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身在此地
小说条例清晰,语言朴实,耐人寻味。以校园为背景,读完之后仿佛也让人回到校园那种单纯的时光,问好作者,希望有更多的佳作!
青春不过是灰色城堡里的一座美丽的坟墓,你我就是墓的主人。
那里我们可以快乐的死亡,也可以痛苦的活着。
这些故事如果记得,我宁愿痛苦着死去。
——类似题记的东西
正午的阳光灿烂的有些妖艳,我像一只冬眠后的熊,揉揉灰肿的眼睛在窝里懒懒地坐起。经过几分钟的痛苦挣扎,决定暂时还是不起床,因为老莫没起来,因为眠眠没起来,因为的卢也没起来。忘了,的卢已经不在了,在上个烂漫的夏天,这小子和某只没什么姿色的母狗私奔了。的卢是我养过的一只没什么良心的小京巴。决定了,就赖到有一个人醒来再起床,虽然我已在床上清醒地躺了12小时。
可我一般都是不怎么守信用的,哪怕是前一秒答应过的事,反悔不眨眼。不是因为不想守信用,而是因为计划实在跟不上变化。于是在老莫眠眠醒来以前,我还是下床了,迈着很轻很轻的带着负罪感的步子。
实在太饿了,顾不上洗漱就出门。为了满足吃喝拉撒的需求,很多事情可以忽略,比如说刷牙洗脸,比如上课,这是我在大学学会的好习惯。出15栋大门的时候,宿管很邪恶地对我笑个不停,我报之以同样邪恶的笑。虽然我们之间很清白,清白的和大学女生的贞操一样。但是我就是觉得宿管笑的邪恶,虽然他的有偿服务确实很周到。
三月的阳光明晃晃的,像匕首一样刺进我的眼,有些隐隐的痛,而我突然有种重见天日的喜悦。看着搔首弄姿挥舞着新叶的草树,恍然醒悟当下已是恋爱的季节了,怪不得5点钟蛟湖里的鹅就开始叫个不停。路上见到好多对搂搂抱抱恩恩爱爱的情侣。感觉就像一个单生汉突然闯进了言情剧的片场,尴尬死了。但定神一想,这不能怨单生汉唐突,要怪就怪那些孩子气的情侣们公德意识薄弱,还有这该死的天气:fuckingtheholysky!
可这个时候,竟然会想起唐QQ来。有多久没见了?3个月还是半年?不记得了。只记得她喜欢唱歌,唱伤感的情歌。也不知道是歌伤感还是人伤感。遗憾的是,每次听她唱歌都是KTV里。和所有女孩一样,QQ总有抒不完的情唱不完的歌,所以我都把麦权完全交给她。其实我很想告诉她,她握着麦克风撕心裂肺地唱的时候是最可怜的,但是一点都不可爱。我是很佩服这些麦霸女生的惊人记忆力的,那么长的词可以一字不落的记下,虽然单词都背不出。我唯一记得全歌词的一首歌是灵云乐队的《Forever》。我记性是很烂的,但是这首歌从初中听到大学听了7年多,所以还是勉强记住了。可惜的是,在QQ面前我从来没有唱过这首歌。
不能找个我爱的男朋友,也要找个有钱的。这是QQ的QQ签名。看到这话时,我立马对她没了想法。有感觉没想法是很残酷的,而且涉及感情的残酷都是双向的。在故事开始前结束伤痛能少一点就少一点吧。拿苦读了那么多年书得来的自由恋掉爱掉,未必就是值得的吧。这时候,我注意到蛟湖边的一树樱花,风雨过后已经零落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嶙峋突兀的骨骼还保持着佶屈的姿势,一如垂死的爱情。风花雪月都是弱不禁风的,而爱情这东西也是可有可无的。
奇怪的是有些人说不想见,就真的见不到了。没有刻意闪躲,只是改动了一下生物钟,小小校园里的两只蚂蚁走失以后就无缘再见了。有些人相请不如偶遇,有些事情心诚则灵。偶尔感觉到了那个人存在的气息,当做陌生人就好了。世界那么大,天亮之后,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
我望着樱花树出神的时候,一个嗲嗲的声音在身后喊我的名字。那声音一听就是吊带了,QQ的闺友,属于那种比较愁嫁的女生,所以这厢林花才谢了春红,她那厢就裙裾飘飘了。
诶,睹物思人么?孩子。她煞有介事地问。
恩,偶尔发春有益健康。我循规蹈矩地答。
哟哟哟......
