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de爱恋
粉嘟嘟的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粉红色的爱情,充满了浪漫的味道,一个女孩的纯真,浅浅的忧伤,淡淡的思念。如果故事情节能够更加饱满一点,爱情应该更加完美了,期待你的精彩!加油!
(据说,粉色是种妖媚的颜色,面若桃花,红颜祸水。粉色瓷杯呢?看看光亮结实,其实脆弱无助。一碰,瓷光飞溅。溅到别人身上伤了人,碎在自己心里落了疤。我的办公室桌上有个粉色的瓷杯,忙中偷闲,在杯中缀几片绿茶,看嫩叶在水中慢慢舒展,心情随之慢慢沉淀……)
犀牛饲养员马路爱上了邻居女孩明明,他炽热的爱恋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就像动物管理员马路饲养的那头倔强犀牛,遭到世人尖冷地嘲讽,无情地耻笑。明明爱另一个人,他是艺术家,他不在乎她。她执着于他。执着得让人心痛。马路中了500万大奖,他以为可以赢得明明的心,结果陷落更深绝望。
我静静在黑暗的剧场,对着舞台上那面大型的镜子,那里影射出的是坐在台下所有人的爱情。有爱情就有疯狂,有爱情才有共鸣。
我是哭了的,眼泪止不住地留下来。只是因为感动,为这份几近绝迹了的爱情。对于爱情已经变为需要上恋爱训练课才能成全的年代,人们说,忘掉她吧,忘掉过去,忘掉得不到的和已经失去的,就像犀牛忘记草原,飞鸟忘记蓝天,截肢的人忘记健步如飞。忘记是一般人最容易做到的事情,当我以为马路受挫会选择一般人都会做的事情——忘记,结果,他歇斯底里地回答——我选择——不——忘记——她!在世人看来,所有的坚持都是愚蠢的自欺欺人。
在马路痛苦的时候,明明也在为她得不到另一个他而难过伤心。她啪地一下倒地,却感觉不到疼痛,她歇斯底里,一滴眼泪掉下来,接着第二滴,第三滴。我被台上黑暗中哭泣的明明震动了,牵动了最柔软的神经。神经触觉太丰富了未必是好事,但这必然有天生因素。
“我等了你很久,从傍晚就在窗口张望。每一次脚步声都像是踏在我的神经上,让我变成风中的树叶,一片一片地在空气的颤动中瑟瑟发抖。我想你会来和我吃晚饭,就算不回来吃晚饭,晚饭过后也会来。就是晚饭过后不来,你在酒巴里和朋友喝过酒,聊过天,和陌生女孩调过情,也一定会来看我。”
“也有很多次我想在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爱,什么是爱。爱需要这么锥心刺骨么?可没有痛入骨髓怎么体会到爱时的甘甜入蜜?无法自拔,无能为力。这样爱过,才知道平淡才是真的。更多的是琐碎,是碎片,如同舞台上的玻璃映射出的不完全的影子。借着爱,我们有了大声呼喊的勇气,有了成熟成长,有了出乎自己意料的坚持执着。
感谢爱情,正如马路谢幕时吼出的那句,希望大家都能把美好的事情坚持到底。坚持了,在外人看来是疯狂,可对自己来说,努力过了,用尽全身力气,就不会后悔。感谢爱情赐予的力量。
前面说到瓷杯,倒是我想起了个故事。
在我的办公桌上,静静的躺这一个白色的小瓷杯,每次看到它我的心都会为之而痛,心里默默的说对不起,因为我,而让你倍受冷落,这个被我最爱的人曾抚摸过的小瓷杯,因为我爱情的终结,而它也受到牵连。这个可怜的它被我舍弃了,就如我被她舍弃了一样,曾经光洁的杯子表面,被一层薄薄的灰尘所覆盖,就象冬日早晨玻璃窗上的雾霭。看来任何东西失去了爱,都显得没有了生气。
很多次都想把它扔掉,借此来忘却伤痛,因为每次看到它,就自然而然的想到在我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她,就如看到月亮就想到了嫦娥一样,让凄美的心感到伤痛。但是扔掉这个曾属于她的杯子,就可以扔掉回忆,扔掉痛苦吗?我可以骗自己,但骗不了别人。所以我还是把它给留了下来,只不过再也没有盛过水了。冷淡了这个当初给我无限希望的可爱的小瓷杯。和她相识在一个没风没雨的平凡日子,没有任何的电影情节,但当初看她第一眼的感觉,犹如在大街上看到你从未梦到过的新款汽车,让人砰然心动,而又充满神往。就这样我的心随着她舞动的步伐而狂跳不已,跳出了我的心房,飘向了她。接下来的日子就如东升西落的太阳,没有什么变化,唯一不同的是今天的阳光总是比昨天的要明媚的多,因为我和她的关系犹如山涧的泉水,流得那么顺畅。我的心也跟着这泉水的声音跳动起来,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好,渐渐的我们之间越来越熟悉。比秋日里在风中跳舞的火红的柿子还要熟。日子就这样在快乐中飘走,心醉神迷的我,也渐渐的失去了方向,我以为我们的爱情已经到了秋天可以收获了,没想到秋天是到了,然而给我的只有瑟瑟秋风。昔日的阳光明媚变成了而今风冷月暗。路漫漫,夜黑黑,爱深深,一切就这样在意想不到的秋日里消失了。原来爱是如此的脆弱。
