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骨
小说通过自述的形式,给我们讲述了人类的发展进化过程,在远古,在制造工具和使用工具的过程中,人类祖先的大脑越来越发达,并逐渐产生了语言,形成了人类社会。 值得一读!
几年前我的颌骨被一位你们称为农民的人捡到了,当时他拿着看了看,认为只是一块普通的骨头,也就没当一会事儿,于是就把它扔了。这事我并不怪他,谁叫我的颌骨生得不好,比起现在你们的来说我的很粗糙,加上多年的风化,它几乎算不上一块骨头了。若是牙齿的形状不明显,他一定不会把它叫做骨头。他心目中,我的颌骨比他的豆子差多了。的确我的颌骨是吃不得的,要是他保持密秘,不把情况泄露出去,那几位用你们的话说叫考古的专家就不会来寻找。那几位专家我十分尊敬,我非常敬佩他们的考古精神,他们翻找我的颌骨累得披身大汗。看着他们我想让我的颌骨从土里崩出来,可是没有办法,土压得太厚了,我的颌骨使出了浑身的解数也只能压在土下原地不动,就像远古时候的那天我被埋在洞穴里一样。那天我在穴里打一块石器,顺便保存火种。儿子和女人都不在洞里。儿子出去打猎了。头天我见二只鹿在林子里。鹿很大,猎到它够我们吃上一段时间的。我们家一共六口人。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加上我和我的女人。我的女儿和我的女人是去采果子。本来我也想一起去,或者是和儿子们去守猎,但由于我身体不太好,加上火必须有一个人守,还有就是儿子们去守的是鹿。鹿温顺,没什么伤害性,不像“呜”——,不象“嗷”——。呜是现在你们叫的虎,嗷是现在你们叫的狼。那时还没有文字,我们给动物命名是用声音和手势。比如鹿是先做几个投扔的动作,又作一个搂抱的动作,再做一个幸福的张嘴吃食的表情。哦,有点扯远了,我还是回到颌骨上。那天我的石器几乎要打好了,突然,洞坍了下来,堵住了出口,我用力往外推,没有动,又用肩顶,还是没动,直到肩头全是血了,我才停止顶撞。接下来后我开始哭,很伤心,就象狼嘶嚎,直到脖子哭疼了我才想起火。我回过头去,却是一片黑暗,火已没有了。我意识到我准会死去,就算我的女人,女儿,儿子们来了也不能幸免于难。他们没有挖土的工具,只能在洞口哭泣。就像小时候我在洞口哭我的爷爷一样。那时我们住的是另一个洞。那洞也非常美,只是却成了我爷爷的坟。我奶奶早在我还没有出生时就被“呜”吃了。所以陪爷的往往是我。一是因为我和爷爷和得来;二是因为我最小。那天也是下午,也没有下雨,洞口却突然坍下了,我是因为出来拉便才不被埋的。我为了挖那个洞,指头出了血,后面烂掉了两个。等我父亲和叔叔们回来,他们也只是用指头和尖石挖,因此我深深的懂得那个时候洞子坍任何人都无能为力。想到这我也就袒然的去面对死亡了。我想让自己尽量死得象一回事儿。于是我努力回想火。想它的位置。火,在任何人的心里都很神圣,就象天上的太阳。有时候人们干脆叫它做太阳的小兄弟。因为火可以照亮黑夜,只不过没有白天亮。我摸了好一会,手指才触到了火的余温,我知道火已死去,只是还没冰冷。很快我也要象火样死去。不,比火还要冷。就象冬天的雪。我不知道灵魂会不会死,会不会冷。但愿不会死,一直守着火的记忆,守着那件快要打好的石器。它是一件我非常喜欢的石器,只要好了后用一根木棒绑着就是一把斧子。它可以砍伐树木,可以和“嗷”搏斗。要是多有几件甚至还可以同“呜”对抗。想着想着我便放下手中曾经燃过的火炭,捧起石。我要让它永远握在我的心里,做为我献给死神的一件礼物,做为我向鬼魂们显耀的一种骄傲。
多年后一些人又来到我家的洞穴前,他的头自称是我们的后人,他们说要把洞穴挖出来。当然他们也有能力挖了。他们手中已有了铁。这种铁已胜过了青铜。有的叫锄,有的叫钎。约半天,洞开了,光射了进来,我又看到了太阳。太阳还是那么慷慨,他把光分给万物。我想尝尝它的味道,可是我已没有嘴唇,已没有舌头。我的唇和舌头早化成了水。他们看到我简直吓呆了。其中一个人说:把羽叫来,他告诉我们的是金子……羽来了,他先是很害怕,接着就高兴起来。羽说,他是我们的先先先祖!难道不是金子么?他们彼此互相看了看,觉得羽的说法也对。于是那个找羽的就说,我们在先先祖的洞前盖家吧。他会保佑的。羽首先表示赞成,后来其他人也同意。
