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艾弗森的史诗:十三年候一剑挑

韦伯三世 短篇 武侠风云 2009-08-14 09:47 责任编辑:紫逸飘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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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江湖闯荡十三年,多少红尘深景,恍如隔世花影。十几年的繁华,几多浮名、几缕哀愁,想起来总是无端的心痛。文笔不错,细腻而深远,问候作者!

当清晨中第一缕阳光射进窗户的时候,我迷离着双眼,知道昨天已经过去,今天又已开始,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例行公事而已,没有一丝新意。

我慵懒地摸了摸身边,几乎身无长物,除了在外人看来艳羡不已而我却早已厌倦的灿灿黄金,我只剩下一把剑。这柄残剑叫鱼肠,在跟我之前,他属于一个刺客,刺客的名字叫专诸,这个刺客会做一道叫梅花凤鲚炙的上品珍馐,同样也会杀人,可他穷其一生也没有和武林至尊搭上一个边,只是在江湖厮杀中的当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小牺牲品,他勇武绝伦,气吞山河,但却经历了几百年的微不足道,直到有一天,太史公为他正名。

我想起他,有时又觉得就像是在想我……

剑已经很老了,不用看我便知道它早已不堪,在岁月的风刀霜剑中,它霉烂锈蚀,斑驳陆离,残破得早已不似当年。

再锋利的剑都总有钝掉的一天,就像人总是要老的一般,我明白,更何况,他已随我在江湖中闯了一十三年,经历了大小近千战,准确地说,是整整九百五十三战。

悲秋将岁晚,繁露已成霜。遍渚芦先白,沾篱菊自黄。

——白露为霜

“轻裘长剑,烈马狂歌,弹剑江湖,浪迹天涯”这是我十五年前最爱的生活,我有时笑那时的幼稚,笑那时不喑世事。

宁为游侠儿,胜过一书生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渴望江湖,但很多人说我不适合江湖,因为他们觉得我的个子太矮,身型太弱,不适合江湖中的风吹雨打,刀磨剑砺。但我的师父不这样认为,师父教了我很多,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所说的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我去参加了那年的武林新秀大会,那一年是二十年来几乎最盛大的一次新秀大会,直到现在还有许多人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比如当今的武林至尊科少侠,再比如曾经的王者绿衣门的万里追魂君子雷,甚至是江湖中臭名昭著的马大少。

当年科少侠还是个初出茅庐的青涩少年,武功华丽且酷似乔帮主,他的眼睛很大,我能看出来,他的眸子里全是野心;君子雷让人感觉很舒服,丰神俊逸,潇洒倜傥,说话时总是微笑,若不是他漫天花雨的暗器手法,我宁愿相信他是坊间走出的戏子;马大少的武功和我的路子相仿,身手诡异,但却一脸的戾气,让人看着很不喜欢,至于其他人,或许记得,或许也就忘了,毕竟,已经过了整整十三年了……

然后我们就凭各自手上的功夫在新秀大会上尽情展示,以期望某一个门派能够看上我们,让我们真正走踏进江湖。

我的动作很快,人剑合一是我的杀招,和人比剑时,往往对方剑未出鞘,我便已在他的眉心刺上一点殷红,然后微笑着,懒洋洋地等着对手倒下。当时手握状元签的费城前七后六的十三连环帮很欣赏我闪电一般的速度,他们说:“这小子能帮我们称霸武林。”于是我成了那年新秀大会的状元。

我来到了费城的十三连环帮,那时帮里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角色和老家伙,只有两个人的身手算是上乘,一人姓斯,和我路数有些重叠,据听说师承北卡,是个根正苗红的青年才俊,另一个叫胖头陀科尔曼,也当过状元,长得很变态,但老有才了,会很多种武功,就是脾气不太好。

我来到十三连环帮的头一年,这个门派虽然几乎没有什么样的进步,但他们却看到了希望,因为我曾在一场例行的比试中刺中过天下无敌的帮主,但帮主实在太厉害,我的一剑并未致命,他只是略微调了一下气息便把我们杀得丢盔卸甲,屁滚尿流。

事后,帮主说:“这个小子不错,让我动了真功夫。”

但尽管如此,这一剑足以令我名震江湖,江湖上把一年一度的后起之秀的奖颁给了我。于是,帮派对我更加器重了。第二年,终于没有斯某人和我争来抢去,胖头陀兔死狐悲也低调了不少,我仗剑载酒,快意江湖,忘了我身边还有很多同门,老觉得我自己就能搞定一切,但那时的我,武功还没有高到后来的程度,所以十三连环帮总是输,到了年底,我们还是没什么进步。

我那时很迷茫,对这样的结果很想不通,我知道我和马大少不一样,我不会甘于在这样一个小帮派里过土皇帝瘾,可现在看起来,我离称霸武林着实远的不着边际。

这时候,去年刚来的那个掌门来到了我身边,告诉我很多东西,当时,我觉得有些很有用,有些很迂腐,于是我重新审视了一下那个新掌门,布朗先生——仙风道骨,目光深邃,但看起来严苛得很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开始按照他的方式来战,于是,转机来了……

腊后花期知渐近,寒梅已作东风信。在低谷之后,总会出现高潮,这和花开花落没有什么区别,对这一点,我的认识很深。

之后的两年,费城十三连环帮不断壮大,连续两年杀入了江湖中的八大豪门。我自己也在江湖上封了生涯中的第一个剑神的称号,因为那一年我杀得人最多,比胖子还多,也是在那一年,我也成为了盗圣,因为我总是可以在别人拔剑准备进攻的时候把他们的剑偷走,几乎每场比试当中都有两三次。

