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

落桂闲人 短篇 民间传奇 2008-12-17 09:10 责任编辑:文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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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激烈的竞争,繁琐的人事令人负重太深。回归自然,融入本色的生活给人带来踏实的感觉。真善美是每个人心底的渴求。只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太大。

真见鬼!他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离开了旅游团的宿营地,一头钻进了这座似乎总有点不祥气氛的大山深处。起初他并未当作一回事,在怪石嶙峋、草木丛生的群山间走啊走啊,也并不急着回宿营地去,仿佛是在散步。后来有些累了,就在一堵峭壁下的大石块上躺下来,打算休息一会。时下虽然正值盛夏,但在这海拔两千多米的北方山区,似乎并不太热。他躺在这背阳的峭壁下,沐浴着山谷里吹来的阵阵凉风,点了支雪茄,惬意地抽着,但还没抽完,他就意识模糊起来,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太阳狡猾地从这堵峭壁后钻出来,恶毒地将它那白色的强光射到他身上,硬是把他从舒适的梦中拖了出来。他揉了揉惺松的眼睛,迎着刺眼的阳光向上望去,只见太阳早已窜到西边的半空中了,不禁吃了一惊,慌忙抬腕看了一下表,已是下午五点多了。这时,他也感到肚子里饿极了,就动了回去的念头,但宿营地在东面、西面、南面还是北面呢,他已记不清了,打手机,手机没信号,他就有些惶恐起来。后来,他就狼奔豕突地乱闯了一阵,终于没能闯出去。他又累又饿,但这些问题似乎并不难解决,坐下来抽支雪茄就不累了,这里的野果子也够他吃上几个月的,可是他怎么能走出这座荒无人迹的几百里大山呢?他心急如焚,又有些恐惧,而且随着已变得温和许多的夕阳一点点地下沉,他这两种情绪迅速地加剧了。他真恨不得伸出一只手来,把夕阳抓住,不让它躲到对面的山背后去,然而,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它躲到山背后去,看着夜幕一点点地把周围的天空、群山、树木以及他自己染黑。他绝望了,感到自己被罩在一面永远也走不出去的大网里,在这面大网里,处处充满了黑暗,充满了阴谋和危险,仿佛全世界都在算计他——这种心态和他在那个所谓的社会里所经常体验到的那种心态没有什么两样。然而,无论如何,在他摸出这座蛮荒的大山之前,他都要在这里煎熬上不知几天几夜了。

他在一块比较平坦的大石头上刚躺下来,就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狼的嗥叫,吓得一下子跳起来。接着又是几声嗥叫。听声音,不像是一头狼,而且离他也不太远。这时他才想起,旅游前他看的那本关于这座大山的小册子里,就介绍说以前这里又叫“野狼山”,经常有大群的野狼出没,只是近几十年来人们不断地捕杀,狼群才基本上在这里绝迹了。基本上绝迹,也并不是没有呀,他想,恐惧的魔爪又一次攫紧了他的心脏,使他全身下意识地一阵哆嗦。不过,从本质上来说,他并不是个胆小鬼,也不是个蠢蛋,在四十多年的人生岁月中,他总是能很快地排除恐惧以及导致它产生的种种危险。现在也不例外。他很快地恢复了镇静,点了支雪茄,在石块上坐下来,从他听到的那几声狼嗥来判断它们离这儿的距离,分析它们会不会在他睡着的时候摸到这里来。又一阵山风吹来,终于使他意识到夜间的山里并不像白天那么暖和,凭他这一身单薄的衣裳,他是很难舒适地度过这有些寒意的山间一夜的。看来这一夜是睡不好觉了,他心想,下意识地抬头看看了天,只见幽暗的夜空中镶嵌着满天星斗,两颗流星从不同的方向飞来,划着明亮的直线在斜上方的夜空中相撞,爆出一朵眩目的火花,然后又恢复了黑暗……

他一下子振奋起来,一方面是因为他看见了这个罕见的奇异景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朵眩目的火花,点燃了他大脑中的灵感,使他一下子明白该怎么做了。他腾地站起来,扔掉了手中的半支雪茄,大踏步向山下走去。

