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道

友韦 短篇 百味人生 2009-06-03 22:23 责任编辑: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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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是一篇完整的人生浓缩史,无奈,悲诉,挣扎,希望,思考与深深地感触。推荐共赏!

准时的火车带着轰鸣声匆匆弛过,西天一钓清秀的月亮安静地漂在水凉的空中。爷爷的咳嗽声伴着生炉火的鼓风机声从外面传来,不久将有大锅浓香肆溢的豆浆烧开。我打开灯穿好衣服走到外面,窗口蒙蒙亮的天在失去灯光后显得更加清晰。

头发花白清瘦的爷爷穿着灰白色的大褂正在吃力地揉面团,充满韧性的面团和他蹉跎着岁月的年迈的手较劲,面团最终会屈服,但那双手不再像以前那样游刃有余。

看着爷爷长有老人斑的脸露出力不从心的表情,我心中蓦地难受,“我来吧。”

爷爷直起腰吁口气,用衣袖擦去额头上沁出的一层细汗,说:“不用,你去熬点药给你奶奶,然后出来炸油条。”

“噢。”我撩起门帘回屋。面团揉压面板的声音重新有节奏地响起。

爷爷很少笑,和他一起住的日子里我几乎没有见过。小时候倒是经常听到他爽朗的笑声,但那已经是我五岁以前的事,依稀了。

给奶奶煎好药扶她喝下之后,天已经全亮,但离太阳出来尚有一段时间。早起的人开始活动在淡霭轻荡的老街,家家早点铺子纷纷飘出诱人的香味。爷爷将烧开的豆浆倒进大铁桶里,然后又烧一锅。我坐到滚烫的油锅前将爷爷切好的面块挑在长筷子上,放进油锅里一拧一拉,愤怒的面就迅速膨胀成一条黄灿灿的油条。

这条街是钟吾城最古老的街,提到小吃城里没人不知道,爷爷凭他扎实的手艺在此艰难得到一隅之地立足。每天早上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那些熟悉的陌生人不停穿行在其中,寻找各自喜爱的廉价的早饭。他们是小城平庸的灵魂,也是老街忠实的上帝。

“呆子,来碗豆浆两根油条。”高锋每天早上总是第一个到,他是个爱调侃的人,不少人喜欢和他开玩笑。爷爷皱着眉头瞥他一眼,然后转身把豆浆油条端到他面前。“大爷别生气,我和方方开玩笑呢。”说着他深深嗅一下碗里的豆浆,眉头一提说:“正!”

爷爷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稍纵即逝,没说话转身走到我身边坐下继续切面板上的面团。不止高峰喜欢叫我呆子,很多人都会毫无顾忌地当面叫我,或许他们无意戏谑,但这也是建立在初起哂笑上的习惯。有一段时间我真以为自己是呆子,觉得智慧全被身边的聪明人占去了。后来爷爷对我说:“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回农村看我么?又爱说又爱笑,比和你一起玩的孩子聪明多了,谁见谁喜欢……现在也不呆,只是你不想说不想说的话,不想做不想做的事。”爷爷的话像是给我一个线头,不久我便顺着这个线头解开了心中的结,我惊奇地发现桎梏我多年的自卑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蝉壳。

我没出生之前,爷爷住在农村,天天挑着油条豆浆到镇上卖,后来爸爸和妈妈结婚在小城里,工作稳定,他便摞下担子在家清闲度日。春天守着生机盎然的菜园子,夏天坐在婆娑的树阴下钓鱼,秋天经常会看看书写写毛笔字,冬天则坐在火炉旁和村邻下象棋。我爸妈被杀之后他就卖了老家所有的东西,带着奶奶来到城里重操旧业。他曾给我说过:“你是城里的孩子,不能回农村,不能再沿着你爸的路从头开始。”

十六年前,我五岁,爸爸和妈妈同在市里人民医院上班。当时我刚上幼儿园大班。一次爸爸给一个孕妇做剖腹产,手术失败了,女人死去留下一个男婴。女人的男人叫季光明,他坐在医院门口整整哭了一个星期,然后不声不响地带着孩子离开了。家里赔光了所有积蓄,爸爸也因此丢掉工作,只好在一家私人诊所上班。一年后,季光明带着他发烧的儿子深夜扣响村里小医院的门。几个喝得醉醺醺的医生卷起孩子的衣袖,然后在他小胳膊上扎一根皮条,足了一会血之后却终始没有找到孩子拳头上的血管,只好在他额头上扎针。打完吊水季光明就带着孩子离开了,那几个医生竟一直没想起孩子胳膊上仍扎着一根皮条。等不停啼哭的孩子被送到人民医院时,他的胳膊已经废掉,负责手术的是我妈妈,她在仔细检查之后果断地锯掉了孩子的胳膊。

当晚下班回家的爸妈就被杀害了。

那是个秋天的黄昏,燃烧着的云霞下夕阳已经归隐山林。幼儿园门口的家长不久便将自家的孩子接走,爸爸却迟迟未来,我只好背着大大的书包凭记忆走回家。走到家门口时我特别自豪,第一次独自回家,我带着笑脸开心地推开家门。推开门那一刹,我的一生全都变了。

我首先看见残缺不全的爸爸躺在一旁,殷红的血模糊了他的脸,一半头颅几乎被斧头劈开。他每天接我回家的时候,这张脸总是乐呵呵地笑个不停。妈妈头发凌乱狼狈地趴在他身边,背后出现一条深深的血口,她身上穿的是她买过的最贵的衣服,为这件衣服她缠了爸爸半个多月,现在被血粘脏了,如果她知道一定会特别心疼。

一身灰色朴实着装的季光明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吸烟,表情平静得如一汪深潭,看不出任何凶狠。地上满是烟头,见我回来他扔掉半截烟,提起地上粘有黑血的斧头走到我面前。

那一刻我见到了世界上最复杂的表情,绝望,愤怒,痛苦,恐惧,委屈,歇斯底里却又羼着麻木,像一只被小孩捉到院子里玩的龙虾被逼得不停后退,直到退到墙角才转身举起大螯。就在他挥起手中斧头时,我仰起脸问他:“叔叔,我爸爸妈妈怎么了?”

季光明猛然哆嗦一下,然后越抖越厉害,直到双手不受控制,斧头从他手中掉落,铿锵掷地。他眼中渐渐恢复一缕细如蛛丝的生机。良久,他抖动着从我面前挪着步子离开了。临走时他没忘带上门。

离开我家他就自首了。

后来监狱里所有人都明确地告诉他,被皮条勒久的胳膊的确会废掉。我妈妈的做法是正确的,未带任何私人恩怨。没等到执行枪决,他就咬断了自己手上静脉,流光血液,带着悔恨离开了人世。

抱着爸爸妈妈的骨灰走出火化室的时候,我猛然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那天,心情很好的爸爸抱着“咯咯”笑个不停的妈妈在客厅里闹了很久,我也凑上前努力抱着妈妈的大腿企图把她抱起来,却怎么也抱不动。妈妈笑着说:“等方方长大就可以抱动妈妈了。”

“那得多久才能长大?”我仰起脸问。

“再过十几年吧。”

……

我捧着两个用红布包着的尚有残热的爸爸妈妈,很轻,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给我温暖。看着颤微微的爷爷从我手中接过骨灰,奶奶哭着晕倒了,从那以后她精神就不再正常,疯疯颠颠十几年,最近病情加重,卧床不起。在那之前她是个可爱的老太太,长得很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当晚昏黄的灯光下,冷清的灵棚里我安静地守在两口猩红的棺材前,听到从来没哭过的爷爷号啕大哭,那声音撕心裂肺可怕至极,我一辈子都不愿再听到第二次。

