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小丑
文中的部分语句让人瞬间回归到哲理的思维方式中,讲述不慢不急,那个度掌握的较好。文章带给读者的不仅是感官上的享受,而且是视觉上的大餐。问好,加油!
1
情人节的夜晚,繁星闪耀。夜风,如同涟漪漾动的秋波。春情轻拂着心底柔柔的水草,蠢蠢欲动。风花雪月的夜,撩人心弦。
一切都那么美好,美好到可以忽略小小的角落一抹蚊子血般的哀伤。
这夜,我和学长两人形影相吊地坐在学院图书馆斜斜的屋顶瓦片上喝酒。
“我就是那颗流星。”我痴痴地望着那陨落的轨迹,像一个转瞬即逝的人生。
“屁!流星至少还能燃烧自己,闪耀光芒,哪怕只有一瞬。”那个愤世嫉俗的学长如是说。
我闷闷地又喝下一口辛辣的酒,不置可否。
“是啊,我都没有那份勇气,这未尝不是一种失败。”我低下头心灰意冷地摆弄我手里的麻醉剂,发出咕隆咕隆的液体的撞击声。
“悲剧啊。”学长摇了摇头。
我不解地扭过头去:“悲剧?”
“嗯,悲剧。”
“啥叫悲剧?”
“悲剧就是生下来就是个残疾,而你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这个即成的事实。”学长的情绪悲壮,如同一个即将赴死的烈士。
学长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俩就是那相关部门鉴定的几级残疾,而是指咱这张脸,残疾到什么程度?残疾到二十八岁的七夕节还孤零零地坐在屋顶仰望牛郎和织女的爱情神话。
我承认,学长的话有些偏激,那也并不是毫无道理。他之所以愤世嫉俗,是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嫌弃他。而我还好,只有女人嫌弃我。
然而这么一句不经意的酒后诳语,却如醍醐灌顶。
如果硬要将我的人生叫做悲剧的话,那薇薇的人生就应该叫做喜剧。然而这截然不同的两部剧却如这世间纷乱掺杂的你与我,纠结在一起。
就像,一个悲喜剧。
既然是剧,那总得有故事的,从什么地方开始的呢?
而我此刻的脑海,波涛汹涌,犹如广场上漫天飞舞的鸽子,扑啦啦地混杂一片,没有头绪。我将双手的十指深深地插入发丛,努力地从陈年老窖里搜寻有些酸涩的默片。
2
无声世界里,我看到白茫茫的空间里,薇薇盘着发髻,拎着LV包,蹬着超高跟鞋,整一贵妇状气势汹汹地向我奔来。
一到我面前,便开始劈头盖脸地责问起来:“姓林的,亏咱俩还是光着屁股就腻在一起耍的铁哥们,可本小姐大喜那天你居然放我鸽子!”
我不由得皱起眉头,薇薇现在在我面前可是越来越肆无忌惮了,肆无忌惮到都不把我当成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光着屁股”这样露骨的词眼在她看来都不会不好意思,因为如今的我已经沦落到无法让她感到丝毫羞涩的地步。
薇薇不是这样的女人,至少之前不是。
我跟薇薇是青梅竹马的。父母两家来往紧密的时候,打小在一起玩。小时候的薇薇还没有凸显女性特征,是个很普通的女孩。那时候也没正经将她当女孩看,成天腻一起玩。弹玻璃球,爬树,打电动,男孩玩的东西她基本都会。小时候的我长的很可爱,很漂亮,不然不会有那么多阿姨喜欢捏我的小脸蛋。待到十多岁的时候,薇薇跟我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很多时候还会有些扭捏和不好意思。大概是因为她越来越明显的发现男人跟女人不是一样的缘故吧。十三岁的时候,我们还在一张床上睡过。那晚没多余的床了,她的母亲就安排我们睡一起。虽然那时候还小,却也多少有了一些意识,薇薇显得很局促,最后我决定跟她各睡一头。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总会有一些男女亲热的镜头,薇薇就会脸红的别过头去。
人长大后多少会有变化的。然而,调侃的是,我越长越丑,而薇薇却越长越水灵了。
这显得很滑稽,却是不争的事实。
正当我还在神游天外的时候,薇薇已经随手熟练地操起了穿在左脚上带着尖锐脚跟的高跟鞋作势要朝我脑袋砸过来。薇薇都为人妇了,居然还这么泼辣,倒让我心头一凛。我赶紧叫她打住:“哎哟,大小姐,你不给我面子也给你新任老公留点面子好不好?都嫁出去的人了还动不动就操家伙,再说,你这玩意又不是当年的帆布鞋,这砸过来不要人命吗?”