吊带姐姐您貌似很得意?冬天过完直接就夏天了?
呵呵,天气太暖了啊,没办法的啊。她讪讪地说。
是哦,这天真是热的没话说了,那些还穿羽绒服的鸟就是迟钝,换了两季都不晓得蜕皮。
好啦,别挤兑我了,你是一个人去吃饭么?她微醺着脸说。
恩,是的。一个人可以专心致志的吃,利于消化。我并不讨厌吊带,只是这些天就想一个人呆着,“避乌及屋”吧。感情的包袱里太重了,人生就剽悍不起来了。与其假惺惺地相濡以沫,毋宁一人独占一园春。
恩,不废话了,保重吧,拜了。
我本想谢她的,为什么要谢她也不清楚。可她走的太快了,也许反应太慢的是我吧,意识都停在她最后那一句话里。她那是在安慰我么?她眼里分明有同情和施与的快乐颜色…QQ说的很对,我的喜怒哀乐都是写在脸上的,连吊带都看得出呐。
一辆救护车车停在食堂门口,刻意在此守候吃饱的肥虫们来献血,但肥虫们即不是傻子也没什么觉悟,所以生意惨淡。可这不意味着敬爱的白大褂们就能清闲了。那位春风得意的男医生正忙着和几个年轻的女护士打情骂俏,另一位女医生在则专心致志地鼓捣手机。
两次从他们的摊位走过,都没见他们的生意有什么起色,却不禁想起了为了所谓的爱情不惜痛宰兄弟的老莫。谈一场高质量的恋爱可是相当烧钱的,总不能一直在精神享受中飘飘欲仙吧,只谈精神恋爱的那是柏拉图,很容易犯错误的,所以需要物质享受在恰当的时候拿着黄牌吹着黑哨窜出来提醒:你们还是很单纯的。当初老莫可是叫嚣着即使卖血搬砖也要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但他也只是口头上这么说,而且前提是在榨干了兄弟们最后一滴血汗以后…于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寝室就被老莫一人的幸福拖垮了。最令人气愤的是老莫得了银子还卖乖,在他女友面前为了表现自己的风度而不给我们任何脸面。从来都是我们先和他打招呼,而他只拿眼角回应一下。
饭后该是运动时间了。今天天气好得太不象话了,我只好很违心地擅自把下午的课改成了体育课。一周有两节课是万万不能翘的,一节是外教乔纳僧的口语课,还有一节是谭金刚的体育课。他们的课不能逃是因为实在太熟悉了,离朋友的关系很近了。而金刚的体育还有必要加上,因为小日子有时过得实在太憋屈了,倒不如在球场上撒野舒服。
到了操场上,我600度的眼睛一下就锁定了子路的身影,因为他是QQ的同班同学,而且还是好朋友。子路是敌是友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欣赏他的球技,球场上他虽是爱将,但可惜是没什么团队意识的鸡肋。而以前看到他和QQ在一起说笑的时候,我心里总会酸酸的,这种感觉如今也已经淡忘了吧。子路我也很久没见过了。告别一个人,就像关上了一扇窗子,同时也告别了一个世界。
我心事重重地上前和子路打招呼,子路也遮遮掩掩地回应:
诶,暴力男,好久不见啦。
子路在球场上从来都是这样称呼我的,因为我的踢法比较简单暴力,就是永无止境地奔跑加速,寻找空挡,给予致命一击,和因扎吉一个路子的,属于苦力型劳模球员。而子路喜欢像齐达内一样粘球,在人群中潇洒舞蹈然后玩火自焚。我一直以为子路QQ都是小孩子,因为他们还太爱炫耀,活的太自我了。这也许是我们性格上的隔阂吧。那好吧,你们有你们的性格,我也有我的快乐。拿足球来说,这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事业,一个好球员,是可以把10个弱小的队友整合成一支强大的球队的人,比如说我这样的。足球的乐趣不在进球,而在比赛的含金量。伟大的进球可以靠伟大的球员灵光一现完成,而比赛胜负往往不是那些伟大球员的个人意志可以左右的,这看的是整支队伍的凝聚力。这道理,很多人在球场上厮磨了十几年都不晓得,真是悲哀。
恩,天气好的时候,我们要抓紧时间裸奔。我敷衍着应答。
那场上再见吧,我目前状态低迷。你冬训的怎么样了?