一百多米处的山下有一大片树林,其中有许多树已经死去。他拿出了打火机,打着,然后借着这一点光亮进了黑咕隆咚,阴森得有些吓人的树林。尽管他知道手里有这一点微弱的火焰,怕火的野兽是不敢向他进攻的,他还是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所以当他脚下踢着不知什么东西并差点儿被它绊倒时,他差点儿昏了过去,打火机也不知滚到哪里去了。火灭了,四周陷入了一片可怕的黑暗和死寂。好半天,他才惊魂稍定,摸到了打火机,打着,来照那是什么东西,看到的景象又使他大吃一惊,汗毛都竖起来了:那是一架骷髅,头骨已经脱落,四肢也残缺不全;它两三步远是一具狼的遗骸,它的头骨里嵌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砍柴刀——从刀上的锈迹和白骨的新鲜程度来看,这事才没发生多久,至多不超过半年!他的眼前立即现出了一幅可怕的图景:一个樵夫正在砍柴,突然,一大群狼向他袭来,他一刀劈死了前面的那头狼,却被后来蜂拥而上的群狼扑倒在地……在群狼的撕咬下,他发出了鬼一般的惨叫……很快,他就被群狼吃得只剩下了一堆白骨……他吓得要死,似乎那群狼攻击的正是他,他一屁股瘫倒在地上,闭着眼睛等着群狼来撕咬他。但群狼并没有扑上来,四野仍是死一般的寂静与黑暗。他终于意识到那只不过是他自己的幻觉,就又点上一支雪茄,慢慢地抽着,紧张的情绪这才松弛下来。这时,他才敢嘲笑起自己来:娘的,老子在越南人的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的时候,何曾起过怕的念头?刚当上保卫科长那阵子也差点儿被几个歹徒捅死,那时前妻朱玉玲与他的关系还正好,抱着他哭得死去活来,可他虽然浑身伤口钻心般地疼,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反而努力地做出笑容来安慰朱玉玲,那时是何等的英雄气概!现在看让几头狼吓的,熊样!有什么可怕的呢?不过又是一场争斗,不是他把那群狼一一宰掉,就是他也落个葬身狼腹、遗骨荒山的下场。他已经历了那么多次殊死的争斗,无论是血淋淋赤裸裸的,还是戴着温情脉脉的面纱的,他都经历过;他已习惯于面对它们,把它们和吃饭、睡觉一样看得稀松平常。虽然他也经常感到恐惧,感到筋疲力尽,感到厌倦,但都勇敢地面对了,现在当然也不例外。

他扔掉烟头,猛地站了起来,似乎是接受了群狼的挑战。不过,他还是决定继续原来的计划,先睡个安全而舒适的觉再说。好在那个樵夫临死前还积了个阴德,给他留下了那把砍柴刀,那把砍柴刀虽然生了锈,却还比较锋利。他爬上树,在上面一阵乱砍,砍下来一大堆枯枝,然后抱到他刚才的地方去,生了一堆火,这样既可以取暖,又可以防止狼群袭来,他就可以高枕无忧而又温暖舒适地睡上一觉了。

这一觉他果然睡得很香,一直睡到朝阳把他晒醒的时候。这是他二三十年来睡得最香甜的一次,那感觉就像幼时躺在妈妈怀抱里,又温暖又安全。第二夜的这种感觉比第一夜更强烈上几倍,这使他幸福得几乎流下泪来。这就使他很是纳闷:为什么在又有暖气又有防盗门的家里一次也没有这种感觉,而在这阴风惨惨、野狼出没的山野里却有这种感觉呢?白天过得也还不错,吃的当然不能和在家里吃的同日而语,无非是些野果子、鸟蛋以及一些捕捉来的青蛙、蛇之类的小动物,但自有野味的那种鲜美,更令他感到舒心的,还是那种恬淡、平和、无忧无虑的心境,这种心境也和那么香那么美的觉一样难得。和这两昼夜比起来,他觉得以往的那一万多个日日夜夜简直就是一万多个恶梦,真是不堪回首!

第三天一觉醒来,他懒洋洋地坐在温暖的朝阳的光芒里,抽上一支雪茄的时候,才突然明白,原来他生活的那个环境,那个有着各种各样伪装物的环境,其实比这蛮荒的山野更具危险性,更缺乏和暖的空气!

说实在的,这种想法并不是第一次在他头脑中出现,似乎几年前他就有这种思想的苗头了。但有这种想法又能如何呢?他毕竟没有勇气脱离那个环境,即使是现在,他还是得生活在其中——每天小心翼翼地在单位说话、做事,对同事特别是领导陪笑脸,说殷勤话,总害怕一不小心,被他们抓住了把柄,丢了他那保卫科长的官儿。他不能听见领导表扬别人,倒不是因为嫉妒,而是担心领导把他和那个人比较,从而对他产生坏印象;如果领导某次没对他的谄笑回报以微笑,即使对他说了一些赞扬的话,他也会认为领导是言不由衷,怀疑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不小心得罪他了,因而惶恐不安,几天吃不下饭。他不能看见几个同事在一起谈笑,担心他们会因此而加深感情,结成同伙来对付他;他更不能看见两个同事在一起低声交谈,因为害怕他们在诽谤他,或者议论他在家庭方面的那些是是非非。他们单位的会特别多,领导们讲起话来没完没了,总是几个小时滔滔不绝,这时就有不少同事趴在后面的桌上睡大觉。他当然也因为无聊而瞌睡得要命,却咬紧牙关瞪大眼睛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做出认真听讲的样子:一是想给领导留下认真听讲的印象,二是害怕他一旦睡着,会在睡梦中说出什么不利于他自己的话来。记得初进厂的那阵子,他和马保三那小子住在同一个宿舍,那小子虽比他小四岁,比他晚进厂一年,却比他还钻营有术,深得领导的喜爱;他表面上对他也亲热,满口张哥地乱叫。他当然也看出来这小子油滑,有些不可靠,也就不对他说些不满许厂长的话,但有一天夜里,他在梦里把许厂长臭骂了一顿,骂后就醒了,听见对面床上也响了一下,知道他全听见了,就十分害怕他告诉别人特别许厂长本人去。那小子却对他说些“张哥,咱们是新进厂的,立足未稳,做什么都得小心啊”之类的话,他听了之后,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放下心来,心说这小子看来还是比较够朋友的。但不久,他就发现本来对他还可以的许厂长开始给他穿小鞋了,而那小子却当上了副保卫科长,他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幸亏不久许厂长就因贪污和挪用公款被撤职判了刑,他才没倒多少霉,但他还是与那小子从此结下了仇,尽管那小子对他赌咒发誓百般辩解,他也假意说他不是那种人。从那以后,他也就以此为教训,无论有多困,有别人在场他也决不打瞌睡,更不与别人一起睡,与别人一起时也尽量不喝醉。当然,他在单位里这么小心翼翼,绝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在险恶环境下的必要的自保手段。

