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离别

郁风 短篇 红粉蓝颜 2010-01-16 17:02 责任编辑:洛漾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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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没有永远的离别,因为我在原地等,等你给我一个很厚实的温暖。很流畅的文思,也很用心的文字, 人物的刻画尚好,比较丰满,问好作者。

屋子里很冷,我独自坐在书桌前,收音机里,反复吟唱着一首老歌《风中的承诺》。

歌声哀婉,曲调悠扬,如泣如诉!

五天了,我一直滴水未尽,不能明白,这样的离别,到底是为了什么?

1

申维的脸,依然在我眼前晃动,那么真实,却又那模糊,那么亲切,然而,又那么遥远。

认识申维,完全是一个意外,就像寒冷的夜里,忽然伸手碰到了一个暖暖的水袋,那么久违,又那么温暖!

毕业时,拎着一纸单薄的毕业证书,我离校了。

卖钢笔,卖钢刷,卖报纸,跑保险,做钟点工,甚至是做拉线员,我就是在这样的颠沛流离中艰难存活,直到我遇到申维。

申维是我老乡的一位好友,在认识他之前,我对他的了解,也只有这么多。

就在我站在市中人群密集的地方大肆吹捧自己推销的钢笔以及钢刷如何好使,如何好用之时,站在我最前面的一个女孩忽然伸出舌头,用手指着我,一副完全不可置信的表情,她长发披肩,眼睛细小,脸色黧黑,下巴很短,是一个丑极了的女孩子。

我愣愣的望着她,大概有五秒钟的时间,我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惊呼道:原来是你!

我面前的女孩是阿芳。

阿芳是我的老乡,初中还没毕业,就出来混,居说,还混得不错。虽是老乡,其实我们了解得不多,并且,已经多年未见。

阿芳热情的拉着我,去一家小饭馆里吃饭,说是为了庆祝我们在异乡的相遇。

阿芳的性情怪异,朋友甚少,她言语不多,行动怪诞,只是对我,她却无比热情。

言谈间,阿芳拉了拉我布满灰尘的衣袖,

说:“怎么了?我的才女,怎么混成这副样子?

“唉,别提了,一言难尽呀。”

我夹了口菜,送进嘴里,叹道。

阿芳抚慰性地拍了拍我的肩。

临走,她送我一张名片:“才女,你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如果需要我,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2

一个月过去了,我依然过着流浪生活,尽管日子过得并不如意,但我并没有给阿芳打电话,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以乞求的方式向她开口。于是,她的名片,就一直那样静默地躺在我上衣口袋里。

某一天的清晨,雪下得很大,我无法出去跑活,闲在家中正无聊时,电话响了,接起来,是阿芳。

“我的才女,开门,我就在你门外。”

我惊慌地起身,穿衣,趿着拖鞋跑去开门。

门开了。阿芳正站在门外,一眼不眨的望着我。但是,来的,不只她一个人,她的身后,还站着一个穿着青色风衣的男子。

“愣着干嘛,还不快请我们进去,想把我们冻死呀?”

阿芳大声地笑骂着。

进了屋内,我才发现,屋子里,竟然一片狼籍。

正尴尬间。男子忽然向我伸出手:“你好,我是申维,认识你很高兴。”

我木然地伸出手去,只是轻轻一握间,便感觉他的手掌如此宽厚,如此温暖。

“你好,我叫晴夕!”我不知所措地回答。

3

就这样,我认识了申维,他是当地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在S市具有颇高的知名度。

申维有着一双忧郁的眼晴,一对好看的眉毛,还有,学者的气质与深度。

他的金丝眼镜恰到好处的掩盖住他眼神里的一抹忧愁,头发很直,发丝柔软,说话的语气温柔坚定,不缓不急。

那一个有雪的夜晚,他与阿芳,在我的五斗米居室里,一直聊到深夜,关于亲情,关于友情,关于工作,关于人生。他就那样一直用谦卑而亲和的语气与我讲话,字里行间带着兄长般的问候与体贴。申维就这样,在那个有雪的夜晚,渐渐走进了我的心。

申维离开时,我留下了他的名片。

此后,我与申维,两个月没有联系。

这一天的晚上,卖完了一天的报纸,腿疼得发酸,回到宿舍,揉着肿胀的双腿,忽然间心生凄凉,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这时,电话忽然间响了。

“晴夕吗?我是申维,你如果有空,马上到“小野”来一趟,我有事找你,对了,别忘记,带你的那些作品和证书。”

