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的情迷

恭喜你 短篇 倾城之恋 2009-09-10 18:27 责任编辑:赵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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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林安朵,在懵懂悸动的年龄喜欢一个人,又在初识情事的岁月爱过一个男人,两段感情都无果而终,成为诗意的情迷的过去。看罢文,想说一句:只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才是完美的爱情!小说行文流畅,人物心理灵动。

我叫林安朵,今年二十岁。

长春的风异常的干燥,小瞳从远处飘了过来并且用尽全身力气推开图书馆那扇沉重的大门:“你怎么不进去啊?这么大的风……”我笑笑,接过她手上温热的炒饭,门关上的时候风裹着燥热被隔在外面,图书馆前的一排松树张牙舞爪想要朝我扑来。

“你今天没有去上课哦?”“嗯。”

小瞳自顾自地走在前面,我默默的跟在她身后,目的地是二楼的期刊室,我看那里落满灰的过期诗刊,小瞳陪我,解决午饭,然后看最新的各种《瑞丽》,她曾经说我如果再这样下去迟早变成带着酒瓶底的老学究,我不置可否。她还说老的旧的就应该抛弃,要全力提升追逐新鲜和潮流的脚步以避免自己被滚滚而来的×0后大军踩得粉碎。说完后突然回头用无比惊异的眼光注视我5秒钟然后手抚胸口叹着气说:“哎呀,我忘记你也是90后。唉,可怜的孩子。”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弄懂可怜一说从何而来。

只是旧的,是抛弃不了的。

part1诗意

今天是我离开他,一年零十一个月的日子。

他,黎默,所有启中女生心目中的帅气王子,大我一月零十三天,占据我花季雨季以及梦季所有青春时光的男生。像一团纯净无暇的白光,现时依然盘踞在我的心头,缓缓蒸腾着我对他的执恋。

他喜欢篮球喜欢死神喜欢psp,会弹钢琴会弹吉他会唱动人的情歌,能把一件白衬衣穿的姿态万千,能用稀奇古怪的文字铺满整张纸,能拿着我写给他的信说不好意思我看不懂。他能用闪着月亮般柔和光芒的微笑看我疯狂的喜欢他,三年。

启中有一到秋天就变得通红的爬山虎,南楼西侧的长廊铺天盖地满是这种生物,每天早晨我最后一个走出寝室楼,顶着随意梳起的马尾和惺忪的睡眼,站在车棚旁的水池边,五分钟以后黎默推着车出现,从来没有过误差。

“早啊。”我傻笑。

“你比我更早哦。早上天挺冷的,也不怕冻着。”

“我习惯早期做运动,怎样,你有意见?”一贯的作风:装傻蒙混。

“呵,我哪敢。”他也总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躲避过我的疯狂:不予理视。

穿过长廊,绕过石桌和石椅,前面就是南楼的后门,进门左拐,一楼最尽头一间就是我们的教室。

是的,我和黎默同班,而且,他就坐在我的右手边。

只不过,隔着一个过道的距离。

我注视着他的背影,白衬衣,左手插进口袋,黑色的书包轻轻挂在左肩,右手拿着校服外套,随意甩在肩头,头发微微发黄,早晨的太阳出奇地会审美,毫不犹豫地又给它镀上一层金色。“知道吗,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阿波罗。”

前方的“背影”突然回头,疾走两步,面含焦色地摸摸我的刘海说:“诶,记得你昨天说胃疼,好点没?”我就那样呆立着不动,整个世界仿佛以我俩为圆心,瞬间扩散成黑暗,而他的掌心是彼时照亮我的唯一光源。“好多……”“了”字还没有说出口,他迅速地收回放在我额上的手,微微一笑,吹着口哨走了。同时还有一个即使被压抑着却也清楚地灌进我耳朵的声音:

“她就是林安朵?”