恩,托你的福,长了十斤膘。
呃,看出来了。话说,堂花最近换了发型,你鉴赏过没有?
食堂三楼鼎食轩卖盖浇饭的女孩就是子路口中的堂花。上学期子路不知哪里来的好精神,把学校4个食堂的饭菜尝了个遍。当然,他此番作为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了,那就是发掘一株堂花再细心浇灌之。最后入他法眼的二位是西区食堂收银堂花和鼎食轩的盖浇饭堂花,两位在我看来都是形象气质俱佳的小极品美人,误入庖厨间一去十二年,一时不好定夺优劣。于是集思广益,把选择权交给广大同学,最后鼎食轩的堂花以极小的优势摘得总堂花后冠。我对这事的热情早过去了,没想到子路还心悸依然。但子路也只有远观的份了,因为堂花的白金戒指带在让了男生望而却步的那只手指上。其实我早就分析过,人家也许只是不想节外生枝带着玩的,可子路固执地认为堂花肯定是有主的人儿了,自己只有在梦里松土的分了。
唔?是么,剪了波波头么?
去你的波波头,人家那么有气质,怎么可能弄那个脑残发型......
这时候,谭金刚跑来喊人踢球了。于是两拨人马排好阵势,空气里也似乎有了点战场上的硝烟气味。但我是知道场上摩拳擦掌的这群人的底细的:包括教练谭金刚,包括子路,也包括我自己都是足球的门外汉,所以我是报着过家家的心情来踢球的。果然,开踢以后,大家的真实面目很快就暴露了。聊天的聊天,散步的散步,调笑的调笑,对骂的对骂。还有干脆坐地上开论坛的,无意间还听到这样一段对话:
我的愿望啊,就是要一个120平的厕所…
兄弟,你想太多了,那是公厕。
身兼裁判的谭金刚也很无奈,中国足球的式微也不是他的错,所以他可以悠然地掏出一份《体坛周报》来细细品读。教练的主要任务原来就是放羊,只要羊儿长得好,甭管是跳还是跑。众人的懒散举动很快就瓦解了我与子路等少数几个人的战斗欲望。出现这种局面对于想踢球的人来说是很凄惨的,虽然我早已知道了结局,但没料到这过程我一点汗都没出。踢球在大学校园是很不讨好的,看场外的观众就知道了。足球场边一般很少出现女性,除了卖票的大妈不时过来吆喝水瓶不能乱丢,还有某些球友自带的女友在场边半迷醉半煎熬。而有女生出现的比赛一般都不至于死气沉沉,大家都抓紧表现自己雄性野性的一面,也不论场外在地上画圈圈的是雷龙还是什么物件。足球也是需要激情的。这年头,踢球的人太稀罕了,想正儿八经地踢几脚球,简直难于上青天。难怪中国足球从起步开始就走上了下坡路,绝对不是叉腰肌和人种问题。