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向左,爱情往右
爱着那个叫玫瑰的女子,但因为身处黑社会这样特殊的群体,就多了点无奈,多了点伤感。很平静的叙述,很喜欢这样风格,明明是自己在述说,却仿佛置身事外。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子,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才16岁。当时我就想,为什么是两朵玫瑰呢?难道不可以有很多朵吗?姹紫嫣红,满园春色,岂不更好?
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十足的小混混。整日逃课,热衷于运动和打群架,认识街头流氓,并很快成为他们的一员,和他们一起嘴上叼着香烟,混迹于大街小巷。打台球,偷摩托车,斗殴,赌钱,沉,溺于漂亮女孩和黄色录像。
我的青春就这样变成了一场混乱而堕落的战争。我渐渐地长得英俊挺拔,但眼神一直阴郁而邪气。那些混乱的过往,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无法平复的创伤。
后来,我出了点事。赌钱输了,欠了债,然后两个女人怀孕了,硬说是我的。我不能出现在大街上,一被他们看到,就要砍死我。我在东躲西藏了两个月后,决定逃走。
于是,在我20岁那年,我在朋友的帮助下,一个人背井离乡,来到了深圳。投身一个物质浮糜的大城市是需要勇气的。
起初,我在一家夜总会里做打手,用我的年轻的身体来维护那些所谓的老总官员们的安全。后来,我被一个黑道的“大哥”相中,加入了他们的集团,正式过上了电视上演的那种黑社会的生活。
众所周知,深圳是我国对外贸易的枢纽,也是走私最为猖獗的地方,在那里,黑社会势力有着根深蒂固的土壤。我凭着多年来在黑道上跌爬滚打的经验,再加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狠劲,很快便在一群兄弟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大哥”的得力助手。
于是,在我25岁的那一年,我在深圳就拥有了一套自己的别墅,两辆轿车,女人就更不用说了。用自己当年的那句话形容就是“姹紫嫣红,满园春色”。
只可惜,她们当中没有一个是我的玫瑰,我时常想起张爱玲的话,不禁有些黯然神伤,我的玫瑰究竟在何处?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了一个叫做玫瑰的女子。
玫瑰是一个小姐。
所谓“小姐”,并非一般意义上对年轻女性的称呼,而是对从事她那个行业的女性比较斯文的特称。
小姐也分三六九等,有的招摇于市临街卖笑,有的附庸笙歌当垆傍酒,有的则栖身风月场所,或发廊,或桑拿,或宾馆,不一而足。玫瑰算是比较高级的那种,在深圳最高级的卡拉ok做陪酒陪唱小姐,当然,如果大家情投意合,也会陪宿。
玫瑰当然不是她的真名,所有的小姐都不会告诉你她的真名,大都会告诉你她叫小燕、小晴、小雪之类。我也不知道玫瑰的真名,只知道她是个四川妹,像很多四川妹那样,玫瑰是个美人儿,身材高挑,皮肤雪白,眼睛很大,像是一汪清泉,顾盼之间,眼波流荡,常让我想起“柔情似水”这个词来。
其实,我和她只能算是风尘之交,可以称朋友的那种。她刚开始决定做这行的时候,是我帮她开的苞,当时的代价是一万元,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很值。
我所谓的开苞,并不单纯指做一次。我个人认为,那些花钱一次破处后提裤子走人的男人很蠢,因为女人的第一次很少有快感,更何况是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而做爱是两情相悦的事,两个人都有感觉才可以水乳交融。
我的方法是,和女孩在一起呆一段时间,先培养一点感情,然后再破处。总之,做男人要张弛有度,充分享受过程美。
那段时间,我正好工作得很累,就放自己一个长假,开车带玫瑰去湖南的张家界玩。