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在我的洞前建盖房子,这时人的社会大约到了汉朝。我很羡慕,他们穿得很好,比起我们过去用树皮和枝叶做的衣服简直可以说是华美了。
家建好后,男人们主张我还是在洞里,女人们却坚决不同意。为了我的事男人们和女人们几乎吵了起来,我看着很伤心,借了一阵风将骨头散了开来。男人认为不吉利,可能是我发怒,女人则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是风把骨头吹散的。对于一架勉强称得上骨头的货物,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丢掉。男人说不行。女人说行。在行与不行之间,他们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方法。也就是把我的大部分骨头丢掉,留下颌骨。我很佩服他们。那些自称是我的后代的人。是不是我没有根据。自从洞子封口后,我就失去了同我女儿,女人和儿子们联系。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活下来,那时人的生命很脆弱。至于婚姻几乎才只能算得上雏形。只是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在一起的男人和女人可能是兄妹,可能是父女,也可能是母子,只有最优秀的男人和女人才固定和另一个洞穴里的人过夜。而我的女儿和儿子都算不上优秀,所以如果他们不死,很可能相互结婚。当然也不排除他们到另一个洞里找固定的交往对相。不过从发民展史看,另一个洞里的人也是自己的兄妹或长辈。就象一棵树发了许多苗,你无法说发出的苗彼此是什么关系,但他们都是大树的后代。所以我承认在我的洞子前面建房的人是我的后代。若是我的孩子没死。当然也可能只是名誉上的后代,就象任何一只鸟儿都把祖先追到“始祖鸟”那里去。按照鸟的寻源方法,我想人类也应该有“始祖人”。
自从汉代的后人把洞打开,我就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尽管洞里只有颌骨,只有从前我的火塘的印痕,只有那件我几乎就要打好的石器,以及几棵动物的骨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些小猪骨。那野猪是到我家的洞里来喝水的,当然也可以说是顺便来找穴。那天我的三个儿子都在,活该那野猪倒霉。不费摧灰之力它就成了我们的食物。顺便说一下,我的二儿子猎打得很好,他特别擅长用斧,跑得很快,就象马,就象“跳”。“跳”是现在叫的猴子。我说过从前给动物命名是根据特征。“跳”因能在树上飞越而得名。对于“跳”从前是不吃的。因为它很象人。除非确实没有食物了才用它来充饥。就是这种时候吃时也要哭上一会儿,以表示对它哀悼。吃它纯是因为无耐。我打那件石器就是为了我二儿。转眼唐代、元代,明代、清代……都过去,到了二00八年。也就是那个农民捡到我的颌骨的时侯。那天阳光明媚,天上还有几只鸟儿,风迈着轻快的脚步从南到此。他一心想着他的豆子,不把我的颌骨放在心上。他的地就在我的洞穴前。唐代,元代,明代是人的房屋地基。这些后人的后代为何离开我不清楚。我想他们一定是有了更好的去处。据我所知,人是变得最愉的一种动物,总要寻找更好的住处。现在居然有了城市,有了比虎跑得更快的车子,有了比鸟飞得还快的飞机。据讲有人还到了月球。现代人有的专门写字,有的专门用无线电把别人的声音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有的人却专门研究历史,有的专门考古。考古,也就是研究我这样的古懂,或者是比我还古的古懂。据说我距他们已有一万二千年。一万二千年,就是放在时间遂道里也有好大一截。因而他们认为我很有价值。想让我复原。用上几千,万把块钱叫我一点一点的复现。他们说只要有颌骨,复形就很容易。痛惜阿,我的可爱的后人,要是你不把我的颌骨丢失,我就会显现在我的洞里或你的豆地中,尽管我不英俊,但毕竟距现在已有一万二千年。最后,我就我的记忆想对我的样子做一个大体补充。身高五尺,宽脑门,黑脸堂,大脚板,穿一件树叶做的衣服,年龄按现代的记算法是五十八岁,脖子上有一颗痣,头发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