我们只是喜欢足球的热闹,这种热爱和对麻将的感情是一样的——我们不是因为自己热爱才喜欢,而是为了寻找娱乐资料而叶公好龙。我们可以纸上谈兵口若悬河地高谈着世界杯调侃五大联赛,可以为某个球星代言的某条内裤争论的面红耳赤,但是我们不会屈尊去球场上驰骋奔跑。娱乐只是足球的运动的一种功能,而我们是把足球纯粹当作一种娱乐了,而且它的娱乐功能正在衰退,因为它不如篮球那样容易产生明星效应,也不如电脑游戏那样让每个人都参与。悲乎哀哉!球场上游走的一坨坨同学,他们意气风发侃侃而谈。此情此景,让我心感到一阵说不出的难过。子路也相当不爽了,脸气成了猪肝,用凶狠的目光扫射那些逃兵。
飞机场在我们学校附近。此时一架飞机正划破天宇,骄傲地排云直上。不知哪根筋坏了,子路突然捡起小红(一颗足球的昵称),使尽浑身力气,朝飞机怒射一脚。
子路,你想打飞机啊?我张大了嘴巴,幸灾乐祸地赞叹。
被你发现了,你看看,把飞机吓跑了,本来可以打下来的。
呃,貌似你把球射到看台顶上去了…我提醒子路,他的发泄方式还是会烧钱的,学校很抠,弄丢了球要三倍价钱赔偿,我就是前车之鉴。
子路无语了。
唉,得不偿失,得不偿失啊,年轻人,淡定,爷爷帮你取下来吧。我也不晓得哪根筋搭错了,只是觉得这好玩,刺激。而且子路是QQ身边的人,所以乐意为他上天入地赴汤蹈火。那看台大概也就三层楼高吧,摔不死人,顶多落一残疾。
你怎么上去...子路道出问题的关键。
找梯子呗,好像卖票大妈那有架梯子,应该就是上梁用的。
哦,这样。
于是两人蹑手蹑脚地搬来了梯子,架好,然后嘱咐子路扶好梯子。其实我这也是第一回爬梯子,多少有点心虚。子路是知道我的,特意叮嘱慢点小心,到了上面切勿恋战,找到小红就快点下来。我嘴上答应着,晓得,自有分寸。心里却说,难得有这么好玩的是事,不尽兴爷爷是不会下来滴,孩子你完全可以先去喝杯茶的。
我爬到天窗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这可吓了子路一大跳。
怎么啦,上不去么?
不是,一切OK。只是,我想问你,带了相机没?或者手机?
子路一听这话就怒了。
靠,踢球谁带那些东西,你当是观光旅游啊!
我无奈地耸耸肩。唉,看来又留不住我英勇的瞬间了。
话未说完,我已把头探出了天窗,然后抱怨道:真不晓得这窗口是怎么设计的,连个扶手都没有。子路在下面紧张地仰视我,见我身体离了梯子,只把双手撑在窗沿上,一发力人就蹦上去了。子路傻眼了,等我人完全上去以后,他小声地说,诶,你怎么不早说你练过体操?
