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尽天涯,情归何处
小说刻画人物的性格栩栩如生,每一个人物在作者的笔下都展现给我们最真实的感受;每一段故事的设计也恰到分寸,从开始到高潮拿捏到位!十年,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的事情,同样也会经历一些爱情,而最终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小说的十年给我们带来生命的感悟与爱情的启迪,当你爱上一个人,要勇敢去爱!!欣赏了。
1
“喂……请问是何甜吗?”
听筒里传来底气十足的女中音,陌生而又似曾相识!我在记忆里飞速地搜寻着,难道是她?对,一定是她——兰湄!
“耶呵!总算没忘记老同学,否则我饶不了你!全班就你最没良心,毕业后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
“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
“还好意思说,为了查你的电话差点把我累死!我先将电话打到你原来的办公室,他们告诉我你换工作了,好不容易才查到你现在的电话。哎,不说了,不说了。记得毕业五周年的时候我不是找过你吗?本来想组织一次全班聚会,可是大家都说五年时间太短了,没什么变化,干脆改在十年吧。谁知道,十年的时间眨眼工夫就过去了。聚会初步定在‘五一’长假,过后我会发一份详细的活动方案给大家,说好了啊,一个都不能少!”
突然接到兰湄的电话,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十分钟的时间几乎全是她说我听。直到听筒里传出刺耳的“嘟嘟”声,我才意识到还没有问她过得好不好。其实不必问,她一定好的很,因为她的声音一点儿都没变,心情想必一如从前吧。
全班同学都会过得很好,除却我——十年来,我那颗柔情似水的心一点点变硬、变老,直至麻木。我甚至鄙视自己,像现在这样行尸走肉般没心没肺地活着,不,应该是飘荡着。
2
毕业那年,兰湄在系主任的极力挽留下留校作了辅导员,如今已经是校团委书记。因为有她维系着,全班同学才没有失去联系。
汤杰回了老家,义无反顾地走了。那天,是我送他去的车站,亲眼看着他上车,他从车窗探出头来向我挥手,直到火车徐徐开动,我都保持着那抹微笑,扭头却听见泪滴跌碎在冰冷的铁轨上发出清脆的一击,我的面部肌肉仍僵直在那个表情里。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想我可以作回我自己了,我可以哭了。
当汤杰告诉我,他必须回老家,必须娶老家的她时,我没有哭,那时我最应该哭的,可是我选择了笑。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居然那么虚伪,我却以为自己曾经那么善良、那么伟大。
我是爱汤杰的,我想。自从我见到他的第一刻起,爱的种子就已经种在了我的心里。
跟城里来的学生比,汤杰显得很土,穿一身旧的迷彩服,脚蹬一双解放鞋,身背一个超大帆布包出现在校门口,正碰见我问门卫机械94班去哪里报到。
汤杰给了我一个灿烂的微笑,雪白的牙齿在午后的秋阳里晃了我的眼。我第一次面对异性有了眩晕的感觉,从那一刻起我坚持认为汤杰是俊朗的。大学生活很快就能让人脱胎换骨,如同我,半年后就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丑小鸭了。
汤杰很聪明,新鲜事物一学就会,一年以后成了班级足球队长,后来是系足球队长。他在班里渐渐活跃起来,虽然最常穿的还是那身旧军装,但是同学们已不认为他土,甚至争相模仿。
足球场就在我们宿舍楼的下面,我住三楼,睡在靠窗的上铺。每次不用出门,趴在床上就能看见汤杰在场上生龙活虎的身姿。我听见球场边的欢呼声此起彼伏,夹杂着女生矫情的惊叫和男生尖锐的口哨。
终场的哨声一响,我看见杨紫菱拿着矿泉水屁颠屁颠地跑上前去,汤杰接过矿泉水顺手递给了一旁的肖帆,肖帆喝了两口,又递给了于亮……汤杰拎起他的旧军装,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甩了甩头发,兀自走了。留下杨紫菱失望的眼神,和撅起的樱桃小嘴。我似乎听见了她那句经典的奶油味儿十足的“讨厌!”