桃花刚开的时候,布老头拉拢了一位更厉害的大个子来帮我一起浴血江湖。

大个子姓穆,是个外邦人,名字很长根本记不住,只知道他面相很老,老到彷佛根本拿不起刀,因此我们都叫他穆大叔。听布老头说,原来这位穆大叔也是成名多年的人物,手上一对如来神掌的功夫怕不是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经常把各路武林高手拍得七荤八素,然后还老爱冲着人家摇手指。

这一年,我们的门派很团结,很无私,也很铁血,很多人说我们十三连环帮不像帮派,倒像个杀手组织,因为我们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流汗、流血,受累、受伤甚至死对我们来说都不可怕,仿佛站在对面的是那个经常在如意赌坊出了老千然后在春香楼里和自己抢姑娘的仇人一般。我们敢亮剑或者说敢拼命,所以对手感到胆寒,因此,我们的胜利都是沉甸甸的,当然,这沉甸甸中也有伤痛,我身上,还有同门身上都带上了许多伤。

在无数场拼斗之后,其实十三连环帮早已是强弩之末,林奇,麦基和斯诺都受了伤,我更是筋疲力尽,但无论如何,我们已经走上了华山的山巅,已经有了论剑的资格,面对二选一的机会,很多人都愿意赌,包括我。那年的湖人真的很厉害,实力雄厚,高手如林,尤其是他们的带头大哥胖子,他此时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和传说中张大帅相提并论的程度,雷公锤大巧若拙,彷佛随手一抬就能把对手砸得粉碎。我也见到了科少侠,他看起来意气风发,但却精华内敛,很谦卑地站在胖子身边,极力隐藏着自己的野心。我看了看他,他却没有看我,这一刻,我恍若隔世,咫尺天涯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吧,毕竟,我们是同年。

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选择,因为我那时觉得这是我离称霸武林最近的时刻,我怕失去这样的机会,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中指……将残存的真气积聚在一起,全力刺出毁天灭地的一剑,胖子闪躲不及,竟被刺得一个趔趄——那是湖人走上山巅唯一的一次被刺中,我本以为这一剑足以致命,可当时胖子的武功确实已臻化境,晃了一晃便提锤冲了过来,我奋力挡开胖子的锤,胸膛却被科少侠的剑刺中,我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坠下了华山,胸口剧烈地痛。许多年后,我才发现,那一次华山之旅竟是我一生中离问鼎江湖最近的一次……

接下来的几年,我们依然风雨飘摇,帮派的心散了,不好带,我增加了自己的出手,希望能拉帮派一把,但是无济于事,直到韦大侠来到十三连环帮。

韦大侠的真名叫韦伯,他和我一样,都曾是跺跺脚四城乱颤的人物,他也是新秀大会的状元,并且身手着实不弱,武功不仅华丽异常,并且时而刚猛霸道,时而诡异轻灵,他带领着他们国王宫曾经差一点搞定了死胖子和科少侠,只是不小心中了霍某人一记天外飞仙才死于非命,有此人相助,我帮如虎添翼啊。

可当韦大侠真的来到这里我才发现,原来他的膝盖早已受了重伤,轻功尽失,而内力也因为早已过了巅峰而难以提聚,换句话说,当年名震江湖的国王宫韦大侠早已失了一半的功力。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重整旗鼓,一路杀到了华山脚下,杀进了武林大会,我看着韦大侠,他的脚步依然蹒跚。

前面又是奥本山的那批土匪,只是他们已经修成了正果,在前一年称雄武林,我和韦大侠豁了命地厮杀却还是铩羽而归,我开始恨自己不争气,总是把握不住机会,然后情不自禁地转向韦大侠那边,刹那间,韦大侠曾一脸落寞,像是魂都没了一般,他低声呢喃:“若是在五年前……”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倘使他还在巅峰,面对这样一群改了行的工匠们如何会如此狼狈。

但片刻之后,他又仿佛释然了,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说:“没关系,明年再来……”

我还知道,他见惯了风雨,早已宠辱不惊。

当时间又过了一年后,我们再一次赶去钓鱼了,公牛帮的铁蹄踏过了我们的身体,面对那群蹦蹦跳跳的小牛,韦大侠和我开始嘲弄自己或者说是嘲弄命运

他对我说:“我生君未生……”

我眼角开始湿润,并没有说话,只是在心中暗道:“我生君已老……”

多少红尘深景,恍如隔世花影。我再一次发现世事总是无常,就像一个姓严的小姐说的,去也终须去,再三留不住…

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离开十三连环帮,就像当年韦大侠没想到自己会来到十三连环帮一样,新的武林大会开始的时候,整个帮会陷入了泥沼,作为总瓢把子,我难逃其咎,于是十三连环帮对我产生了厌倦,他们开始设法让我离开,原本希望在费城终老的我不禁暗道:“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临走时,我看着这十三连环帮,眼中似乎有泪花闪过,看着这熟悉的场景,回忆着十年间曾发生在这里的几许繁华、几多浮名、几缕哀愁,心开始剧烈地痉挛,我无法阻止心痛,于是买了一坛叫做“醉生梦死”的酒……

原先的我和记忆一起死了,名满天下的艾在那一刻已经死了。

记忆就在这里嘎然而止,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在,将军百战身名烈,向河粱,回头万里,故人长绝

是的,我在江湖中飘过,整整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