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好冷
一篇让人垂泪的故事!在我国,从没有多少文化的老人到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青年,“重男轻女”仍是一个普遍现象。“重男轻女”是一种封建思想,现在是新社会、新时期,国家一直在大力提倡“生儿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可为什么“重男轻女”这种思想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仍然在大行其道呢?
故事发生在70年代,应该说从70年代开始发生。
有一天爸爸妈妈单位发了三颗糖果,他们舍不得吃,捏在手里带回家给儿女。可是只有三颗糖,儿子和女儿不能分平均了。儿子得到了两颗,女儿得到了一颗。“为什么三颗糖,我只有一颗,哥哥就有两颗,爸爸妈妈这是为什么呀?是我做错事了吗?可我仔细想了,我没做错事呀?”女儿天真的问妈妈。妈妈说:“因为哥哥是男孩,男孩要多吃一点,你是女孩要让着哥哥,别和哥哥争。知道吗?”女儿默然地低下了头。
时间又过了三十年。这三十年间,同样的故事被无数次上演:哥哥结婚了没钱,女儿条件好些先给垫上,哥哥承包了个小工程没钱,女儿就把自己攒的嫁妆钱凑出来,(可到自己结婚时,连一台洗衣机都没有钱买,妈妈所谓的嫁妆就是几床棉被和六百块钱。偏偏婆家又是势力眼,虽然老公有一点钱,但女儿的日子仍然不怎么好过。女儿想,无所谓。)哥哥刚结婚在家没钱,女儿就把自己的工资拿一部分出来给嫂子,让她当伙食费交给妈妈。哥哥要买全自动洗衣机还差几百,女儿就凑几百;父母到了退休年龄需要交钱,还差好几千块钱,女儿主动替父母交了。女儿始终认为自己是家里的一份子,什么事都该出一份力,一家人不该说两家话,更何况这些是自己的亲人!三十年后的今天,同样的故事又上演了。这时的儿女都已长大成人,各自组建了家庭,并有了各自的儿女。距妈妈的六十大寿还有几个月时间。女儿和媳妇都在心里张罗着计划着如何给母亲过一个难忘的隆重的大寿。而小时候住的老屋已被开发商拆了,打算盖一座漂亮的楼房。儿子和媳妇租房出去住,父母用开发商给的搬迁费替他们交了房租。自己则住到了女儿家。她们家分到了一套130平米的住房和一个40平米的地段不怎么旺的门面。眼看就要装修了,父母没钱,只能让儿女出资了。然而女儿误会了,不是让儿女出资装修,而是让哥嫂装修。妈妈说,嫁出去的女,就是泼出去的水,没有资格在家要门面。媳妇也认为父母的东西是天生就该是儿子的。然而,利益蒙敝了她们的眼睛,没有人认真去想女儿为什么伤心,为什么说好冷?
人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妈妈其实也是爱她的。曾经为给女儿长脸,在女儿婆婆面前说过门面要给女儿的。可当她把这意思告诉儿子时,儿子…。父母不敢得罪儿子和儿媳,经过儿子和儿媳的浇水灌溉,父母脑子里的重男轻女的种子愈发开花结果了。本来还觉着对不住女儿的她们,反而更觉得女儿不该有这种可耻的想法,于是矛头一致对准了女儿。从头到尾,没有人真正听女儿说心里话,没有人真正地去换位思考一下,站在女儿的立场想问题。女儿觉得哥哥没有住房,130平米的住房应该给哥哥装修,将来父母留给哥哥这是无可非议的,而她也从来没想过要和哥哥争什么.满以为三十年来的手足情,十多年来的姑嫂情,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价值几万块钱的门面而毁于一旦。别说这些现在是爸妈的,就算是哥自己的东西,妹妹如果要的话,当哥的会满口答应。就凭这么多年,妹妹对哥所做的一切!况且,这东西还是二三十年后,爹妈再留给谁还不一定,房产证的主人仍是父母;现在只不过是个口头的承诺而已。就连这一点要求,他们都不能满足她。反而还给她加上“争财产”的罪名,在所谓“亲如姊妹”的嫂子的大肆宣传后,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支持。
女儿因为在婆家没有受到尊重,在自己的家好不容易妈妈想以这种方式来为自己长脸,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心慰的事啊!女儿始终觉着有亲人真好!女儿甚至还愿意先出资装修门面,让父母有生之年过好一些,过开心一些,甚至同意不更换房产证的主人,让父母一直拥有自己的房产到老。然而,她们以为女儿要在家争夺房产,这是不可原谅的。没有人认真地去算这样一笔账:父母就算再住20年,那门面这20年内不是女儿所有,女儿要先垫钱装修,20年后才有可能得到这门面,20年内如果手足情深,侄儿结婚,做为姑姑可以再将这房产送给侄儿,到时由其爷爷过户给孙子;岂不皆在欢喜?如果这20年兄妹感情不好,20年后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平分这门面。怎么算儿子都不会吃亏,更何况二楼的130平米的套房,女儿已经表态不会去争什么。立即让父母过户给儿子,她也没意见。只是这样一个要求,只是需要她们在这时,给女儿兑现当初的承诺而已。只是想要她们兑现一个口头承诺而已。
没想到,这就是所谓的亲情,这就是她付诸30年心血换来的尊严。女儿终于爆发了,忍地可忍,无需再忍,所有的委屈全倒了出来,结果换来的只是家人的不理解,大家一致认为是女儿利益熏心,谋夺财产。女儿终于认命了,这样得到的东西,还有什么意义?女儿告诉自己,她们要的是利益,而你要的是尊严,道不同不相为谋。算了,放手了,心甘了,也认命了,再见了,亲人!女儿被这个家“扫地出门”了,也从心里被父母及哥嫂赶出去了。同时,她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原本以为婆媳不和是这世间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这世间也有亲生母女上演这样的悲剧。或许当利益冲突的时刻,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然而对于亲人,父母啊,哥嫂啊,你们怎么下得了手啊,我的身体里也流着同样的血啊!一颗"糖",你得到了四分之三,为何却容不下我这四分之一呢?况且,女儿得到这四分之一将来可能要付出多少倍的代价?与哥哥一同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在某种角度,这也是替哥嫂分担做儿子该尽的责任.如果仍以旧时的观念对待女性,那将来父母二人的生活,是否就该儿子一人承担?这又何苦呢?何必要这样的排斥女儿呢?本来不想去争什么的她,此刻为了尊严二字,她一定会坚持到底.永不屈服的!人生在世,不就为活个尊严吗?凭什么嫁出去的女,就是泼出去的水,难道就不是父母的女儿了吗?真的能成为别人家的人吗?在娘家真的不能享受与哥哥同样的父爱和母爱了吗?小时候父母发糖,每次她都会有。为什么这次不一样?难道只是因为这回父母有的不是糖,而是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所谓的“糖”?
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根深地固扎在父母的心里了。小时候她还能分到一颗糖,可那时的她不懂,那是一种幸福;现在她连那仅有的一颗糖都吃不到,这一切只是因为她是女儿,什么都该让着哥哥。如果时光再倒回三十年,如果她还是三岁。
女儿终于放弃了,也不得不放弃,胳膊始终扭不过大腿。但是她们也从心里失去了她。别人没有女儿,千方百计的要领养一个,可惜自己有女儿,却这样的失去了她。可惜?可悲!
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
妈妈,我真的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