其实,他也是“积极进取”的。在和那个马保三明争暗斗了几回合后,当他发现他有严重的经济问题时,马上如获至宝地报告了刘厂长,把他也送进了班房,并取他的保卫科长而代之,总算报了一箭之仇。当然,他也清楚,他能当上保卫科长,也得罪了不少人,他知道他们是不会与他善罢甘休的,比如那年那几个歹徒差点捅死他也有这方面的背景。正因为如此,他和家人没敢走过夜路,更没敢像其他人那样在夕阳晚风的郊外散步,就是白天上下班,也得由两个住在附近的科员陪着——他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把他们调到手下,并大加提携,就是想让他们当他的业余保镖。到了夜里,他除了锁上院子的大门、保险门以及外间的房门外,连卧室的门也要锁上,院里还放了一条凶猛无比的大狼狗。即便如此,他仍然整夜整夜地躺在床上睡不着觉,一会儿担心会不会有人毒死了狼狗,闯进四道门来加害他,一会儿又反省白天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当,反复惦量同事们,特别领导每句话的用意,一会儿又筹划着怎么才能把那些对头们搞臭甚至搞掉……他为此搞得脸色苍白、形容消瘦,感到筋疲力尽,感到厌倦,有时也发出“既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哀叹,但大多数时候,他却又乐此不疲,把它当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当作他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往上爬的路那么狭窄,而又有那么多人和他争着往上爬,他不和他们斗,不把他们往下踹,不把他们踏在脚下行吗?

直到现在,他置身于大自然宽阔的胸怀中,远离了人世间那些无休止的争斗,他才感到了人类的荒诞,才感到了自己的荒唐:他本来是尽可能地追求享乐,向往自由自在、心情舒畅的生活的,但他却通过与人争斗的方式把自己拖进了痛苦的地狱!于是他便有了一种哲人似的大彻大悟的感觉。不过,他毕竟是个凡人,他并不打算做陶渊明式的隐士,他只想在这里多呆几天,多睡几个舒服觉,充分享受一下这种与世无争、无忧无虑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注定会非常短暂。是的,这几天他过的很愉快,周围没有了领导和对头们,他不必那么谨小慎微,不必那么疑神疑鬼,也不必那么提心吊胆了。他想尽各种方法来享受这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每天把身子脱得一丝不挂,跑两里路去一个清澈见底的山涧小溪里洗澡,然后上来,赤着精瘦的身子去树上采野果子吃,捕捉青蛙和小蛇烧着吃,满山打滚跑着玩,玩到高兴处,还会唱几句走了调的流行歌曲……有时他会觉得可笑:四十多岁快入棺材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

然而,时间一长,他惊讶地发觉这种乐趣先是缓慢,以后是越来越快地在减弱,到第五天的时候他已体验不到了。相反地,一种莫明的感觉却在先是缓慢,以后也是越来越快地增强:先是全身不舒服,手脚也有些发痒;后来全身一阵又一阵战栗,如过电一般难受,胸中有一股战斗的激情……在第五天的时候,他才意识到他这是有些想念他那些死对头了,仿佛他们就是年轻时的朱玉玲;他渴望和他们作身体或心理上的搏斗,就像年轻时渴望和朱玉玲接吻或做爱那么迫切。这使他大为惊讶,又有点恐惧了。他想用抽雪茄这个老方法来驱散这种感觉和思想,但也不灵了。到第六天中午的时候,他终于克制不住对那些死对头的思念,重新决定尽快走出山去,回到那个你争我斗的环境中和他们搏斗去——他们中的几个也是这个旅游团的成员呢。说来也怪,却是千真万确的:这种回去和他们斗的念头一出现,那种全身战栗、手脚发痒的症状立即就大为减轻了。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种种难受的症状,就是那种对死对头们思念之情的衍生物啊。