薇薇狠狠地白了我一眼,“谁说我要扔鞋子了?擦灰!人家这是法国货,砸你?别坏了我的鞋。”
哎,何时变得如此这般阿世媚俗呢?印象中的薇薇是个纯朴的女孩儿。那时的她,宛如出水的芙蓉,绽开着与世无争的淡薄之美。上大学的日子,整天穿一身休闲装加一双素净的帆布鞋,扎着干净利落的辫子,从来不用护肤品,也不会花老半天去描画那倾国美人的秀丽江山。不过说实话,薇薇是那种天生就比较丽质的女孩,皮肤算不得白如凝脂,却也健康干净,是那种淡淡的乳黄色奶酪的肤色。从来不洒香水,跟她瞎混在一起的时候,却总能闻到她发丝间泛出的洗发水的清冽芬芳。
偶尔,没有旁人的时候,她会像个疯丫头一样跟我瞎胡闹,而且动不动就操起帆布鞋砸我。
“林长昇!”薇薇已经对我的心不在焉失去耐心了。
“是,是,是!首先,我要对薇薇同学表示最深刻最虔诚的歉意,我对不住您。”我一本正经地对着薇薇深深地鞠了一躬。
薇薇终于憋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还是老样子,笑起来无拘无束,天真浪漫。
我避开她的笑,继续检讨:“我的学术论文不重要,大小姐的结婚祝贺最重要!”
薇薇的笑有些僵,她惊讶的望着我:“你还真打算把自己的青春耗在象牙塔里啊?”
听到这里,我有点闷。有些东西噎在咽喉,咽不下去,也呕不出来。
我放弃了一所名校,去了薇薇的那个二流大学,就为了能跟她在一起。和薇薇在家乡读书的时候,从未提起过感情之事,是因为觉得那时候还小,而且学习的压力也颇大。不想,待到上大学的时候,等到的回答却是薇薇含糊其词的话:考上大学不容易,我们好好努力学习吧。那天以后,也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目的,亦或者什么样的心情,总之,我开始几乎忘乎所以地读书,学习,读完本科又开始继续深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没有太多变化,唯一的变化是,薇薇读完本科就毕业工作了。
偌大的校园,仅仅剩下了我。
偶尔,薇薇会满腹牢骚的跑到我的寝室诉苦。她说她的同事如何如何的势力,巴结上司,如何如何的攀比,大谈小资。看着我忙碌学习,她甚至还有点留恋。那天,她跟我说,哪天我被老板炒了,我就回来陪你一起继续深造吧!
然而,她终究没有回来。
而我这里,仅仅只是她偶尔过来发发牢骚的地方。
“读书读傻了?”薇薇用手在我失神的眼前挥了挥。
我皱起眉头,望着她:“你不要侮辱我智商超标的头脑好不好。”
“那你啥意思?我跟你说话你就像丢了魂似的,怎么,有对象了?想她了啊?”
她哪知道我想的都是她,正像这四年的她。
薇薇读书的时候是个很乖巧的女孩,薇薇父母对男女之事管的很严,除了我之外,不允许其他的男孩子跟她走的太近,特别是特帅的那种。她妈妈要我照顾薇薇,并说,越帅气的男人越容易骗人。这恰恰让我感到尴尬,这明摆着说我长的很安全。
薇薇23岁生日那天,她喝的晕乎乎的倒在我的怀里,喃喃自语:如果在我24岁生日之前还没有白马王子来救我的话,我就随便搭一个挺着啤酒肚的大款,让他掳走。
原来,我是白马王子的死对头,我只是,薇薇的负担。
最终,薇薇没有给大款掳走,她幸运的让一个白马王子从我手里救走了。
与其说救,不如说是我识趣的放手。
薇薇是颗埋在深处的金刚石,不加修饰的时候,毫不起眼。但是,巧手的珠宝匠却将她打磨成钻石,大放异彩。而这个珠宝匠就是她的新任丈夫。
24岁那年,她跟她的现任丈夫恋爱了。之后的几年里,满脑子都是他,还有跟他腻在一起的日子。离开他的时候,就像丢了魂似的。
“我在担心我的学术论文。”我言不由衷地回答。
“哎,我们都老了,你还不赶紧。”
“不急,二十多岁而已。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等你的路漫漫兮走完了我看你咋办。”
“那能怎么办,我不过是命运手里的一粒棋子,下到哪里又由不得我。”
“幸福是要自己去争取的!”
我不以为然的问她:“那你的幸福呢,争取了多少?”
