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卑微
“不再向往任何女子,否则即刻失去该女子。”我紧紧握住手臂,默念着这句话。唯一通往天堂的光亮,我不想它溺死在那个幼稚的诅咒里,不曾有过,也不会失去。书上说:有些人不要再见面,遗忘是彼此最好的纪念。书上说:一生,缘尽……
1
我叫林夏忧,自小沉默。
7岁开始喜欢一个人呆在屋子里,看漫画书,一个人安安静静。我清楚地听见院子里小孩子的嬉闹,然后我趴在窗上,看他们把捉到的夏蝉用棉线栓着,它呼啦拉绕着他们头顶盘旋,他们开心的地笑。有时候我忍不住也笑,但不会出去参与他们的游戏。
母亲担心了,说你怎么不出去和他们一起玩,小孩子就是应该出去玩啊。我倔强地把头埋在小竹床上,不说话也不哭闹,母亲就叹着气出去了。有一次母亲进来,欣喜地把一只用棉线栓好的夏蝉给我,我高兴地接过来。母亲说她自己捉不到,这是托刚子哥哥捉的。我端详着,它有着透明双翅,翠绿色背脊,褐色的肚囊,长长的口器像个领带,细长的足都有两弯浅浅的钩,爬在手上痒痒的。我捏住棉线的一端,它就象螺旋桨一样盘旋,划出一道一道圆圈。待母亲心满意足微笑着走出房间,我把它从已经漏风的窗格子里塞出去,它拖着细长的棉线划过一道弧线就消失在浸蓝的天空里。
我不是讨厌昆虫,而是讨厌捉这只夏蝉的人。
刚子只比我大3个月,却高出我一个头。所以他骄傲地叫我矮子,并乐此不疲。于是认识我的小孩子都这么叫我。这也并不是我讨厌他的主要原因,而是他曾故意毁坏我送给小乐乐的一只风筝,还大声说矮子能作出什么好风筝?小乐乐拿着残留的竹片在那里边拼边哭,他唱着“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大摇大摆地走了。小乐乐比我小一岁,总是叫我哥哥,也是唯一不叫我矮子的小女孩。那只风筝是我第一次做的,拙劣自是不必多说,但为了削好竹片,我的手磨出了血泡,却没来得及试飞。
以后谁叫我矮子我就愤怒,因为刚子的缘故。他们看见我生气却愈发觉得有趣,矮子矮子叫个不停。后来我就很少出去玩,呆在家里看小乐乐借我的《葫芦娃》《西游记》。最后就不出去玩了。
因为个子矮的缘故,中学六年我都是坐在教室的最前排。我总是沉默不语,从不举手回答问题,只有老师点名时我才缓缓站起来讲出老师满意的答案。回到家中,我便进了自己的小房间,拿出日记本,写每天的见闻,写完小心锁上,压在所有书的最下面,没什么秘密可言,又不想要别人看到。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成绩一直很好,老师夸我踏实好学,大人夸我乖夸我懂事。母亲却越来越担忧,她见我总是一个人闷在小房间里不出来,怕我憋出什么病来,就劝我和刚子他们一起去抓泥鳅多好玩哟,小河里去摸鱼,多凉快哟。我总没有让母亲愿望成真,只有小乐乐来家里玩,我才走出去,和她玩七王五二三的幼稚扑克游戏。上了中学小乐乐亦没有象同龄人那样雨后春笋一般疯长个子,还是那样柔弱瘦小,脾气温和安静,只有在我们玩扑克牌她赢了很多分的时候才露出开心的笑,以及那两枚浅浅的兔子牙。见我注视她的牙齿,她就用手捂住嘴,羞赧拘谨地笑,我一直认为那是可爱的。
初二的某个下午,我和小乐乐放学结伴回家,遇见刚子。
“哟?矮子在泡美女呀…”
我转过脸去,怒目而视。
“不服啊?”刚子仰着脸。
我冲过去,跳起来双手揪住他的头发使劲一拽,就像上单杠一样,他便砰地倒在地上,我自己也很惊讶为什么是这个效果。小乐乐跑过来,“别打了,别打了…”她那样无力拽我,无力的劝阻。
刚子爬起来,却没有还手,“今天有女生在,先饶了你,以后你给我小心。”他说得很镇定,但我看见他其实吓得发抖,声音是颤巍巍的。我其实也在发抖,但心里还是很舒畅,当年他毁坏我的风筝还有一个细节,一直以来我都不肯也不愿提起,因为我觉得那是无法抹去的耻辱,让一个如此不堪的人种下的如此不堪的耻辱。而此刻我撂倒了他,让他发抖了,这个细节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他撕毁风筝后,推倒了我,从我头上跨了过去。这是种在我童心中的耻辱和仇恨,而今如同武侠里的人物报仇雪耻,畅快之极。现在甚至可以接受刚子捉到的夏蝉,我想,现在可以原谅他。