既然要回去,就不能像在这里这样每天都赤身裸体了,于是他穿上撂下几天的衣服,抽着那包只剩下几支的雪茄中的一支,上路了。

他仍然不知道旅游团的营地在哪个方向,只好在草木丛生的群山中乱闯。正走间,他看见前面横着一道深不可测的山涧,约有三四丈宽,只有一根颜色发黑的独木桥通向对岸。他试了试它的稳定性和坚硬度,确信没有危险时,才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又走了约有半里路,转过一个山坡,他忽然看见对面山路上有几个黑点正迎着他过来,他虽然有点奇怪这是些什么,却还是向前走去。近了,他才大吃一惊:妈呀,原来是狼,这几天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丢在脑后的狼!这时,那几头狼——应该是五头,也已看见了他,它们发出可怕的吼叫声向他扑来。他反应还算机灵,转身就逃,慌乱之间把一只皮鞋的鞋底都蹬掉了。转过山坡,又逃了约半里路,他以比刚才几乎快三倍的速度三蹿两跳过了那根独木桥,然后用尽力气把它掀进了山涧,这才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粗气。好险啊,这当儿,那五头狼也冲到了对岸,却也无可奈何,排成一排站在对岸低声咆哮。六年前,他在动物园里曾和一对狼中的公狼有过一段“香烟交情”,因而粗通狼语,他听到它们纷纷叫道:

“他妈的,便宜这小子了!”

“真倒霉,都几天没吃东西了……”

他抬起头,看见为首的那头狼似乎有点面熟,就忽然记起她是谁了,就用狼语笑道:“好厉害呀,嫂夫人,要不是小弟我逃得快,恐怕早就是嫂夫人和侄子们的一顿午餐肉了!”

这时,那头老母狼也认出他来了,绿莹莹的眼马上变得红彤彤,气得血盆大口直哆嗦,说不出一句话来。以前她和丈夫在动物园还没逃出时,就是对岸这个姓张的家伙,成天来到笼前和她那个糊涂虫丈夫闲扯淡,给他敬烟,让他染上了烟瘾。而她深知,烟里含有一种叫什么古丁的慢性毒药,狡猾的人类就是以它为武器,代替了以往的砒霜,在殷勤的外表下达到毒害对手的目的。再者,他和她丈夫拉关系,也有其罪恶目的,就是打算在一个深夜把他们夫妻放走,以此为交换,他们夫妻要去把他一个名叫马保三的仇人全家吃掉,然后才能逃走。她当然也不是傻瓜,将计就计,等他把他们放出来之后,她就让丈夫和他一起一溜烟地逃进了深山,她才犯不着为了报答他的所谓释放之恩,而去和马保三家的那两头大狼狗拼命呢。为此,她那个窝囊废丈夫经常感到内疚,觉得对不起他,并责怪她不该这样忘恩负义,还经常在喝醉的时候骂她、揍她。她把这笔帐,还有以前因为劝丈夫不要与他交往,不要抽他给的烟而挨的几顿打和许多骂,都算到他的头上来了,因而对他充满了刻骨的仇恨,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然后吃掉。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了他,却又让他跑了,上天真的不长眼呀,只保佑坏心眼的人。

他也深知老母狼对他的仇恨,知道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就笑道:“嫂夫人,既然你这么不客气,我就不去贵府叨扰了,见了狼大哥别忘了代小弟问声好。”说罢,将那只跑掉了底的皮鞋扔进了山涧,然后扬长而去。

说起来有点奇怪,他在往回走的时候,手脚又痒了起来,全身像过电似的一阵阵地战栗,同时,他也感到有一个愿望越来越迫切:他要战斗,他需要战斗,现在找不到他那些死对头们,他现在就渴望与这五头狼战斗!他感到有一种激情在胸中激荡,使他感到兴奋无比……

不过,要与五头狼战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弄不好就会落个与那个樵夫一样的下场,所以他必须智取,必须像打仗那样仔细查看地形,必须认真拟定战斗方案。他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从事这项工作,同时依据作战方案在一些关键地方做了布置,然后又检查了两遍,确认没有遗漏了之后,这才回到原来的那个地方,点上火堆,睡觉了。

这一夜是他几天来睡得最不好的一夜,他像以前那样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一会儿想着和狼群战斗那种从未有过的刺激和乐趣,一会儿担心狼们会不会趁着他睡觉的时候来偷袭他,一会儿又反复思考他的作战方案是否严密,会不会在关键的时刻出什么漏洞……后来他好像睡着了,好像又没睡着,恍恍惚惚感觉朱玉玲站在他面前,泪流满面,一遍遍地问他,我们为什么要打啊闹啊吵啊斗啊,我们为什么不能好好地过呢?他就一下醒了,然后再也睡不着了。