刚到张家界的晚上,我拣了间四星级的宾馆住下,然后轻声安慰她,不要怕,我也是年轻人,你把我当男朋友就行了。
她噗哧一声笑了,说,那倒是,没见你之前,我还以为你是个老头子,谁知道这么年轻。一笑之间,她虽然还是很害羞,但已经没有了刚才那样的局促。
我探身过去,在她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然后说,今天很累了,早点睡吧,明天我陪你去买几件衣服。
她谢过我后,就钻进我的怀里,我们俩就这样相拥着睡去。
也许是开了十几个钟头的车很累,我一觉睡到天亮,醒来后和她吃了早餐,就带她到平和堂去买衣服。
玫瑰雀跃得像个孩子,精心挑了几套衣服,她是天生的衣架子,几件衣服着在身上,土气尽去,仿佛是个明艳时尚的城市少女。当她最后穿着短裙与我携手离开时,在路人眼中,我们十足是一对让人艳羡的情侣,绝对没有人相信,我们会是一个嫖客和一个妓女。
出来时,外面已是万家灯火。我开车兜了一圈,在家很旺的饭店外停下,见很多人都在吃桂鱼火锅,于是也叫了一份,考虑到玫瑰喜欢吃辣椒,我特意要求加辣。这一餐,玫瑰的胃口很好。
吃完饭,我开车带着她在张家界兜了一圈,外面凉风习习。我打开车窗,让风吹进来,整个人沐浴在凉风中,畅快无比。这种情况下,兜风最容易让女人发情。玫瑰心情似乎出奇的好,一路笑个不停。
当晚,我们回到宾馆就成其好事。那一夜,由于考虑到玫瑰是第一次,我没有开灯。黑暗中,她细声的克制着呻吟,不知道是痛楚还是欢愉的声音,还有她灼热的会烫伤人的眼泪。
那一晚,很短暂,数个小时便天明,但是镌刻在我的心里,每一个细节,都不曾忘记。
后来的几天,我们的性爱越来越合拍,随着性爱的和谐,玫瑰似乎对我越来越依恋。当准备回程的那晚来临时,我们一夜没睡,不停的做爱。最后,她扑在我的怀里,嘤嘤地哭,强哥,我不想做小姐,你包了我好吗?玫瑰求求你了。
我无言以对,半响才说,玫瑰,你要面对现实,我还没结婚,不可能包你的,你以后可以当我是朋友,我会尽力帮你的。
玫瑰哭了一会,知道我不可能答应她,就停止了哭泣,一个人默默地收拾东西。
我在旁边,看着她,沉默地抽着烟。
从张家界回来后,玫瑰便开始了她的风尘生涯。凭着自己出色的美貌,很快做到最红,有几个有钱的老板想包她,都被她拒绝了。
其实,小姐的特性就是一双玉臂千人枕,风月轮转,人尽可夫,好的小姐当然是大家都分享的好。可偏偏有些男人,一见到喜欢的小姐,就想独专,影响家庭幸福不说,也实在是浪费资源。
玫瑰对我还不错,一有时间就总会打电话约我喝上几杯,喝完了就和我云雨一番,却从不肯收我的钱。
她说,是我让她的风月生涯有些好的回忆,这一点,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就这样,玫瑰做了大约有一年。
有天半夜,我被她的电话吵醒,她在电话里说,强哥,过来我家接我。
我开车到她的住处,等她上车,我发现她没有化妆,就好奇地问,今晚不用上班?
她说,不想,陪我去喝酒吧。
于是,我载她到常去的一个酒吧,她好像心情很不好,不停地喝闷酒,以我的经验,这个时候最好什么也别问,于是便沉默地作陪。
两罐喜力下肚,她开口说,强哥,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想了想说,没什么特别的啊。
她叹了口气,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按着她的意思送她到城市附近的一个山顶,已经是半夜了,山顶上人迹全无。从山上望去,城市的灯火稀稀疏疏,昭示着夜已深了,上顶上凉风习习,夜凉如水。
玫瑰似乎心事重重,我不知事出何因,也默默无言。过了一会,她突然转过身,脱掉身上的裙子,抱住我,说,来,干我。
我以前从没听过她说“干”之类粗俗的话,她似乎有点故意侮辱自己的味道。我怪异她今天的奇怪举止,但转念一想,一个风尘女子,在自己沦落风尘满周年的时候,心中理所当然会有点自我痛恨的灰暗色调吧。
我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她也曲意迎合。事毕,我们并肩躺在草地上,冷风徐徐地吹着我们赤裸的身体,天上微微有星辰在闪烁。
她突然问我,如果我是一个本地女孩,有份正经的工作,你会不会追我做女朋友,然后娶我?
