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蕾•毒

shirley5566 短篇 纯爱校园 2009-11-07 09:52 责任编辑:狗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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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如此轻松的一个爱情故事,没有负担,就只有纯纯的爱,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伤感,但是,在青春的纪念册上,有一个曾经很爱的男生为自己画上了最美丽的风景,此生也无憾了。祝福作者!

在家呆了快两三个月了,自己都觉得快发霉了。秋风有点凉,吹着世间。满地的落叶,有着一丝丝的凄凉。心情也跟着一样打不起精神,打开电脑,放着一些轻缓地音乐,调整心情,这些熟悉又陌生的音乐,反而心情更坏了。

看着那散发着古典韵味的书柜和藏在里面那些相同名字不同期次的书。随意拿了一本,翻开,那些不愿回忆的过往在书中密密麻麻地小字中浮现在眼前。原来尘封的心事还是这么容易的就能被揭开,你越是隐藏它就越会让你痛苦不堪。青春的伤,总是那样的明显,即使不再流血,伤痕却再也抹不平。

他,一个阳光,帅气且有些痞子味的男生。在无意中打破了我平静心湖,没有谁会想到丘比特的箭会射到我们。我和他像是在路上,无聊的我放学回家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耳朵里塞着小喇叭。突然听到巷口争吵声,我蹑手蹑脚地走进,看见有一人倒在地上好像受了受伤啦。心想再这么打下去肯定出问题,没有别的意识,拨通了110报了警。“还是把嘴角擦擦吧,流着血怪吓人的,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好端端的打什么架啊!都不怕疼的啊!”警察很快来到现场,而那些人早都吓跑了,他被警察带回所里做笔录了。在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用一种莫名的眼神看着我。让我有些悚然,心想我救了你,可别误会啊!

次日,我照常去学校,可在学校门口却看到他。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他肯定误会了。心里没有底儿,这些人都是不要命的。他看到我,我友好的和他打了声招呼,而他却拉着我就跑。

“喂,你干嘛?有什么事情吗?我要迟到了,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好心救你,你没有回报反而恩将仇报啊!”

“你给我闭嘴!”

我看着他严肃的脸,没有再说话,跟着他跑了好久好久才停了下来。我有意识的向后退了几步说:“你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我还要上课呢!如果是想谢谢我的话就不必了,如果想报仇就……”他看着我,没对我怎么样,还说谢谢我救了他,他说昨天那些人是故意找他麻烦的因为他妨碍了他们的好事情。而且他说他不是本地人,他是北京人,因为父母来南方工作所以就跟着来到这里。他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新蕾》。《新蕾》是漫友出版的一本杂志,清新的封面充满了年轻人朝气。很不可思议,一个天天挥拳头的大男孩会喜欢这样的书。“送你!就当谢礼!”他的笑真迷人,我胆怯的接过来。

爱总是突如其来,不带任何印记……。

“丫头,起床啦!外面同学找!”老妈推着门叫着。

“老妈,你烦不,今天不是星期天吗?我又没和同学有约,谁会找我啊!真是的,让你闺女多睡嘛!”我揉着惺忪的眼睛。

“外面真的有人找啦!老妈不骗你,你自己去看一下吧!如果不是你同学,你再回来睡嘛!”老妈有些不耐烦的说着。

我不情愿的下床向门口走去,心里一直都在骂那个该死的同学。打开门,我一脸惊慌,是他,怎么是他啊?他怎么知道我家啊?还说是我同学?我哪门子的同学啊!“早啊!”他一脸的笑。我回过神儿,看看自己现在这个样儿,衣冠不整,满脸的污垢,还打着哈欠,真是烦人啊!我急忙关门往回跑。老妈见我这个反应,瞪着眼对我说:“丫头,你见鬼了,有那么可怕吗?你同学,人很帅啊!”“没事”我赶紧回房梳理。

“你来干什么啊,还说是我同学,我们什么时候成朋友啦?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烦人啊?总是那么的爱神出鬼没的。”我气腾腾的说着。而他则一脸坏笑:“小姐,你怎么那么多的为什么啊?从我们认识你就为什么为什么的问个不停,我烦人,你比我更烦人吧!像林中的麻雀一样!”我很生气,说我是麻雀,明明就是他自己做的事情让人无法接受还说我是麻雀,这人最好不要理,我转头就走。他一手拉过我,我有些晕眩。我可以清晰地听见他的心跳,闻见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儿,心想原来这就是男人所谓的胸膛,我不觉脸红。可理性让我推开了他。

我结巴的说:“你。。。你干什么啊!”