他从火堆里拿起一根燃烧着的树枝,点着了一支雪茄,看着那一团跳动的火焰,在袅袅升起的雪茄的浓烟中,思索着朱玉玲刚才在梦中,实际上是以前他们争吵时提出的那个问题。是啊,他们为什么要打啊闹啊吵啊斗啊?人们之间为什么要彼此争斗不休啊?也许是人性使然吧,他想。不,也许这还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最终的答案应该是生命的本性。生命都有维持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本能,人不仅有求生的本能,更有对享乐的无止境的追求,而维系生命生存的资源总是有限的,于是植物与植物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动物与植物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植物之间,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种种无休止的争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包括人类争斗的永恒法则。弱肉强食永远是生命的常态。对于人类来说,仇恨、猜忌、嫉妒、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互相倾轧,还有更大规模的屠戮和战争,便是人与人关系的全部内容。很可笑,二十来年前有一首歌曲叫什么《让世界充满爱》,呵呵,生命界只有人类才这样虚伪,非得臆造出一个温情脉脉而又虚无缥缈的爱的世界来掩盖人类之间血淋淋的争斗的事实。是的,他也爱过,狂热地爱过,但爱还是为了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生理或心理的需要。再狂热的爱都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的,因为利益,两个陌生的人可以“爱得死去活来”,同样,由于利益,两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也会反目成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才是这种爱的真实表达。

这时,远处传来几声瘆人的怪笑,听得出那是一只猫头鹰的叫声,他寻声望去,除了对面黑漆漆的一片树林外,什么也没看到。远处巨大怪兽似的高山上空,一抹新月和几颗亮星闪烁着冷冷的清辉。草丛中夏虫们的鸣叫连成了一片,像是开一场小型的音乐会。多么静谧的夜啊,他冷笑着想,但谁知其中又隐伏着几多的杀戮和阴谋呢?

他想起了他和朱玉玲的事。他和她本来是高中的同学,那时的他高大帅气,而她也出落得花容月貌、婷婷玉立,他们被同学们私下里称作班上的金童玉女。他们很自然地相爱了,这一恋就恋了六年,包括他们高中的三年,他当兵的三年。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的生活也是甜蜜美满的,很快就有了一个女儿。进入九五年,她所在的工厂倒了闭,他通过熟人的关系让她进了一家销售公司。谁也没想到,这个以前看起来除了漂亮并没什么出众之处的平凡女工,这个一向小鸟依人的少妇,却在商业领域展示出了非凡的才华,三年之中,她的销售业绩不断攀升,再加上她在一次公务接待中,显示出了他,包括她本人都不知道的出众的酒量,于是她的职务也从普通人员升到小组长到经理到副总经理。职务升迁了,她的交际面也日益广了起来,有时忙得几天不进家,同时关于她和总经理的种种传言也渐渐流传起来。他开始坐不住了,一再劝她离开这个公司,到其它地方发展,但遭到了她的拒绝,于是两人吵嘴的次数便开始多了起来,再加上在工厂里和对头们争斗的烦心事,他学会了酗酒,一次醉酒后他打了她一耳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有烦心的事,他就醉酒,就打她,下手也越来越重。这一段时间,出于报复的心理,他开始在外面找女人,后来就碰到了苗虹,他在外面为她买了一套房子,还偷偷和她生了一个儿子。他向她提出离婚,但她以孩子为由坚决不同意,这样又拖了两年,最后,她再也经不住他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越来越不讲场合和情面的殴打,更关键的原因是,她知道了他在外面做的事,于是他们十二年的婚姻也最终走向了死亡……

天很快明了,由于一夜未眠,他自然感到很是疲倦,然而他对这种彻夜未眠的疲倦早已习惯了,根本就没当回事。他找了些吃的,然后在清晨的阳光中和鸟鸣声中出发了,踏上了和那五头狼搏斗的征程。

他走过了那根他才搭的独木桥——这个独木桥实际上是他昨天才砍下的一棵大树,枝叶砍净了,这一端拴着一根三四十米长的野藤编的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绑在一棵大树上。又转过了那个山坡,他就紧张起来,总害怕中了狼群的埋伏,因而显得格外小心。为了避免还没过独木桥就被他们追上,他也不敢走得过远,就在一个小山坡下的树荫下坐下来等候。坐下不久他就感到一阵又一阵难以抗拒的困意袭来,他就像在单位会议室里那样拼命咬紧牙关,瞪大眼睛,使自己不至于睡着,但不幸的是,他最终还是不知在什么时候,意识模糊起来,进入了梦乡……

直到他感到全身好像进了火炉里的时候,他才醒了过来,一看,太阳已经偏西,绕过了巨伞似的树的枝叶,正将它那炽烈的阳光照射在他的身上。真要命,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候怎么睡着了呢?他一半由于炎热一半由于后怕出了一头的汗。他站起来向远处望去,正看见对面山路上那几头狼正摇摇摆摆地向这边走来,他立即亢奋起来。他向它们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然后飞快地跑过了那个山坡,过了独木桥,藏在那棵大树后,手里紧抓着那根野藤绳子,只等着群狼上钩。