接近中午,客人逐渐离开老街,黄昏时会再次聚集于此。豆浆油条已经全部卖完,我和爷爷心照不宣地收拾起铺子,我们很少说话。很多话没有必要说,说出来倒会有碍沟通。忽然,卧床一段时日的奶奶竟走到外面来,而且那痴颠的眼神也正常了。早上我给她喂药时见她呼吸薄弱,还害怕她到了弥留之际,没想到现在竟然面色红润,还阳了。

她走到我面前,拉过我的手不停摩挲着,慈爱地微笑着说:“方方都长这么大了,长得也好看。”

我惊慌得没有了语言,每根血管都像是要被兴奋给撑暴一样。爷爷惊喜得手足无措,突然绽开久违的笑容,美好得像酡红的夕阳。奶奶放下我的手,走到爷爷面前,伸出瘦若柴禾的手弹去他大褂子上的面粉,说:“都老成这样啦,头发也没几根黑的了。”爷爷只知呵呵地笑,那笑容像山溪一样,汨汨从他脸上倾泻而出。

晚上近八点,天幕刚落,星斗渐次明亮的时候,奶奶去逝了。

爷爷傻傻地坐在奶奶的床前,一个劲地说着话,一会是他小时候偷西瓜,一会是他小时候掏鸟蛋,一会说妞该起床了,一会说娘啥时做饭,一会哭,一会笑,一会沉默,一会愤怒。我知道他又犯病了。十几年前那天夜里,看着我给爸爸妈妈守灵时他哭过就是这个样子,治好之后就再没犯过。现在犯了。

深夜,月亮快要出来,不时有行色匆匆的火车带着昏昏欲醒的乘客从黑暗里奔来,待小城附近的居民被它的喧嚣惊醒后,它已经载着星光和碎梦消失在黑暗之中。爷爷在奶奶遗体旁守到夤夜,然后起身走到我屋子里,在我的床下拽出一个锁着厚重日子的陈旧的槐木箱子,上面覆满了灰尘,这个箱子是奶奶的嫁妆。他打开箱子,里面除了一个巴掌大的沉甸甸的铁盒子就是一些早已过时的衣裳和几件不再有光彩的首饰。爷爷打开铁盒子,里面是厚厚一打百元人民币。

“这是三万,给你,好好攒着,将来找对象。”爷爷目光呆滞表情麻木,却口齿清晰。我无法确定他是否恢复正常。

“我不要。”我摇摇头,然后低下头看着奶奶平静的冰冷的脸庞。

“为什么!”爷爷愤怒地说。他这异常反应着实吓了我一跳,之前很少见他笑,更难见他发火。

“还是给小叔吧。”

听到我的话,爷爷不说话,眼中因怒火带有的少许生机逐渐消失,然后变得麻木空洞。小叔家在农村,从小就不务正业,结婚后生完孩子因抢劫放火入狱,等他刑满释放孩子已经上了初中。爷爷来到钟吾城之后,他每隔几个月就会来一次,要钱,不给就把铺子砸得一片狼藉。有一次他指着爷爷的脑门骂:“他那样的呆子能找到对象?我儿子不是你孙子啊!他都十八了,你咋不挣钱给他结婚?老东西,你怎么就不死的呢!”爷爷没吱声,等小叔骂完,面无表情地走回屋子抄出菜刀。小叔知道爷爷动真格,吓得边跑边转脸骂,“好!好!你死那天别想我给你披麻带孝!”

“滚。”无数的话在爷爷心中,最终只挤出这一个带着只有老人才有的绝望的字。

“唉,就算给你,也会被他要去,你心肠太好了。”爷爷喟叹一声,然后对我说:“回屋睡觉。”

我不想回去,低着头坐在奶奶的床前。

“回屋睡觉!”爷爷再次发火。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又听到爷爷在胡言乱语。我躺到床上思维游离,漫无目的。在我脑中,爸爸的妈妈的奶奶的甚至爷爷的面孔全不清晰,无论怎么回忆都是徒劳,就像用污了的抹布擦镜子,越是努力擦越模糊。可我又不想翻相片看,那里面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和我脑中的根本不一样,甚至连一点熟悉的气息都嗅不到。特别是爸爸妈妈的相片,那里面的两个年轻人和我脑中那几帧暧曃的记忆根本对不上。我脑中始终清晰的是季光明那最复杂表情,还有小叔被爷爷拿着菜刀追得像狗一样仓皇又张狂的模样。最清晰的是一张女孩的笑脸,我已经无法确定她是否存在过,或许她只活在我的梦境中。但我记得她的一颦一笑,白皙娇好的皮肤,两枚精致小巧的笑靥,短头发大眼睛。还有那颗长在下巴上的小黑痣,就像淘气的小猫偷吃完东西残留的一点食物,让人忍不住想帮她抚去。

这时,外面的屋子里闪耀出火光,纸燃烧的味道袅袅飘来,我知道爷爷在干什么,但我不想阻止他。我静静地躺在床上,望着被白炽灯刷得更加洁白的墙壁,渐渐觉得身体轻飘飘的,像是躺在白云之上,恍恍惚惚。我感觉到阳光的温存,微风的轻抚,还有从飞鸟羽翼划过的气流,干净明亮豁达的蓝天……

忽然,爷爷清晰的面孔出现在我脑海中,随后爸爸妈妈奶奶连一些去逝多年的远房亲人的面孔纷纷清晰掠过,越来越快,越来越多,接着我重重地摔到地上。我倏地睁开眼,跳下床惊恐地冲出房间。

爷爷像一条腊鱼,静静地挂在梁上,脑袋低垂身体笔直,一动不动。地上是一摊灰烬,在灯光下荡着袅袅轻烟。

得知钱被烧掉,小叔没有来。那夜给爷爷奶奶守灵的仍旧我一个人,一些远房亲戚十几年之后再次见到我面对这一切,很多人忍不住哭了。唏嘘同时他们不少人用苍白无奈的语言安慰我,其中一个老人的话却让我很感动。老人比我爷爷大八岁,爷爷叫他三哥,他八十五岁,为人豪放,经常会找我爷爷喝酒,身体很好,嘴谗的时候几十里地他都能骑着脚踏三轮车赶到小城来。他抽完一袋浓烈的烟,磕了磕烟锅狠狠地说:“狗日的!都死了好,把命留给方方过,活他妈二百八十岁!方方啊,你千万别想不开,你爷爷是正苗子,你爸爸是正苗子,你也是正苗子,你一大家就剩你一个正苗子了。你小叔是个孬种,顶多算个歪苗子,连你爷爷的种都不能算,狗日的,这小混蛋是从粪坑里爬出来的!方方啊,人活着,为什么?就是为了活,活不清弄不明白也得活!方方啊,死是每个人都能捱到的,活不是啊,现在能活就好好活,将来老天收你了,你就爽快麻利地去,不收你你就该吃吃该喝喝,千万别学你爷爷。你爷爷这么做是解脱,和你奶奶一起走,还可以一起投胎,还可以成为两口子,还可以生儿生女活到老……”老人说到最后泪水纵横,语无伦次。他的话让我如陷入沼泽的灵魂突然得到一丝阳光,我脑中出现一张面孔,美丽的,甚至在这个时候仍能滋生出幸福的感觉来。等到后半夜人们纷纷散去,我坐着倚靠在爷爷的棺材上望着浩瀚的星空,心驰神往地说:“爷爷奶奶,你们在天之灵保佑我,保佑我能遇到她。”

钟吾城,现在更名叫新沂,我还是喜欢钟吾这个名字,厚重。千年前它是一个国家,现在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但无论怎么说,它本质上没有变,昔日的君王和庶民虽然都化为抔抔黄土,但他们的灵魂仍然在钟吾,生生不息,一直延续到文明消失的那一天。那一天在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儿有一群向阳的面孔,秉承生命最基本的希望。