2
时间就那样过去,我的个子并不见长。依然停留在一米五六。
在高三的那个野猫发春的季节,或许丘比特的失误,或许是出于嘲弄,总之不是出于好意。如同每个情窦初开的18岁少年,我暗恋上一个女孩。女孩的名字林倩倩,是文科班公认的班花,虽生的小巧玲珑,脸蛋完美无暇。我安静地注意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我觉得她打喷嚏都无比美好。与她往来的男生三天两头变换着面孔,他们高大帅气,有理科的高才生,也有文科的佼佼者,她微笑着接受他们的殷勤,接受他们的情书,把它们整齐叠放在一起,成为炫耀的资本。这时我觉得与那些男生相比,自己卑微得有点不靠谱,我沉浸在訾情的悲痛之中,但相信自己才是真正喜欢她的人,不是她的美貌,有一天她会明白。就如《一生有你》唱的: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而我只想一生有你陪在我身边。
在某个并没有下雨也没有晚霞的傍晚,我想我的暗恋到此为止吧。于是在喝了2瓶啤酒之后,走到林倩倩跟前说林倩倩我们恋爱吧。她很惊讶,我也很惊讶,甚至出了冷汗,我知道答案是拒绝,那只是给自己暗恋的一个交代。
她眼睛里立刻变成异样的流彩。
“那么,看你这么直接这么个性的表白就先试用几天吧。”她这么说,我有点不知所措。
之后的每天早晨,我早早跑去西站路口等她,替她拿书,为她买好她爱吃的果酱面包,一起步行去学校,我把所有以为有趣的事讲给她听,她讲很多八卦给我听。快到教学楼时,她便拿回她的书,有意无意保持一点距离。我总觉得与她走在一起会有异样的眼神扫过来,这使我难堪,所以我也喜欢她这一点。更多时候我不去理睬那么多,这只是在完成一场本不该上演的短剧,即使我是那个卑微的配角,在故事里得了非分之想,让观众不屑或者讨厌,或者憎恶已经不是很重要。
我已惯于漠视了嘲笑,寂静于自己的卑微。
第七日的早晨,我依旧早早到了西站,林倩倩来的时候,我把果酱面包递给她。她没有接,也没有把书递给我。她望着我的眼睛诚恳地说:
“你人很好,我很喜欢,可是我在姐妹面前拿不出手…我允许你吻我一下。”
“感谢你这么直白告诉我,谢谢。”我转过身去。
我没有吻她,也许不曾牵手,不知道这算不算恋爱。我演完了这个短剧,担当了不起眼的配角,并越位与女主角演完7天的爱恋。这足够给自己的暗恋一个交代了吧。
转过身去刹那,看见天空真的出现了残红的云霞,没走几步,雨就来了,果然如电影里的场景。我任由雨水扑面,心里异常平静,同时感觉原来心可以这么绞痛,但这绞痛不是因为刚刚分手的结局,也不是因为分手的是林倩倩,而是她给的结束的理由再次把7岁开始积攒的自卑推向了风口浪尖。我用牙齿在左手臂上种下一个酱紫色印迹,鲜红的血液和着雨水象巫师手中瞬间盛放的水仙一样美丽,我幼稚地诅咒自己不再向往任何女子,否则即刻失去该女子。那不过俊男靓女间暧昧游戏,除非有一天,这里的痕迹与痛一并彻底消失。
从此我更加沉默,看书做题,不说话不玩耍。
夏天的时候,我拿到了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林倩倩去了补习班,我没有一点快意于此的感觉,而是推开了房门,走出了家门。来到河边,找块石头坐下。我知道此时母亲正在厨房里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眼角还挂着刚才哭泣的泪珠,小乐乐也会来帮忙,走进走出。不知何时,小乐乐悄悄坐在我身边,微微眯着眼睛似乎在沐浴着夕阳与河风,夕阳落在山前,泄下一片光辉,恰好在她的头发上跌碎大片光晕,可以看见随风微微摆动的棕红色发丝,很美好的样子。
“你今天好漂亮。”不由自主地说。
“那你喜不喜欢?”