我愣住了,心中默默地想,不是我不愿意娶你,而是我的工作太危险,说不定哪天就没命。
当然,这些话我不能说给她听。我只能说,当然会,我心目中将来的老婆便是这样。
她陷入了沉默中,不再说话。
这一夜,我们在山顶躺到天渐亮才离去。
第四天的时候,我接到了玫瑰朋友打来的电话,问我有没有见到玫瑰。
她说,玫瑰已经五六天没有上班了。
我说,我四天前见过她,要不你去她的住处看看。
她说,房东说玫瑰已经搬走了。
我于是打她的手机,电话里传来“您拨叫的用户已停机”。
玫瑰就这样消失了,仿佛被一阵风吹走了。但,像她那样的女子,在这个城市里,多如河沙数。城市依旧是灯红酒绿,很快便没有人再记得她了。
只有我,心像空了一块,被硬生生地挖走了。
三年后的夏天,刚好一群兄弟同时闲得慌,便一起去川中的一个名山游玩。
我们在山上玩了一会,发现了一个破旧的尼姑庵。做我们这一行的,危险性高,所以大都信佛。只见那庵中观音宝像庄严,却甚是破旧,于是便拿了几万块钱去布施,以便庵中有钱重塑金身。
守门的小尼姑听我说明来意,甚是欢喜,便把我们让进庵中小院的凉亭坐下,就跑去叫知客的尼姑。
过了一会,但见花丛掩映的小道上,一尼姑缓缓而来,行走间姿势婀娜,体态风流。我不禁想到,这小尼姑庵里竟有如此绝色。念头一转,那尼姑已经走近,只见她一袭青色法衣,头上青丝尽落,却是眉清目秀,仿佛似曾相识。
她见到我也是一愣,但随即问起布施之事,我们表达了礼佛之意,奉上布施的几万块钱。她一边与我们交谈,一边眼波流转在我身上一扫而过。
我脑际突然灵光一闪,她是玫瑰。
玫瑰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说,各位有礼佛之心,菩萨必佑各位。
我搞不清楚她做尼姑是何用意,而且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也不便多问。
玫瑰客套几句后让小尼姑收下钱,然后让我们各自写下姓名,以便庵里为我们各位立牌位祈福。事毕之后,玫瑰走到我的面前,双手一鞠,说,这位施主,小尼别有忠告,可否移步说话?
于是,我便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随玫瑰走开。
玫瑰带我在小院中转了个弯,到了一个更为破旧的院落。她停下来,脸上已经没有了刚才肃穆的表情,而是笑吟吟地望着我,说,你还记得我吧?
我说,玫瑰,你搞什么鬼?怎么会做了尼姑?
她说,这儿不便多说,你住哪儿?我明天去探你。
第二天,兄弟们出去游玩,我推说自己有点不舒服,便独自留在宾馆里。直到下午两点,门铃才响起,我开门一看,果然是玫瑰。
玫瑰并没着尼姑装,而是一身现代装束,上身穿了件白色的紧身衬衫,背上背了个玲珑的小包,下身穿件石磨蓝的牛仔裤,显得亭亭玉立,头上一头微染成黄色的长发,衬着不施粉黛的俏脸,大大的眼睛流光溢彩,十足一个都市美女。
玫瑰见我有点发呆,就笑道,看够了没有?
我连忙让她进屋,她坐在沙发上,接过我递过去的可乐,打开后喜滋滋地泯着,见我还在盯着她看,就说,我总不能穿着尼姑装到宾馆来吧。
我说,玫瑰,你怎么不辞而别呀,害得我好担心你。
玫瑰淡淡地一笑,说,以前总没见你嘴这么甜呀。然后,放下可乐走到我面前,双手捧起我的脸,说,让我好好看看你,老了没有?眼睛里泪光闪闪。呀,脸上的肉都松了,平时别老是熬夜。
我心里突然一酸,伸手抱住她说,玫瑰,你怎么不和我联系,跑到这地方来做尼姑?