挂了电话,我有些疑惑,申维并没有告诉我,他找我的理由,也许,是好事吧!我这样想着。

简单装扮了一番。我去了“小野”

“小野”是一家时尚烤吧,那里烤品正点美味,只是我,很多时候,由于囊中羞涩,都只能望门兴叹。

远远地,我看到申维,站在“小野”门前,焦急的观望。

发现我时,他的脸,立刻变得柔和而温暖。申维快步迎着我走过来,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背。

“怎么才到,冷不冷”。他的声音轻细如丝。

“不,一点都不冷。”我看着他的眼睛答到。

“快进去吧,我今天约了报社的老总,知道你喜欢做记者,我尽我的能力帮你一回,希望你不要拒绝。”

申维说完,依然冲着我温暖的笑。

于是,在他的引见下,我见到了温总,他五十岁上下的样子,头发稀薄的贴在脑门上,一双色迷迷的眼睛散发着慵懒的光。

除了温总,还有报社的几位副总编,以及几位知名律师,申维都为我一一引见。

饭桌上,申维为我说尽了好话,并且,连干了数杯,我与申维,只有一面之缘,我不知道,他何以,如此帮我。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当然,也吸引不了温总色迷迷的眼神,他只是低头喝酒,对我爱理不理,申维的话,他也是带听不听的样子。

“温总,您看,晴夕的事儿,您得给个话,她真的是个可造之材。”说着,申维将我的作品及证书摊到了温总的面前,这个老头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仍然自顾自地细嚼慢咽着。

申维尴尬地收回了双手,他抬头,给了我一个鼓励的微笑。我接下了他的眼神,然后,轻轻地站起来说:“温总,我热爱新闻事业,我不保证自己能够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一定会尽心心力。希望,您能给我一次机会。”

老头终于停下了咀嚼着的嘴,缓缓地抬起头来,他自上而下的打量了我一番,又自下而上的重新打量了一遍。

然后,他转头,望向申维,缓缓地说:“申大律师,给你这个面子可以。不过,生存的定律,大家都知道,法则还是要遵守的。”

继而,他又把头转向我:“小孩,机会有是有,我只是希望,你做事,不要太天真!”

申维闻听,赶紧向我使了个眼色。于是我麻利的再次起身,向温老头端起酒杯:“谢谢温总收留”。

人群散去之后,申维开着车,送我回去。

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

夜色很深,冷冷的风,顺着车窗不断地刮进来。申维的发丝,有些乱了。

借着晚风,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酒香。

到了宿舍楼下,申维走下来,为我拉开车门。

“晴夕,到了。进了宿舍,给我挂电话,我才会安心的离开!”

“好的,我知道!”我顺从的答应着。

快步上楼。然后,站在五楼阳台的窗子望下去,我看到申维正独自坐在车子里,抬头凝望。我的心中,掠过一丝温柔。

我给申维发了一个简短的信息过去:申维,我到了,请放心,谢谢你!

只一会,申维的车子,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4

我开始了我的记者生涯,忽然发觉,这个行业,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完美和圣洁。报社里的才子才女很多,年轻气盛,气宇不凡。可是,相互间,却极其冷漠,甚至各怀心事。

来到报社的第三天,我认识了孟华。孟华28岁,是报社的一名资深记者。

“你好,晴夕,我是孟华,从此,我就是你的师傅,跟着我跑新闻吧。”

“是么?”我惊愕。

“你很奇怪吗?是申律师关照过要照顾你的,呵呵,别发呆了,快随我出发吧,下午有一个重要的采访任务”。

孟华说完,背起背包就走,雷厉风行的样子,的确像一个干练的记者。

来不及多想,我喜滋滋地背起包,也跟着大踏步地上路了。

然而,我真的很失望,孟华眼里所谓的采访任务,不过都是一些关系户,没有任何新闻价值,采访完那些关系户,我们都要在那里大吃一顿,回来时,天色已晚,一天的工作就宣告结束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新闻,做得是否还有意义。

后来,我终于知道,孟华其实并不是学新闻出身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个体老板,做化妆品生意,之所以选择做新闻,是想借助媒体这个强势的后盾拉拢自己的人脉,从而让自己的生意走俏罢了。他的身上,没有多少道义和良知。于是,我甩开了他,自己跑新闻。