听走廊上那股嘈杂劲儿,就知道那帮“喳喳鸟”回来了。
“哎呀,何甜,你怎么不去给男足助威呀?肖帆踢得太棒了,他的临门一脚锁定了胜局!”
“什么呀!还不是汤杰传得好。汤杰那脚法实在没得说,何甜你不去看真是太可惜了!”
“呵!这么说中国足球有救了?”我有些尖刻。
其实本用不着这样,对于女生的殷勤,汤杰熟视无睹,以致落得个“孤傲王子”的称号。
当我将这个称号告诉汤杰的时候,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奇怪,倒是对我关于足球赛的评论很感兴趣。
那是一个星期天,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我在新华书店遇到了汤杰。在他发现我之前,我已经在高高的书架另一端观察了他好久,他手里的书翻看了很久,放下,又拿起,抿着嘴,摇了摇头,再放下。
“嗨!真巧。”我故作轻松,快速瞟了一眼书名——《大学生余秋雨散文赏析》。
“嘿!是你呀。”汤杰满脸惊讶,转而有些腼腆地说:“真可惜,今天带的钱不够。”
“哎呀!你也喜欢余秋雨的散文?我也正想买这本书呢!这样吧,咱俩合买一本看怎么样?”
“成吗?”
“成。”
汤杰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收藏昨天,是为了把握明天。”下面是我们的共同签名。今天看着那一行龙飞凤舞的文字,我的眼前雾气弥漫,就像当年那个细雨霏霏的秋天。
后来,我们又合伙买了很多书,大都记不起名字了。分别的时候,我只要了这一本,其他的留给了汤杰,不知道它们是否依然?
不知怎么,就谈到了那场足球赛。我说汤杰你踢得很臭,他先是一惊,然后大笑。
“你是我认识的唯一懂足球的女孩,你知道吗?”
半年以后,当我跟汤杰牵手徜徉在黄灿灿的油菜花海里的时候,他说:“那一刻,我喜欢上了你。”
从此以后,足球场边有了我怀抱旧军装的身影,我依然说汤杰踢得很臭,他却只喝我递给他的矿泉水。
我们共同组建了新的文学社团,组织了无数次野游,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征文活动。从此,我在他的诗歌中微笑,在他的散文里入梦,在他的小说里嬉戏……
如今,我在他的影子里哭泣。
3
我并不真正了解汤杰,这些年来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汤杰活泼开朗,是社团里的灵魂人物。
汤杰独自面对我的时候才偶尔沉思。进入大四,我听见他叹息的次数日渐频繁,看着他眼神里偶尔闪过的忧郁,我居然调侃道:“我们的孤傲王子什么时候变成忧郁王子了?”他立即露出雪白的牙齿说:“有吗?”
我那么矜持,虽然极力掩饰自己的在乎,可是我还是深切感受到内心的小心翼翼,生怕不小心吓跑了汤杰,破坏了这份甜蜜。
汤杰说:“何甜,你真好,跟你在一起没有一丝压力。”
朦胧的路灯下,我绯红了脸,为自己“咚咚咚”的心跳。我以为他会说出那三个字,可是他的嘴唇只是轻轻地点了一下我的额头。
“何甜,对不起!”
“为什么?”
