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晨安

藏青 短篇 纯爱校园 2010-03-03 21:20 责任编辑:蓬蓬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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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字飘逸,洒脱。意境优美。语言优美华丽。还有发展得到空间。欢迎入驻好心情。问好作者!

每个人都只是另一个人生命里匆匆的过客,唯一的不同只是时间的长短。而结局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开。

-题记

一、遇见沙子

在2001年的春末初夏,我认识了一个叫沙子的女孩。和她的相遇,带着一股淡淡的清凉。那是只属于春末初夏的味道。

那是刚放暑假不久的6月底,傍晚十分,我喜欢一个人独自走在设计院外的冶金大道上。那时的我像是一个得了抑郁症的孩子,常常一个人走。走在树阴阴凉的小道上,喜欢听树枝上蝉鸣的声音。喜欢一个人在走累了的时候,买一根雪糕,然后站立在街道的一角,一边吃,一边看铃声四起匆忙走过的人们。有时候吃得慢,化了得雪糕水就会滴到半长的裤子上,湿湿凉凉的感觉。

在一个同样有蝉鸣有自行车铃声叮当响的傍晚,我遇见了她-沙子。那时的我正走在设计院篮球场外的那条林荫小道上。然后,我发现有个人以同样寂寞的方式走在我的旁边。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领口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是敞开的。下身穿的是一条白底红点的半长裙子。脚上穿的是一双咖啡色的皮凉鞋,脚趾头露在外面,很白。我们两个就那么并排着走了很久,谁也没想过要走快一点或者走慢一点,来打破这样的协调。然后,是我打破的僵局。

嗨。

嗨。她微微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

这时,我清楚地看见了她的面貌,不算漂亮,但是很干净。皮肤很白。眼角上有一颗痣,应该是老人们常说的泪痣。眼神里有种疲惫,不易觉察的。也许是另一个得了抑郁症的孩子吧,我想。

你的眼角上有颗泪痣。我说。

她笑了起来。嘴角轻轻扬起。

有泪痣的女孩是孤独寂寞的。

她继续笑着,眼睛慢慢地眯起来。

你也是孤独寂寞的?她问。

应该是吧。不过,我没有泪痣,所以我比你好过。我答道。

她笑。这时我发现她很爱笑。每当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总会轻轻地扬起来,然后会看见她的眼睛朦胧地眯起来。

我口渴了。她说。

于是我们在幼儿园旁一家小卖部,买了两瓶武钢的冰镇汽水。两瓶都是淡绿色的那种咸汽水。然后就站在马路旁,把它们喝光。

你不是武汉人吧?我问。

她摇头。我是在上海出生的。在那里生活了12年。去年底一个人流浪到这里。武汉。

流浪?我对她用这个词有点惊讶。

是的。流浪。我12岁那年离开的家。那年,父母亲离异,父亲不要我,母亲改嫁。所以我一个人离家出走了。

离家出走?我惊讶。

那你现在是一个人住咯?我问。

她微微点了点头。

我累了,想回家了。她说。

你家住哪。

她伸出手指,朝31街住宅小区里指了指。

我点头。能给我你的电话么?

好。xxxxxx。

知道了。再见。

再见。

二、离家出走的女孩

我的日子依旧像放假后一样混混沌沌地过。一个人睡懒觉。或在屋里开着空调,打电玩。那种老式的步步高游戏机,带手柄的。再不就一个人听音乐,听像流水一样的钢琴曲叙述的春末初夏。喜欢一边听音乐,一边趴在窗户上看外面。喜欢看小孩子光着赤膀在泥土地上玩耍。喜欢看认真跳皮筋的小女孩们的样子。她们脸上的童真,和灿烂无邪的笑,总让我喜欢。有时候,还会有一丝丝的感动。

很多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地板上,脱掉鞋子,放一杯白开水,听音乐声一直在屋子里流淌。然后痛快地就这样消磨掉一天的时光。虽然有些奢侈,但是感觉的确很好。