时间真是值得玩味的东西,有时慢得让人难耐,有时快得让人不敢相信它的存在,两年的时光如一条悠长的河流,流水漫漫一望无际,却还是在不经意间悄然流走,剩下的是袅袅的茫然弥漫在心田。

我没有时钟,依然每天被火车叫醒,然后看太阳居中收工。

我仍住在当初我的房间,经常深夜能听见外面房间有咳嗽声传来,有时是轻轻的鼾声,有时是呼吸声。有一次,深秋的夜晚,我睡到午夜无端睡来,听见外面有爷爷苍老的鼾声传来。我轻轻走下床,没有开灯,我知道一开灯裸露在光亮下的一切又都沉默了。

我走到爷爷的床旁边,发现鼾声跑到了床下,当我低下头时又听见鼾声在身后的脚蹬三轮车旁响起。于是,我转过脸,身后是一面斑驳着岁月的老墙,借着冷辉看见慈善的爷爷奶奶的黑白照挂在上面,旁边的窗户深处是一轮安静的明月。

天气渐渐变冷,深秋驾鸟南去,初冬乘风北来。

下午,下着小雨的天空阴霾浓得不可开化,夹杂着微寒的北风幽幽地吹着。我收了摊子,离开老街朝不远去处的公园走去。路上的行人不多,车辆寥寥,街道饭店商场天空一切都湿漉漉的,原本就本分的城市显得更加沉默了。十字路口有几个行人站在路口等待着对面的红灯变绿,我站到他们后面,不一会,对面静止的红色小人忽然变绿,然后低着头摆着手臂安静地一步步地走了起来。它喑然在它的世界,做自己该做的事,被人们注意然后忘记,反反复复。它只守着它的时间,或昂着头站着或低着头原地踏步。无论它动与不动走或不走,这就是它的道,在灯里受程序控制。每个人亦有自己的道,只不过人的道就在脚下,只受心控制。

在我发呆的时候,身边的一位小老太太开口说:“小伙子,再不走灯就红啦。”说着她拄着拐杖慢悠悠地向前走去。

“唔。”我方反应过来,只向前跨了一步。倏地,从右边一股冲力顶来,伴随着女孩的尖叫声,我重重摔倒在地。短暂的眩晕之后,我吃力地站了起来,那个骑着电动车的女孩不顾倒在地上的车子,带着“对不起”惊恐地朝我跑来。

白皙娇好的皮肤,短头发大眼睛,一颗长在下巴上的小黑痣,还有那两枚装满愧疚若隐若显的精致小巧的酒窝。世界恍然一颤,然后由灰白变得流光溢彩绚丽纷呈!

我本来已经石化了的思维轰然爆炸了,思维化成粉齑弥漫出一阵天旋地转。女孩赶紧扶住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你坚持一下,我打的送你去医院”她转脸焦急地寻找出租车,偏偏这个时候一辆都没有。“对不起,你忍一会,我打120给你叫救护车。”她惊惶失措地掏出手机。

我竟然匪夷所思地伸出手,在她下巴上那颗小痣上轻轻地抚了一下,光滑的皮肤上极微的一个凸点。她正欲拨号码,却被我这一动作撩得一愣,茫然地看着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没事,不用去医院。”我推掉她扶着我的手。我从不知道人生竟然有如此美好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找个人对他说一句:我看见了幸福!

良久,女孩讷讷地指着我的脸说:“可是,可是……”

我伸手在脸上抚一下,血迹,笑一下说:“没事,一点都不疼。”

“可是,可是……”

“真没事,我回家擦点药水就行了。”

“真的没事?”

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她轻轻舒了口气,说:“那你家住哪?”

我转身向北指一下,说:“老街上。”

她向北看了看,说:“那,要不这样吧,你把我的手机号码记下,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我搜遍全身也没找到什么可以记号码的东西,没笔没纸也没有手机,只有一个飘飘乎乎的大脑。她见我露出尴尬的表情,直接把手机塞给我,说:“你先拿着,晚上我给你打电话,我现在有急事,真的很对不起。”

我接下那款粉红色的手机,笑着说:“好。”

她骑上摔掉一个后视镜的电动车轻盈离开,我仰起头望着飘着零星小雨的灰色天空,心中的快乐像煮沸了的豆浆中的气泡,疯狂地翻腾着,浓香迷漫整个天宇。

等待,等待。我坐在铺子门口等待着握在手心的手机响,怯怯的它却一直没有动静。

灰色的天空渐渐暗下,寒雨仍然细细地飘着。充斥着昏黄的灯光的老街行人稀少,偶有绰约的身影出现我都会凝视很久,然后失望地低下头,动荡的心再次落寞。

身后的电视响起新闻联播前报时的声音,手机短暂地响了。是一条信息:亲爱的,晚上一起吃饭吧!

这条信息不属于我,却让我的心疼得无以复加。

晚上7:20左右,手机再次响来,是座机来电。

“喂……”只是一个字,却在我的喉咙中颤动很多次,很轻,对方几乎听不见。

“黑灯瞎火的你去哪!快给我死回来……”一个妇女在电话的另一头咆哮。

我赶紧挂上电话,之后同样的号码响起多次,我都没有接,害怕那妇女的同时也害怕解释。我知道女孩已经来了,为了防止她在雨中寻找时间过长,我站到朦胧的街灯下,不停地左右张望,老街不长,只要她出现就可以看见她。

细雨无声地飘着。

约莫十分钟,手机再次响起。

“喂。”

“喂,你在哪?”由于冷的缘故,女孩的声音有些颤。

“我在老街西头。”

“我也在街西头。”

“我就在街西头的第一个路灯下。”

“噢?”女孩就在我身后十米远的电话亭中,“我看见你了。”

我也看见她了,打着个黄色的小伞,白天的红色外套和蓝色牛仔裤。

“你怎么不打伞呢?”女孩跑过来,明亮的眼睛,微微翕动着标致的鼻子。

“呵呵,忘了。”

她伸手在我的袖子上捏一下,关心地说:“都湿了,你不冷么?”

我摇摇头,看见她,除了兴奋我什么没有感觉到。

“不是说回家擦药水的么?”她看着我的脸,她奇怪地问。

我摸了摸擦破的脸,仍有丝丝疼痛,“呵呵,不碍事的。”

“这怎么行呢,你家在哪?”

我指着老街中心的“方方早点”说:“那就是。”

“去你家吧,我给你包扎一下。”

铺子乱糟糟的,我一般三天才收拾一次。进屋之后,她收起雨伞,抖掉上面的雨水,将其靠在门旁,四处打量一番,说:“你家就你一人?”

“嗯。”

“你爸爸妈妈呢?”

“十几年前就去逝了。”

她一怔,然后又看到墙上爷爷奶奶的相片,凝视片刻,转脸看着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从她的眼中我看出,她是个善良的女孩。

“有药水和纱布吗?”

“有,我去拿。”

天越来越暗,雨声渐渐变大,我心中产生一丝不安,刚才打电话的一定是她妈妈,她回家会不会挨骂呢?她仔细地给我擦着伤口,表情一丝不苟,没有半点为自己担心不安的样子。

“你真的没事吗?”清洗完伤口,她帮我敷上药,然后坐到椅子上。

“呵呵,真的没事的,谢谢你给我包扎。”说着我起身给她倒了杯开水。

“有些人出事是过一段时间才发作,特别是精神上的。”她脸上稍稍显现出后怕的样子。

“只擦破点皮,其它的没事,我本来就有点傻,不是今天才这样子。”

“呵呵,你还是把我号码记下来,就算你真的没事咱们也交个朋友。”她从身上掏出一支圆珠笔,在水杯旁边的报纸上写下自己的手机号。

“朋友?”

