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情难再续
既然选择了离开你,那就坚持到永远吧!毕竟这也是爱你的一种另类的表现方式:爱你,就离开你,直到永远!一段情已远去,也很难再续……
剪了?
剪吧!
真剪了?
嗯,剪吧!没什么好留的了!
要不理个寸头吧?至于剃光头吗?
不,我就是要剃光头。
从镜子里看着发型师手起刀落,满头秀发就那样轻飘飘的落了下去——心,突然之间也随着发丝幽幽的一落千丈。
都说女人的长发情结,大都是为了爱情,或者纯粹就是为了自己所爱的那个人,而刻意的让自己看起来更富有女人味而已。是啊,女为悦己者容,但凡遇到自己心动的人,谁不希望自己爱的那个人会心存“长发飘飘的小女人”的感想呢?
可是,女人一旦真的决定了要去刻意的改变自己的发型的时候,那么,在这个女人身上必定发生了足以让她会跟过去有个彻底了断的大事了。我问我自己,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大事了吗?而后我听见自己的心声:“有!并且还是很伤感,很凄凉的大事!”我放弃了一个自己所爱的人!眼下我只需要一个人静一段时间,我不在乎自己是否光着头,是否会以更好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我只想静一静,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或者可以说从此后,我要换一种活法,跟过去说再见,就算是从头再来吧。
可是,心存这样极端想法没多久,我就接到一个意外打来的电话,是一个相识多年的老友,和我同样的年纪,一个充满活力,文采飞扬的哈萨克族女孩打来的电话。
那天,本来一个人静静的呆在家里真的是在发呆。电话铃声不急不慢响了起来,我不耐烦的接过来:“请问你找谁?”“亲爱的,是我啊,我是老酷。我回来了,真的,我从国外回来了!”
我惊得差一点没把听筒掉在地下!是那个分别了足足有八年之久的库力斯盼回来了吗?接到这样预先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电话,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支支吾吾的问她:“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我就在县城,你来吧,我在这家西餐厅里等你,快点啊,亲爱的我想死你了。”
放下电话,我竟然有点手足无措。太意外了,太惊喜了!以至于我都不知道究竟该怎样做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化了简单的妆胡乱收拾一下,刚要出门,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个光头的女人了,本来是不在意的,可是眼下我要见的是一个故人,并且还是一个阔别了八年之久,很要好的老友了,我怎么能就这样草草的前往赴约呢?
无奈之下,我找了一条颜色雪白的头巾,给自己戴上。出门前习惯的照了照镜子,镜中的我,戴着头巾的样子,与外在的着装搭配显得极其不成比例,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协调。算了,总比光着脑袋要好得多吧。突然之间就莫名的后悔了,干嘛非得剃光头,不剃也照样活啊,人有时候真的是在跟自己过不去。罢了,罢了,剃都剃了,不管了,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出了门,急匆匆的往县城唯一的那家西餐厅赶去,老远就看见库里斯盼坐在临窗的位置,眼巴巴的瞅着窗外车水马龙的闹市,大概她还没留意到我已经走到了她身边了,也是啊,我包裹的如此严实,她怎么会留意到?这么多年不见了,我决定吓吓她,轻手轻脚的靠近她猛地大喊:“嗨!我来了!”惊得她一下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找死啊,人吓人吓死人的你不知道吗!”嘴里嘟囔着,离开座位向我伸出了一个拥抱的姿势:“亲爱的,我可想死你了!”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似乎忘记了时间在转,那感觉真的很甜蜜。是啊!我们分别得太久太久了-------