“真是……一副贱到骨头里的样子!真不知道黎默是怎么看上她的。”

呵,精致的妆容轻快地吐出这样一句话,像冬眠的蛇的信子,在冷燥的空气里打了个转,嘶嘶地又收了回去,精准、迅猛,挑动所有人一起笑,用一种特别的声音,轻飘飘的,却可以凝在空气中经久不散,一层一层被扯开,铺展,漫天漫地。早上的风确实挺凉,我打了个哆嗦走进南楼,突然,怔了一下,他……还记得我昨天说胃疼……”

“林安朵!你可不可以再晚一点来?”老张的声音从走廊尽头夹杂着杀气滚滚而来,大喊一声不妙:“死黎默,哪天能早点起床啊?”

没错,那时的我每天在水池那里等黎默来然后一起进教室,确切的说,让他先进教室,然后勇敢的接受老张每天的例行晨训。

“你就是个疯子!”李洋说。

追求我三次均以失败告终后,李洋成了我最好的哥们。他无数次的冲我说过喊过甚至咆哮过这句话。在我接受完老张的晨训后,在我冒雨穿过两条街买早餐后,在我逃课去书店买回新上市的《悲伤》后,在我用两个月时间买了一大盒各种蓝色的礼物后,在我逃晚自习翻墙去看市里的文艺晚会后……

当然这些都和黎默有关。

我一辈子都会记得那次晚会。

t在预见了我逃晚自习并翻墙并在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人跑那么远去看一场没有巨星没有豪华大礼什么都没有的小晚会,还拖着没退烧的身体的计划后,曾经无数次的劝说过威胁过甚至以死相逼过。结果那天自习,老师点过名走进二楼的休息室后我还是照计划从后门溜走了,班长无奈的看了我一眼,t说:“你就贱吧!”

露天,不大的舞台,布置得并不华丽,其实只不过是为了配合市电台关于中学生生活的新节目随意办的一场互动小晚会。主持是黎默,和电台的美女主播清风。忘了说,黎叔叔是电台的一号男主播,所以黎默继承了近乎完美的嗓音,再加上从外婆那里承袭来的纯正的俄罗斯血统,186公分的完美身高和帅气外表,自然在男主持的甄选中借由伟大老爸的手被推上了第一的位置。也是,完美得那样无暇。

还在准备中,观众没有几个,我走到第一排的位置,这样能比较近距离的看到他了吧,可,我不想看到他无视我存在时候眼里闪动的光,无论那是怜惜抑或冷漠。第一排右边最角落的位置,我静静的坐下,看到他从舞台急速穿过,依旧白衬衫,也只有他才能将它穿得与众不同。我的黎默。

晚会无惊无险的结束,我晃了晃不知道是因为发烧还是因为副市长那篇裹脚布一样的结束词越发昏沉的脑袋,看看手表准备赶回去接受自习前的点名。

“林安朵!”有人叫我?黎默的声音!不可能,发烧烧糊涂了吧。

“喂!林安朵!你逃自习来看我主持啊?真够意思!不过我说你坐在那么偏的地方能看清楚吗?”我不可思议的回头,果真是他。他看到我了!

“哦,还好……”他越走越近,妆还没有卸,浓浓的香味,刺鼻。我原本昏沉的脑袋被这个味道一刺激,晕的更厉害了。

“她就是我总跟你说的林安朵,我的好哥们。”恍惚中黎默身边变戏法似地出现了一个女生,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了起来,不知怎么我就想起了聂小倩,然后我冲她咧开嘴笑了笑。“你好,我是一中零班的海韵。总听黎默提起你,一直都想认识下,今天能见到你真是很开心呢。”这声音能恶心死人了都,干嘛笑成那样啊?居然还挽着黎默的胳膊!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妖精?