“对啊,你人还不错,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

“我从来没有朋友,我要怎么做呢?”

她眼睛里闪烁着光芒,让人看着很温暖,“呵呵,看出来了,你很孤独,你什么不要做,没事的时候可以聊聊天就行。”

“那你,叫什么?”

“呀!不好意思,光顾着聊天了。叶莎,你呢?”

“韦方。”

接下来是短暂的沉默,她静静地望着外面黑黢黢的夜,轻轻喟叹一声,看得出她有心事。“你……现在干什么工作?”我想了半天只想到这个话题。

“我是护士,在三院上班。”

“噢。”

她端起水杯,喝口开水,深邃的眸子依旧望着门外,“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经常会来这里吃东西,后来去外地上学,然后回来到三院工作,一直没有来过,今天看看,也没有变什么。不过挺怀念的,可能就是因为它没怎么变吧。”

我没说话,除了老街周边,我几乎没去过任何地方。“我再给你倒杯开水吧。”我想接过她手中空了一半的水杯,她却将其放到桌子,站起来笑着说:“不用了,我该回去了,你没事就好,回去可以睡个安心睡觉啦。”说着她伸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手机。

“我送你回去吧。”

“没事,外面有路灯,而且离家又不是很远。”她起身走到门旁拿起伞,然后转脸朝我笑笑,随后走出门,融入寂寥的夜色中。她带走了一路风雨和冰凉的灯光,留下一缕阳光,温暖地萦绕在我心间,久久不散。

上帝在每个人的道上都放置了一座春天,这个冬天,属于我的暖春花开了。

夜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到了午夜,姗姗来迟的梦,如轻风春水缓缓抚来,一直以来灰色的梦突然有了颜色。老街、商铺、汽车、路灯,小城一切尽是绿色,甚至偶尔飞过的鸟都是绿宝石般的锦羽。街道上行走着无数的小绿人,它们抬着头,不再原地踏步,不再本份,而是轻松明快地朝远方硕大的云朵走去。洁白的云朵很低很低,它是这些绿色的小天使的坐骑,将要带着它们飞向那金色的太阳。如此和谐、宁静、整洁、清新、美好的世界,让长久蒙在我心上的灰色氤氲荡然无存。

火车准响起了冗长的鸣笛,小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湿溚溚的城市的梦被轻轻干扰一下,然后继续编织在寂静之中。

我睡眼惺忪地走出卧室,看见桌子上的报纸上的号码依然存在,没有消失。昨天虽然云里雾里、似幻似梦、飘飘乎乎的,但可以肯定,一切都是真的。心中一阵温暖。

天还未亮,蒙蒙有光的时候,高峰一如既往,第一个来到。他的到来给冷清寂寥的老街带来一缕生气。“哟!老弟脸咋啦?”自从爷爷去逝,他再没有叫过我呆子,尽管依旧嬉皮笑脸。

“呵呵,没事,不小心擦破了。”我坐在滚烫的油锅前开始炸第一根油条,“豆浆好了,你先盛喝吧,这根油条好了就给你送去。”

“看样子老弟今天心情不错啊?”高峰低头打量一番我的表情,笑嘻嘻地拿起碗自己盛豆浆,“脸色红润,喜上眉梢……”

“我昨天遇到她了。”爷爷奶奶去逝之后,高峰经常到我这来,我心里的事不多,他都知道。

“谁?”高峰吃惊地问,神色有些夸张。

“其实她真实存在的……”

“你说的那个女孩?”

“嗯。”我将炸好的油条放在盘子里端到他面前,“跟梦中的一模一样。”

“哈哈,否极泰来,否极泰来啊!”高峰兴奋地用筷子敲着盛满豆浆的碗,说:“那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这个句话让我心头一悸,无所适从。昨天晚上从叶莎电话上得到些许消息,虽然不多,但足以令人却步。她有个泼辣的妈妈,有个温柔爱她的男朋友,“我也不知道,不过她好像已经有男朋友了。”

“结婚了吗?”

“应该没有。”如果有的话,昨晚打电话凶她的就不应该是她妈妈了。

“王小波曾经说过‘这世界上有些事就是为了让你干了以后后悔而设,所以你不管干了什么事,都不要后悔。’但我可以肯定,如果你喜欢而不争取的话,今后一定会后悔。”说着高峰吹了吹豆浆喝上一口,随之习惯性地“哈”出一股雾气,表现出享受的样子。

高峰,比我大四岁。高三毕业那年,他爸给他学费上大学,他却拿着钱在城西开了家小书店。他爸知道后,一怒之下烧了他的书店,不久他又在城东开了家更小的书店。他爸爸绝望地沉默了,一年之后去逝。当时,高峰的想法很简单,一边开书店维持生活,一边看书写作。他爸爸去逝的头七,他的文章在国家核心杂志上发表,但已经于事无补,后来他再次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仅上一年就回来了。现在在老街旁重开店书,同时从哥哥那接回痴呆近十年的妈妈,至今没有讨媳妇,成天笑嘻嘻,万事超然物外的样子。他曾说过,“每个真正乐观的人的内心都有颗忧伤的种子,悲观的人之所以悲观就因为欠打击。”对我说完,他又忙解释说:“悲观与你无关,你的生命力比谁都强。”

高峰离开后铺子就开始忙了,直到中午十一点左右顾客才全部离开。待我收拾完铺子已经是下午两点,接着洗头换身整洁的衣服,然后激动地朝三院走去。

天空依然灰蒙蒙的,像是昨天的小雨还没有下完,残留下的一层薄薄的怨气。三院是小城最好的医院,终日人来人往,繁忙是夜以继日的。站在偌大三院里面,看着过往的护士步履匆忙,我有些迷茫。忽然,在一座大楼松树后面我看见叶莎熟悉的身影,一个光头的男人拽着她的胳膊,怒气冲冲地冲着她大嚷,见状,我愤怒地大步上前。走近我才发现,虽然他们互相生气,却是一副情人之间特有的争吵。

“看什么看!”那男人转过脸气焰嚣张地质问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怎么说,只有木讷地站在原地。叶莎也看了我一眼,仅仅一瞥,像是对待陌生人。

“我究竟做错什么啦,你天天躲着我!”男人带着哀求对叶莎说。

叶莎什么话也没有说,瞪了光头一眼,转身走进身后的大楼,摞下一肚怒火和委屈的光头,还有带着多余尴尬的我。光头其貌不扬,脸像是被熨斗烫过一样,平得有些凹,地包天的牙齿,小鼻子,脑袋有点像倭瓜。不过,从奢侈的衣着来看,他应该是个富家子弟。光头失落地看着叶莎离开,见我还站在原地,愤怒有了发泄的目标,“操,你他妈的看什么看,滚!”说完,他昂着头公鸡一样离开了。

故事总在意想不到的时候转机,祸福轮回,悲喜反复,上帝这匪夷所思的嗜好,总让人措手不及。

晚上,我坐在电视机旁等待着新闻联播,叶莎却来了。她表情不是很好,却很自然,仿佛我们就是相交十几年的朋友,“吃饭了吗?”