在某天某个喝白开水听音乐的瞬间,我想起了她,于是没有犹豫地打了电话给她。虽然那时我都不知道可以和她讲些什么,但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心境下,就莫明其妙地决定给她打电话了。

喂,你好,请问。。我一下子语塞,这才发现上次居然忘了问她名字。

她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是谁。我叫沙子。我一个人住。租的房子。所以不用麻烦别人找我。

我也笑了起来。很好,那我就不用费口舌和你解释我是谁了。上次我也忘了告诉你,叫我YAO。

她没说话。但是我感觉到她肯定又在笑了,嘴角一样的飞扬着,眼睛眯成一条线。

你在干嘛?

我在写东西。

出来玩吧。

她说,好,就在那天相遇的那条林荫道见吧。

好。

我挂上电话,穿上拖鞋,带着一瓶矿泉水就出门了。出门的时候还碰到了楼上的柳奶奶,对她微笑,问好。

背靠着一棵老槐树,等她。自行车声一如往初地咂沓着。我穿着一件白衬衫,很素的质地。甚至可以拿来当睡衣穿。下身穿着一件绿色花纹的棉布半长裤子,刚好盖住膝盖。一直喜欢棉布质地的衣服,因为异常的舒服。

远远地看见她朝我走过来,我朝她淡淡地摇了摇手。她穿着和上次一模一样的衬衣和裙子,连鞋子也没有变。她回了我个淡淡的笑,然后眼角眯起来。她的笑容,这时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多年以后,我每次想起她,第一个浮上脑海的总是她淡淡的笑,飞扬的嘴角,还有眯起来的眼睛。

好啊。

好。

我们互相问好。

我们去哪儿?

去书店吧。书店里凉快。我说。

她笑了起来。我知道她笑是因为我说书店里凉快。

我们怎么去?走还是骑车?我问。

走吧。走很舒服的。

好。我说。

一路上,春末初夏的风,微微地吹。感觉皮肤变得舒服起来。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于是两个人长时间的沉默。

半晌,她说,其实沉默有时候比交流来得更真实。我喜欢一大段一大段的沉默。她让我觉得我是真实地活着。

我抬起头,望她,用探索的眼神。她也不躲闪,回望我。

你怎么会有勇气离家出走?这是我一直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没有什么勇气不勇气。当一个人生活的累了,就自然会想换个方式活着。何必那么痛苦地折磨自己。

那,你今年多大?

16。

和我一样大。

如果我是她,我会怎么样,我会选择离家出走,跟随自己的灵魂么?我不知道,也一辈子没有机会知道。因为我注定不可能变成她。

其实,人,有时候应该放得开一点,对得起自己一点。她说。

她天生就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吧,漂泊的气息应该注定从一出生就存在在她的骨子里了。我这么想。父母的离异,应该只是给了她一个很好的借口去放逐自己。不管怎样,我喜欢有这样灵魂的女孩。她们敏锐的触觉,脆弱的心灵,一直都是我喜欢和羡慕的。因为我从来不曾拥有过。

那你怎么养活自己?

写字。投稿。她回答。

我不能说我不惊讶。她的确带给了我不小的震撼。她让我了解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和我一样大的女孩是在这样生活着。那么让人向往,却又那么不真实。简直有点难以置信。相比之下,我的抑郁症,应该比较容易治愈。我这样想着。

告诉她我的想法,她笑了起来。说,抑郁症就像一种遗传病,是与生俱来的。它藏在血液里,只要有适当的契机,它就会显露出来。

我笑了起来。喜欢她的形容。想想,觉得很恰当。

走入新华书店。空调机冷飕飕地吹着。的确凉快。

我去看漫画,她说。

漫画?我在武汉从小生活到大,来过新华书店无数遍,却从来不知道这里有漫画区。

她笑了起来。说,我从12岁那年开始喜欢漫画。因为父母的离异,曾经一度很沮丧。结果一天偶然间,看见了一幅漫画,画里面一只小猫,卷缩着身子,躺在浴室里。阳光,从浴室门上的玻璃反射到它的身上。那幅画,最后帮我作出了离家出走的抉择。因为我想能迎着阳光开心地笑。想要那种心疼的时候能哭泣的感觉。那样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我抬起头,又一次探索地望她。突然觉得,她其实是个很勇敢的女孩。