然而,东奔西跑,一个月下来,新闻线索却是一条都没有捞到,我一筹莫展。

正午的时候。申维来了。

他开着车,很儒雅地让我和他一块吃饭。

他说他带来了很多法律案例,希望可以提供给我做新闻线索。

“好好干,晴夕,我一直相信你。”

他依然轻拍着我的肩,笑笑地望着我。

临走时,申维竟然轻轻搂了搂我的肩。他嘴里呵出的白气,让我觉得温暖。

于是,拿着申维给我的案例,我整夜不眠,开始策划新闻稿。

第二天,申维开车带着我,来到农民工工地现场,现场采访。现场抓拍。于是,在申维的帮助与努力下,我的第一篇新闻大稿完成了。

申维依然轻拍我的肩。

“晴夕,你要相信,明天,你的这篇大作上了晚报条头,没多久,你就会名声大燥。”

我笑笑:“谢谢你,申维”

第二天,晚报的头条,是一样的新闻,但是却不是我的名字,名晃晃的署名,写的是两个知名的老记者的。我拿着报纸,苦笑了一下。

申维怒气冲冲的赶到报社,要找温总理论,我抓住了他:“申维,我们不要理他,我不想你因为我得罪他,算了吧。”

于是,在回去的路上,我们,又一次沉默。

5

转眼数月过去了,我发表的采访稿大多数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稿子,小豆腐干。我忽然间想起申维。

“晴夕,自从你去了报社,我每天都开始关注报纸呢!”

现在的我,一定是让申维失望透了吧。我想!

“晴夕,忙什么呢,跟我去一趟邮政局,有好稿子给你采。”

是孟华,他大步流星的跑过来,抓起我的胳膊就跑。于是,我只好跟了出去。

孟华就是这样,他带着我跑新闻的那半个月,我几乎吃遍了所有的大餐。请客的人,无非

是民政局的局长,街道办的主任,司法局的局长,以及各个层面的领导。穷吃海喝,曲意逢迎。

还记得那次采访,满满一桌子的菜,吃也吃不完,那些领导们挨个的敬我们酒,喝得我都快要喝不下了,最后,只好以喉咙里卡了根刺为由,退了出去。

我不知道这一次,孟华,又要带我去哪里?

就在我们去采访的路上,申维发信息给我:“晴夕,还好吗?心情怎么样?”

“申维,我还好!我在采访的路上。”

申维就是这样,无论在何时,都会想着发信息给我,哪怕仅仅只是问候。申维大我14岁,可是在我们之间,却没有任何代沟,有的,只是默契。

到了邮政局。

我和孟华推门刚刚进去。就看到营业班的班长恭敬的走过来。

“两位记者稍等,我们局长一会就过来。”

我刚刚从包里拿出纸笔。孟华便对我挤了挤眼睛:“不用记的,只是吃个饭而已”

不一会,营业班长将我们引到了局长办公室。

“你好,刘局”孟华与这个四十多岁的胖男人紧紧握手。

“这就是小晴吧。”胖男人望着我,也向我伸出了手。

我握了一握,就松开了。

不一会,局长的司机开车将我们载到了一个星级酒店。刘局叫来了营业厅经理与营业班班长,说要专门为我作陪。

很丰盛的一桌酒席。我却毫无胃口。

那些生猛海鲜深深刺痛了我的眼睛。跟着孟华,我吃到了很多,不曾吃到过的美味,受到了很多,从前不曾享受过的礼遇,但是,跟着孟华,我写出的稿子都不是专业的新闻,这样的稿子,遭到了温老头一遍遍的呵斥。而我却,无力辩白。

“晴记者,快吃呀,这两道女士菜,是特地为您点的,不合胃口吗?”

一个经理一个班长一左一右的给我添酒夹菜,我有点想吐的感觉。

“没有,就是有点不舒服。”

孟华和刘局一边神吃海喝,一边大侃特侃。席间,我只说了这一句话,就不再做声了。尽管一左一右的两个女人一直在试图和我讲话,尽管孟华几次三番地给我使眼色,我都无动于衷。

忽然,我听到短信的声音:晴夕,你在哪儿呢,晚上,我等你吃饭。

是申维,看到信息,我乐了。

“乐什么呢,晴大记者。”刘局腆着肚子,问道。

“没什么?”我依然低头吃菜。

身后的服务员夹走了我刚刚丢掉的蟹壳。

“啪”地一声,刘局的筷子狠狠地摔在了饭桌上。气氛开始有些尴尬。

孟华赶紧站起身:“刘局,晴夕是刚毕业的学生,她其实很有才华,回去她给您执笔,一定会写得很好,您别生气,我代她敬您一杯。”

刘局斜眼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孟华,便干了杯中的酒。

饭毕,孟华说他的女儿发高烧,要急着回家看看,剩下写稿的事,就全权交给了我。刘局的司机要送我回单位,我一口拒绝。

“不必了,我坐公交回去,一元就到。谢谢!”