“我不能爱你……”
“谁让你爱了,我只是欣赏你。”
我突然就笑了,我应该哭。或许我哭,就能留下汤杰。但是,我笑得如此轻松,甚至亲自送别了过去。
除却母亲,我从来没有在同性怀里哭泣。那天,我伏在兰湄的怀里号啕大哭。兰湄自始至终没有问过一句为什么,她作为班长应该是了解汤杰更多的隐情。那时的我顾不上纳闷,只是没来由地哭,以独特的方式结束了没有真正开始的恋情。
我没有给其他同学留下任何信息,只给兰湄留下了老家的简单地址。
4
我大概是颇有些姿色的,否则刘成——副厂长的二公子也不会看上我。
那时的我,心灰意冷,习惯了孤独的人本不怕寂寞,却害怕闹心。刘成就是让我最闹心的人之一。他一天到晚在我的单身宿舍转悠,经常如同幽灵般出现在我下夜班的途中,我当着他的面将他送的大把的玫瑰碾碎,他也不放弃。这样好脾气的人或许适合过日子吧!为了快速结束这种闹心的日子,也因为办公室主任近乎威逼利诱式的劝解,我风风光光地嫁入了“豪门”,顺顺利利地将工作岗位从生产一线转到了舒适的工会干事。
想起那几年跟刘成过的日子,我就不寒而栗。自始至终,我的脑海里就没有闪过“爱”这个字,晚上一向黑着灯“做活”,偏偏刘成喜欢开灯,我就紧闭双眼,太痛苦的时候也想些朦朦胧胧的人物。
蜜月没过,刘成天生的纨绔子弟本性暴露无遗,除了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以外,最熟练的就是边骂我是“死尸”,边揪住我的长发往墙上撞。我含泪将留了十年的如瀑长发剪短,为了幼小的女儿,我本想忍气吞声。直到有一天深夜,刘成追着我满屋子打,我穿着睡衣慌不择路地窜到楼道上,碰见对门刚下夜班的李大姐,消息传遍了整个厂区。
女儿五岁的时候,分居两年的我们终于离了,我放弃了所有仍旧没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又回到了生产一线,繁忙、麻木地打发着日子。薪水不少,除了吃喝玩乐外,我每到节假日都去游山玩水,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散去。
其实,毕业后不久,汤杰来过一封信,他的信就像一篇散文诗,除了抱歉以外,大概就是如何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盏温馨的灯之类的话语。这让我产生了错觉,汤杰似乎真的欠了我什么,因为属于我的那盏灯早已熄灭。
自由后,我最先去的一个地方就是海南。汤杰就在那里,我并没有想找他的意思。只是站在硕大的“天涯海角”下面,我的心跳刹那间乱了频率,一瞬而已。只是海水打湿了我的裙裾,浪花溅到了脸上,我不曾哭。
就在这时,兰湄的电话来了。
我一点都没犹豫地说不去,可是兰湄说:“连汤杰都能参加,你为啥不能?”
为什么汤杰能去我就能去?
难道你不想知道汤杰的情况?
我跟他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我连提他的兴趣都没有。
“汤杰一直过的很苦”,兰湄撂下这么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5
十周年聚会的最后一天,我才出现在那个曾经送别过汤杰的车站。踏上那片土地的一刻,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我似乎穿越了时光隧道回到从前——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扭头,听见泪滴跌碎在冰冷的铁轨上发出清脆的一击,我飞奔着,心随列车远去……
原来,这些年我的心丢了,丢在了遥远的寂寥车站。
我拨通了兰湄的手机。
她说:“我们马上到车站。”
我说:“不用接,我能找到学校,丢不了。”
她说:“不是接你,是送汤杰。”
我的手机“吧嗒”掉到地上,我听见希望破碎的声响。
见到汤杰,是在站台上,他给了我一个拥抱,匆匆踏上了列车,我听见了十年前的汽笛。
他问:“你过得好吗?”
我笑着说:“好。你呢?”
他说:“不怎么好。”也笑。
兰湄跟我谈了一夜的汤杰,我所不了解的汤杰。
汤杰的老家在海南一个穷苦的小山村,父母都是聋哑人,所以他从来不谈家事,所以他在节假日里拼命打工。他的高中同学也是他的初恋情人,靠打工挣来的钱资助他读完大学,所以他毕业后必须回家娶她。由于文化层次上的差异,他们的爱情已无从寻起,但是日子仍过得无风无雨。如今,汤杰已经是一家数控机床厂的中层干部。去年,那个女人因为癌症去世,撇下一个六岁的儿子。
“不过我想应该打不垮他吧,汤杰是条汉子!”兰湄像在自言自语。
虽然只是匆匆的一个拥抱,我却等了十年,似乎盼了一生。
汤杰老了,胡子好硬,扎在我的脸上生疼。但是,他的笑容依然那般灿烂,雪白的牙齿晃了我的眼,让我眩晕……
可是,我却说过得好的很,他待我好,女儿也好。
我已习惯了生活在虚幻里,忘记了真实。
如果,去做那个六岁男孩的妈妈,我这颗支离破碎的心能否拼凑出原来的模样?
我将那个刚刚存储进去的陌生号码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