我吃过了,“没有。”

“那出走找点东西吃吧?”她的话让我想起两只饿了的小老鼠,那个“找”字用得很可爱。

“好啊。”

这个晚上,她给我讲了很多。她妈妈的势利贪婪和专横无理,她爸爸的软弱无能和一味妥协,当然还有那个光头,他是她初中高中的同学,一直强势地喜欢她。他爸爸是小城的公安局局长,他的飞扬跋扈顺理成章。自他出现,她身边几乎没有男孩敢靠近,甚至在她的大学校园里都有喜欢她的男生被他找人揍过。毕业的时候,她很不想回来,她妈妈却以死相逼。她妈妈早已经认定,光头就是她的女婿。

她一直在讲,我无从置喙,也不想置喙,我对她了解不多,也不是一个喜欢把自己道理强加给人的人。我所能做的,就是静静地听,然后替她提东西听她使唤,她想吃什么或是去哪转转,跟着就行。我很乐意这么做。

渐渐的,她似乎对我这里有了些许依赖,特别是被她妈妈唠叨或被光头纠缠到厌恶至极的时候,她总会出现在我面前。她的出现让我明白,朋友和家一样,也是个避风塘,对家庭动荡或出门在外的人来说,朋友尤为重要。

随着新年日益临近,小城走进了寒冬的深处,一阵晴朗之后,换来一场浓厚的阴霾,然后导致腊月二十九这天大雪纷飞。下午四点左右,我穿上雨衣拿着伞直奔三院。叶莎下午五点下班。

疾病和灾祸不分时间不挑场合,随时都有侵袭每个人的可能,那些不幸的人们穿行于医院里外,纷乱的大雪淹没不了他们脸上的悲伤与焦躁。直到六点,天色幽暗世界灰白的时候,叶莎才一脸疲倦地走出医院。

“叶莎。”她穿着红色羽绒服,蓝色牛仔裤,手里有把伞。我正犹豫是否要喊她,话就已经冲出嗓子,不由自主。

“韦方?!”叶莎吃惊地看着我长满雪花的雨衣,然后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柄伞。少顷,她疲惫的表情变得难以捉摸,“你是来给我送伞的?”

“嗯。”看着她的眼睛,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分明在谴责我。

无风,鹅毛大雪安静坠落,沉默良久,她说:“你喜欢我?”

“嗯,喜欢。”

“你为什么要喜欢!我不喜欢你你知道吗?”痛苦夹杂着某种难言的感情在她脸上挣扎,虽然她的声音充满了愤怒,却很牵强,委屈。

安静,安静。混乱的世界恍然被一张无形的网过滤一遍,没有一丝声音,小城喑然了。

她的表情慢慢平静下来,不再看我,转身离开时留下一句沙哑的话,“你以后别对我这么好。”

“叶莎。”我伸出手,企图抓住什么,除了雪和她的背影,什么都没有,“自从遇见你,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只要是关于你,无论我做什么都会特别开心。我不知道我哪点做错了,但请你原谅我。可以告诉我哪些事该做或不该做吗?我一定不会再这样了!请别讨厌我,只要你不讨厌我,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她停下脚步,然后愤怒地弯腰抓起一把雪,向我扔来,“混蛋!”痛苦蓬松的雪球在空气散开,没到我面前就落了。沾有她温度的雪落地就再也分不清。我的记忆在那一刻残酷地停顿很久,从那以后每到下雪的时候,总免不了莫名的凄凉和心痛,却无比的迷恋。

那场雪让一场隐藏的危机出现一丝转变,纵然后面还会有更大的危机,但故事得以继续。

腊月二十八那天,张钊祥(光头)给叶莎家里送了近万元的年礼,叶莎的妈妈欣然接受。叶莎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坚决要求把东西送回去,但她爸爸作不了主,她妈妈决然不同意。这几天家里争吵不断,最后叶莎的妈妈忍无可忍,一句话让她绝望了,“我和你爸去过他家,已经把日子订下来了!”叶莎的朋友多数忌惮张钊祥,都好言劝她接受父母的安排,其中一个朋友的话刺痛了她,“他有钱有势,有什么不好?再说你现在又没有喜欢的人,爱谁不是爱,他又不丑,感情是慢慢磨出来的嘛。”

除夕夜,电视里的联欢晚会热火如荼,我专心地炒着花生,虽然不太喜欢吃,但以前每到除夕爷爷都要炒,如果不炒就会觉得少点什么,没了年味。外面大雪覆盖下的城市漫天烟火,寒冷掩盖不住大街小巷椅角旮旯里的其乐融融,斑斓的夜色下人们欢声笑语迎接新年的到来。

花生炒好的时候,叶莎满脸泪痕出现在我面前。

电视里的节目演到小品这一出,叶莎端着我给她倒的开水,安静地看着小品和那些笑得前仰后拿的观众,脸上泪痕没有干,我站在她旁边,很想帮她擦去,却伸不出手。

“吃花生吗?”我将炒好的花生端到她面前。

她呢喃出一声谢谢,拿起一颗花生,剥开并没有吃而是把花生仁同壳一起放到桌子上,“我好困,想睡一觉,里面是你的卧室吗?”

“唔,那我把床收拾一下。”

“不用了。”她像只被风雨打落巢下的小鸟,狼藉着羽毛朝屋里走去。虽然难过,虽然想帮她理顺羽毛,但我知道她只想静静地睡一觉。

和好面调好饺子馅,晚会已经结束,外面响起了长长的鞭炮声,或远或近,此起彼伏,久久不绝。深夜一点左右,叶莎醒了,走出卧室。

“还没睡呢?”

“嗯,你饿了没,要不先把包好的饺子煮给你吃?”我放下手头包好的饺子,着手擀饺子皮。

“我来包,你擀皮。”她捋起袖子,在旁边的脸盆里洗了洗手,拿起饺子皮坐到我身边。

夜色阑珊,饺子越包越多,馅与面皮逐渐减少。她包的饺子很好看,圆鼓鼓的,像一只只可爱的小猪。在接近包完的时候,她突然停止手头的动作,然后大滴大滴的泪水坠落。

“怎么了?”我本来幸福弥漫的心头倏地一惊。

“其实我想要的不过是这种生活,平平静静的,我要求并不高,但为什么要活得这么痛苦。”她木讷地说,抬起胳膊用衣袖拭去脸上的泪水。

“生活……”我擀完最后一个面皮,放下擀面杖接着说:“是可以在于你的。”

她抬起头看着我,乌黑的眼睛闪闪发亮,随后浅浅地笑了笑,没有说话,轻轻地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一颤,浑身汗毛如波浪,泛着幸福层层起伏。

寒冷的夜仍有继续。

这时,叶莎的家人已经翻遍了小城,她的每个朋友家都被她妈妈粗暴地聒噪一遍。最后一个朋友把叶莎还有我这个朋友的消息给了她妈妈。当时,我与叶莎正在吃饺子,她好不容易可以轻松一会,和我说话时逐渐有了笑声,其间还给我夹了一只饺子,我正准备给她夹的时候,门豁然大开。她妈妈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活像一只发怒的狮子,叫着扑过来把她拽一边去,然后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叶莎被她爸爸拦住,挣扎着想阻止妈妈的叫骂。

说,我能说什么?解释,有什么用?愤怒,叶莎的妈妈哪里会给机会?我很想用喜欢或爱情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可纵然她懂又会在乎么?于是,我只有沉默,只有不停地吃东西,脑中一片空白,局促不安的胃开始动荡,想吐,但我仍要不停地吃东西。最后,叶莎的妈妈掀了桌子,一地狼藉,没有可以供我自尊躲避的地方,我只能傻傻地坐着。

“行啦!你有完没完!”叶莎歇斯底里地大喊一声。她妈妈一怔,然后挥起手就是一巴掌,狠狠地打在自己女儿脸上,清脆的一声。叶莎,不再挣扎不再喊叫,而是用仇视的眼光死死地盯着自己的妈妈。因为这一巴掌,她注定会做出叛逆的事。因为这一巴掌,我们的机会被无限扩大。

“好了,好了,找到就好,赶紧回家吧。”叶莎的爸爸有些害怕,边妥协边推着叶莎朝门外走。

“小XX的,你要是敢再跟她搁一块,我挖了你的狗眼。”唾沫星从叶莎的妈妈嘴里飞激出来,直扑我麻木的脸。

病恹恹的灯光下,我很想找个角落躲起来,安静地蹲着,什么都不重要,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要想。

就在我万念俱灰甚至掠过轻生念头的时候,遗落在屋里床上叶莎的手机响了,上面显示爸爸来信:

你,敢娶我吗?