我得意于子路的惊叹,留下一句很剽悍的话,然后扬长而去:
这都没见识过,说明你的童年相当不完整。
屋顶上积了厚厚的一层落叶,松叶柏枝枫叶混杂在一起,都风化成了土地的颜色,却尚未腐烂。一上来我就发现我很喜欢这里,从这里不仅可以看到操场的全部景观,还能看看好多好多翠绿的树,这让我感到安宁。而且除了偶尔低吟的风声和不绝于耳的鸟语,这没有过多的喧嚣。真后悔没带本小书上来午睡。
感慨完以后,我把闹腾的心强行按下,开始搜索小红的踪迹。仔细看才发现这小小的屋顶,居然藏了10多个球。小黄小白小黑…可是就是不见小红。我呼唤子路,发现好多球,可是没见着小红。几秒钟以后,子路微弱的声音才传上来:继续找。于是我沿着屋顶中线向外缘寻觅。屋顶是铁皮的,有些锈烂的地方会伸出一些锋利的棱角。我不是子路那种小脑比大脑大的人,所以该小心的时候就会小心。在屋顶最边缘的角落,我发现小红正藏匿在一堆落叶里头,于是一步一步地想它走去。我担心脚下的铁皮会塌掉,因为子路说我貌似长胖了十多斤。我想如果摔下去又会怎么样呢?无非校园里又多上演一出滑稽的丑剧,赖在网上的愚民们又有了一则新鲜的谈资:某大学生为出风头上房揭瓦,不慎摔成植物人…但是只有我知道,这一刻我是欢喜的,就为这屋顶的一帘风景和一袭安静。还好,过程并没有想象的惊险,我轻松地拿到小红,抛了下去。
任务完成,但我不准备那么快下去。午后的阳光把我的影子缩的很小,压在枯叶的尸体上,居然渐渐幻刻出的卢的样子,这让我不禁想起那些在天台上度过的无眠夜晚,那时的卢还陪伴在我身边。学院规定不能养宠物,所以我只能把的卢带到天台上放风。的卢平时是很安静的小狗狗,叫声和呼吸一样轻,腼腆如大一的女生。可是一到天台就立马野成了一条疯狗,尤其是有月亮的晚上还会对着月亮狂吠,就像冷藏很久的歌手重见天日的复出演唱会一样。一夜,有个学长喜欢的卢,给它灌了几口啤酒,它先是醉醺醺地打几个嗝,然后借着酒力吠的更欢了。眠眠是很怕的卢的,尤其怕的卢撕心裂肺的吠叫。可我知道,的卢这样是没有恶意的,它只是想尽情发泄一下吧。而当我觉得实在太吵的时候,就会把的卢放在比较高的护墙上,的卢怕高,一胆怯就不敢出声了。这时它就会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无限可怜地看着我。可是一着陆,它立刻原形毕露了,躲到水塔的缝隙里不出来。其实我是预备了说不完的话想说给的卢听的,可惜它不乐意,那就算了吧。后来的卢走丢了,那些话,只能说给夜风听了。
我记得,QQ也是喜欢的卢的,QQ淘气的时候,会把的卢捧的老高,然后威逼道:“的卢,你自己老实交待,我们两个谁比较可爱?”的卢一见QQ那纸老虎的表情就乖了,马上呜呜两声以示甘拜下风,然后QQ就会很满足地给它吃我的冰淇淋…曾经有段时间,我的梦想就是和QQ一起,再带着的卢一起环游世界。很可惜,这个梦想,已被遗忘在许久前的某个夜里了,现在重温,才觉得自己当时真是傻的可笑。QQ说,她是飞舞的阳光,骄傲温煦;而我是缤纷在黑夜里的月光,凄美凌厉。我们都要去追赶各自的云彩,欣赏一下告慰一番就好了,耽误久了,一辈子兴许就毁了。这番话我基本同意,只是我还不知道我的云彩是什么,所以挥手再见——再也不见。
子路的喊声从下面传来,这次我是听清楚了:
么么的,你在上面中邪啦?怎么还不下来…
上面风景好呐,你上来?
快死下来!不然我撤梯子了!
哦,你等等,还有一个球呐...
这时,又一架飞机从天空掠过,我拾起最后一颗足球,拔脚怒射...
下来以后,发现子路满头大汗的,样子真好笑。
好哇,我在上面幸苦,你倒好,自己先跑去洗桑拿了...
洗你个死人头,么么的,你上去那么久不下来,鬼晓得你在做什么。子路埋怨地说。对了,今晚我们班上开PARTY,你要不要来玩?