此后炼狱般的日子不离我左右,就如奈何桥陪着孟婆一样,这不是人间过的生活。和许多感冒的人一样,发烧。咳嗽。我也和所有失恋的人一样,消沉。堕落。本不属于我的心,已经被她功率强劲的粉碎机给碎得七零八落,如孤魂野鬼到处飘散。而她送给我的可爱的小瓷杯还静静的躺在那里,不同是它上面的灰尘,已经象严冬里的大雪覆盖了厚厚的一层。想着无辜的它是不应该如此对待的,于是找来抹布,但举起的手又停了下来,就让它把这一切都封存起来吧。
又说到“恋”字,其实,我认为“恋”这个字是一种心情,一种感情。
只要我们恋爱过,我们就永远无法失去。我们所能失去的,可能只是一个人,和我们在这个人身上所加注的幻想。爱情不难在别离,怀念常常会美化爱情。最难的爱情是天天相见,刻刻不厌。这是人类最困难的一件事。对男人,有些大男子主义,主张爱要爱得潇洒,分也要分得潇洒。
其实爱情是无法潇洒的一件事,你真能做到潇洒,那就根本不是爱。我躲你是因为我怕你,我怕你是因为我爱你!动心容易痴情难,留情容易守情难!人生的路和感情的路常常合并为同一条路线,正向小川之汇聚与大河。我不敢要求永远飞到最高点,我只祈求飞的稳,飞的长,飞的远。死亡没有办法结束人们的真爱,只呢把他化为永恒与天同在。婚姻要把两个背景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的人拉在一起,本身就是件很危险的事。当你决定结婚的时候,就把你的幸福和未来赌进去了。捧在手里的幸福千万不要转送给别人,因为对别人不一定合适!爱情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宗教,首先应该相信它。
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并不是年轻时的卿卿我我,他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而且,爱还是一种情致,如果了两人能够白头偕老,能在年老是不注意别人的目光,还象年轻人那样手牵手看落日,我想者就是完美的爱。爱与被爱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和吃饭一样现实的存在我们生活中,一个人不吃饭会饿死,一个人没有爱情也会饿死。
最稳固的婚姻,只是幸福和不幸福两种,都大同小异。浪漫不等同于爱情,但它可以让爱情升华,他是一种味道和感觉。
谈到爱情,其实,我曾经网恋过,借口是因为空虚和无聊……
几个月的键盘传书,让我们彼此之间都有了一些了解,不得不佩服用文字可以修饰一些口述而无法表达的语言。只因为他喜欢粉红色,让我对它开始了关注,不知不觉中对一切有关粉红的事物而引入眼帘,
我时常在想,是不是自己一直想追寻着那份朦胧的爱情,所以才对网恋有了兴趣,真心地用心投入了,才知道飘渺的爱情不会长久,最终以种种原因而妖折了。。。
相隔两年了,粉红色却还是所有色系当中我最爱的一个,不是因为怀念某个人,而是在曾经的某一刻我已经迷上了,好的事物并不会因为某个人而让我去刻意忘掉,而是会让我好好地珍藏。
公司最近要新招进一批人员,据前台文员说,这次的新进人员当中有有几个帅哥,是我们公司由始至今最帅的一批,我的天,给了好高的评价哦,呵呵,我心里在暗想,可千万不要是“蟋蟀”的“蟀”了。另一个同事说,那赶快翻一下他们的个人简历看看,看这些“蟀”哥有没有结婚,看在坐的各位还有没有希望(偷笑,女生也越来越花痴了)男女平等原来这方面也一样了,玩笑归玩笑,我们可要拭目以待了。。。
周一,新进人员上班了,等我急匆匆地赶到公司的时候已是最后几份钟了,好险,差点迟到。因为跑过来的关系,所以脸上发红,这个狼狈样子正好被新来的人员看到,唉,第一印象泡灭,我的爱情不会在这里出现了,可恶!!
哎,我的粉红爱情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