到了漫画区,她从一大排漫画杂志里抽出两本一样的杂志。杂志的封面是一个女孩在白晃晃的阳光下抱着一只小白兔。突然地,那副画,让我有一点动容。

送你一本?她说。

好。

于是到收银区,她付钱买下了那两本杂志。

走出新华书店,微微的夕阳已经挂在了天边。卖豆腐和羊肉串的小车已经挤满了街道两旁。吃羊肉串吧。她提议。于是我们俩买了六串羊肉串,站在路边,津津有味地把它们吃光。肉串上的油,一滴一滴地滴下来。风,微微吹拂过我们的皮肤。凉凉爽爽的。

在31街路口,我们互道再见。下次再一起出来玩。我说。她微微地笑起来。说好。她转身进了小区。我于是径直回家。

三、童年阳光

日子飞快地过,一转眼到了7月中旬。日子也逐渐热了起来。春末初夏的凉爽,一转眼变成了夏天淡淡的燥。在这不长的半个月里,我每天都和沙子在一起。我们比朋友还要亲密无间,但是我们常常无话可说。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相互作伴。然后无语。

出来吧,我在小卖部等你。我打电话给她。

好,等我。她说。

小卖部是我们的老地方。每当我们穿越了整个城市,感觉筋疲力尽的时候,总会靠在小卖部的玻璃柜前喝冰镇汽水,然后买两包干芒果。我们俩都喜欢皱皱的干芒果。她说,我喜欢它酸酸涩涩的口感。我,则喜欢它干燥的味道。

见面,问好。一切自然不做作,也没有多余的话语。我们去南干渠吧。她提议。我点头。然后就跟着她走。南干渠门口,总会有一个老太太卖棉花糖,每次我到南干渠,总会买上一个。久而久之,那个老太太就认识我了,然后我每次买三角钱的,她总会给我多到像五角钱的。

两个三角钱的。我对老太太说。老太太笑了起来,然后摇了两个大大的五角钱的给我们。

我一直都很喜欢吃棉花糖。它让我觉得甜的味道是美好的。可以说,除了棒棒糖,它是唯一让我觉得是甜味的东西。我说。

是么?她头也不抬地问我。

我知道她只是在自言自语,所以没有回答。我们迎着阳光,站在南干渠的绿草地上,认真开心地吃我们手里大大的棉花糖。当阳光斜斜照进眼角的时候,我觉得阳光里多了一点甜甜的味道。

回到设计院,我们靠在红瓦墙边聊天。红瓦墙的那排房子是我们设计院里最漂亮也是离阳光最近的一排。绿色的枝叶在夏天的时候,会从院子里爬出来,搭在红瓦墙上。那是一种很有生气的搭配,红色的瓦墙,绿色的枝叶。透着童年的梦想。踮起脚尖,感觉能摸到阳光的温暖。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嘻闹着进入了我们的视线。两个小家伙看上去都不大,大概四五年级的样子。男孩骑着自行车,女孩坐在后座。他们骑到红瓦墙边的阴凉草地上停下,男孩把车子停靠在树边,让女孩坐在后排。他则靠在树干上。两个人脸上都有很灿烂的笑。是那种没经历过任何事情很干净的笑。让人动容的。

