他拿出打火机替我点了烟。目光望向窗外,思绪万千,此时此刻,偶抽的是寂寞,吐出来的是烟。
和宵明、阿伟、阿星,还有仲国、杰他们一起吃了方便面,随后就一起去了篮球场打球,篮球场位于两大片草地之间,中间因为荒芜的关系,就不在长草,又因为篮板在的缘故,这片空地也就名正言顺的成了篮球场,不过,球场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地面是泥土,有少许的凹凹坑坑,凹凸不平,最讨厌的是在大热天,因为天热的关系,在打起球来,地面的灰尘便像下雪天漫天飞舞的情景相差无几。满天的灰尘向你扑面而来。篮板也有些破旧,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建起这个篮板,很有可能它的出生比我还早类,都可以列为国家级保护古董了。我们很是抱怨,以国家现在的经济条件,修建山区的一个篮球场,那岂不是轻而易举。
在球场打球是最爽的,吹着风,哼着歌。宵明提议打半场,我们纷纷表决,宵明人高马大,一米八的身材,可以说是魁梧,我想,在看鬼片时抑或在夜晚,女生都喜欢跟他凑一块吧。阿伟的身高并不算很高,一米七左右,他对数学有独到的见解,成绩好的惊人。阿星和仲国他俩在球场上就差一点了,阿星来球场就纯属玩玩了,算是活动活动筋骨吧,不过,仲国虽然个子矮了点,不过每次都是很认真的在打球。阿星为人很有独创性,科学学的不错,还记得吗?那个伟大的发明,梯子。就可以说他是主谋了。仲国是贵州人,初二时,转到这边的学校,他为人也很讲义气,我跟他的关系也最要好。杰,既然是我的亲兄弟,那肯定也就在某些方面跟我是相向的,但不是同样的,只能说是相似,我和他是不一样的,他打球也挺厉害的,不过相比我后来的花心,他也是望尘莫及的,后来,他也追到了一个女生,而且好了一年多。于是,我们开始分组打球了,宵明、仲国、我一组,杰、阿星和阿伟一组,原地投球,提早投进一个球的那队,承载着开球权。唰的一声,我投进了一球,而杰投的那一球,夺眶而出。所以开球权是我们的,就这样,一群青春年少的年青人,在球场挥洒着青春和汗水。
时过六更,转眼间,天色就暗了下来,天空从原初打球时的淡蓝色,转变成了黑色,黑夜的到来,象征着夜晚也将来临。
铃……铃……铃,上课铃声响了,这是住宿生要上的夜自修课。汗流夹背的我,滴下的汗,有几滴滴到了上衣上,滴出的几滴汗水并未在衣角上产生好看的涟漪,因为衣服是死的,是没有生命力的,并未像河水那般充满灵性和生命力。
坐在座位上,伶起衣角擦掉如瀑布般往下直流的汗水,拿起桌角的一瓶矿泉水,狂饮。大家似乎都在笑,刚才阿星投的那个球,活生生的落在阿伟的头上,阿伟顿做一副很疼的模样,笑死我们了。我们都说,阿伟沉迷在数学的世界里了,已无法自拔。我们的开国元帅陈毅,因为他平时喜欢书法和读书,有一次,读书读的认真的时候就吃饼蘸了墨水,法国作家大仲马写小说入迷因小说情节的感人连哭了几个小时,就连朋友的到来,过了许久也不知道,科学家牛顿思考问题撞上大树,而如今,富中学校有一初中学生思考数学问题,人在球场,心在数学课题上了,一个物体即将掉落在他的脑袋上,他也不知晓,我们不无讥讽的说道。说说笑笑中,值周老师来了,是英语王,王老师,她是一个教学很认真、也挺幽默的女老师,不过,我们的顽皮,使她的课根本无法上下去,在她那无奈的表情之下,我似乎若隐若现的看到了她那深深的鱼尾纹。
好了,别吵了,上课了,大家自己看书写作业。王老师依旧是那副严肃的表情,突然我听到阿伟说:王老师啊,你丢了男朋友吧,表情这么僵。意思是说她失恋了,一副黄脸婆的模样。王老师恶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示意他别太过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听说报名截止明天下午结束。真希望明儿个,能转来一个女生,而且是美若天仙的那种,我的要求并不高,不求芙蓉姐姐与凤姐那般的,只要五官精致,长相清秀,瓜子脸,就OK了。
时间是过的很快的,一节自修课就在无聊当中过去了。下课时,我翻开了那本崭新的语文书,书的封面刻着九年级的字样,原来,转眼间,我读初三了。一篇篇文章都是精选的,这些课文到底要我们明白些什么,我不懂。不懂就可以不用去懂,我抱起我的篮球,奔向球场,寻找年少的梦想,那里知道,真正属于我的梦想,即将到来。
