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不需要说出口
爱,无须说出口,爱在心里,幸福无比。
又是一年情人节,骨子里崇尚浪漫,追求梦幻美的我自然也是充满了幻想。期盼着自己所谓的蓝颜知己能意外的送给我一束火红的玫瑰或是精致甜美的巧克力,然后含情脉脉的对我讲:“老婆,我爱你”。可是等了九年,始终是一无所获。
偶尔会厚着脸皮对着他撒撒娇:老公,情人节啦。买点啥给俺?追小李的那个小伙儿给她买了一大束玫瑰放在俺办公室里,真是浪漫昂……换来的却是他一句不冷不热的话:什么年纪了?在这里装纯纯?情人节是小年轻的节日,有买玫瑰的钱还不如我给闺女买书包和铅笔…气的我脸都绿了。
实际上,老公并不是我理想伴侣的最佳人选。他高高大大,壮壮实实,皮肤闪着光的黑,是一名能跑善跳的体育教育工作者——我是不愿意找同行做老公的。多情的花季里,我期望能与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见钟情,而后花前月下的坠入爱河,幸福的渡过一生。可这白马王子始终没有出现,我却在同事的撮合下,认识了这个“黑马王子”。
仍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看人儿”那天,他穿着一套红色的运动短装,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的哨子,满头大汗的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知道是他自觉狼狈的模样还是初见陌生人的原因,他的脸羞的彤红。这哪里是“看人”?分明是来看体育教师怎样训练学生嘛。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是不咋样,我有点不乐意,好歹穿的正式点。不用西装革履,可也不要汗水涔涔的。后来,在同事再三的好言相劝下,彼此接触的多了起来。渐渐的发现这个人老实正直,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不会花言巧语。在我父母的再三“考验”下,老人一致感觉把自己的闺女嫁给这样的人靠得住。于是,在新世纪的那个秋天,我揣着他写给我的唯一一封“情书”(实际上是一首抄来的诗,后来证实是抄袭普希金的。不是诗吸引我,而是那手漂亮的字让我折服。)上了他的花轿。开始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凡人生活。待在一块久了,难免会勺子碰响锅沿儿,难免会做饭放错盐。偶尔会因一些大大小小的生活琐事起争吵。
在我的心中,除了他皮肤黑、不懂浪漫外,还有几大缺点。
懒。家务事情是一点也不沾。如若我外出学习或是其他原因不在家,那整个家真的就成了他的地盘。被子不叠,床上乱七八糟的放着各种各样的运动服,有几套他就穿几套,穿完了就给仍在床上,床下就是横七竖八的臭袜子、鞋垫子。沙发上一堆啃完了苹果核,地下滚几个篮球、躺铁饼、扔几根跳绳那是常有的事儿。沾着油渍的碗筷静静地放在洗碗池里。那个乱啊脏的经常惹的我气呼呼的狠发牢骚。没辙,还要我挽起袖子,里里外外拾掇一遍。
馋。我个人比较崇尚养生之道。一日三餐讲究清淡,少肉多蔬。少荤多素,汤汤水水,健健康康。他则一日要多盐、多鱼肉。一餐菜中少肉,会招来他很大的不满。还经常往家买刚刚出锅的猪头肉。为了避免争吵,一日三餐都是他做菜,我只煮米蒸馍。也常因他做的菜咸没法吃而起争执,时间一长,他会在菜中分两次放盐,一份淡的,一份咸的。要是在饭店里吃到什么可口的菜,他会到集上把原料一无不缺的全买回来,自己在厨房不亦乐乎的忙活着。吃到自己爱吃的饭菜,不用别人夸,他自己就乐的手舞足蹈。他爱吃鱼,我则厌烦鱼的腥,从不拾掇鱼,做鱼自然成了他的事情。什么油泼鲤鱼、酸菜鱼、炸鲫鱼、煎刀鱼、炖青鱼……样样在行,真是馋的有模有样,做的有滋有味。
喝小酒。他实际上是不胜酒力的那种。稍微喝点酒儿就会脸红,一瓶啤酒下肚就会找不着北,喝白酒就更不行了。即使是这样的酒力,还要硬装大的,开着车也敢喝。我们经常因为喝酒拌嘴。他说:伙计们情意深,敬咱酒不喝咋能对的住人家?哎!幸亏有一次让警察叔叔给“逮”着了。警察叔叔出面,那力度比我在他耳朵边絮叨上千次都有效果。
总认为,他这样一个不懂浪漫,不解风情,又懒又馋又爱喝小酒的男人一辈子就这德行了。可那次偶发事件让我改变了对这个男人的看法,让我明白了嫁给他是幸福的。那次,我不小心将手腕割伤,在医院里缝了三针。闻讯赶来的他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我,左手腕露着骨茬,鲜血直流。他眼里噙着泪花儿,握着我的手心疼的责怪我的粗心大意……
出院后,我在家修养。他精心的给我熬鱼汤、炖排骨,回老家买了只老母鸡宰了熬鸡汤。变着花样炒我最爱吃的菜,不忘问“咸不咸?”他挽着袖子拖地、刷碗。叠被子,洗衣服。接送孩子上学,家中里里外外拾掇的干干净净,忙忙活活的就像个家庭妇男。看他忙碌的样子,我心疼的让他歇歇,他说:“现在,老婆是主要照顾对象,要好好休养。家里乱七八糟的会让老婆生气,对伤口愈合没有好处。”看他累的时候我让他喝点小酒,他说:“不喝了。省让老婆放心不下……”他怕我一个人在家闷,经常给我发些笑话短信,惹得我哈哈笑。每条短信的后面还坠上一句:“老婆,猛吃猛喝,好好休养,好了以后有力气跟我吵架,嘿嘿”。
虽是一句句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话语,却让我真真实实的感到老公是那么的在乎我;虽是一条条幽默可笑的短信,却让感到这个平日里不解风情的男人是那样的细心。纵然是没有收到他买的玫瑰,纵然是没有吃到他送的巧克力,他的心里有一个我比什么都重要。只是他表达的方式不一样,不会把“爱”摆到面上儿,不会把那个“爱”字放在嘴边。
这让我想起了院里的一对老夫妻,妻子因患病半身不遂、行动不便、讲话困难。可是她的老伴儿天天把她推在阳光下,轻轻地给她按摩,笑嘻嘻地和她拉家常。她的脸上总会露出灿烂的微笑;当她能简单迈步的时候,老伴又扶着她到院子外面练“走”。他们不一定会跟对方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话,却彼此不离不弃相互搀扶渡过生命里的每一天……每当我看到朝阳中、夕阳里的老两口相互搀扶的身影时,我总会感慨万千:真爱,不需要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