我的脑中猛然射出一道阳光,一切都坦然了。

敢!

“钊祥一直担心你呢,他也在找……”叶莎的爸爸喋喋不休地唠叨着。

“给。”叶莎删去短信,将手机递给她爸爸。

“给钊祥发过信息了?”

“嗯。”

“他说什么?”

“没说什么。”叶莎的嘴角露出一抹微笑,没有人能察觉,或许她都没有意识到。这抹微笑扎根于痛苦之中,却艰难地长出来了。

除了大年初一阳光和煦,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天空都阴着,不死不活的样子。叶莎迟迟没有来拿回她的手机,等待她的这段时间,是我度过的最杂乱无章的日子,没做生意,足不出户,醒来就把电视打开,却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甚至都不知道每天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一味等待,睡觉去厕所做任何事都把手机带着。我控制不了对她的想念,有时抓心挠肺有时心灰意冷,多半时间恍恍惚惚。

初七,天空放晴,无风,微寒。叶莎打来了电话,约我到公园小亭见面。公园游人不多,由于管理人懒惰,一切都显得非常不堪,光秃秃的树下积满树叶纸屑和塑料袋,颓废的藤蔓仅剩扭曲的躯体纠结在篱笆或树干上。唯有女贞树残留几分清秀挂在深绿色的叶子上,粗壮的松树上积了不少尘土,远观深黛,静得吓人。

叶莎,永远都是那么漂亮,她站在小亭子里,无可厚非成为公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她得脸色苍白,过于清瘦,让人触目惊心。

“那天夜里……”她不敢在看我的眼睛,低下头接着说:“对不起,我不该发那条信息,我也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可是,真的很对不起。希望你不要当真。”

“我当真了!”我大声地对她说:“我当真了,叶莎!”

我没在她面前发过脾气,她吃惊地抬起头,我脑中恍然一颤,然后如一池清水,宁静,真实。

“我爱你!”看着她,我清晰坚定地说。

她低下头,默默地走到我面前,然后轻轻抱着我。我抱着她,感觉到胸前有一座火山,正在爆发,灼热,剧烈地颤动。她情绪波动很大,在我怀里痛苦地抽泣着,抱着我的手在我身后疯狂地撕扯着,像是要把我的羽绒服撕碎,又像是一只被束缚很久的小兽,在愤怒地撕咬着桎梏自己的绳索。

“带我走吧。”她像一团火依偎在我怀里。

“好,你想去哪?”

“随便去哪,只要远离他们就行。”

“那海边吧。”

“嗯,我喜欢海。”

“等我把店卖了,咱们就走。”

叶莎笑了,她眼睛里闪烁着柔和的光芒,如三千春水,温暖,轻盈,让人沉醉,无法自拔。

回家以后,叶莎就答应嫁给张钊祥了。不过她有条件,必须在秋天以后举行婚礼。所有人都为她的转变感觉到欣慰,她妈妈更是一路小跑兴奋地跑向张家,奉送佳音。

许多人对我贴在门上卖店的消息不解,我只好笑着解释,想回老家。只有高锋仍旧嘻嘻哈哈,其它老客户都或多或少地表示遗憾。“如果钱不够跟我说声。”有一次高锋莫名其妙地对我说。

“啥?”我奇怪地问。

“年三十那天夜里我本想找你喝酒,却发现你身边多个人,在包饺子。”

“你认识她?”

“小城才多大点?这就这么几个张牙舞爪的东西谁不知道,不过那女孩真不错。她说要秋天结婚也是假的吧?不然你怎么会如此生机勃勃,她在给你时间卖店。呵呵,无论如何,我支持你,钱不够向我借。”

“谢谢。”这一刻,我才明白到我身边还是有朋友的,而高锋却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把我当成朋友了。

我想离开已经急不可耐,我控制不了对叶莎的想念,每次见面都像地下者一样,生怕被人发现,生怕我们无限美好的未来被一句话撕破。每次见面都是短暂、战战兢兢的,我们强迫自己去忍耐,小心经营着每一步,一切都赌在未来。

今年的春天来得诡异,时而暖阳杲杲,时而冷风料峭。就在草长莺飞人们除去冬衣准备春游的时候,下了一场桃花雪,夭折了所有人外出的念头。寒冷反反复复来袭,时间在反复中又消磨了一个月。高锋给我店估了个最低价,十万。其间来了几个人把价格压的太离谱,都被我推掉。

四月,万木清新,杨絮纷飞。

这天,阳光明媚,春风得意。叶莎打电话给我,约我春游去。我已经很久没见她,不敢联系她,只有等她来电。我早早地收拾铺子,一些吃饭晚的客户唧唧呱呱地抱怨,但我早已心猿意马不知他们所云。

天空浅蓝,淡淡的白云恣意舒展,绿油油的麦田随微风起伏波动,田间几棵粗壮黑色枝干的泡桐树,开满簇簇淡紫色花朵,散发着极微弱的香气。叶莎心情很不错,脸色比起过年那段时间红润了许多,她傍着我的胳膊像个淘气的小女孩,跳跃着一脚踩扁一个坠落的小百合似的泡桐花,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跑到麦田里,迎着风放飞爷爷给我留下的风筝,它是一只棕色布鹰,在沉睡这么多年之后,终于可以抖落身上的尘埃和岁月,带着复苏的梦想展翅重飞。叶莎拽着线,兴奋地将它越放越高。

“呵呵,你说要是咱们能飞多好啊,想去哪去哪。”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女孩,快乐,天真,单纯,亮丽,无忧无虑,笑魇常开,像花儿一样生活。

“咱们很快就要飞了,我决定晚上回去就找李伟(要买我铺子的人)六万块钱把店卖给他,拿到钱咱们就走!”我笑着说:“我宁愿用四万块钱多买一天,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叶莎仰望着天空的风筝,听到我的话脸上再次绽开笑容,手一扬将线仍出去,任风筝随风陨落。她猛然转身,将我扑倒,压在我身上说:“嘿嘿,说,你爱我!”

“我爱你!”

她注视我一会,温柔地俯下头。我紧紧地抱着她,贪婪地吮吸着她温润的唇,柔软的舌头。当我的手从她的胸部抚摸到她的臀部时,她的手已经由我的胸口往下游走。我嗅到麦苗沁人心脾的气味,修长凉印印的麦叶屈服在我裸露燥热的背下。我一用力将她转到下面,看着她玉白玲珑的胸,心脏顿时停止跳动,大脑懵掉,随后低下头。当我莽莽撞撞颤颤抖抖地进入她身体的时候,痛苦从她脸上挣扎着呈现出来,她的手却死死地抱着我。

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痛苦,焦躁,亢奋,极乐,窒息,眩晕。短暂,永恒,刻骨铭心,忽略一切,甚至死亡在它面前都要卑微地屈服。

随着一阵极速的快感从我身体里被某种力量抽离,大地停止颤动,似乎听得见它轻微的喘息声,一切回归原位,世界仍那是个清秀祥和的世界。我拉过衣服盖住她洁白的胸,方才意识到身后还荡漾着一座春天。

黄昏步履蹒跚地走来,习习轻风轻抚着枝头新嫩的树叶,叶莎傍着我胳膊将头靠在我的肩上,走得很慢很慢。我知道她依依不舍,我心里也是一样,一秒钟都不想离开她,恨不得立刻离开这座小城。

忽然,一辆黑色的摩托车极速向我们弛来。叶莎脸色突变,一把推开我,“跑!快跑!快跑啊!”