生气的刘局正要发作,他的司机站了起来:“晴记者,请不要拒绝我们局长的一番好意。”

于是,孟华先我一步走了,临走时,给刘局留了名片。

刘局的车子里,便只剩下我与刘局。空气,再一次沉闷下来。

车子慢慢地行走,谁都没有说话。

“小李,先送我回局里,然后再送她”

“是的,刘局。”司机乖巧的应答着。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小晴,你是刚毕业的吧?”刘局斜着眼睛,漫不经心地问我,

“哦,是的,怎么了?”我反问道。

“哼,没怎么,我只不过是想告诉你,这世界上,你不知道事儿,太多了,以后,学着点吧。”

说完,车子稳稳的停了下来,刘局一个闪身,下了车,把车门狠狠地关上了。

“啪”地一声,我吓得吐了吐舌头。

司机从观后镜里看了看我“怎么了,晴大记者。”

“没怎么,叫我小晴就可以了,不要叫我大记者。”

“呵呵,您没看到吗,我们局长大人他生气了。”小李说。

“是么?那又如何?”

到了单位,我下了车。也学那个胖刘局一样,狠狠地摔了他的车门。

6

晚上,我并没有等到申维,他忙着办案子去了。我站在他的律师事务所前等了好久,最后,只得失望的离开。

很晚了,我依然留在报社,憋了很久,依然写不出一个字来。该死的孟华,我在心里骂道。没有任何采访内容,只是白白吃了一顿大餐,回来就要写新闻稿,这样的稿子,我哪里写得出来,写得不好,明日又要挨温老头的一顿大批特批了。

孟华承诺次日颂扬邮政局的新闻稿就能上报,而且还承诺给上头条。而我的稿子,却只字未动,想到这里,我的头,都要大了。

好不容易凑齐了几百个字,小心翼翼地交到总编办公室。第二天,就被灰头土脸的扔了回来。

我在心里焦急万分,而该死的孟华,却一连数天,都没有来报社上班。

我只好自己跑到社区里找新闻,慢慢地就把刘局的事儿忘到了一边。

跑完新闻回来,刚刚在椅子上坐定。

“小晴,你怎么还在这儿?孟华出车祸了,你不知道?”平时和孟华关系不错的一个同事问道。

“什么?车祸?我瞪大了眼睛。

“他在六医院,听说,伤得挺重。”同事继续说。

我扔下手里还没有写完的稿子,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去医院看望孟华。说实话,我是真的担心他。

医院里,他的妻子在照顾着他,他的腿打了石膏,脸部也多处擦伤。报社里的同仁,除了我,没有一个人来看望他。见到我的那一刻,他有些惊讶,但是,瞬间就恢复了平静。

原来,那天在刘局那里,他多喝了几杯,由于着急回家看望生病的女儿,在路上发生了意外。

我的到来,让孟华很感动。临走时,他给了我他办公室的钥匙,他说,那里面,都是一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让我拿来做新闻稿。

半个月之后,孟华病愈出院了,这期间,我拿到了孟华给我的真正意义上的新闻题材,已经做得顺风顺水了。然而,孟华刚刚出院的第一天,我接到的却是温总的一纸辞退书。

“晴夕,这些日子以来通过对你的观察和了解,我发现,你并不适合做一名记者,待会你去财务结算一下你的工资,申律师那,我会跟他解释,我还有事要忙,你可以离开了。”

温老头依然头也没抬,漫不经心地说完之后,就低头在他的办公桌上忙开了。

我的头“嗡”地一下就大了,眼睛里顿时金星直冒。勉强用手臂支撑着自己,才没有让自己倒下去。我扶着墙,晃晃悠悠地走出了报社大楼。

“我不明白,我错在了哪里?”