十年前,我的那个小小的涂料厂,选址在那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小城里落脚了,算是我人生第一次创业吧。最初打理生意上的那些琐事,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也想过逃避那样不理想的现状。好在后来经过不懈努力,新店的人气逐渐旺了起来,事业上也有了一点小小的成绩。
那时候,由于店面扩展,我一直在策划经营着,招聘工人,做广告业务之类的,这些琐事都需要我亲自去打理。也就是那时候,我才留意到,离我店面不远有家打字复印店,是个哈萨克族女孩独自经营的。我去的次数多了,慢慢的也就互相熟悉起来了。接触久了,得知女孩名叫库里斯盼,虽然是个哈萨克族,但自己所学的专业是汉语系,并没有如家人所规划好的那样去攻读少数民族语言类的大学。也正是这一点,让我对她的好感增加了不少。库里斯盼的汉语说得相当流利,语言方式也很幽默,不论什么话从她口中说出必将会是多了一些风趣夸张的元素,一直以来,我都很欣赏具备那样性格的人物。
那些日子里,每次店里要做名片,复印材料之类的业务我都乐意去找库里斯盼。去的次数多了,居然发现她一直在各大报刊杂志上投稿,这一点令我更加佩服她的意志力了和做人的风格了。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就爱翻那些兵团日报,那上面有库里斯盼自己写的文章,并且文字风格还很不错。那时候,酷酷【熟悉了以后就叫她外号了】的母亲刚刚过世,伤心之余,酷酷把自己对妈妈的怀念和依恋都发表在兵团日报上了,文章发表后得到了读者广泛的好评,酷酷的名气也渐渐的有所增长。那时候,我也一直都在充当着酷酷最忠实的粉丝。并且闲暇之余,我们还会凑在一起乐此不疲的探讨着关于文学方面的知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互相之间能谈得来,有共同话题的,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美是丑,能遇到说的来的朋友,那真的是很开心很开心的事了,对我来说就是这样。
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何,就突然听说她要出国了,要去的那个地方也正是她们的那个民族的国家:“哈萨克斯坦”。据说酷酷是到那里做翻译去的,后来我们为了业务需要,辗转将自己辛苦经营了好几年的涂料厂搬到了现在的小镇上,也就是我原来的家。从那以后,我和她再也没有联系过-------
思绪回到现在,酷酷松开了紧紧拥抱着我的双手。我在她对面坐了下来:“说吧,想吃什么,我请你。”那家伙还是那么幽默不加掩饰:“那我可得狠狠地宰你一顿了,让你来个大放血。”这时候,餐厅服务生端来一个托盘,两份咖啡,两份牛排,两份冰激凌------难得她这么有心了,每样都叫了双份,只可惜我已经没有了要去吃的欲望了。
酷酷率先端起了冰激凌的杯子一口吃了下去,而后惊奇的看着我:“你怎么不吃啊?不会减肥呢吧?”我苦笑了一下:“你看我现在还用得着减肥吗?”“是啊,你看上去苗条了不少啊?”我伸手将自己的头巾取了下来,露出了光光的脑袋。我可不想用餐的时候,还戴上这个东西。酷酷看着我的样子,惊的张大了嘴,半天也没合上:“你,你,你怎么剃了个光头?”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回答她,眼睛顺着餐厅的玻璃窗向外远视着;窗外的天空中白云朵朵,雅致而又不失它原有的风采-------
好半天了回过神来,却发现库里斯盼还在惊讶的看着我,冰激凌杯子上的奶油已经滴落到她的手背上了。我提醒她:“快吃吧,傻样,你看都化了。”酷酷低下头,看着自己尴尬的手,看样子是在犹豫,究竟是要去舔掉手上的奶油,还是要用纸去擦拭。就这样还没忘记试探着问我:“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我不知该怎么跟她去说,又一次选择了以沉默来代替,心底也渐渐的涌出一些伤怀。是啊,我怎么能跟你说的清楚呢?我亲爱的朋友!
酷酷最终还是用餐巾纸擦掉了手背上的奶油。看上去,她被我的情绪所感染着,已经没有了继续再吃的欲望了。也好,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诉说离别后的重逢吧。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开口,虽然我有满腹的心事,和一腔的热情。
“这几年,你过得还好吗?”酷酷首先打破了僵局。
“凑合吧,还那样。”我轻描淡写的回答她。
“对了,你女儿也长大了吧?我觉得她应该很漂亮,对吗?”
“是的,已经上五年级了。哦,我还有一个儿子呢。”
“是吗?你真幸福啊,又生了个儿子,你真伟大!”