后来好像黎默说她还没有吃饭,于是我们一起去了烧烤城,我和黎默拼酒,那个海什么的好像一边替黎默夹着菜一边不住地看向我,估计她很想问一句我为什么那么能喝。再后来黎默送她回家,我摸黑翻墙回了学校,好不容易找到寝室楼在哪里就蹲在路边大吐特吐,吐完之后脚软站不起来索性就坐在地上不动弹,不知道多久之后听到了晚自习结束的音乐声然后看见手机屏幕上亮起来t的名字,接通后说了句我在楼下了就晕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天灰蒙蒙阴沉沉的,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墙上那张海报,那是去年圣诞和黎默一起逛街时买的,杰伦穿一件蓝色的上衣,歪着头眯着眼睛坏坏的笑,一贯的表情。眼睛闪着亮光像黎默笑起来的样子,我想伸手摸一下,发现自己浑身酸痛动也动不了,翻了个身,痛得龇牙咧嘴,恰好看见推门进来的t。

“起这么早,难得啊。诶,其他人呢?”我揉揉发酸的眼睛坐了起来,全身立刻像散了架似的疼,我咬紧牙忍着,要是让这个死丫头看出来了还不一定怎么笑话我呢。

t没出声,我奇怪的看着她,这可不是她的风格啊,她如果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向我还比较能接受。

“怎么不说话啊?”t走到桌前放下饭盒,背对着我倒开水。“都去上晚自习了,我替你请过假了。”晚自习?她的意思是我已经睡了将近24个小时?头又疼了,我只记得昨天好像去看了个晚会,然后……

“海韵是吗?一中文科零班的海韵。我早上问过黎默了。”t的声音有点沙哑,我听得出来她在哽咽,她转身看着我,眼圈红红的,哭过。

海韵,是的。我想起来了,昨晚是有个叫这个名字的生物,一直附着在黎默身上,笑话,她以为她是谁啊,黎默的女朋友?

“黎默承认了,说是他女朋友,交往很久了,还说,一直都把你当好朋友好哥们,如果伤害了你,请你原谅。”我又头疼了,耳朵嗡嗡的响,t举起饭盒想递给我,糖醋小排冒着热气,我胃里一阵阵的泛酸。“安朵,听我的话吧,为这样一个人真的不值得。”

“哦。哎,今早的物理课作业老康收没收啊?没收的话把你的拿来我抄……”

“哐当”饭盒被摔在了地上,菜撒得满地,溅在我的球鞋上星星点点的暗红,我怔怔的看着,暗红的圆点周围好像升腾起白气,一点点晕开……

“林安朵!你能不能停一停!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糟蹋你自己?你知不知道昨天晚上你醉得一塌糊涂晕倒在寝室楼下?你知不知道今天早上那个男人是怎么若无其事的问我你为什么没去上课?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犯贱什么都换不来啊?黎默要是能看上你他早就看上了,你醒醒吧!你这么辈子都只能是他的同学朋友最好不过是好哥们,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上你的,这辈子包括下辈子都不可能!你要是这么喜欢犯贱你就继续吧!总有你后悔的一天!到时候不要抱着我哭!”t咆哮完这些就摔门而去。

我重又躺倒在床上,杰伦看着我笑。笑着好,多帅气。

如果还回忆得起来的话,那之后的我应该就那样静静地躺在床上,然后觉得意识脱离了自己飘荡在空中,我就那样看着那些叫做时光的东西像河水一样从我身上流过,漂浮着的树叶,草根,空玻璃瓶,就一起那样漂走,说似水流年真的没有错。因为流年,的确似水。

已经十月底了,秋风瑟瑟,启中终于还是搬迁了,新校址在很远的开发区,教学区和生活区被一条宽阔的马路隔开,食堂,寝室楼,安排的规整统一。我每天从东门进沿一条小路直直地走到教学楼。走读的同学从西门进来,第一栋楼就是教学楼,很近,不用再走,停车就在地下室,更近,所有人都觉得这项设计很人性化,包括黎默。当然,也包括我。

七个多月以后就是所有人都记得的日子,那一年的高考。高考的第一天,也是我18岁生日,还算比较重要的生日,理所应当地受到各种礼物,也有黎默的一份,小小的蓝色的盒子。

两天,伴着燥热的天气答完了洋洋自得的语文卷乱七八糟的数学卷还算凑合的英语卷以及不知所云的理综卷,所有人在那一天下午奔出教室,大街小巷都是骑着单车横冲直撞的少年,我把那个蓝色的小盒锁进抽屉,填志愿,报了离家最远的地方。