好像,一下课,每个人都快速的走向宿舍,宿舍显然已经成了我们依赖的地方,只有在里面才可以原形毕露,在外面的所作所为都是假的,被过度包装的虚伪。
仲国叫我和他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吃,走到转角处时,碰见了她,新来的语文老师。仲国看见她时,叫了一声,罗老师,她报以微笑示意。这家伙,就是嘴甜。陪他买了零食后,就回了寝室,室友们该干嘛干嘛以后,就都躺在了床上,熄灯铃声刚好不安分的响起,我们还是说说笑笑,丝毫不管不顾,这所学校最精明之处,就是管理不是太严。说笑中,大家好像都累了,就都相继睡去了。我想,明天,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清晨,我早早的醒来了,可是室友们都还在睡觉,看那一个个的样,睡的可真是又香又甜啊。那时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九月的天,天气还是挺热的,尤其是过了午时,天气必然是晴空万里、白云飘飘的。自己不想起。就又躺在床上了。许久,铃……铃……铃,早起铃声响起了,杰、阿星,仲国他们相继睡醒了,唯有阿伟还像死猪那般,怎么叫也叫不醒,我们决定捉弄一下他,叫这死猪第一天上学便睡懒觉,我和阿星分别用手饶他脚底,他还真忍受不住这招,果真醒了。大家还是该干嘛的干嘛,洗脸的洗脸,刷牙的刷牙,大小便的大小便,好一番景象。我们这帮人是最懒散的,记得上学期,很多次,我们这帮人睡到七点多啊,差十五分就要上课了,于是,大家一阵手忙脚乱,不过,习惯了很多次迟到之后,我们好像就像在家里一样,原形毕露,有时候,就是不起床。硬是拖到上课铃声响起,我们才开工,开始穿衣服,洗脸刷牙。那会啊,常常气的早读课老师咬牙切齿,两眼发光。就把我们全都站在门口了,或者是叫我们全都抄书。这可真是时代教育的悲哀啊!
与阿伟、仲国没去食堂吃早饭,便向教学楼走去了,宿舍离教学楼不远,相距不过百米之内,教学楼是三层楼的,第一层是教室,以前我读初一的时候,就是在这一个教室,一层楼的另一个教室好像是摆放科学实验的用具的吧,二楼第一间教室就是我们的班级,而右侧的一个教室,原本是上届所在的班级,由于他们的毕业,这间教室就空了,因为空着不用,学校的老师就把里面建成了一个像座谈会那样的地方,供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开会使用,里面建的还挺豪华的,与那旧了的篮球场相比,形成鲜明的对比。
早读课,随着时间的推移,铃声也不由衷的响起来了,这铃声,应该是限制我们人身自由权的障碍物。他的一声响,就好像毛主席爷爷的一声: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不过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就是一个是具备绝对的号召力,而另一个对于学生来讲,就好比梦魇那般。
走进教室,坐在座位上,一眨眼之间,就看到了有一袋豆腐浆和小笼包子还有一盘炒面。
挂在我座位的铁杆上,因为我的座位靠窗,而窗子是哪个铁杆拉着一个洞口连着支撑的,可以自己调整角度和远近,就好比一座桥的这一头到另一头总需要有支撑的物体一样,晴天时,窗户就大幅度打开,有时候,一些在玩耍的人,没注意时,会在上面磕到头。下雨的时候,因为大风的关系,雨滴就会洒落进来,把课桌和桌上放着的书本淋湿。幸亏,今天是一个好天气,太阳等下就出来了,此刻,照耀的是片刻的余光,像金子那般的光芒。
仲国说:肯定又是阿夕给你买的,上个学期开始,她知道你早上不吃饭,就常常给你买早餐,哎,她对你太好了。阿伟色色的接着说道:干脆叫她做你老婆算了。我无话可说。吃起我的小笼包来,大口的吸着豆腐浆,用袋子里配着的筷子夹了几口炒面,仍由他俩口水直流。我好自私啊,独自一个人吃着,谁叫他俩话多。不过,讲真的,她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呢?她又不是我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只是几年的同班同学。我不敢多想,吃完之后,转身站起来,向教室外走去,厕所在一楼,离一楼的那个教室大概也就10米多远,以前读初一的时候,总是很方便,现在却要从二楼奔向一楼,无奈啊,权当锻炼身体啦。