幸福?可能吧。在外人眼中,我的家庭一直都是很和睦,也一直都是以幸福的面貌展现在人们视线里的。那就让这表面上幸福的假象一直存在着吧。或许,婚姻,生活,过日子,需要的仅仅只是这种表面上的假象而已。至于假象下面所掩盖的婚姻实质是什么,除了你自己,没有别人会知道。
“你呢?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也不提前跟我说一下。”我问她。
“唉-----别提了。你以为国外就那么好呆啊?现在我算是看透了,那鬼地方,不是咱们能适应的。”
“又怎么了?听说你出国了,我们跟着羡慕还来不及呢,你竟然说这样的话?”
“我学的是汉语系,又不是我们本民族的语言,就算是做翻译,也需要会写哈语啊,你知道的,我除了会写汉字,本民族的语言我只会说,哪里能写得出来啊?”酷酷一脸委屈无奈的说着。
这下我可是有点乐了:“你还真是个冒牌的哈萨,连自己本民族的文字都写不出来。不过,回来就好,以后我们还能经常见到,我又可以跟你一起侃大山了,一起出去疯了。”说完,我低下头,轻轻的抿了一下自己杯中的咖啡,那仅存的一丁点的快乐,很快的就被忧伤落寞的状态了毫不掩饰的凸显了出来。
“你骗不了我的,你肯定遇到什么事了,快跟我说说吧,要不我今天就不放你回家。”酷酷认真的说。
这家伙,分别了这么久,还是这么雷厉风行,好像她真的能够左右的了这个世界,也能够洞穿我所有的心事一样。
“没什么了,以后再跟你说吧。”眼前的咖啡我不习惯去放糖,这也让我一直以来都难以去接受它的味道,正如我此时的心绪一样。我只有将手中的汤匙不停地在搅动着杯中之物,以此来缓解尴尬的场面。我将脑袋顺着餐厅的玻璃窗斜着向外微微的扬起,我知道,再说下去,我会失控的,眼下只有用这样方法,来缓解泪水的涌出了。
这时候,库里斯盼的手机响了,我听见她在用哈语和对方说着什么。可惜我听不懂,也不想去关注她和别人在谈论什么话题,那些都和我没关系。
“手机借我用用。”酷酷打断了我的思路。“在这里,你拿去就可以了啊。”我递给她自己的手机。我没有注意到她拨出去的是我老公的手机:“亲爱的,借你老婆用用,今晚不回家了啊,就这样说定了。”放下手机,不由分说拉着我:“走,跟我走。”我有点不情愿问她:“到哪去啊,我还有事呢。”可是我没有挣脱得了她的手,她也一直都是那样风风火火的,这一点跟我平时的作风有点雷同。
转了一大圈,酷酷领着我来到一家迪厅,我犹豫着不肯进去,心情不好,进这样的地方,又能如何呢?“进来吧,不管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跟着我放松一下吧。我有几个朋友都是从国外回来的,今天在这里聚一聚。”不由分说,酷酷拉着我进了那家迪厅。
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光顾这样的场所,不是觉得会怎么样,而是我天生就不喜欢那样嘈杂的环境。闲暇的时候,我只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看书,或用听音乐这样的方式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跟随着酷酷的脚步走进一间偌大的包厢,里面果然有几个在我看来属于那种“新新人类”的年轻人,两女,三男。其中有一个貌似哈萨,以前我见过。看见我们进来,那个人站起来跟我打招呼:“你好!”我冲他微微点了点头:“你好!”酷酷拉着我挨个的向他们介绍:“这是我的一个老友了,今天心情不好,大家多陪陪她,听到没?”我看见那些人相视的笑了笑,心感到了莫名的不安。
不一会,气氛就活跃起来了,酷酷叫来了红酒。一帮人开始了没命的往肚里灌着那些猩红的液体。当然我也跟着喝了两杯,我不想让他们笑我滴酒不沾,说我身上有着良家妇女所应具备的那些元素。看着那些人在一起说说笑笑,时而用哈语,时而用汉语,当然说汉语的时候极少。我也懒得去关注他们说的是什么,只是看见他们笑,我也跟着起哄的笑笑,而后就会呆在一旁一直沉默着。我知道自己并没有真正的能够融入到他们那些另类的,充满别样风情的氛围中。
借着酒劲,有人开始对着麦拼命地吼着所谓的歌声。只是,两杯红酒下肚,我就支撑不住了,头晕的难以自制。我感觉我的脸在发烧,心在慌乱的跳动不止-----