再之后,我往北,他向南。

18岁的青春何以收场,恰当的时候可以先说声再见,毕竟是我以乖张的性情自导自演着一场无关别人的戏,没有必要给谁负累,曾经纯粹张扬的喜欢过,心无旁骛的追逐过,或许我的青春正是从那时开始,谁又知道,关于那些葱茏岁月里青绿色的过往……

part2情迷

如果我叫喊,谁将在天使的序列中听到我,即使他们之中有一位突然把我拥到他胸前,我也将在他那强大的存在的力量中,消失。

——杜诺伊哀歌

黎默并不是存在在幻想中的角色,只不过我已经离开。如果你觉得还有些什么一定是印刻在我的过往中的,也就只有纯白色的衬衫迎风翻滚,还有,那个锁在我抽屉里的蓝色盒子。

初入大学,满眼新奇,左不过是更大的院子,更自由的环境,却因了鸟儿出笼般的欢欣心情大大的与众不同,志愿表里固执地填了离家最远的一所城市,年均温不到5度,却冷,可以冷到极致,热,也可以热到极致。大风肆意吹,大雨肆意下,我需要这样一个骨子里狂躁的城市来契合我埋藏了这么久的情绪。一种难以言状的情绪。

大学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上课,自习,社团,学生会,我和其他忙碌的人一样的忙碌。大二之后,我在酒吧唱夜场。1724,怀旧风格的一间酒吧,距离我的学校40分钟车程,每个周末晚六点我会背着那把酒红色的吉他准时出现在那里,酒吧的老板是个中年男子,温文儒雅,总是有笑容挂在脸上,对我格外关照,所以我也乐得随性而为,一首一首的弹一首一首的唱,简单的校园民谣意外的受欢迎。

高考完的假期,那天路过乐器行,看见了那把吉他,酒红色不规则的琴身,压抑着的欲望,是想要喷薄的那一种。只一眼就爱上了它,固执的要自己学,却也终于小有所成,不远千里把它带在我身边又恰好在学校附近看见酒吧的招聘信息,只为能有个地方有段时间可以让我安安静静的弹弹唱唱,没想到意外的被录用。

“吉他是让人哀伤的乐器。”我初次见古伊,他便说过这句话,记得是长春秋风正瑟瑟的时候,傍晚的酒吧并没有多少人,我低头调着弦,信手弹着《那些花儿》,他推门,裹着一阵风和落叶进来站在我逆光的视线里,我抬头拨开垂下的长发,他轻轻的吐出那句话移步到吧台,古铜的肤色棱角分明,狭长的眼微微眯着,额前的头发倔强的向前翘,我看清他的侧脸,恍惚。

那是我初识黎默4年的日子,在我离开他,快要一年的时候。

古伊,大我4岁,也在1724驻唱,我之后那一场,夜半之时,灯初上情正迷,狂野躁动的音律才比较切合酒吧的嘈杂,所以他唱摇滚。

那天8点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学校,我想听一听,那个人是如何用让人哀伤的吉他弹奏颓靡的乐章,我还想要知道,说出那样话的声音是如何撕心裂肺的摇滚。

后来我总在想,如果那天我弹完最后一个音就转身离开,带着我的吉他推开1724的木门,那么我,我们,会不会不会步入到这样一个境况开启这样的一扇门?