洗完手后,看到阿夕已经在教室了,在和同学聊天,雨露和她关系最好,两人以前无话不聊,简直就是以闺蜜相称了,可是自从我跟阿夕认识到相互了解以后,雨露与阿夕的距离就有时近有时远了,哎,女人心,海底针。
阿夕好像看到我了,向我打了声招呼,早上好。铃……铃……铃……,这时上课铃声响起了,是早读课,在食堂吃完饭的阿杰、阿星还有宵明也都走进了教室,各自坐回了教室。
过了一会,新语文老师也走进教室了,她拿着这学期的语文书,叫我们翻开课本,自己朗读。
早读课就这样快速的过去了,第一节课是她的,首先是选班委,然后就是自我介绍,她想花两节课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我们当然是恭敬不如从命啦。
第一节课上课了,她先是让我们自我介绍,想说的都可以说,从爱好、兴趣,特长都可以说起,以及这个学期自己想但当什么样的角色。接着她话锋一转:我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样的,这个学期是新的开始,我也将重新认识你们,希望你们能给我留个好印象。听着这一番话,我想,大概,她去教导处了解过我们的班级。是啊,我们班确实很顽皮,重点头目就是我们这帮人,好像什么也不怕似的。初一时,气走第一次任教的语文老师林,害得她之后离开我们的时候,留下了痛心的泪水,她想是她没教好我们,感觉惋惜吧,其实,都是我们的错啊。是我们活生生的气走了一个优秀的女教师。现在追悔也已末及。初二时,来教我们语文课的是一位中年男老师,他是我们在小学时的语文老师,因为他教学的习惯有些散漫,于是大家都对他不怎么搭理,于是乎,初二结束时,他也走了。此时此刻,我想起了自己读过的一篇散文,隐约记得,是方方的《永远的内疚》,她的经历和我的经历,虽然情节和内容不相同,但是我们做的事情都是错的,表达的道理也都是一致的,只不过,方方她意识到了,而我现在没有。记得,她在文章开头中写有:人有时很奇怪,或许他干过很多的坏事犯过很多的错误,他却一点也不记得,而一件很小的很算不了什么的事,却可以让他萦绕于心,永远地感到内疚。文章的结尾她还写到:这件事使我常常想,人不能图一时之快去伤害别人,否则,更加深刻地伤害的只能是你自己。就这样,初二的暑假转瞬即逝,紧接着,初三到来了,也就是她成了我们的新语文老师和班主任。
看着一个接着一个介绍,如果轮到自己,还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幸好,在轮到一个害羞的女同学时,她支支吾吾,不知道要说什么,她看见这一幕,不想让她太难堪,赶紧打了个圆场,她说道: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小燕。好,你先坐下吧。下面有那位同学自告奋勇的。片刻,她看见一个女同学站了起来,就示意她说。我叫李莎,是一个热爱文艺的女孩,我画画还不错,初一的时候,得过区里的三等奖,其它的也就没什么了。说完后,她示意李莎先坐下。随后赞赏了李莎一番。可是,却引来了仲国的一顿嘲讽,四眼仔,就你会拍马屁。就你有胆量。她白了仲国一眼,示意他站起来自我介绍。仲国笑嘻嘻的站起来了,我叫仲国,我不想跟那个四眼仔一样那么话多。此时此刻,李莎是一副不屑的表情,这两个人还真是天生的冤家路窄。
人高马大的宵明自然当了体育委员,阿星是宣传委员,因为他的口才还真不错。李莎当了班长,当然以她的成绩和刚才那番自我介绍,她不做班长,谁做啊。我和杰还有仲国、阿伟都没有当官的命啊,什么都没当上。哈哈,那也挺好,无官一身轻嘛。我们班的男生很少,只有十个,而女生也只有十五个,全班也就是二十五个人。就因为我们是男生,打扫教室和停车场就是我们的任务了,那我来生一定要做个女生,仲国不无抱怨的说道。女生在教室听到这个消息,个个都像吃了兴奋剂似的,很高兴的奔向操场的草地上去了。
在打扫完教室和规定的场所之后,已经是第四节课了,大家也都回到了教室。这时,在教室的一个角落,看到一个长相还挺俊朗的男生,穿着花边的格子衫,一条白色的牛仔裤。他,看上去还挺腼腆的,应该是个害羞的男生吧。后来通过和他的认识,才知道,他叫峰。