当然不要,我可是要发奋读书的,没空陪你们小孩子过家家。
随你了,爱来不来。子路臭臭地说,然后不等我,一个人把梯子扛走了。
我晓得,你是怕见到她。子路的背影轻轻地对我说。
我也知道。我轻轻地回答子路的背影。因为骄傲所以怯懦,因为挚爱所以离开,因为预见了故事的过程结局,所以不准备开始这个故事,即使结局未必如预言里的那样。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突然乌云密布,一道闪电划过阴霾的天,瓢泼大雨接踵而至。我也收起湿透的思绪,默默离开操场。我想,天气确实是和心情有关系的,不可以太抒情,总把老天感动的热泪盈眶不好。我的忧伤那么多,要是引发了洪灾就不好了。其实淋淋雨没什么不好的,增强抵抗力,而且,还可以让人清醒。
“诶,你是...”往寝室走的时候,一个撑伞路过的女孩突然转身喊我。
我急忙把不晓得飘忽到哪去的眼睛拉了回来,匆匆看她一眼,恍然大笑:“南粉北面!”这女孩是我在一家快餐店认识的,每次见她当班我都会多点几份,直到吃到肚子装不下。一回生二回熟,后来就慢慢聊起来了,一问竟然是同校的学姐,可惜聊了那么多会天,都不晓得她的名字,只好用那家店的招牌“南粉北面”来称呼。
你怎么可以这样喊我?不知道到名字也该叫学姐的呀。她走近我愤懑地说。
那时怎么晓得你真是我们学校的啊,以为你忽悠我呢。这时我们已经站在同一朵伞下了。
诶,我那时连班级学号都报给你了好吧,你没有理由怀疑我的。
哦,那我给您赔不是了。您这厢是上哪去啊?
自习,大学玩了三年多,是时候读读书了。
哦?那你还会去店里么?我有些茫然,因为她的回答触到了我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
不晓得嘞,缺钱买化妆品了就去吧。她笑盈盈地说,我怎么看也觉得她不像学姐,这表情明明就是菜鸟学妹使用的么,装嫩果然很流行的。
好吧,那以后我再也不去“南粉北面”了,你都不在那了,吃着没意思。
呵呵,好哇,敢情你是为我才去那家店吃的啊?她笑的更开心了,明明知道这是玩笑话,还能将计就计地笑,看来奉承话谁都不会拒绝。
恩,以后直接给您送钱了,报答今天的一伞之恩。我继续贫嘴滑头。
哈哈,那怎么好意思的,姐姐一直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那一群来着。
这时,我淡淡地回答:我晓得啊,所以才会这样说的啊。
这样啊。你住哪一栋寝室,我送你回去吧。
那这下轮到我不好意思了,就把我送到打印室那里吧,那离寝室很近了,我可以自己回去了。
哦,那好吧。她的声音清脆的很好听,还有她爽朗的笑声,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属于某个人的,曾经在我心头萦绕,至今阴魂不散。
其实,我是舍不得别过她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淋雨,但是我晓得,此刻我是很想有人陪我聊聊天的。这种强烈的依赖感,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忧伤。但是我没有表露我的想法,我仍然微笑着和她挥手告别。繁华散尽,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是很值得尊敬的,不管她读什么书。可惜我现在实在没办法静心读书了,总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在怂恿我冒险。偶尔邂逅的陌生人,有时给予的关怀更甚于朝夕相处的朋友,虽然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打印室里人并不多,要是到了学期末梢,大家就会争抢着打印复习资料和保命的小抄。墙上还赫然贴着一张狐假虎威的警告“本店已经安装了摄像头,请注意您的行为”。这时,我忽然发现眠眠在打印什么东西,于是跑过去叫他。
你正巧在这里,快把这学期学校发的问卷调查填了,这是我刚打印的。眠眠说着,把一张纸递给我。纸上的第一个问题是对学校的教学有什么问题或意见。
我对学校虽然很有好感,但太久没上课了,也不知道怎么填,于是请教眠眠。
随心所欲地写呗,反正领导忙也未必看得到。眠眠说。
望着窗外灰色的雨,我决定还是把心里憋屈了很久的话写出来:
我为何身在此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