可如果只是如果,我没有走,听完了一曲,古伊走下台说:“孩子,你还在啊?”一切就不一样了。

我爱上了他。小心翼翼。

于是每个周末的晚上我不再是自己唱完后就匆匆离去,1724角落的红色沙发,总有我看向他的眼神流转,黎默之后我不再说喜欢,就像严冬过后的冻土异常坚硬,亲手锁死我的心,或者也许能轻易说出口的永远不会被珍惜,那又何苦,不如就让它埋藏心里好了。只是古伊,像春风……

一般说来,古伊都会送我回学校,“我肯定不可能让你一个人回学校对不对?”于是我假想所有潜藏在这句之后的情愫都是关于我自定义的那个喜欢,内心雀跃表作欣然的接受,周末的夜色从此满是闪烁的星光。

只是我忘了在自我揣测的同时添进现实的粉芥于是被自以为是的病毒顽强的侵入,从前那个扎着马尾没心没肺会站在清晨微冷的水池边榆树下等自己喜欢的男生一起进教室的林安朵,已经死了,再或者说已经和那个小盒子一起被锁在了我书桌的抽屉里。

我欣喜的以为古伊也是喜欢我的。每一次送我回学校的路上坚持走在左边,每一次在寝室楼下微笑着说要看我先进去自己再走,每一次睡前的短信说晚安好梦。

熬夜的晚上醒着陪我直到收到我的短信只为说一声“早睡孩子”,受到委屈时躲在走廊尽头打电话给他会一直陪我说话无论多久。

godworks,我想这一定都是上天的安排,18岁的成人礼到现在才如此隆重的出现,也许是我对黎默疯狂的喜欢验证了我并非视感情为儿戏的肤浅之人,好女孩一生只能爱一个人,于是我轻轻将我对黎默的喜欢像那个小盒子一般锁在心底一间小小的屋子,然后决定爱上古伊。

爱上他,并且确定他是我唯一想要爱的人,现在,以及未来。

很多人,他们虽然有着不同的外貌智力背景,但都不过是一束光照耀下的粉尘,茫茫地朝着既定的轨道飞滚而去,他们的未来是能够模糊预知的,而古伊不同,在他的身上看不到宿命的迹痕,他是座沉寂的火山,让人为他是否会爆发产生困惑,更为困惑的是,一旦爆发,那会是奇迹还是噩梦。而我,恰恰选择爱上这一个潜存着的噩梦……

周一到周五,我上课,早起,晨读,去图书馆,去实验室,去所有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去的地方,长长的头发遮住耳机,随时随地的听歌,所有他唱过的歌全部找来听一遍,心不在焉的做着所有功课,和所有人交谈用一样的语气一样的姿态,不关心不该关心的,也不关心应该关心的,因为我觉得爱上他的时刻开始我的我生活就只注定了为他书写。在学校的生活是安静恬然的我,做给所有人看的样子,不再随意答应大家周末的邀请,不再对所有男生一样的好一样的心无芥蒂,因为我确定我会是古伊的人了,这么笃定,这么坚持的信念让我觉得对任何一个男生状似暧昧的举止都是在犯罪,我要腾出一整颗心来预留给他的位置,耳机里不断传来的声音是属于他的,也将会是属于我,属于我们的声音。于是我在偌大的校园中一个人漫步,游离恍惚着,在他的声音中……

我从秋风瑟瑟听到春暖花开,摇滚特有的质感钝钝的敲击我的心,将所有少女时代的柔软纷纷敲碎,重新打造出一颗异常勇敢和坚定执著的心。

花开好的时候,黎默的20岁生日。只是自从离开他到了这个极北的城市,我就已经做了决定,不如不见,如此便可不再相忆。更何况春节回家我找出了那个盒子,看到两颗闪着蓝色光芒的水滴和一张字条:

安朵:

你是个好女孩,遇见真正值得你爱的人请把这个交给他,让他替我给你戴上,因为这副耳环里有我对你最深的感情和最真的祝福。

请记得幸福。

“生日快乐。”四个字的短信结束。我发信息给古伊:我喜欢你。我还不太敢直接说那个神圣的字眼,因为我知道自己还需要留有一点矜持,我不认为这是表白,我只是在陈述,陈述一个一直存在的并且我们也心知肚明的真理。