玫瑰没有回答,紧紧地抱着我,嘴唇凑了上来,她的唇上带着可乐的冰凉与香甜。
我突然想起,她还是尼姑,就慌忙推开她,说,不可以,不可以破了你的清修。
玫瑰依旧抱着我说,我已经决定还俗了。我之所以下午才来,就是上午在和师父说还俗的事。
我说,玫瑰,在你的人生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和我一次说清楚吗?
她安详地躺在我的胸口,柔声说,你真的想知道吗?
我沉默地点点头。
她说,那好吧,我就告诉你。我家里很穷,全靠爸爸一个人在镇上帮人搬运为生,我还有个妹妹,但爸爸很疼我,所以不用像村里其他女孩那样从小就帮家里干活,而是到镇上去读书。
但我17岁那年,爸爸被查出患上了乙肝,不但家里从此失去了生活来源,而且爸爸吃药还要花一笔钱。所以我只好缀学出去打工,一开始,我在一家毛纺织厂做了几个月,但除了生活费只剩下五百块钱,根本不够爸爸的医药费,后来我经老乡介绍,认识了一个做这行的女人,便一咬牙做了小姐。
你知道,我在深圳做了一年,那一年我不顾一切地赚钱,一年下来存了二十多万,足够爸爸的医药费了。其实,我心里很厌烦那些男人,每次和他们做过后,我都很想哭,可又哭不出来。
她顿了一下说,不过强哥,我并不讨厌你。然后又继续说,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我想如果再继续下去,我就真的找不到找不到我想要的好男人了,我心里其实多么渴望能有个白马王子来就我出去啊。
我不禁有些愧疚,手臂轻轻地用力揽住她。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继续说,强哥,其实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是你这样的,名牌大学毕业,年轻富有,有点帅又有点斯文。可是,我知道你不可能会喜欢我。
她的语气有些伤感,停了一会又继续说,还记得我走之前在山顶上问你的话吗?我问你,如果我是一个本地女孩,有份正经工作,你会娶我吗?其实,你当时的回答和我估计的一样。可是我想,我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出身,但我可以用手中的钱改变自己,把自己变成一个读完大学的川妹子。
于是,我便离开,到了成都。但是我发现,过去的经历依然会时时折磨着我,也许我可以找个学校读书,却无法摆脱自己心理上的障碍。所以,我想我的问题不在于怎样改变自己,而是首先摆脱过去,恢复到没做小姐前的样子,于是我选择了出家。
这三年来,每天青灯白卷,我感觉自己平静了很多,而且在这三年里,我读了很多书,学了电脑,还花钱搞了个文秘的大专文凭。但我知道,自己在心里上已经对男人没有感觉了,可是昨天我遇到你的时候,我整晚的满心欢喜,我想,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
她似乎有些唏嘘,伸出一只手,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摩挲,语气伤感,如果能和你长相思守,那该有多好啊,毕竟你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不过我知道,你是不可能接受我的,我也不怪你,毕竟你知道我的那段日子。有时候,我会想,如果老天能将你的那段记忆抹去,那该有多好。
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竟然平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而落泪。可是,正如玫瑰说的那样,我不可能接受她,倒不是因为她的过去,而是我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身份,我已经是一个走在了生死边缘的人,没有任何的幸福可言。
我紧紧地抱住她,说,玫瑰,我其实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这些年来,我在欢场胡混,心都麻木了,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谁了。我们在命运的面前都是苍白无力了,我们注定今生无缘。你明白吗?
玫瑰把脸轻轻地贴在我的脸上,一行滚热的泪水流进我的嘴巴里……
那晚之后,玫瑰就离开了。几个月以后,她从上海打电话给我,说她已经在那里找到了份文秘的工作,我们简单地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
从此,我就再也没见过玫瑰。
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突然发现,自己真的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我的身边依然是美女如云,但她们蔷薇一般的嘴唇,像橡皮一样麻木,而当我拥抱她们的时候,只能关上灯。黑暗中,我才能把她们想象成玫瑰,但,当她们叫出声来,我就会发现自己的热情像潮水一样退却,平息,一片死寂。
我颓然地想,我还是爱这名叫玫瑰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