酷酷走过来,拉着我:“走,陪我嚎两嗓子吧?”我没有推脱,心里却有一股冲动,我需要一种特殊的方式来缓解我哀怨的情绪。就随着她走到台前,拿起了麦,不知道是谁点的,居然是刘若英的那首{后来}。我突然就有一种痛楚的伤感,随着音乐缓缓地唱着: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就那样无所顾忌的唱着,直到把自己的眼泪都唱出来了。幽幽的音乐节奏不轻不重的撞击着我的心,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一个人跌坐在宽大的沙发里,失声痛哭起来-------一直以来,我以为我可以坚强的面对这一切,面对以后的自己,可是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情感的闸门一旦爆发还是那么不堪一击。
我就那样无所顾忌的大哭不止。不去想还有谁再来笑我,再来讽刺我。酷酷对大家摆摆手:“散了吧,都回去了,以后再聚。”看着那些人因为我的情绪失控而离去,我感到了些许尴尬,对着酷酷天真的说:“不好意思了,为了我大家各自散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感觉哭出来好过一些,那就哭吧,有我呢。”亲爱的朋友,真的谢谢你了,我由衷的想对她说,可是我却没有说出口,又一次以沉默来代替了。
停顿了一会,酷酷将我拉起来:“跟我走吧,去我家。”我又一次惊讶不止:“去你家,你家在哪啊?”酷酷对我笑:“忘了告诉你了,我有个哥哥一直在牧区,我们去那里吧?”“可是,这都大半夜了,我们怎么去啊?”“别管了,我开车带你去,跟我来吧。”酷酷还是那么不由分说就拉上了我,走出了那个到处充斥着激情与活力的迪厅。
不远处,停着一辆崭新的“奥迪A6”。酷酷动作潇洒的掏出遥控器,将车门打开对着我以命令的口吻说:“坐上去,我带你散心去。”我既没有拒绝,也没有感到不适,只觉得自己也想出去散散心了。是啊,我是该出去走走了。
只是坐在车上我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醒来后,天空已经开始泛白。哦,原来我在车上睡了一夜。我伸了伸已经麻木的胳膊和酸胀的双腿,打开车门走了下来。车子不远处,有一个座为突出的毡房,我这才留意到,酷酷把我带到了草原上了。夜色逐渐的消失着,天边开始露出点点耀眼的晨光,朝阳也慢腾腾的升了起来,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在大草原上看日出的快慰与欣喜。那种呼之欲出的耀眼,没有身在其中体会,的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感受到的。
这时候,库里斯盼从毡房走了出来,对着我笑嘻嘻的说:“感觉如何啊?我怕惊醒你,就让你在车上睡了,担心你住不惯这简陋的毡房啊!”我这才注意到,酷酷从头到尾换了一身具有浓郁哈萨克民族风情的服饰,一下子让我感觉怪怪的,眼下从她身上已经很难再找出一点都市丽人的影子了。我笑她:“你怎么穿成这样了啊?快换回来吧,这感觉也太别扭了。”她倒很悠闲自得:“我原本就是这个装扮啊,只不过到了城里就必须要转换一下角色而已。懂吗你,这叫随遇而安。”切-----这家伙居然给我上起了课。
就在我们说话的功夫,有个头戴毡帽的哈萨克牧民走了过来,酷酷用哈语和他说着什么,只可惜,我还是难以听懂半句,真是苦了我了,也不免有些埋怨起自己来,白白在这个少数民族地区呆了快二十年了。什么“鸟语”都没学会,还真是笨的够到位的了。
我拉着酷酷的衣角轻声说着:“哎,你不会说中国话吗?你这样我很难听懂啊。”酷酷开始爽朗的大笑:“听不懂你活该啊,当初我要教你我们民族的语言,是你不愿意学啊。”我也跟着嘿嘿笑,心情一下子感觉好的多了。大胆的问她:“你都跟他说什么了?”“这是我哥哥,我在跟他商量着,借他的马用用,难道你不想骑马在草原上飞奔吗?”这下子我真的惊慌失措了:“骑马?我可没试过啊!万一摔下来怎么办?”那家伙还真黑:“不摔几次,你能学会吗?”