我看着快速逼近的摩托,脚下已经生了根任叶莎如何推都不愿挪一步,我能感觉到巨大的恐惧袭来,越是这样就越不能逃跑。

黑色摩托一个急转弯停止在我们面前,张钊祥那光秃秃的倭瓜头上带着个巨大的黑色哈镜,从他身后跳下一个粗壮的男人。

张钊祥大步走到叶莎面前,看得出他在努力压着愤怒,但愤怒的火焰已经从他七窍被挤压出来,“他是谁!”

叶莎扭过头没有理睬他。

“我他妈问你他是谁!”张钊祥竖着食指指着叶莎咆哮,他心中的火山爆发了。

“我—男—朋—友!”叶莎扭过脸,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告诉他。

“我,操你妈!”随着一声怒骂,张钊祥转身一拳打在我的脸上。

我踉跄着向后退了两步,抬起手刚想还击,只觉背后一重,那个粗壮的男人狠狠一脚揣在我腰上,将我重重揣倒在地,紧接着就是无休止的辱骂和踢打。

“别打了,别打了……”叶莎哭喊着拽着张钊祥的胳膊,企图将他拉开,张钊祥用力一甩,便把她搡到一边。

“就算打死他,我也不会嫁给你,你死了这条心吧!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叶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最后一句话,虽然不是真的,但起到很大的效果。

张钊祥停止踢打,他的表情让我想起了初中的一个同学,那个同学很喜欢玩掌上游戏机,无论谁要谁抢他都置之不理,所有心思全放在眼前的画面上,忽然一个人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却彻彻底底地穿透他的耳膜直达大脑,那句话是:老师来啦!

张钊祥伸出颤抖的手指指着叶莎,哆嗦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在这个时候,我抱住那个粗壮的男人的脚,用力一搬,他滑稽地仰脸倒地。我顺势爬起来,狠狠一拳打在张钊祥那个倭瓜脑袋上。倒地的那个男人爬起来刚想动手却被身边的张钊祥拦住了,他抬起头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冷冷地说:“你,完了。”他眼神涣散地瞥了叶莎一眼,朝停在一旁的摩托走去。

摩托引擎正常发正,一阵难闻的轻烟送走了他们。叶莎走过来掸去我身上的碎草叶和泥土,“要不,你先回老家吧?”

我勉强地笑了笑,摇头,“我今晚就去找李伟,价钱再少也卖,你回去准备一下,拿到钱咱们就走!”

“好吧。”她担心地抱着我,说:“我现在好害怕,他就像狼一样,什么都敢做出来。”

“没事的,我会很小心。”我拍着她的背,安慰她说。

十一

我虽然知道张钊祥暴躁乖戾,却没想到他怒火会把他烧到不择手段,如此残忍。

晚上八点多,淡薄的月亮悠闲地飘荡在西空,冷清的夜空如水,寂寥的星斗明灭。我行走去李伟家的路上,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但转脸看见的不过是自己的影子,直到经过一条暗巷。忽然,从身后传来急速的脚步声,待我转过脸一个漆黑的人已经站到我面前。随之,我感到腹部重重地凉了三下,然后禁锢在身体里暖暖东西流了出来,我不敢想那是什么。那个黑影快步消失,我缓缓倒地,眼前巷子头路灯的光像是海面上渔船的烛火,巨大的黑暗像汹涌的波涛,惊天动地舞动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打这微小的渔灯吞噬。

可怕的叫喊声。紧张的呼吸声。微弱的心跳声。混乱的脚步声。吃惊的叹吸声。恐慌的议论声。救护车特有的尖叫声。药味。摇动。恶心的霓灯。救护床轱辘奋力的滚动声。我看见时间如巨大湖水动荡在我眼前,接着“嗒嗒”一片刺眼的洁白,一切都消失、安定了。

我感觉自己飘忽不定,时而飞到这边时而飞到那边,世界没有任何形状,身边的所有东西都像一波波透明水纹,晃荡不止。一直不断的是那悲伤的哭泣声,幽幽的,穿透天宇,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却是那么的真实。我想伸手去抓住它,却不知自己的手在哪里。

傍晚,温柔的微风吹动窗帘,鸟儿在外面树桠间啁啾着,我艰难地睁开眼,看见高锋一脸疲惫地坐在我床前。

“你醒啦!”他惊喜地看着我,显得很激动,俨然,躺在床上的就是他的兄弟。

我浑身僵硬,腹部像是有无数蚂蚁,跳动着疼痛,想挠,手却怎么也使不上劲,难耐,苦不堪言。我张开嘴努力想问他,却怎么也说不出话,只好歇一会,然后挣扎着说出几个字,“叶莎……呢?”

“她这两天几乎没有离开过,快把眼泪都哭干了。中午打了个电话然后就离开了,估计一会就来。放心吧,一切都会好的。”高锋微微一笑,深深地舒了口气。

维多利亚大酒店,小城最高的建筑。叶莎坐在楼顶边上,背后是一个令人腿脚发慌的深渊,深渊底部渺小的车辆匆忙地穿行着。张钊祥带着哈镜,摇头晃脑地来了。

“听说你男朋友受伤了?听说那狗日的肠子都淌出来了?居然还没死?哈哈!”他扣了扣鼻子狰狞地笑着说:“真他妈的命大!不知那玩意再淌一次他命还会不会这么大?”

“你怎么样才能放过我们?”叶莎是当晚值班的护士,想到那恐怖的一幕她就抑制不住泪水流出。

“不知道,你先把孩子打掉试试。”张钊祥无所谓地说。

“我没有他的孩子,我骗你的,当时我……”

“那你让他上过没有?”张钊祥用他凶残的眼光死死盯着叶莎,仿佛要把她吃掉。

叶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她知道他漆黑的内心是找不到一丝仁慈的光线,无论她如何努力只会让一会变得更加痛苦。她坚定地睁开眼,手伸进了外套口袋,站了起来。张钊祥睨视她一眼,掏出烟歪头点火,就在火机打着火的一刹那,一道寒冷刺进了他脖子深处。

那灼热的鲜血喷涌而出,他翕动着嘴,点着的烟坠地迸溅出火星,一句话也说不出。他疯狂地向叶莎扑去,却被轻易躲过,迎接他的是一汪盛大的深渊——小城厚实本分的土地。叶莎手中殷红的手术刀“叮当”落地,看着下面那混乱的人群和那滩微不足道的血肉,无数话堵在她的喉咙中,却只声嘶力竭地喊出两个字:“混蛋!”