薇薇一时答不来话。她一路是如此的顺利,幸运之神只需要她伸出手来表示愿意,而我呢,不说了也罢。
时光在沙漏里无声的流逝着,而我已经回不去了。
那些回不去的时之沙,把我跟薇薇的距离落的越来越远。
3
想到这里,胸口突然觉得闷,脑海里又开始波涛汹涌了。回到我们喝酒的场景后,耳边传来真切的歌声,学长在那里唧唧歪歪的哼唱着,甚是难听。不过这歌声倒是非常熟悉,可一时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这么费力想着,可头又晕又胀起来。
啊,女人!又是女人!脑中灵光一闪,记忆犹如捅破的窗户纸,一切都明朗起来。
大三的时候,学长成绩优异,才华横溢,容貌的致命缺陷并没有妨碍他成为学生会主席。那年的元旦,学长跟一个大一的女孩同台合唱了一首《水晶》,学长声情并茂,而女孩更是明艳动人,顿时,台下哗然。大一女孩长的很灵秀,样子清纯可人,一下子迷倒了台下的男孩,还有跟她同台歌唱的学长。有段时间,两人还频繁成双出现在校园里,成了轰动校园一时的新闻。没有人知道他们在一起谈什么,不过在同学们的眼里,那就是一对正儿八经的“非主流”恋人。
但是,今天学长唱的有点沧桑。
大学没毕业,女孩就傍上了一个大款,成了一个职业二奶,转型之快,还未来得及让人将一个模样清纯可人的女学生与一个风情女子联系起来。
是年轻和美貌成就了二奶,学长曾无不感慨的对我说。
和金钱参合在一起就是吗啡,我说。
是我们错了?还是这世界变了?
我无言以对。
唯一的一次情感挫折让学长伤透了心,但是工作的际遇却如落井下石。
学长本科毕业就信心十足地去找南下找工作,本以为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便势不可挡,哪里知道,就因为相貌的特殊问题被很多企业拒之门外。
甚至,还有一些好心人劝他去整容。
学长一气之下又回到了学校,开始读研深造,只是突然变了个样子,郁郁寡欢,再也没有以前那么意气风发了。
学长唱完,开始嘿嘿地笑起来,我有些迷糊地看着他慢慢腾腾地站了起来,晃晃悠悠的往屋顶边沿走去。一不留神间,那摇摇欲坠的身影便嗖地消失在屋顶,伴随的是一个物体坠地的沉闷的响声。
当我往下看时,学长的脑袋像砸碎的西瓜,脑浆散开,血水摊成一朵很大的血莲。
生命竟也可以结束的如此惨烈。看到他跳下去的时候,我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
我知道死是宿命,但我还不想如此这般的草草收场。所以,我五味陈杂的下了楼梯。
学长的死,一夜之间轰动了整个校园。第二天,清扫大妈一遍又一遍的擦洗着地上的血渍,一边皱着眉头一边摇头,哎,真傻!路过的学生都有意识地小心翼翼的绕开学长坠地的那块地方,就仿佛那里还残留着一个晦气的怨魂。
我才是那颗陨落的星,这是学长说的最后一句话。
学长,你若泉下有知,你一定会后悔的,他们根本就不理解你。
4
抬起头,阳光很刺眼,大概是太久不曾出户的缘故,从指缝间漏下的阳光,犹如金丝,斑驳了这个夏天。
难得的艳阳天,实在无所事事的慌,心情也像是开始腐坏发霉的梅雨天,没了生气,便只身出去漫无目的地游玩,就当散心。
游乐场里有一场马戏表演,场地里有好些人在观看。
露天排椅的外围,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女孩兴致高涨的看着舞台上,开心得一如这个火热的夏天一样灿烂。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舞台上,一个小丑正在卖力的表演。
我在女孩身旁坐下,视线却一直没有离开舞台,面无表情地看着。
鲜艳光怪的蓬蓬头发,夸张的蓝色眼影,滑稽的笑和红头鼻子,主角还未假装笨拙地摔倒,场上就已经开始哈哈大笑。
“你是第一个看小丑表演却不会笑的人。”旁边的女孩说。
“我觉得我很失败,所以……”我沮丧的说。
“要知道,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也没有彻头彻尾的失败。”
“我还没能马上调整过来,有段时间心情很糟糕。”我努力向她解释,然后朝她淡淡地笑了笑,纯粹是出于礼貌。
“好吧,我把我的开心匀给你,别那么悲观。”女孩朝我眨了眨眼,露出灿烂的笑容。
我不由得也笑了,有点轻松,开怀。
原来开心也是可以传染的。
表演进入高潮的时候,场上掌声雷动,女孩领着我大声喝彩。
“你跟磊有点像。”女孩也不看我,随意的冒出一句。
“磊是谁?”
女孩领着我的视线看向舞台上的小丑。
“一个小丑?”我有点不不悦。
“小丑只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梦想。”女孩笑了。
“有些,不大明白。”
“我们在一个孤儿院长大,刚见到磊的时候,也是个很内向的孩子。这不能怨他,他很小就被父亲遗弃了,就因为他个子小,模样难看,口吃。但是我们不嫌弃,一点都不。”
我没有说话,继续听着。
“一次课堂上,院长问我们有什么梦想,磊犹犹豫豫的站了起来,结结巴巴的告诉我们,长大了当个小丑。没有任何人嘲笑他,院长微笑的望着他说,愿大家因你而快乐,然后是大家的大声鼓掌。”
“谢谢你的故事。”我衷心的表示感谢。
“至少好一点了吧?”
“嗯,好多了。”
5
又一年的今天,我与女友漫步在绿树葱葱的小道。
道旁,穿过樟树叶的阳光,洒下光怪陆离的金点,又一个灿烂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