就这样,酷酷拉着我硬是将我塞到了马背上。我哪里敢乱动啊,生怕一不小心惊了那匹“飞毛腿”。据说这匹马是酷酷的哥哥最引以为豪的吉祥马了。曾经代表他们草原上的牧民参加过好几届的“那达慕”运动会了,并且连续蝉联了三个季度的冠军。
就在我一不留神的功夫,飞毛腿突然间就以风驰电闪般的速度飞快的向前奔去。我来不及去想酷酷教给我驾驭这匹马的要诀,就重重的摔在了草地上!这下子,我再也不敢去骑什么马了,都怪那个该死的库里斯盼,非要我骑马,我在心里狠狠地骂着——酷酷从后面骑着另一匹马追了上来:“没事吧?”“死不了!”我没好气的回答她。又是一阵狂笑刺耳的传来:“教给你的要领你记不住,怪得了谁呢?笨的跟我一样一样的!”
我就那样懒懒的躺在草地上,假装不去理会她的话。她从马上跳下来,躺在我身边,又一次拾起了老话题:“说吧,有什么解不开的心锁,以至于让你连头发都剃光了?”可是我不想接她的话题,也不想说话-----
我就那样静静地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中悠闲飘渺的云朵,在这样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就连流云都那么唯美,那么安逸,这让我未免有点失神的想起了自己的伤感心事。假如能够在这寂静宽广的大草原上,住上一辈子,像那些放牧的哈萨一样,过着与世无争的悠闲生活,未必是一件坏事。
库里斯盼不依不饶的搬过我的脑袋:“说!我让你说出来!你这样会把自己憋坏的!知道吗你!”一直以来,我都将自己所有的情感与所有的心事深埋在心底,从没想过要跟身边的人去所说什么,可是酷酷认真的态度竟然让我有了倾诉的欲望。
“你知道吗,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孩,而且那个男孩还比我小那么多,他一直都叫我“姐”的------”
我就那样幽幽的说着,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着天空中偶尔飞过的雄鹰说的。
“明白了,原来你是被情所困啊!”
酷酷若有所思的恍然大悟:“那现在呢?你打算怎么办呢?”
现在?我好像刚刚记起来了,我们都已经彻底的分开了。“是我不想在这样错上加错继续下去了,所以我对他说,让我们彼此忘了对方吧!”
酷酷不再说什么了,和我一样在木木然的望着天空中飘浮的行云。沉寂了好半天,她突然冒出一句话:“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我扭过头看着她:“难道你也是为了感情才这样做的吗?”我听见她由衷的发出一声叹息,在这寂静空旷的大草原上,那一声叹息一直飘到很远,很远,都不曾离去--------
原来,库里斯盼当初选择出国,就是为了去追随自己所爱的那个男孩去的。那个男孩和她的爱情故事,我听说过的。那时候,酷酷和那个男孩都是同在一个毕业班就读的学生,后来酷酷被分配到了基层,每天就跟那些很少与外界接触的哈萨牧民打交道,为他们讲解计划生育,生殖系统的常识,并且还专门负责给那些哈萨发放免费的避孕套。那时候,我一直都拿这事来笑她的:“你一个大姑娘,整天跟那些套套打交道,你不觉得臊啊!”她说自己也很难为情的,后来说什么都不干了,就跑出来自己开了个小店,纯粹为了生计而已。
回到小城的那年,一直追求酷酷的那个男孩,向她求婚来了;酷酷没有答应,两个人在那个偌大的水库边,闹得不欢而散。酷酷后来跟我说起过,不是不想答应他,而是觉得分开那么久了,给双方一个彼此自由的空间好一些。谁知道,那个痴心的男孩指着深不见底的水面对着酷酷大喊:“你再不答应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了!”