一会儿,那五头狼咆哮着追来了,当先的仍是那头老母狼。他放她和紧跟在她身后的那两头过来,等最后那两头跑上独木桥时,这才猛地拉动绳子。刹那间,独木桥翻了,最后那头狼哀嚎着坠下了山涧,而另一头却出他意料地跳上岸来,令他不由不佩服他的灵巧。这时,那头老母狼已冲到距他只有十多米的地方,他都能看到她那骇人的白森森的利齿和鲜红舌头上的亮晶晶的口水了。他慌忙抱起事先堆在大树后的一个个大石头向他们砸去,群狼哀嚎着、惨叫着乱成一团,不敢再上来了。石头砸完了,他趁势又向上逃了几十米,然后躲在路边的一个硕大的岩石后,拿起了早已放在那里的磨得雪亮的砍柴刀,偷眼看去,只见只有两头小狼追了上来,后面的那头还一瘸一拐的,就有些放心了:他的“石头战术”果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这时,那头小狼已冲到近前了,说时迟,那时快,他挥刀就是一下,只听“噗”的一声,一股温热的粘糊糊的散发着腥气的鲜血蒙住了他的双眼——那头小狼来不及哀嚎一声就被拦腰斩成了两段!后面那头小狼见状吓得魂不附体,转身就逃,慌忙之中一脚踏空,跌入了路边的万丈深渊。

他提了砍柴刀,去打扫战场,顺便收拾那些没被砸死的狼。他先看到的是一头小狼的脑袋被砸扁了,豆腐脑似的脑浆和殷红的鲜血流得遍地都是。他又看到了那头老母狼也倒在路边,但奇怪的是她身边竟一点血迹也没有,他还没回味过来这对他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只觉眼前黑影一闪,那头老母狼已经扑到了他的身上。他猛然记起以前他和他的“狼大哥”闲聊时,“狼大哥”说他们袭击人时总是先袭击他们的咽喉,就慌忙用两只胳膊护住了咽喉。他被重重地扑倒在地,刀脱手了,后脑勺正碰到他刚才扔的一块大石头上,他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老母狼拼命撕咬着他的两条胳膊,想撕开它们,他则拼命护着咽喉,脑子也在飞快地思考怎样有效地回击她,而且要重重地回击她,因为他知道这样下去,他不可能会撑多久的。他的脑海里忽然现出了那头老母狼因怀孕而微微隆起的肚子,就屈起膝盖狠狠地向那撞了一下,老母狼低哼一声,攻势明显减弱了。他又狠狠连撞了几下,然后趁势一翻身,猛地将她压在身下,同时一双大手紧紧地卡住了她的咽喉。老母狼拼命挣扎着,前爪在他血淋淋的胳膊上疯狂地抓挠着,不过这种挣扎和抓挠越来越弱,最后,终于一动不动了。他害怕她再一次装死,又卡了一会儿,才站起身来,又拾起了砍柴刀补了几下,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过了一会儿,他把老母狼撕成碎片的上衣脱下来,撕成布条,包住了两只胳膊上的伤口,然后点上一支雪茄,慢慢地抽着,回想着刚才的每一个惊险的场面,很为自己的勇敢、灵活和周密的作战方案自得。他细细品味着战胜者的快乐,就像以往每次战胜对手时常做的那样。但他也突然觉得有点伤感,因为他想到,他不知多少天才能走出这座大山,在这不知多少天里,谁来充当他的对手,和他周旋、撕杀、搏斗,来满足他那种奇怪的战斗欲望呢?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在人生中,原来死对头、仇人与亲朋好友一样不可缺少,甚至比后者更重要。想到这里,他就有点后悔把“嫂夫人”和“侄子侄女”们都斩尽杀绝了。他来回走了一趟,默默地看了他能看到的三具狼的尸体,就像是哀悼三个死去的亲友一般。然后,他重新搭好了那座独木桥,从上面走了过去。他要在那种令他难受的症状发作之前,回到人世间去。

不远处的草地上几只白色的蝴蝶上下翻飞,两只不知名的小鸟互相追逐着从他前面飞过,又向上面飞去。他目送着这两只小鸟飞上树梢,飞入树叶之中,眼前又浮现出那五头狼一齐向他扑来的情景,心想,这些低等动物都可以成双成对、或者成群结伙,可人贵为万物之灵,为什么会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互相争斗,落得像山猫一样形单影只呢?

在这一刻,他眼前又现出了朱玉玲眼里那哀怨感伤的神情。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他将五十万元交到她手里时,他看到她洁白如玉的手微微颤抖着。她虽然努力做出一副仇恨冷酷的样子,但他对她太熟悉了,所以依然读出了这隐藏很深的神情。从她这眼神中,他知道了关于她和那个总经理之间流言的真相。那时,他第一次在心里产生了愧疚和懊悔。毕竟朱玉玲是他初恋的情人,是他一起生活了十来年的夫妻,他对她的感情之深,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料到。他实际上并不怎么爱他现在的老婆苗虹,他也知道她其实也并不真的爱他,他们也许只是金钱与美色交易的不知多少事例中的一个而已。

是我,是我自己,亲手断送了自己的家庭和幸福……这天下午,这个念头一直萦绕在他的头脑里,挥之不去,正如他一直走不出这座大山一样。一切似乎早已注定是徒劳的,他在山里来回折腾了两三个钟头,也没找到走出这座迷宫似的大山的道路。他又累又乏,就在林中的草地上睡着了,这时太阳还有好高,树上的知了还在烦躁地吵成一片。

正睡间,忽然觉得有人推他,睁开眼一看,不禁毛骨悚然,差点儿跳起来:原来那是一头老狼!