脚底像是有一团毒蛇顺着她的腿游变全身,她双手抱着惊恐颤抖的身体,不停退后,接着缓缓坐下,蜷缩在楼顶一隅。残霞如血,冷酷地燃烧在西方。

然而,这时我正拜托高锋去找李伟,希望五万块钱能把铺子卖给他。然后躺在床上,仰着脸幻想着未来,蔚蓝的海岸,沙鸥掠过,白云飘飘,我与叶莎彳亍在细软的沙滩上,涛声轻拍,微风徐来……

十二

由于恐惧报复,当天晚上叶莎的妈妈就自缢了。这件事惊动很大,省里来人拘捕了叶莎。与此同时,张钊祥的爸爸贪污受贿勒索等数项罪名也浮上水面,他就像一具富丽堂皇的古尸,除去外面的金缕玉衣,里面肮脏腐烂邪恶狰狞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晚春被一场沙尘暴刮走,漫天尘土,亮如白金的夕阳斜在西空,仿佛一场鬼魅乱舞的死亡仪式。第二天狂躁的烈日就将初夏带来,同时蚊子苍蝇日益猖獗。酷热疯狂地榨取着小城每一点水汽,早鸣的蝉与晚吟的蟋蟀充斥在我的世界,其他的一概多余。我再次听见爷爷奶奶的叹息和酣声,它们是真实存在的,却总也找不着。我不敢想叶莎,每次想到关于她的一丁点东西,心都会痛到窒息,甚至梦里都不敢想她。所以我的梦总是像污浊的河水一样,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摸不着,而它却带的泥土树叶和垃圾一点点将我大脑淤成沼泽。

一天,我睡到下午二点醒来,做了一个美好的梦,爷爷和奶奶相互搀扶,迎着西阳一步步向西走去,如此美丽的情景让人留恋。我擦去身上的汗水,从床底翻出一根陈旧的绳子,当年就是它终结了爷爷的一生,为了不让它生死都陪着爷爷,我没把它烧掉。没想到,冥冥之中也是为自己准备的,既然叶莎故意杀人,那判死刑是迟早的事了,我为何不先去等她呢?想到这里,我心中的沼泽泛出一串快乐的气泡。

死,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相比之下,它比活着容易多了。我将绳子打甩到吊扇上,踩着板凳仔细打好一个结实的结,如此简单。世界不过如此!一切不过如此!活着不过如此!

这时,堂屋传来响声,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站在门前,吃惊地看着我,浑身破烂不堪,少了一只胳膊,仅剩的一只手拿着我昨天买来没吃的包子。估计他是饥不择食才闯溜进铺子里来,正好看见了桌子上的包子,和对着绳子的我。

“你要上吊吗?”他吃惊地说:“上吊很可怕的,我叔叔就是这样死的。”

“你家人呢?”我看着他,看着那眼睛,时间恍若一动,记忆清晰回到五岁那年。

“不知道,好像都死了。我只有一个小叔,去年上吊了。”他低下头饥不择食地嚼着已经变质的包子。

“他为什么上吊?”

“婶子跟别人跑了。”

“她为什么跟别人跑了?”

“她不喜欢我,不想供我上学,不过,这不是理由,她本来就是个风骚的女人理由,这只是她的借口。”他的口气比长相年龄要成熟许多。

“你叫什么?”

“季小航。”

十三

天色渐渐暗下,酷热被习习晚风吹走,我给小航做了些东西,他吃完洗了个澡就躺在我爷爷的床上睡着了。

晚上,我找了一些我的旧衣服放在他的床头,想把他烂衣服扔掉,于是顺手在他衣服里翻了翻。除了一张破旧的纸,什么也没有。那张纸是初二第一学期的期末成绩单,语数外三门加起来只被扣了两分!我干涸的心头“叮咚”滴下一滴清水,感动传遍全身。

我赶紧把小航摇醒,他哼叽醒来,揉下眼拿起床边的衣服就往身上套,以为我是要撵他离开。“你以后就住在我这吧。”我坐在床头对他说。

“啥?”

“我店里缺一个伙计,你留下帮忙吧。”

“为啥?”

“因为我这里缺人手,你留下帮忙,我给你工钱。”

……

夏天来的时候悄无声息,走的时候倒也利索,一场雨过后,秋风吹来了。

一天中午,客人散尽。我对小航说:“你想上学吗?”

小航愣一下,轻轻地摇了摇头。

“到底想不想?”

他低下头,不再说话。

我掏出三百块钱递给他,“去买身新衣服,再买几本初二下学期的辅导书,预习一下,也快开学了。”

小航胆怯着接下钱,喃喃地说出一个字:“哥。”

“能拿第一吗?”

“嗯。”他的声音很轻。

“能拿第一吗!”

“我从来没拿过第二!”小航坚定地说,他是个坚强乐观的孩子,他的话让我不禁心酸,他的出现使我的生活多少出现一些生机和希望。

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开学,小航的心情却出现变动,做什么事都闷闷不乐,以前天天背书学习,现在却只傻傻地盯着书本发呆,目光呆滞,似乎有什么心事。

“哥,我可不可以不在这里上学?”夜晚小航来到我床前,鼓起勇气问。

“那我们搬家,去海边吧。”我轻轻一笑。

“对不起,哥,我不会再提这事了。”

“我没有骗你,我也想离开这里。”这座小城已经在我们心头埋下了太多东西,我们需要换一个新的环境。在那,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也不会有那么多怜悯的目光,更没有人知道小航曾经是个乞丐,更多人只会看到他是个身残志坚的优等生。

十四

六万块钱,我把铺子卖给了李伟,他第二天就兴奋地给我送来了现金。不是考虑到学生快要开学,铺子应该还能多卖几万块钱,但我不想因为这事再耽误小航半年时间。我们选择了一个海边小城,在那租好房子找好学校,甚至我的工作都找好了。回来搬东西的那天夜里,小航就像是一只快乐的土拨鼠,欢跃在我身边,我需要什么他总是一溜烟地给我拿或买。

收拾完东西,我见小航在门外烧什么东西,走近一看,是那条绳子。

“你干吗呢?”我说。

小航沉默片刻,喃喃地说:“我很怕它,早想把它烧掉,我已经失去了小叔,不想哥再……”

蓦地,我心如刀绞,一把抱过他,坚定地说:“咱们兄弟俩是不会分开的,有了你,哥不会再做傻事了。”

第二天清晨,凉爽的空气间似乎还飘荡着昨夜的残梦,清新的小城如初醒的少女,安静乖巧,惹人心疼。如鱼鳞般的白云遍及浅蓝的天空,无风,淡淡雾霭弥漫在老街。小航扛着包大步朝火车站走去,车站乘客稀少,我跟在他后面默默地走着。

走到车站,我停下脚步,转过脸,终于敢痛痛快快地回忆所有不堪的往事,脑中却平静如水,什么都想不到。钟吾,有多少痛苦在你波澜不波的怀抱中化成尘埃?有多少欢乐被你变成空气随风送走?有多少人把时光留给了你,而你留下他们的多少故事!

那一刻,为了这个把我浸泡在痛苦中二十多年的容器,我潸然泪下。

一阵轻风吹过,东边的朝阳射出一绺明亮的光芒,一切都不重要了。

后记:

又是一个春天的四月,我参加叶莎的审判,从开庭到结束,叶莎一直看着我,我们噙着泪水微笑着,目光没有一刻离开过彼此,我们就像是悬在太空,用目光相扣,生怕一不小心就失去对方,然后万劫不复。叶莎没有被判死刑,也没有被判死缓,甚至无期都没有判。虽然有很多年,但这个消息无疑是在告诉我,我的远方有一座天堂,只要我安心地等待,终会盼来那美好的一天。张钊祥的爸爸被判了死缓,但从他一蹶不振的表情来看,似乎一切都打击不了他,失去儿子的痛苦将伴随着他直到永远,曾经小城叱咤风云的人物落到今天这地步,已不能用可怜来形容了。

叶莎入狱后,我第一次去探望,她表情很平静,为了让我安心她嘴角始终挂着笑容。终于有机会和说话,虽然我努力抑制,但泪水还是流了出来,我对她说:“我认了一个弟弟,他虽然是个残疾,但学习很好,他没有骗我,成绩在全校一直名列前茅。我们已经搬到海边的一座小城,这里的人很善良,和我们相处和谐。我找到一份下海捕鱼的工作,有些累人,不过能天天出海,累也值得。我会努力赚钱,等你出来,我们就买房子结婚,然后生小孩,我比较喜欢女孩,听话,乖巧,好看。等你出来,我要用我的一生来弥补你为我所付出的一切。你说你喜欢海,我无法送给你,但我可以陪着你守着它,直到天荒地老,地老天荒……”

200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