他们像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她说。眼睛又习惯性地迎着阳光眯成了一条线。

我笑,啐她,人家那么纯洁,别瞎说话好不好。

她也笑,定定地看了他们一会儿,然后撇下我,独自朝他们走去。

我没有跟过去,只是站在原地看她。只见她和他们说了什么,然后三个人都笑了起来。那次她笑的时候,我觉得她才是真正在笑。而不只是一种面部表情。

当阳光变得很烈的时候,我们道别,各自回家。然后我叮嘱她,明天见的时候要告诉她一件事。

四、日出晨安

第二天的下午四点,我打电话给她。她要我去她家找她。我说好,于是挂掉电话,直接出门。

到了她租的小屋,感觉凉透透的。她把冷气开得很足。我怕热。她说。她租得小屋不大,很干净。只是很没有条理。她在地板上铺了很大一张草席子,上面铺满了CD,书,然后是糖。一大堆的大白兔奶糖。

一张小方桌子在屋子的一角。上面摆满了稿子。写好的没写的,一大摞。租的屋子有一间睡房,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一张不大的床,一条毛巾被,一个空调,一台电扇。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她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白色的杯子,水珠子在里面滚动。我呆呆地看着。她起身去开音响。不太高级的菲立普,音质却不错。淡淡的钢琴曲,像手中的白开水一样流动。感觉安静。

她继续席地而坐,写稿。我则坐在草席子上翻阅那一堆CD和书。各式各样的。乱乱的。但是感觉很好。

坐在草席子上的时候,我想起了很小的时候,我曾经坐在这样的草席子上,和家人一起包喜糖。好像当时是为了舅舅的婚礼。也是这样的7月夏日,一样的草席子。记得那时我还很小。

时间很快地就从手指缝里溜走了。6点钟的时候,我们肚子饿了。她从厨房的柜子里弄出了两包泡面。我笑,你就这样款待我啊。她说,我很喜欢吃泡面。比自己下的还好吃。

于是伴着淡淡的钢琴曲,我们坐在草席子上吃泡面。很奇怪的搭配,但是感觉异常的好。我想,不是因为她,我也许一辈子不会这样。这样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

吃完了泡面,不用洗碗,直接把泡面盒子扔进垃圾桶,果然简单方便。

我们两个人坐在草席子上翻看她的碟子。在一次不经意抬头环视屋子的时候,我这才发现,她的屋子里居然没有电视。她笑着告诉我,我不看电视。音乐,写作,泡面,足够冷的空调,就是我现在全部的生活。呵呵。我笑。她的确很特别。

你要告诉我什么。你昨天说。她问我。

我要走了,出国,去美国。我说。

她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恍惚。但是很快,那丝恍惚就不复存在。我都怀疑是不是我看错了。她的神态已然没有任何变化。半晌,她说,今天晚上,和我一起睡好么?

我望着她的眼神,有一丝恳求。我同意了。

我们一直就那样坐在草席子上看书,听音乐,一直到9点多。然后她起身关空调。她说她只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开空调。晚上的时候,她喜欢吹电扇,夹杂着自然风。

我们两个人,裹在一条毛巾被里。毛巾被的质地很柔软,橙色的图案,白色的底子,毛毛的。我从小到大,特别喜欢毛巾被,并且一直有个习惯。每到夏天,我都要摸着毛巾被上的毛才能入睡。毛的手感,真的好好,很柔很软。

我们俩靠在床头上,随意地聊着。到后来都不知道在聊些什么,只听得见电扇头发出滋滋的响声。每当电扇头转到我们的方向时,就会有一大股的冷风扫过,吹得我们很闭瑟。

你不问我,什么时候走么?

她笑。摇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了你要离开。这就足够了。

为什么?

每个人都只是另一个人生命里匆匆的过客,唯一的不同只是时间的长短。而结局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开。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后来等我离开以后,我才发觉她当时说得真的好对。

当我们无话可说,却又感觉心心相惺的时候,我们就靠着对方,亲吻对方的脸。

不知道在聊了多久以后,我们沉沉睡去。毛巾被裹紧了我们的身子。

第二天清晨,当阳光斜射入屋子的时候,我们互道晨安。然后淡淡地笑。

日出晨安。

写于200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