“如果申维知道,我被辞掉了,他会做何感想。我该怎样,面对申维。”

“没有人知道,我爱记者这个行业,有多深。”

那是我从小的梦想和渴望,全部的希冀和梦想,

为了坚持这个梦想,为了克服没有正式转正之前的种种困难,我用微薄的薪水勉强度日,一天只吃一顿方便面,数九寒天,为了节省下采访的路费,我穿着羽绒服,拿着相机一路步行,我为我坚持的梦想,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和泪水。难道,我所得到的,却只有这些。

我想不通,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7

我离开后第二天,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S市邮政局服务上台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不是我写的那篇被毙掉的新闻稿吗?怎么忽然间又登出来了呢?

没一会,我的手机竟然响了,是孟华。

“小晴,你在哪儿呢,我办公室的钥匙你还没还给我呢?”

听到孟华的声音,我忽然间开始笑自己的傻。

孟华出院后,请了很多人吃饭才摆平刘局的事,因为他吃了刘局的饭,却没给人家办成事,拖了半个月之久,他反嘴一说,执笔的人是我,他就没有干系了。局长动怒,迁怒于我,是很正常的,一旦得罪了邮局。邮局就不会订报,不订报报社就会受影响。老温肯定不会愿意得罪刘局,所以只好让我卷铺盖走人,这也是情理之中的。

是的,情理之中的,可我呢,谁来为我的伤痛埋单。

“晴夕,真的是你,你怎么一个人在这。”是申维。

他的身影依然那么熟悉,青色的风衣在风中摇摆,几日不见,他的脸上,生出了许多淡青色的胡荏。

“申维,我被温总……”

“别说了,我知道,晴夕,这不是你的错,相信我,我会替你讨回公道。”

“不,申维,不要找了,我的离开,也许,是一种解脱,信仰与热爱一旦成为真实,就反而失去了意义,我只是觉得,对不起你!”

“傻孩子,不要和我说对不起。”申维轻轻地抱了抱我,那种温暖的感觉,驱散了我周身的寒冷。

“自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想,用我的全部能力来帮助你,我从不奢望任何回报,只想你过得好。晴夕,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也许,我会选择离开,到另一个城市去。”

“如果真的要走,请允许我,为你送行,好吗?”

我望着申维的眼睛,突然间有些哽咽,其实,我舍不得走,因为,我舍不得,申维!

8

我爱申维,很久很久。尽管,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申维,只不过是,在我难过的时候,给了我一个怀抱,只不过是,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了我一份帮助。但是,我爱他,而且,很爱很爱。

我换了手机号码,自此,申维找不到我。很多时候,我很想告诉他,我并没有真的离开这个城市,我还一直站在原地,等他回来,给我如从前一样的温暖。但是,我始终没有,再去找他。

我去邮局邮了一件漂亮的青色风衣给他,是胡兵代言的红豆品牌的。很昂贵,也很贵族。从邮局到他的律师事务所,只有十几步远的距离,但是,我没有勇气,当面送给他,也知道,他不会接受,所以,我选择了这样的方式。

邮寄的时候,我没有写名字,也没有写地址,更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我只是想,很多年以后,当他穿着我买给他的青色风衣,潇洒的站在晚风中,晚风撩起他的衣角,他的神色依然可以那么从容,一如多年前,他站在夜凉如水的晚风里,轻拍我的肩,给我温暖的笑。

然后,我回到我的那个五斗米的宿舍,不吃不喝,耳边一直放着那首老歌《风中的承诺》,报社里的一点一滴,以及,申维的音容笑貌,都一一浮现眼前,比起报社,我更爱申维,只是,我的发现,有些晚,申维,已经不属于我的世界了。

很多时候,我仍不能明白,这样的离别,到底是为了什么?

“晴夕,你知道么,我的学历并不高,完全是自学的法律,我的家境贫穷,母亲给我买了双新鞋子,我舍不得穿,放学后,光着脚丫子,拎着鞋子淌着雨水走回来。”

“晴夕,你知道么?因为,我品尝过那种一个人的孤独,更知道,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外打拼的艰辛,所以,我想,真心的帮助你。”

“晴夕,你知道么?自从你去报社,我天天都看报纸,希望,你能早日成功!”

“晴夕,你知道么?帮助你,就是帮助我自己。”

终于,我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申维,胜过爱自己。但是,同时我也终于明白,这种爱,也只是敬爱,爱慕,以及仰慕,尽管还有一些淡淡的喜欢。但更多的,都是敬仰。因为,漫天冰雪的世界里,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向我伸出手,给我温暖,却又不计回报的那个人。

心底,忽然出生一丝淡淡的暖,因为有爱,所以,永远不会有真正的离别!

申维,我会永远记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