“我知道啊。”古伊很快的回复,我一个人对着手机傻笑,我的爱情,就这样从四个字结束又从另外的四个字开始,明天开始,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第二天周六,我早早的去了1724,古伊果然在,每一次固定的位置,红色的沙发,他亮闪闪的眼睛在对我笑,我抱了抱吉他朝他走过去,那时候,怀着和所有在童话般的美梦中无数次期盼过水晶鞋和王子的cinderella一样的奔赴幸福的心情。

“今天来这么早啊?”我轻轻的问。

“恩,有话想对你说。”

我心里暗暗一笑:“恩,说吧。”

“我其实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好……”原来,外表坚毅唱着摇滚的男生也会有害羞的时候,我抬头微笑着看着他,“对不起,如果让你有什么误会的话,请原谅……”说完摸摸我的刘海转身走出酒吧。

我一个字一个字的回忆刚才他说出的话,一字一字的翻译成我听得懂的语言,误会……他是说误会,我误会?我误会!他是说我误会了自己喜欢他还是误会了他喜欢我?等等,我还有百分之零点一的理智在,误会,他说了误会……

他还说对不起,他没有再说孩子,没有再微笑,没有,再解释什么,就离开了……

那天的记忆直到现在依旧只是空白,我什么也不记得,接下来的一周我没有去上课,因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自以为是的表演着幸福的样子给所有人看,结果我的男主角在还没来得及开始的时候告诉我他不要这个角色。生生的撕碎我设计的美好图画。我删除一条条的短信,一张张照片,一页页他写给我的吉他谱。

然后开始回忆,和反思。

第一次相见我就告诉自己我爱上他,于是自己被操控着向这个方向不断发展,他的微笑他的声音他的晚安好梦是无意间传送给我的助燃剂,我只不过做了白痴的自焚者。就是这样。后来的后来,我打过一个电话给他,接通的瞬间,听到一个甜腻的女声:“怎么又是那个贱人?你不是说已经和她讲清楚了吗?”

“贱人”这个称谓在很早很早的时候我也曾经听到过,只是没有想到再一次被人这样称呼,实在如此这般狼狈的时刻。

去年秋天那场风吹散了了我一直坚持的清醒的心,当他裹着风和落叶走进1724的时候,我开始沉睡,用一个午后的时间经历了这些不可弥补的错误和忧伤,睡梦中我固执的以为播撒在花季的那颗种子可以开在这个极北的城市,我以为我无欲无求无怨无悔的爱情可以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曾经的日子和古伊在一起,哪怕只是静静地走在夜半无人的小路上,我也会觉得昏黄的路灯散发的是五彩的光晕,只是梦醒后的这个黎明我才看到,他转身的那一刹那,所有的时光都褪化成黑白。

我们各自转身走向俗事的道路,但你可知道,那都是身后事了……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我并不是有妖冶面孔却心如蛇蝎的女人,我不会诅咒你一生不再拥有幸福,爱玲说:因为爱过,所以慈悲。我还爱着你,只是透过其他人其他爱情。既然我不能在你怀里,那么就让你永远住在我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古伊,祈福与于你,愿各自安好。

part3诗意的情迷

暖风吹过六月的天,我过完了二十岁的生日,上课,吃放,好好睡觉。吉他斜靠在书柜边,偶尔自己弹来听听,我还是习惯不了摇滚嘈杂繁复的风格,依然清新舒缓地校园民谣,依然低头安静的弹。

人生一趟,不过弹指一挥,我在懵懂悸动的年龄喜欢过一个少年,又在初识情事的岁月爱上过一个男人,后来爱不到了,便这样悲伤的蜕变成了喜欢,藏在心里,多少年后,会发现无数的感情不撕自碎,因了没有我真心的出席,从未完整便不需要撕碎。也许我会开始怀念,那个撕碎你照片的夜晚,我会羡慕那时的自己还有完整的幸福可以撕碎。

但也只是羡慕而不是后悔,我笃定的以为所有发生过给过我哪怕一秒钟迎接幸福的欢欣有,都是值得感恩和铭记的。

明天开始走向21岁的人生,王小波说: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我说,二十岁以后的人生,我只有一个希望。想要不再爱,因为经历过如此诗意的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