他的到来无疑给了我们这帮人偌大的情趣,原本无聊的生活也变的清晰、多姿多彩起来。
他是一个转学生,之前在一个镇上读初二,因为某些关系,被学校开除了,他爸通过关系,也就让他来到了这所学校读书,这家伙也挺拽,就是不想去读书,硬是要他爸卖俩摩托车给他,才肯去读,因为年龄的关系,他爸给他买了辆电瓶车。他没有方法,也就顺从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好像操着一副外路人的口语,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后来,聊多了,也就听清了。原来宵明和他家是有点亲戚关系存在,家也不远,这就是峰刚来之时,在这个班级唯一认识的一个人。
时过一天,那天中午,我坐着他的电瓶车和他一起去了饭店吃饭,吃完以后,钱是我付的,之后,他硬是要把钱塞给我,我搪塞不过,就说以后再还我也行。他也就没在执着了。
就这样,我们这帮人认识了他,他也认识了我们。
时间过得很快,随着一天天过去,就要放假了,双休日两天,都不知道怎么玩了。
乘车回到家时,妈妈看见我从门口进来,说道:井,放假了啊?肚子饿不饿?冰箱里有香蕉,自己去吃。走进厨房,翻开冰箱,拿出了两根香蕉,扒了皮,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在学校也有够饿的,回家就是要补充能量。吃完后,回到房间,放下沉重的背包,包里其实没什么东西,可是确有如一块巨石压着一样,感觉异常的疲惫。
晚饭时间,饭桌上,爸、妈、我,都没怎么说话,妈偶尔说两句话,叫我多吃点。爸看来心情不是很好,拉下一幅脸,准确的说是一副苦瓜脸。我想,一定是他这些天又输钱了,赌博真不是个什么东西,居然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心情,而且还不自觉惭愧。
吃饱饭后,起身走向楼梯,朝自已的房间走去。躺在床上,翻开崭新的语文书,看到首页记载着一个号码,是语文老师的,她曾在课堂上说过,上课迟到的,都要唱一首歌,作为惩罚。随后,她就把自己的手机长号写在黑板上,我们大家纷纷记在书上。她说:如果你们对班级或者对我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的,都可以发信息来告诉我。心里话也可以。我拿起手机,在发信息的那个屏幕上,打了几行字上去。过了一会,提示音响起,乍一看,是她回我了。阿井:罗老师,您好,我是您班(爱好写作、理想是作家)的一名学生。我建议:上课迟到的、扫地落跑的、穿拖鞋的……要讲故事、讲笑话也可以啊。就唱歌一种也太单一了。
罗:哦,你是哪位?可以告诉我吗?你的建议很不错啊……我:至于我的名字吗?先不告诉你,反正,我不是外星人,只是您班的一名学生。罗:行啊!别人是笔友,那我们就做短信友好了。我:我每个星期六、日在家。罗:好啊,不过下星期要补课的,你不要忘咯。就这样,结束了与她的聊天,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虚伪,难道是因为内心的空虚嘛,还是想和新来的她好好认识,自己明明不是好学生,此时此刻,却要这丫。而且,当作家的理想,只是初二暑假的时候,新起的一个理想,以为自己看了点书。现在,无比的鄙视自己。
在家总是无趣的,无聊时只能看看电视,听听手机里的歌,或者与阿夕发发短信,有时和朋友煲电话粥,尤其是晚上,无聊到发荒的地步,如果,天色还不太深的话,就会去打会篮球。而现在,看着手机墙纸上写的时间是七点五十八分,就快要八点了。反正没事,去洗洗脸刷刷牙,就好睡了。
时间是一眨眼就过去的东西,你留不住他,它也不会去等你。转眼间,就要去学校读书了,妈妈帮我准备好了粮食,我收拾下了房间,背起背包,打电话给杰,他来之后,一起在那条马路上,等车了。学校食堂是自己蒸饭吃的所以我带足了米,至于蔬菜,有时老妈帮我烧起来,带到学校蒸起来吃,天气燥热时,常常不能放两天,两天之后就会焉了,就不好吃了,妈会给我烧鸡腿和鸡肉带去,还有其他的菜。后来,就大多是自己在菜摊上买了,没钱时,一斤一两都会计较。
乘车到学校时,时间还早,就在学校里打乒乓。觉得和罗老师的认识,是个美好的开始。就这样我们相互开始了了解,认识。到后来,我也喜欢上她了,可是师生恋最终是什么结果呢?