“害怕了,老弟?才几年不见,就不认得大哥了?”那老狼满面笑容,用狼语说。

“认得认得,”他连忙也用狼语说,脑海里却现出了“嫂夫人”他们血淋淋的身子。不过,见他这样,他知道他暂时还不知道这件事,就有些放心了。“狼大哥,你哪去了?”

“我上朋友家去了几天,这不,才回来,还没到家呢。”老狼说,两只绿眼睛却贪婪地盯着他鼓囊囊的上衣口袋,血盆大口里不觉流出了口水。

他马上明白他想干什么了,也想好怎么对付他了。他慌忙掏出仅剩的四支雪茄递上去。老狼大喜过望,却又假意推辞,要让给他一支,他说:“我常抽这,以后也有机会抽,狼大哥你都抽了吧。”

“是啊是啊,咱们兄弟分手都五六年了,今天大哥我还是第一次抽这玩意呢,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老狼把四支雪茄都叼在嘴上。

他连忙用打火机帮他点着,然后老狼就贪婪地猛抽起来。

他满面堆笑地看着他抽,心里却在暗暗冷笑:这头愚蠢的老狼,它只知道香烟可以解馋,却不知道香烟是人们用来毒害仇人的,尤其是他这种雪茄,是美国柯蒂尔烟业公司近年来最新研制出来的一种雪茄,含有大量世界上最烈性的高纯度的尼古丁,上市一年就毒死了世界各地大约一千多人,只是后来人们抽得多了,产生了抗体,才渐渐没事了。而这头老狼,已经六年没沾过香烟了,更别说这种高烈度的雪茄了,哼哼……

那四支雪茄还没抽完,只见那头老狼就开始飘飘仙了,他站起来,迈着舞步,抽着雪茄,渐渐地,他开始变得疯狂了,越来越疯狂地跳着舞步,越来越疯狂地抽着雪茄,越来越疯狂地向上喷着黑烟,每喷一口就要亢奋地长嚎一声……在达到最疯狂的时候,他突然一头扑在地上,七窍汩汩地流出黑色的血液,死了。于是,癫狂的舞蹈停止了,疯狂的声音消失了,只有上空的一大片黑烟在慢慢地消散。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片夕阳染成的血红的死寂中。

他冷冷地看着这一切,看着这位“大哥”是怎样死在自己巧布的圈套里。但他已没有一丝那种战胜者的喜悦,他只感到这些野兽太愚蠢了,别看他们平时那么张牙舞爪,可是一旦和人类较量起来,简直就是一堆又一堆待宰的肥肉,他们是不配做他的对手的。而只有他的同类,他的那些死对头们,才够格做他的对手,他们老奸巨猾、两面三刀、卑鄙无耻,既可以和他面对面大动干戈,又可以满面笑容地勾心斗角,耍阴谋诡计。和他们争斗,需要挖空心思,费尽心机,但仍免不了中人家的圈套和暗算。和他们争斗,既有令他自得的成功,也有令他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的失败……

然而,最令他感到刻骨铭心的惨败,还不是他那些死对头们给予的,而是拜他那位他曾经长时间认为毫无心机的前妻朱玉玲所赐。他和苗虹的事,他想尽了各种办法遮掩,但还是被她巧妙地探听到了,于是离婚,财产分割,她要了女儿,还狮子大张口,向他索取五十万的现金,否则,她将控告他犯有重婚罪,还将揭发他的经济问题。他知道这对他意味着什么,就假装答应了她的要求,但要求缓上一缓,说要用一周的时间凑钱,她答应了。暗地里,他却找到了当地黑社会的老大宋老黑,经过讨价还价,宋老黑答应帮他解决了她,代价是十万元。谁知这宗交易还没过了两天,朱玉玲却找上门来了,她告诉他,她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她立了遗嘱,给她的父母和兄弟姊妹那里都留了一份,只要她被杀或出了什么意外事故,他们都会到公安局告发他杀人灭口。她还说,她并不想把事做得太绝,看在他们曾经真诚爱过,他又是她女儿亲生父亲的份上。他无奈,只得又去找宋老黑,撤回了他的要求,当然,那十万元是要不回来了。那五十万元也交到了朱玉玲的手里,他为此还欠了一屁股的债。

人生就是一场赌局,有赢也必有输。任何东西,无论是钱、女人还是成功,其最大的吸引力产生于得到与得不到之间,唾手可得与遥不可及一样都会令人感到索然无味。一位深谙斗争的哲学和艺术的伟人曾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斗争的最大乐趣就潜藏于斗争的进程之中,在胜负得失荣辱沉浮的大喜大悲中,人才能体验到惊险与刺激,才能感受到争斗的最大乐趣。与这些愚蠢的禽兽较量,与欺负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有什么两样?他需要与之争斗的,是他的那些死对头们,可能还有朱玉玲、苗虹她们。现在,他比以前更加渴望走出这座荒山去,去找他们搏斗……他简直有点思念他们了。