“喜欢。”我没多想,其实也真没有想别的东西。随即意识到左臂上有个很深的酱紫色疤痕,以及关于疤痕的诅咒,它如火一样灼烧开来。
“象我亲妹妹一样。”我补充道。
3
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的角落,小心翼翼地看着窗外,窗外正是秋风萧瑟,梧桐的叶子在北方的雾雨里飘落,深埋地下,凋零了这源自卑微的寂寞。
清晨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小乐乐笑着跑着放一个很拙劣的风筝,很多人指着风筝说那风筝真难看,风筝真难看呀,“嗡嗡”的声音包围了我的耳际,只有小乐乐还跑着笑着说,你们瞎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风筝。
醒来的时候发现脸上挂着泪,不过是梦魇,唤起无数童年的思念。
后来我常在夕阳出现和云霞明灭的傍晚去校园西边的围墙,坐在高高的墙头,看墙外一片荒芜的坟场。也发呆,我在想人与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差别?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是公主王子般的人物,而另一些却似乎只为碌碌一生的苟活,就如大千世界的一只蚂蚁辛勤一生,默默无闻。我想人为什么要出生呢,再怎么不可一世到头不过是这荒凉暮霭中的一捧尘土罢了。我安静地享受着风撕过耳边空气的声响,凉凉的带些冷漠的气息,苏小其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拿着一本《苏菲的世界》走到墙边说:“同学,那个位置是我常坐的耶。”远处夕阳只剩下昏黄的光晕,已笼罩在一片惆怅的雾气里。我跳下来,不去看她,静静离开。我听见后面在说:“你真有趣啊,嘿,我叫苏小其。”
我挽起袖子,看见那个酱紫色的疤痕清晰而深刻,宛若两片紫色花瓣。
她竟像极了林倩倩,无论眉眼还是声音,只有眼角多了颗泪痣。
回到宿舍已经很晚,桌上放着一封信,是小乐乐写的。大意是冬天快来了多加衣服,注意身体,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我把信叠好压平装好,放在抽屉的最里面,心里应该是温暖的吧。
第二天夕阳依然很好,我又去了西边的围墙,一个人坐在墙头发呆,开始想念小乐乐,想念她小心翼翼微笑的样子,想念她和我玩扑克的时光,想念她拿着我糊的风筝欢天喜地的样子……
苏小其说:“呀,你又在啊。你是哪个院的?”
我看了她一眼,跳下来,准备静静离开。她气冲冲地说:“同学,你怎么这么傲慢?”
“理学院。我没有傲慢。”我回过头去。
“就是嘛,这样才乖啊。能告诉我名字吗,你都知道我叫苏小其了。”
“我叫林夏忧。”
……
后来熟识的过程已记不太不清,她常让我骑了自行车在秋天有点寒冷的傍晚载她在郊外的路上滑行,她快乐地放声欢呼。我盲目地往前往前,怎么也想不起坐在后面的是谁,也不敢回头去看,我生怕回头时一切虚幻,一切都是不真实的梦。她紧紧从后面抱着我的背,睡着了,这让我在某些时候有了温暖的错觉。有一次,我听见她在后座上哭,哭地很伤心,但我没有问为什么。这样就很好,即使后面只是个有着林倩倩一样气息的陌生人,我却能感觉真实的存在,能忘却源自少年的卑微与伤害,走出来。
元旦的时候,苏小其来找我,说“一起去吃个饭吧,今天我生日。”我看了看站在旁边高大帅气男生,她说:“哦,忘了介绍,这是我刚交往的男朋友。”她转过去指着我说“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林夏忧。”
“你好。”男生伸出手。
“你好。”
“恩…我还有事,你们去玩吧,我去不成了。……苏小其,谢谢你陪我玩的这段时间。”我接着说。
苏小其低声对男生说了几句,男生就走开了。
她回过头来说“林小忧,你这么说什么意思,什么谢谢?我是真希望你也去啊,你也去好吗?”
“不去。”
“林小忧,其实我…你…”她把手放到头上,纠结着头发“我…我以前和你一样自卑,是你帮我走出来的,但你不要误会…”
“好了别说了,你现在就老子消失?”我大声打断她的话,径直走开。
后面是她蹲在地上哭,我的视线已经模糊分不清方向,心一如那次大雨的绞痛。为什么两个原本各不相干的人却如此让彼此伤痛?为什么我不可以大度一点祝她生日快乐?
我坐在高高的围墙上,在夜风里浑浑噩噩冷得发抖蜷缩一团,我拨了小乐乐的电话,对小乐乐说:“乐乐,你知不知道我好想你好想你。”
“是吗?有多想?”
“……”手臂上的疤痕若隐若现。
我慢慢合上了电话,没有说下去。电话拨过来时我关了手机。
“不再向往任何女子,否则即刻失去该女子。”我紧紧握住手臂,默念着这句话。
唯一通往天堂的光亮,我不想它溺死在那个幼稚的诅咒里,不曾有过,也不会失去。
书上说:有些人不要再见面,遗忘是彼此最好的纪念。
书上说:一生,缘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