时间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与她的聊天记录也从一页开始到后来的N页,我和她彼此的认识度也逐渐提高。我开始关心她了。
我:你今天晚上不会又吃方便面吧?要记住哦,身体是教育的本钱。
罗:恩,不会的。我会保住本钱的,然后再生利息,也就是把你们教出好成绩。
我:一言为定。
罗:一言为定。
渐渐地我们谈到双方的理想,我问她以前的理想是什么?刚开始,我以为问她喜欢什么书,她说她更喜欢教育书,说能更好的教好我们,我以为她的理想是当个教育家。
我:你喜欢什么书啊?可以跟我说吗?
罗:我喜欢的书啊,其实我有很多喜欢的书啦,尤其是能帮助你们成长的书,我更喜欢哦。
我:你喜欢什么书?你不告诉我,我就刨根问底……
罗:名著的话,比如《简爱》、《呼啸山庄》、《红与黑》《基督山伯爵》其它的就是教育类的书啦。
我:那你的理想是教育家啦。
罗:也不是,只是希望能帮助自己的学生更好的发展,将来能在社会上立足。
在此期间,我特意托了小灵通(小书店兼杂货店),去购买《简爱》、《呼啸山庄》,之后悄悄送给她。还告诉她,自己喜欢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野心的呼唤》。
罗:谢谢短信友送给我的书,你喜欢的书我记住了,下次我去新华书店给你带来,咱们这叫以书会友啊。
我:好啊。
后来,我得知她以前的理想是当个设计师。并且,进一步的认识她了。
我:大意就是做人不要太呆板,比如,你眼前有三块好肉,无须只盯着其中一块肉,因为其余两块也都是好肉呀。就比如:无心栽柳柳成阴,有心栽花花不开。你觉得是这个道理吧!您从小的理想是什么呢?可以告诉我吗?我非常感兴趣,我猜是一名学舞蹈的、或服装设计师,也有可能是玩电脑的……
罗:知道吗?我以前的目标并不是当老师,可是现在我当了老师了,人生路上会出现许许多多的岔路口给你选择,你要慎重地做好每一次的选择,否则,机会可能就稍纵即逝了。
罗:恩。你讲的很通俗易懂,知道吗?我以前的理想是当个设计师,可是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而且学这个学费非常的贵,所以我放弃了。
我:其实,你放弃的原因是因为你的那个年代,迫使你放弃的,但这没关系。你还是有机会的。因为现在至少小有资本了。
罗:恩,可是,经过四年的锻炼,我已经喜欢上当教师这个职业了。
我:那么,您现在还喜欢以前的理想吗?
罗:喜欢啊。
我跟她讲了我喜欢的诗句,是台湾诗人洛夫的诗句:
风风雨雨/适于独行/而且手中无伞/不打伞自有不打伞的妙处/湿是我的湿/冷是我的冷/即使把自己缩成雨点那么小/小/也是我的小。
就这样,我和她在这短时间内,有了初步的认识。
第三章:暗恋
星期三下午,学校会举行师生之间的拔河比赛,我们班对学校那些身强力壮的男老师,不敢说就能赢,但是也要尽力,把差距拉到最小,本来是八对八,后来我们增加了两个人,毕竟对手是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