第八天,他困兽一般地在山里胡冲乱撞了一整天,也没能走出这座铁笼一样的大山。一整天他的手脚都奇痒难忍,连那化脓的伤口竟也不感到疼了;那种过电似的战栗更强烈更频繁了,常常使他筛糠似的抖成一团;而且还出现了新的症状:他感到全身火烧火燎的,把全身扒得精光,站在最阴森的山坡下承受着最阴冷的山风的吹刮,他仍感不到一丝凉意。他跳进一个很深的水潭中,水潭发出“哧哧”的声音直往上冒白烟。他感到口干舌燥,却一点也不想喝水了,他想喝的是鲜血,现在只有鲜血才能止得住他的饥渴。他渴望搏斗,就向那些山石、树木发动进攻,弄得全身血肉模糊,那些难受的感觉也没减轻一点。那些狼、狐狸、巨蟒之类的东西早已激不起他战斗的欲望,他现在只渴望与同类战斗……他狂呼着在昏暗的山野里乱跑,在他的狂呼声中,夜空在急剧地倾斜,群山在猛烈地摇晃,百兽在四处奔逃……他终于一头栽倒在地,失去了知觉……

等他从昏迷中醒过来时,已是第十天的早上了。太阳似乎还没出来,山林中到处弥漫着一团团的浓雾,不时有雾水“嘀嗒”着落在他水洗似的身上。他觉得全身像散了架似的没力气,也没有了任何感情和欲望,只感觉自己活像一架骷髅。他勉强坐了起来,猛然看见对面的浓雾中似乎也有一个人坐了起来。人,和他一样有着满腹诡计的人,这回可有值得一搏的对手了!他心里一阵狂喜,不知从哪突然喷泉似的涌来了浑身的力气。他感到全身每一块骨头,每一块肌肉都在激动地微微颤抖,都在做着搏斗的准备;他的大脑也在高速运转着,像生产坦克大炮似的筹划着一个又一个的阴谋诡计。不过,在表面上他还保持着平静,他准备先向他打招呼,然后发动突然袭击,这样才能一开始就占上风。

“喂,你是谁呀?”他问。

那人却说:“我是你呀。”

他吓了一跳,细细端详那人,只见他不仅和他长得一模一样,连脸上的痣的数目和位置也都和他一样,甚至也和他一样衣衫褴褛,一样全身血肉模糊,他也就有些相信了。但,在这人迹罕至的荒山,要找到一个人作为对手太不容易了,他决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再说,怎么可能会有两个他呢?这人一定是伪装的!于是,他骂了一声,就迫不及待地扑上去,那人转身就逃,他在后猛追。他们一前一后在浓雾弥漫的山林里追逐,山林越来越密,树枝像鞭子一样抽在他的身上、脸上,火辣辣地疼,使他更加狂怒了。那人始终在他前方两三米的地方若即若离,他跑得快他也快,他跑得慢他也慢,这又令他感到有些困惑。正跑间,那人突然不见了,他眼前的山林也不突然不见了,他来不及停住脚,就一头栽下了山坡,一棵折断的一尺左右高的半截小树干正好捅进了他的小腹,他立时就昏迷了过去……

当他苏醒过来时,他发现他正以一种有点滑稽的姿势俯视着山坡下的山林——趴在地上,左边脸贴着地,臀部向上撅着,腹下殷红的鲜血顺着小树干向下慢慢流着,一点点地将他的虚弱的生命渗进青草萋萋的土壤中。浓雾早已散尽,整个山林都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除了远处的几声鸟鸣外,林中再没有一点声音。

多么和平宁静的世界啊,人们却用仇恨和争斗制造出种种的喧嚣,将一个好端端的世界糟蹋成了一个人间地狱,使自己,也使别人在其中倍受煎熬。其实,他们所争斗的一切,最终都将化为虚无,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又终将化为一抔黄土,或一把黑黑的骨灰,而他们却煞有介事地争夺这东西那东西的所谓所有权,费尽心机、挖空心思地聚敛一大堆废纸或废铜烂铁。其实,人到了我这个份上,这些身外之物再多又有什么用呢?就是现在这一刻,这个世界上不知还有多少人“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为故乡”,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蝇营狗苟呢。呵呵,人这种自命智慧其实愚蠢透顶的东西,恐怕永远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在被送到化尸炉中之前恐怕是永远不会幡然醒悟的……

他忽然感觉脖子上有点冰凉,像一滴大水珠从右边的脖子到右边脸颊一直到鼻子再往上滚去,他恍忽看到那是一只只有半个无名指大小的癞蛤蟆。这个卑微的丑陋的甚至有点令人恶心的小生命,此时却使他油然生出一种温情和亲切。他想把它捉到手里细细欣赏,但手早已脱离了他大脑的操控;他想再看它一眼,但已经抬不起头了。他感觉他的灵魂正慢慢地逸出他的身体,借着凉爽的山风如一缕轻烟般袅袅向上飘去。他看见在金色的阳光中,他早已死去的母亲正张开双臂向他飞来,她微微笑着,那笑容是那么慈祥,那么灿烂,如醇酒一般将他溶解了……

写于1995,9,22-25

整理并修改于2007,3,10-18