“我们交往吧!虽然我们刚刚认识对彼此也不算多熟悉,我又不是本地人且又爱管闲事好打架。但是我喜欢你是真心的,是确定的。希望你能答应我,如果不答应我就天天骚扰你。”他无赖的说。我没有回答他,只是告诉他让自己想想(事实心里已经默认了,爱对我而言就这样美好。)我们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一起去逛街,去游乐场玩所有情侣会去的地方只是多了书店。

在书店里,书架上满是各种各样的文化餐,我们游走在其间。偶然发现他好像特别喜欢《新蕾》,手里拿着送我同期的本认真的看着。时不时还讲里面的故事给我听。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新蕾》,他笑而不答,只是说是一本幸运书。

在有他的日子里,我总觉得是那样的开心,就连眉毛都不由的跳着欢快的舞蹈。同学们也纷纷说我变了,变的爱美了,变的有些喜怒无常了,我自己也这么觉得。恋爱就好像是营养剂,有的时候会是那样的美好,没有的时候不会死却会让你身心憔悴。

在每天放学,校门口都会见到他身影。在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并肩去书店。这儿就如我们的约会场所,店员见我们都乐呵呵的。傍晚,我们骑着“小毛驴”一起漫步夕阳的余光下。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会彼此凑到耳边窃窃私语,会用两根吸管喝着一杯奶茶,会塞着耳机听着同一个MP3放出的同一首歌,这样的日子真的很惬意!

初吻,我们在学校操场上发生的。有一天晚上他来接我说不想那么早回家想参观我们的学校。所以我就带着他进去了。在操场上兜了几圈,他深情的看着我。我有些不知所措,特别害羞,把头低的不能再低了。他轻轻地捧起我的脸……他的唇很软,齿间有着淡淡的烟草香。如此的近,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脸上毛孔,还有那精致的五官。他牵着我的手对我说我就是他的《新蕾》,在没有出版下一期的时候会痴痴地等,每天都会跑去问什么可以到货;当看到了时候又想着不能一下看完,不然又要等了。就如小孩子喜欢牛奶糖一样,有了一块要慢慢的吃,吃完了又盼望着妈妈快点给买。那时候的我,心里想他就是我今生的一切,也相信他会和我有着相同的信念。

但是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出现,仿佛从我的世界里蒸发了,就如机器一样停止了工作。我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哐啷”一声,如透明的玻璃杯摔得粉碎。我疯了似地把大街找他,可是都不见他的踪影。整整一个月,我把自己关在房里整整一个月,我不上课,不吃饭,不去想我们的事情告诉自己这是一场梦。现在梦醒了,我也应该回到正常的生活了。至于他就让他消逝在我的心里吧。我知道老妈很担心我,在这一个月里我会时不时的会感觉老妈就在门外。她知道我心中的痛,当我打开门的那一刹那,我擦掉脸上的泪水,却发现老妈脸上多了一丝憔悴,我告诉她我没事了。我笑着照常去学校,去那些我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我努力让自己回到原来的生活。可是每期的《新蕾》我还是会去买,好像是着了魔似的。我心里在想我真的把它忘记了吗?我应该把它忘记,只有这样我才能回到最初的自己。

日子就这样的过着,有些惊喜又有些失落。转眼的时间我毕业了,看着书柜里那一本本《新蕾》,心也淡然了。唯一的遗憾是不知他离开的原因。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他的邮包,是同一期的《新蕾》。打开,上面写着:“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唐?李煜《长相思》我不禁哽咽。原来他是和我一样的,肯定是中间出了什么事情。心里不时感觉有些不安,我不能做什么,唯有能做的就是等。我等他再次出现,等他来找我说明原因,等他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让他无奈的离开我,等他……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等到他,感觉自己特别的傻。就像以前痴情女子等待微服出巡的皇帝一样,一把扇子或是一块玉佩就能让她们付出宝贵的青春,直到死还不能瞑目。而我呢?一本《新蕾》就把我的心暴漏在这刺眼的阳光下,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青春殇,无药医,心以好,痕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