酷酷没有过多的去理会那个男孩的话,自顾自的头也不回的走了。心里奇怪怎么好半天不见人影,原来那个男孩真的跳进了水里!这下酷酷慌了,在岸边找了一根树枝,勉强把那个男孩拉了上来。原以为这样就可以天长地久的爱情故事,会一直演绎到很完美的,可是,世事难料,男孩的家人已经为他办理好一切准备出国的手续了,这下子,酷酷傻眼了!可是酷酷一直以来都是个很要强的女孩,为了自己坚贞不移的爱情,她要不惜一切代价挽回属于他和那个男孩的幸福。于是,颇具文采的酷酷毫不犹豫的追随着那个男孩去了哈萨克斯坦。
“后来呢?”我好奇的问酷酷。
后来------酷酷痛苦的闭上了双眼。“后来,那个男孩还是离开了我,另寻新欢,他跟一个当地的女人结了婚,就是为了能够弄到一张永久定居的证件而已。”
“那你呢?这些年就一个人在国外呆的?”我关切的问她。
“那倒不是,我也曾经跟一个当地的男人结了婚,并且我们的婚姻关系还维持了好几年呢。”
“后来呢?”我再次问道。
唉---------又是一声长久的叹息。“后来,我发现自己真的很难去适应那里的一切,也真的很难忍受那样的男人,我根本就不爱他,再这样下去,我只有自己疯掉了。所以,我宁愿选择离开那个国家,彻底远离那里的人和那里的事。”
酷酷平静的说完这些,扭过头看着我,认真的问我:“你还打算去爱那个你自己认为值得去爱的人吗?”我摇摇头:“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爱他了,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所以很痛苦,离开他也真的是很伤感,要不我也不会连光头都剃了。”酷酷像个大姐姐一样的指着我:“你啊!还真是傻到家了,什么人会让你傻到连头发都剃了?他真有这么好吗?”
我浅浅的回答她:“其实深陷爱情里的人,没有什么好与不好之说,有的只是自己的感觉,跟着感觉走,已经越陷越深了,所以后来就会很难走出自如了。”
“嗯,我看你是分析的很正确,也很到位了,以后别犯傻了啊?说真的,你还想见他吗?”酷酷认真的问我。
“曾经,我很认真的想过要去找他,见他最后一面,可是,我知道自己的,假如见了他,那我会舍不得离开他的,所以,我选择了远离他,从头开始自己的生活。”我像是在自言自语的对着天空说着。
“要不,我开车带你去见他吧?好让你了却心愿?”酷酷笑着试探我。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不,既然选择了离开他,放下他,我就再不会动那样的念头了。或许多年后,我会去那个小城找他的,而那时候,我们见了也只是一对普通的朋友而已。因为时间是治疗心灵创伤最佳的良方了!”
眼前满世界的小草杂乱而又充满生机,遍地的的花香,沁入心脾的让人沉醉其中。天空中偶尔的还会有一闪即逝的苍鹰,展翅飞过,壮观而又带着十足的野性;飘渺的流云还是悠闲地缓缓淌过我的头顶,我真想就这样一直看着草原上纯净的天空,不愿离去,也不忍离去-------
爱情啊!你来到人们的身边,真的会让人难以抗拒你的魅力;因为你外在的特质上挂满了绚丽唯美的色彩;而一旦深陷进去了,也会猛然发现,想要做到抽身而退,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痛楚!爱过了,也是真的爱过的;痛过了,也是真的被痛到了——-放下一个自己爱的人,真的是如此的痛彻心扉!
既然选择了离开你,那就坚持到永远吧!毕竟这也是爱你的一种另类的表现方式:爱你,就离开你,直到永远!一段情已远去,也很难再续————
转过头幽幽的问酷酷:“你以后还打算这样单身下去吗?”
“不会,人的一生不可能只爱一个人的。以后再说吧!”
是啊,以后的人生路还那么漫长呢!
在爱情的道路上,后来的后来————也一直会有些人将它演绎的很华丽,很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